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整个过程持续了能有十来分钟,一群游客吓得惊声尖叫。就连丁增岳也满头大汗,双手紧紧抠着扶手,想着要不要起草个遗书。

但扭头一看自己的大儿子,正摸着下巴颏儿看窗外的风景,甚至还打了个哈欠。

丁增岳问他:“你不害怕?”

丁凯复嗤笑一声,只说了五个字。

“该死吊朝天。”

就这五个字,彻底让丁增岳对他放了心。

很多聪明人都生性敏感。一有点风吹草动,就跟天塌地陷一般。这种人能做事,但不能成事。能做官,但不能称王。

真正能成事的人,必须遇事不慌,处事不惊。不把麻烦当成麻烦,甚至把麻烦当乐子。

到最后,不仅是麻烦,连生死都能淡然视之,才是为气魄。

丁凯复没有气量,但有气魄。仅此一点,他就可以做王。

王可以没有气量。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处以极刑。

但王不能没有气魄。没有气魄的王,会连累 所有子民被敌人处以极刑。

事实证明,丁增岳的眼睛一直是刁的,他连自己的儿子都没看走眼。

丁凯复的确有手腕,银拓安保从零起步,仅仅六年,已经垄断了D城的安保行业。丁凯复可能用了点上不得台面的法子,不过丁增岳不觉得这算事。

毕竟在这世道,心软的人只能打工,永远做不得老板。不心狠手辣,何以披荆斩棘。

所以尽管丁凯复风评糟糕,丁增岳仍以他为傲。提起来总是笑容满面地炫耀「我家丁老大」。但对于小儿子丁双彬,他却相反。尽管丁双彬考进了D大,他提起来仍旧是「那不争气的小子」。

主要原因,是两人的母亲。

丁双彬是他续弦的儿子。原配夫人在儿子被拐卖后的第二年就跟他离了婚。儿子老婆一下子都没了,丁增岳着实消沉了一段时间。这时候他的女助理动了歪心思,耍了点手段和丁增岳发生了关系。

丁增岳娶了她,助理却再也不肯用女人。

说实话,做事利索又细心的女人,要比男人多得多。

加上男人心气儿高。拔尖优秀的,大多不会应聘助理岗。谁不知道助理就是秘书,就算是御前伺候,顶天封你个大内总管。

好好的三公九卿不做,谁去当太监。

再加上这皇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剩下两天才上朝露个脸。给他当助理,那就是活多锅多,累死你个球。

所以丁增岳的助理岗,一直都是趋炎附势的平庸之辈。他自己也闹心,这个不满意,那个不可心。

直到他遇到了余远洲。

丁增岳觉得自己这鲫鱼没白钓,钓来个D大硕士。这余远洲,学历高,反应快。头脑清晰,一身逻辑,乱毛线都能给你捋顺成羊毛毯。

丁增岳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刚招进来不过两周,就给涨了工资,开出上任助理的双倍价钱。

老总捡了个高材生当助理,开心得像个五十来岁的孩子。这事儿刚在公司内部传开,丁大疯狗就闻到了味儿。

作者有话说:

宝们周四见!

第十章

正午十二点半。

今天丁增岳又又又去钓鱼了,员工也都去干饭,整层楼都静悄悄的。

余远洲心里压着事儿,也没什么胃口。去上了趟洗手间,用冷水浇了两把脸。挤了点洗手液在眼镜片上,轻轻搓洗。

昨晚他收到了丁凯复的短消息起诉书的照片。

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他也知道丁凯复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接下来要怎么布局,才能让丁增岳出面帮自己摆平这个麻烦?光摆平麻烦不够,他还得让丁凯复吃个大瘪,要不然实在难解他心头之恨。

余远洲总是能梦见那晚的事。一帧帧一幕幕,像个大蟒蛇一样,紧紧缠绕着他。比起愤怒和恐惧,更多的是对自己的不解和羞耻。

他因为自己父亲的事情,对女人和性有抵触。直截了当地说,他性冷淡。

这是他心底最隐私的秘密,不曾对任何人提起,平日装得像个正常人似的。

他交往过个女朋友,谈了两年半,接吻都不伸舌头。到最后人家女孩儿受不了了,再优秀帅气的男人,他要是看起来不爱自己,处着也没什么劲。

分手后,余远洲没再找过。自己过得也清心寡欲,基本一两个月都不弄一次。

但和丁凯复的那一晚,他生出了难以控制的性快感。

他告诉自己是因为药。可每每从那个梦中醒来,睡裤总是湿一片。

他无法自圆其说。他觉得自己像个变态。

这种对自身的愤恨羞耻,比被强暴还要让他膈应。

余远洲抽了张纸,仔细吸着镜片上的水滴。把眼镜架到鼻梁上。抬头看向镜子的瞬间,心脏咯噔一声。

丁凯复正倚在门框上看他,嘴角噙着冷笑。

余远洲在镜子里与丁凯复对视,浑身都像是被针扎了,发麻发木。

丁凯复先开口了:“行啊你,这么快就傍上我老子了。也不怕我知道?”

余远洲攥着洗手台的边缘,逼迫自己不露怯:“你知道又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