再后来,姜河打电话给何惜惜,她在电话里像个小姑娘一样哭得一塌糊涂,还结结巴巴哽咽地说:“惜惜,他回来了,惜惜,他回来找我了。”
不是没有羡慕过姜河,这么多年以来,她身边始终有一个顾辛烈,所以她其实从未尝过一无所有的滋味。
何惜惜对着电脑,也忍不住感动到哭。她努力微笑着说:“恭喜你,当初说好了,我们三个人中间,至少要有一个人幸福。”
姜河抱着电话不肯放手,最后何惜惜无奈地说:“好啦好啦,等今年暑假,我来美国看你们。”
在那一刻,她竟然有一种嫁女儿的复杂的感情。挂断电话后,何惜惜想了想,给陈烁发了一条短信,她问:陈烁,你睡了吗?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一通电话,声音迷糊,大概是没睡醒,他问:“怎么了?”
“没什么,”她说,“只是觉得有些难过。”
“因为我吗?”他问。
“大概是吧,”她笑着说,“陈烁,你能想象我们二十年后的样子吗?或者我们五十岁的时候?又或者你一无所有,不再风度翩翩,不再年轻英俊?”
他低声笑:“到那个时候,你就不要再喜欢我了吧。”
“嗯。”她也跟着笑起来,“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直到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那一日。
我爱你,直到不能再爱的那一日。
何惜惜最后一次见到陈烁,是在好几年后的八月的最后一天。正好是她遇见陈烁的第十年,没有多一天,也没有少一天。
陈烁来学校找她,他没有开车,夏日的夜晚炎热,两个人就沿着河边随意地走着。不长不短的一段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有小孩骑在父亲的肩膀上,高声欢呼着“驾”。
河对岸,明亮的灯光在水中投下倒影。有长风吹过,那样轻轻地一动,就碎开了。灯红酒绿,这是在美国永远也看不到的景色。
陈烁停下,他说:“惜惜,我要结婚了。”
这十年来的每一天对她而言都实在是太漫长了,她甚至觉得自己从未有过一刻真正的幸福。
可它又太短,短到一眨眼,梦就醒了。
何惜惜点点头,说:“哦。”
过了好久,何惜惜才觉得自己身上的力气被一点一点地抽干。她支撑不住,慢慢蹲下身去。
“陈烁,”何惜惜抬起头,凝视他的眼睛,这么多年,这竟然是陈烁第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态。她几近崩溃,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像是要将自爱上他以来所吞咽下去的泪水悉数落下。她捂住嘴巴,却止不住呜咽。她说:“是我不爱你了,陈烁,是我不爱你了。”
陈烁愣怔地看着眼前的何惜惜,她哭得是那样伤心。他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全是不忍与遗憾,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也只能轻声说:“抱歉。”
这么多年。
她一个人等日出,看黄昏,数过流星,也试过在深夜买醉。她站在澎湃的海边,风吹乱了头发,回过头,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她眼睁睁看着那只飞蛾迎着黑暗中唯一的火光扑去,燃烧了翅膀,灼瞎了双眼,然后生命一点一点化为灰烬。
她的爱情,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后记
岁月迢迢,因你而圆满
写完这本书以后,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来纪念从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过的日日夜夜。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大四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地写《岁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会想得太多,因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我怀念那时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岁月忽已暮》出版以后,许多读者来找我说,希望我能将沈放和赵一玫的故事写出来,我迟迟没有答应。因为最初在我的脑海中,这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强烈的、绝望的、孤独的。
也就是这两三年的时间里,我去了一些地方,听说了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遗憾的总比圆满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爱的名义,因为自尊、懦弱、胆怯而做着伤害对方的事。在分开的时候流着眼泪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谁是无可取代的,和谁过不是一辈子呢,soulmate只是一个可笑而荒诞的梦。
于是我写下了这个故事《致岁月迢迢》,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几乎在每一本后记里都会提到一个人,我是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转来班上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最后一排刷题海,不经意间抬头看了看,心想:天哪,这个男生真白,我泡一辈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这么白。我要是有喜欢的人,一定也要是这样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张爱玲的书。他看着书皮笑了笑,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同时开口说:“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原来你也在这里。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着堪称少女杀手的白衬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个衣冠禽兽。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无非就是那点花招,走过他身边的时候要故意大声说话,有事没事总往他那里凑凑,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证明我们是百分百绝配。
暗恋这件事,伤心伤肝,类似慢性自杀。我每天怀揣着小心思,在脑海里上演一百个小剧场。
一年后,我终于忍不住发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写了一封信。我有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她在广州读书,和我一样爱而不得,每天要发很多很多条短信,一起悲春伤秋惺惺相惜。
写完信后,我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那个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地将信的内容念给她听。这么矫情的事情,我这辈子是真没胆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亏得她没有笑场。
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绕着操场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电话那头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谁比较傻。
那就是十七岁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爱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