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局副局长办公室,开门的男人温文尔雅,似乎全然不像在特别行动队那种地方待过,但仔细看他眉宇间的从容,又似乎将过往的峥嵘深深掩藏。

刚才负责接待的队员已经打过电话,所以双方都对这场会面有心理准备。

凌猎站在季沉蛟身后,露出半张脸,萧遇安唇角带着微笑,视线与他短暂交汇,让开半步,“进来坐吧。”

季沉蛟回头叫凌猎,凌猎的视线却在办公室扫荡,仿佛在确认某个人在不在场。

季沉蛟莫名,低声问:“找什么?”

凌猎:“找某只布偶。”

季沉蛟看看萧遇安,布偶难道不是萧遇安?人都在这了还找什么?

凌猎没搜索到布偶,和季沉蛟一起进了办公室。

萧遇安给两人倒了冰水,又与季沉蛟寒暄,“季队,我听明恕说起过你。前年那个连环凶杀案,多亏你们夏榕警方协助,才能迅速破案。”

季沉蛟原本对萧遇安有些看法,但真见着人,又觉得相处起来很轻松。萧遇安三十多岁,已经坐上刑侦局副局长的位置,虽然是从特别行动队空降,但年纪还是太轻了,必然有极其过人的经历。

既然提到明恕,季沉蛟也算有话说,明恕和他职位相当,都是重案队队长,所以两市一有合作,他们就得碰面。他对明恕印象还不错,能力强是一方面,很注重个人卫生是一方面,总是收拾得体面干净,不像有的同行,一出外勤就一身臭汗。

季沉蛟:“明队在吗?”

凌猎眉毛尖忽然抖了一下,清清嗓子,像模像样地说:“萧队,不,现在该叫您一声萧局了。我们来查丰市十七年前的案子,异地查案多有不便,来跟您说一声。”

“您”这个字眼在当代语境中已经变成阴阳怪气的专有词语之一了,季沉蛟一看凌猎,觉得这人简直把阴阳怪气贴到了脑门上。

萧遇安笑笑,却不接凌猎的官腔,“气还没消?”

凌猎:“不至于,我们小季说我要讲礼貌,到你们冬邺市不打声招呼不礼貌。”

萧遇安:“你们小季?”

小季:“……”萧局这么会抓重点吗?

“啊,我们小季。”凌猎大言不惭,“我给特别行动队招揽来的强力临时工。”

萧遇安:“但我怎么听沈寻说,你在夏榕市乐不思蜀,已经成季队的手下了?”

季沉蛟刚想解释下,凌猎就说:“留在夏榕市也不是不行,特别行动队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坚守一辈子。”

萧遇安叹了口气,“我离队给你造成伤害,过去、现在、将来,我都不会回避这个问题。但是。”他顿了顿,“我从来不后悔。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调来冬邺市。”

这时,虚掩着的办公室外多了一道身影。明恕听说凌猎来了,匆匆跑来,居然听见萧遇安这段发自肺腑的话。

“我已经为特别行动队奉献多年,无愧于身上的这身警服。离开特别行动队,我仍然在为城市、国家的安全工作。不错,在你眼里我是为了一个人放弃队伍,但我除了是警察,也是一个普通人,我有想要陪伴、保护的人。凌猎,信仰和感情并不冲突,我在做什么,不取决于我在哪里。你现在不懂,今后会懂。”

凌猎握紧拳头,季沉蛟都以为他要爆发了,几秒后他却轻松地说:“你都不是我队长了,还说教?”

萧遇安笑了笑,“抱歉,习惯了,你在我队上兢兢业业那么多年,一时要改变不太容易。”

凌猎:“我……”

萧遇安眼神略微改变,“就像我不再是你的队长,你的领路人,你也不习惯。但是一成不变的人生你能想象吗?它并不存在。你从想给卫梁脱罪的少年,到我队上的精英,是不是改变?我必须适应从队长到副局的转换,你也一样。”

凌猎深吸一口气,“其实……”

萧遇安眼神再次变得柔和,“我知道,你其实已经在消化,在改变了。不然也不会这么积极地查案。”

被说中了心事,凌猎不和萧遇安对视了,偏头偷看季沉蛟。

季沉蛟也在看他。

萧遇安说:“我猜,季队功劳很大。”

忽然被cue,季沉蛟:“我?”

“沈寻说,凌猎成为你的嫌疑人后变得不一样了。”萧遇安视线在两人之间转过,点到为止,“也许你们会成为不错的搭档。”

凌猎捞过季沉蛟的肩膀,“说了他是我的临时工!”

明恕在这时推开门,“凌猎!”

凌猎立马跳起来,虎视眈眈。

季沉蛟:“明队。”

明恕跟季沉蛟每次见面都免不了商业互吹一小下,诸如“你最近身材管理得不错”、“你们队破案效率又提升了”之类。

但这次两人互吹得都很心不在焉,季沉蛟知道凌猎躲在自己背后,而明恕盯着躲在季沉蛟背后的凌猎。

季沉蛟刚才就看出这俩认识,并且颇有渊源,但为了缓和那种古怪的气氛,还是准备做个介绍,“这位是冬邺市重案队的队长明恕。”

凌猎小声:“我知道,明恕,品种:布偶。”

明恕:“……”

季沉蛟:“什么?明队才是布偶?”

季沉蛟花了点时间,才搞清楚这三人的关系。原来,萧遇安就是为了明恕才调来冬邺市,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情谊深厚。而凌猎成为萧遇安的队员后,对萧遇安感情复杂,兄长、师长、恩人皆有之。他的特殊身份也让萧遇安给了他多一份关照。

明恕知道萧遇安有这么一位小队员,好奇跑来看,明恕羡慕凌猎能破格进入特别行动队,和萧遇安一起行动,凌猎羡慕明恕从小被萧遇安带大。

起初,两人都有些拘束,有些在意对方,凌猎觉得明恕像被保护得很好、最金贵的品种猫,明恕觉得凌猎像打架厉害,凶巴巴的野猫。

都是“猫科动物”,见面难免互相看不惯,但明恕很有长辈的意识,动不动就给凌猎买东西队长就是长辈,队长的男朋友当然也是长辈。

但后来多年相处,明恕已经发现这人根本不是猫,是只狗,很狗很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