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因着听见东西价格实惠,夫郎娘子都喜欢去,原身便记忆深刻,想着等自己手头宽裕了,便去给母亲和夫郎买些东西。

可原主的愿望还没有实现,自己便穿了过来。也算是帮着原主实现了一桩心愿吧。叶胥觉得自家小夫郎年纪小,没个定性,别人家的娘子夫郎喜欢的,自家夫郎应当也是喜欢的。果不其然,陶青刚一走进这条街,就被街头一位老人家卖的用竹条变成的小兔子。

陶青看见小兔子就走不动路了。叶胥牵着陶青的手,还随时关注着陶青,就等着自家夫郎看上什么自己付钱。看到陶青此时已经走不动道了。

便知道陶青可能是心动了。叶胥顺着陶青的目光看去。这不是在现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竹编吗?叶胥看着地上摆的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箩筐,背篓等物品。心中想,这老人家可能主要是卖农用品的,这些小东西可能是专门卖给小孩子的。

便张口问道:“大爷,您这兔子怎么卖啊”

“哦,你要买兔子啊”

那老大爷见叶胥一身的书生气,便知道是读书人,当下纳闷,读书人怎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偏头就看见叶胥旁边的陶青,只见陶青目不转睛的盯着兔子。往下又看见二人紧紧牵着的双手,这光天化日之下,怕只有刚成亲的夫夫,才会如此的亲密吧。心下了然,便知是这书生应当是为了讨好自家夫郎才买的。开口道:“这还是我家小孙子喜欢,我才试着编来的,想拿到集市上碰碰运气,你们要是诚心想要便给五文钱吧。”

“这东西不像背篓那样的大物件好编,费了些功夫,便贵了些”

怕叶胥觉得贵,老大爷还特意解释了一下价格贵的原因。虽然不是赶集的日子,但仍有不少的农户来镇上。现在是农闲时期,农户们都有时间,会手艺的都来镇上摆摊。寻常人家可能看不上这些东西,但是若是入了镇上那些少爷小姐的眼。

也是能赚不少钱的,那些小姐少爷觉得价格低配不上自己的身价,还会自己涨价。叶胥觉得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照着这个时代的物价,五文钱要的是有点贵了。毕竟在这个时代,一文钱能买五斤大白菜,三斤胡萝卜。想着,但若是没人买,此后的这项手艺失传了呢,谁知几千年过后,是不是自己那个时代啊。便也没有讨价还价,当下便给了银钱。

“青儿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想要咱们就买”

叶胥一副大款的样子陶青本来是对这兔子喜欢来着,小兔子用竹条编的惟妙惟肖的,特别是眼睛那里,不知是用什么涂的。像是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和自家小时候养的兔子一样,陶青很是喜欢。

陶青虽然很是喜欢,但并不代表陶青想买。虽然他平时是不关心家里的钱财的,但是从家里的吃食和叶父叶姆身上的穿着也知道自家的条件是怎样的。陶青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多看了这小兔子几眼,叶胥便直接买了下来。

当下便有些心急,试图阻止叶胥掏钱的动作,哪知叶胥长得高大,等到叶胥把铜板给老大爷的时候,陶青也没有成功。现下,又见叶胥问自己还想要什么,气的陶青根本就不想搭理他。

扭头便想走,等叶胥接过兔子。转身便看见自家夫郎走远了。当下便起身去追,叶胥身高腿长,没几步便追上了陶青。等追到了自家夫郎,便搂住他,省的他再离开自己。

陶青知晓叶胥抱着自己,街上这么多人,当下便慌慌忙忙的想挣脱叶胥的怀抱。叶胥见自家夫郎想挣脱自己,抱的更紧了。陶青知道自己挣脱不了,变小声的说道:“你放手啊,这么多人呢”

叶胥此刻才意识到这并不是那个思想开放的时代了。抬头便看见许多人若有若无的往他们这边瞅。叶胥也知道这样在街上抱着不太好,便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你要是不跑了,我就松开你”

陶青被叶胥在大街上这样抱着很是不好意思,在自家屋子里抱着也就算了。这是在大街上这么多人。陶青听完叶胥的要求,便立刻点头同意了。叶胥见自家夫郎同意,便松开了他。

把手里的小兔子给陶青,陶青气叶胥乱花钱。便赌气不接。叶胥见陶青此时此刻的表现,才知自家小夫郎刚才为何不等自己便直接离开。当下便安慰道:“青儿这是在生气为夫乱花钱了”

陶青被人戳中了心思,红着脸,低着头不情不愿的“嗯”了一声。叶胥心想果然如此。

便说道:“自我家夫郎嫁到我家,便没有买过一件小东西”

“虽然是岳父给的陪嫁够夫郎吃穿,但我却从未给我家夫郎买一件东西”

“这钱是我捡蜂蜜卖的钱,也算是我自己挣得钱了,”

“我用我自己挣的钱,给自家的夫郎买一件东西,青儿也要管吗”

“我夫郎人长得小巧可爱,又听话懂事,还能干,知书达理的”

“现在我夫郎看中一件东西,我给他买了,你说他为什么不开心啊”

