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牧尴尬地揉了揉鼻尖,嘟囔道:“反正我没病。”

季瑾宁没笑他,拿起吸了池牧头发雨水的毛巾在自己的湿发上随手抹了抹,就丢到一边,他长得实在是太过好看,即使是这么狼狈的时候看起来也是一副美人出水的模样。

他发动了车子往回开,又打开空调热风,池牧被吹得直皱眉,扯着领子抱怨:“别开热风,好闷,开冷风吧。”

季瑾宁睨了他一眼,“忍着,你都感冒了吹什么冷风。”

“说了我没病。”池牧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在心里吐槽,季瑾宁年级轻轻的,爹味十足。

又一声轰雷在车外炸开,名贵的豪车一路碾过积水往市中心开去。

季瑾宁脚踩着油门,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状似无意地问:“你的腿怎么受的伤?”

池牧愣了一下,没想到季瑾宁会问这个,他挠了挠后脑勺,简短地叙述:“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打篮球是打校队的,有一次比赛的时候伤了膝盖,后来就不能打了。”

“哦,”季瑾宁的手指敲着方向盘,“不遗憾吗?本来篮球打得那么好……”

那些在球场拼命挥洒汗水,身体激烈碰撞的画面在脑海里一一闪过,池牧沉默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开口:“没什么好遗憾的,当时那个球真的很惊险,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去救。”

季瑾宁:“那赢了吗?”

裁判的哨声仿佛又在耳边响起,他跪在地上艰难地喘着粗气,从额头滴落豆大的汗珠,队友围在他身边大喊着什么,耳鸣让他听不清晰,即使已经那么努力了,比分还是定格在98比97……

池牧露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容,“输了,没办法,对手真的很强。”

季瑾宁的侧脸在雷电中明明灭灭,他用毫无起伏的声音评价道:“你真是傻逼,一个大学的联赛而已何必这么拼命。”

池牧苦笑着将额头抵上车窗玻璃,在心里想,我才不傻。

少年时的热爱和悸动已经有些模糊了,遗留下来的只有下雨天就会隐隐作痛的膝盖,不过他倒从来没有觉得后悔,至少他偶尔还能吹嘘,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篮球打得可好了。

在稀里糊涂的回忆中,车子终于开进了西江悦庭的地下停车场,下车的时候,池牧突然想起问:“诶,你怎么知道我打的是大学联赛?”

季瑾宁下车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我猜的,如果在高中就受伤你未免也太惨了,现在你的腿虽然不好,至少身材拍起来还是很漂亮的,连奶子都很大。”

池牧的嘴角一阵抽动,果然和季瑾宁不能正常聊天,没说两句就又开始变态。

然后两个人同时想起,他们好像把相机忘在了山顶,被这么大的雨一淋,内存卡肯定报废了。

池牧痛苦地揉着太阳穴,对上季瑾宁的视线,他勾起一个邪恶的笑容,“没关系,我们可以再拍一次。”

不是吧……池牧双眸不可置信地瞪大,喉咙里翻滚起无可奈何的呜咽。

被季瑾宁姐姐接见,一出豪门戏

第二天早上,池牧一睁眼就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揉了揉发痒的鼻尖,轻手轻脚地下床,急行军一般地收拾好自己就出门去上班。

最近公司在跟一个大项目,经常开会,池牧没被季瑾宁骚扰,终于不是卡点到。他收拾好文件,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端着杯子慢悠悠地晃到会议室,里面还没有人。

池牧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会议桌上,拉开椅子坐下,心情有些好。这段日子他因为和季瑾宁的合约,要配合他稀奇古怪的拍摄,每天累得半死,早上上班非常赶,难得今天居然早到,他满意地抿了一口咖啡,突然又打了个喷嚏。

手机正好跳了一条消息出来,这个手机是季瑾宁丢给他的,他原来那个被摔烂了屏一直没来得及换,正好季瑾宁有次回家,随手给了他一个新手机。池牧本来还推迟不要,季瑾宁也不劝,只是挑挑眉,“不要就扔了吧。”说完就干脆利落把装着新手机的盒子直接扔进垃圾桶,池牧只得满头黑线地把手机捡了回来。

反正他的手机是季瑾宁摔坏的,本来就应该赔偿。

池牧揉着鼻子,瞄了一眼清晰无暇的屏幕,立刻弯起眼角,将手机拿了起来查看。

是他姐方胜男发的邮件。方胜男去德国已经几个月了,从照片上来看,精气神挺好,虽然瘦得离谱,但至少脸颊上的肉一直稳定在同一个程度,几个月都没有变。

以方胜男的状况,没有变化就已经算得上好消息,大概是她身上要背仪器,所以德国那边不让她用手机,两人的联系全靠她想起来的时候借用别人的手机给池牧发个邮件。

他姐一贯风风火火,发邮件也没有定时。忘记了时差,半夜就写一封,等池牧看到再回复的时候,估计手机也还给了别人,也不知道方胜男看到没有。

难得她居然早上会给自己发邮件,池牧大概算了下时差,有点担忧他姐难道失眠了?

看了邮件内容,他松了口气,无奈地笑了笑,方胜男在德国大晚上的洋洋洒洒地写了几百字向他抱怨德国的饮食,邮件最后惯例附上了自己的照片,是她站在花园里笑得肆意的样子。

池牧连忙回复她,等她回国带她去吃满汉全席。

那边回了一个ok的表情包,池牧再发就没有回复了,他只得把手机丢回桌面。

会议室这时开始陆陆续续进人,肖一曼卡着点进来,见到池牧还有些惊讶,她径直走到他什么坐下,用胳膊肘碰了碰他,“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总监坐上了主位,清了清嗓子准备发言,池牧手里转着笔悄声回答:“起得早就来得早呗。”

肖一曼听出他声音里的闷气,“你感冒了?”

池牧本能地反驳没有,恰好这时鼻尖发痒,没忍住又是一个喷嚏,肖一曼翻了个白眼,“还说没有?你肯定感冒了,别死撑,散会了记得吃药,你一开始不觉得,后面会越来越严重的。”

池牧低头捏了捏自己的鼻梁,“估计是昨天淋了雨,受了点凉,没什么大事,过几天就会好。”

他心里挺无奈,淋点雨就感冒,季瑾宁又要嘲笑他身体差。

他惆怅地叹了一口气,自己好好一个大男人,被季瑾宁折腾得跟林黛玉似的,不是累就是疼,这回还感冒,真的挺不是滋味。

肖一曼没有注意到他情绪低落,好奇地问:“诶,昨天周末啊,你出去淋雨干什么?”

“就…”池牧含含糊糊地回答:“去爬了个山,在山上的时候正好下雨了。”

肖一曼颇感兴趣,“爬山?去的哪里爬?好玩吗?好玩我也去爬山,商场都逛腻了。”

池牧一回忆起和季瑾宁在山顶的厮混就有些脸颊发热,他和季瑾宁的相处一直是他明知道羞耻却又不得不装作正常去配合,虽说他是自愿出卖了尊严,但若被身边人知道还是会觉得难堪,越是想遮掩,他越是尴尬,明明可以随便扯个谎糊弄过去,却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正好总监已经打开PPT开始布置任务,他连忙转过身去,神情专注地盯着大屏幕。

会议开完,池牧和肖一曼也被总监特别安排进了项目组,中午吃过午饭,两人就跟着一起去客户公司拜访。下车后,他们两个新人自然地缀在其他人后方。

池牧仰起头,半眯着眼才看清面前这座高楼的名字,新远大厦,闻名遐迩的商业航母,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它的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