陶青听见叶胥这样说便有些理解叶胥为何买下竹编兔子的原因了。但心下又有些不好意思。便埋头往前走,叶胥看见自家夫郎又是埋头往前走。觉得自家夫郎可能是害羞了。便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

等追上了陶青,叶胥就紧紧地牵着他的手,也没说什么打算继续逛。于是叶胥就带着陶青到处乱逛,看到了糖葫芦就问陶青想不想吃。看到陶青迟疑,大手一挥便给陶青买了一串。也不怕有什么添加剂。

这是在古代,食品都是原汁原味的,无添加。

看到别人卖木簪,卖的是哥儿和女郎家的小玩意。叶胥就赶到摊子前,去挑选。陶青站在叶胥旁边,无奈的看着叶胥在哪儿给自己挑发簪。叶胥认真的挑选了一会,便选中了一款簪尾刻有兔子的发簪给陶青。买了一支刻有竹子的发簪给叶姆。

也算是为原主尽一份孝心了。付完款之后,叶胥就拉着自家夫郎继续闲逛。二人没逛多久,就碰见了熟人。原是孙大的药已经吃完了,笛哥儿来镇上给孙大拿药。因为这条街上的药铺是个人的,比较便宜。每次给孙大买药,笛哥儿都是来这儿买。是陶青先看见笛哥儿的,很激动的上前打招呼。

又看见笛哥儿手上的药。“笛哥儿来镇上拿药啊”

“还要买东西吗,咱们一起吧”

陶青此刻只想离叶胥远一点,若是他们还待在一起。也不知叶胥还能疯狂的买多少东西。陶青觉得叶胥比自己还像是一个哥儿。对买东西有一种疯狂的热爱。这种热爱他有点招架不住。

虽是说东西都是买给他的,那也不行,太疯狂了。其实叶胥本来对购物是没有那么狂热的,只是古代的东西都是纯手工,无污染的。在现代的时候,只要是纯手工,无污染的东西很少见。

所以就有一点的激动,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东西,就想着多买一些。即使是给自家小夫郎买的,也是极好的。反正也没有给外人,都是一家人。此时的陶青见到笛哥儿,上前就搂住笛哥儿的胳膊。

对着叶胥说:“夫君你自己逛吧,我和笛哥儿一起看看。”叶胥见陶青有人陪,也能感受到陶青对自己行为的不赞同。

见陶青想和孙家夫郎一起也没有什么意见。于是对着笛哥儿说道:“那便麻烦孙家夫郎了,小生先告辞了。”

转头便对着陶青说;“我先去那边的书肆买些书,你想买些什么就买些什么,之后便去书肆找我,别乱跑知道吗”给了陶青二两银子后便想告辞了。

第10章 陶青见叶胥转身离开,当……

陶青见叶胥转身离开,当下松了一口气,终于解脱了。照着叶胥这个买法,那二两银子是迟早要花完的,还都是花在他的身上。他不让叶胥买,叶胥还振振有词的说是给自家夫郎买的,弄得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拒绝了。

离开叶胥的陶青满身的喜悦。转身便开开心心的抱着笛哥儿的手臂继续逛了。正好,笛哥儿家里的也是缺少一些日常用品,也就随着陶青逛了。叶胥告别了二人之后便转身去附近的书肆。

叶胥心想着:虽然这次靠着卖野山参有了不少银子,但家里也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用到钱的地方又是无处不在,趁着现下还算是有时间,能赚到银子,能补贴家用也算是好的。

又因为原身是一个身娇体弱的书生,所以叶胥若是想赚钱,像那些码头扛麻袋的重活,他是不能干的。他也就是只做像写写话本,替人抄书或者是说书这些书生能做的事情来赚钱了。

据他了解替人抄书这个活,许多书生都会做。因为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字写的整齐些,排版整齐都能干。再者的话,书肆还提供纸,现下连抄书最大的消费都省了,所以抄书的活,干的人就多了。

就像是一个市场,买东西的商户多了,商品便不值钱了所以抄完一整本书,根本拿不到多少。叶胥想的是能够多赚一些的。所以叶胥首先排除了抄书这一项。剩下的便是写话本和茶馆说书两项活动了。

但是,原身就是一农家普普通通的读书人,又不认识茶馆掌柜的。再者说,每个茶馆的说书的人数都是有定量的,每个时间段都有专人说书。又排除了一项。现在就只剩下写话本这一项活动了。

写话本的成本除了一些笔墨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成本了。于是写作赚钱的大体方向就这么定下来了。至于为什么叶胥一个曾经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尽一份力的科学家,这么笃定自己写话本会赚钱。自然是与叶胥从经历有关。

叶胥自记事起,便生活在孤儿院。一整个孤儿院的孩子,都是由院长婆婆照看的。听做饭的大妈说院长婆婆也是个命苦的人。婆婆从小家庭条件优渥,父母都是高知分子,还是家里的独生女,自小生长在国外。

父母是在外求学时,也带着婆婆,因为忍受不了一两年也见不到女儿一面的残忍事实。婆婆便在父母的身边长大,父母在求学时,婆婆就跟着他们一起。他们在实验室里工作,婆婆就在他们的办公室里玩。但婆婆的父母和多数心怀国家的科学家一样,期望自己学有所成时,回国建设那个养育他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