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门边,只见在逸竹轩的庭院当中,一个身形瘦弱的少年站立于中间,高高地将球筐举过头顶,充当人形球门。
而另一边几个少年正在嬉戏,他们身姿灵活,脚上不停地踢动着一个五彩的蹴鞠。
只听砰的一声,蹴鞠射歪了,猛地一下砸在了那举筐少年的脸上。那少年的脸庞瞬间红了一片,发出一声闷响。
铃兰上前与门口的小厮说话,那小厮点了点头进去通报给陆修义。
片刻后,陆修义吊儿郎当的出来了。
他不过十二岁的年纪,个子尚未长成,比林予笙还要稍稍矮上一些。不过平心而论,倒是生了一副颇为不错的相貌。
刚刚踢完蹴鞠,一脸的薄汗淋漓,紧蹙着眉头,抬眼看向林予笙问道:“你就是那个乡巴佬?”
他嗤笑一声“找小爷什么事?”
林予笙蹙起眉头,心中生出几分不喜,道“听说五弟这里小厮众多,我院子里近来整修少些人手,想问你要一两个指使。”
陆修义挑眉“你怎么说也是个侯府嫡女,怎么连个小厮都要不来?”
他目光更是不屑“跑到我这来,我也没有几个趁手的人啊?”
“我这不是,初来京城,不好叨扰长辈,又着急用人。”林予笙道“不然这样,我给你一笔钱作补偿,回头你再去物色个机灵的来,如何?”
陆修义到底还是个孩子,听说有钱,眼睛倏然亮起,语气也好了些“好说好说,不就是小厮嘛?”
最近他欠了赌债,正是缺钱的时候,这岂不是瞌睡就有人送上枕头。
他回头看了一眼院中的小厮们。
那群陪着他踢蹴鞠,帮他在母亲跟前打掩护的,他自然舍不得送人。
陆修义眼珠骨碌碌一转,将目光投向还在举着球筐的消瘦少年,喊道:“二狗,过来。”
少年闻言,麻木的脸上没有一丝波动,机械地朝他们走来。
他走路的姿态略显怪异,看起来似乎是有些腿脚不便。
旁边的小厮见状从背后踢了他一脚,少年一下栽倒在地,那群小厮嬉笑起来。
少年艰难地爬起来,连身上的灰尘都不曾掸去,眼神晦暗无光。
“这是二狗啊不,墨书,你别瞧着他这副死气沉沉地模样,但人家识文断字,能文会武,呃,反正就是厉害得很,就是性格闷得像块石头。不过干活绝对没问题!还特别抗揍,怎么打都没事!”
陆修义歪着脑袋,挤眉弄眼,搜肠刮肚地把自己那丁点儿可怜的词汇都抖搂了出来。
末了,有得意洋洋道“对啦对啦,他还特别会装狗,来,学声狗叫给六姐姐听听。”
林予笙心下不忍,面上却要做出一副嫌弃不耐烦的表情,上下打量了一眼墨书,勉为其难道“行了行了,就他吧。”
铃兰从荷包抽出一张银票递给陆修义,陆修义登时笑逐颜开。
待林予笙带着墨书走远后,他才转过头,目光在院里的小厮身上逡巡一圈,伸手点了点角落里的一个小厮
“你,负责当球门。”
林予笙带着墨书回到了秋水居,竹韵早早地就在门口焦急地等待着。
一见到弟弟这般模样,竹韵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
墨书那如冰封般的表情也终于有了些许波动,声音喑哑地唤了一声:“阿姐。”
“竹韵,你带墨书去换身干净衣服,处理一下身上的伤口。以后他就调到秋水居任职了。你安排妥当。”林予笙淡声吩咐道。
竹韵“扑通”一声重重地跪在地上,墨书也紧跟着一并跪下,两人齐齐给林予笙磕了个头。
“你们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林予笙赶忙给铃兰使了个眼色,铃兰连忙快步上前去扶两人。
竹韵却执拗地跪在地上,含泪道“小姐大恩大德,我姐弟二人无以为报,日后定当为小姐当牛做马,肝脑涂地。”
“行了行了,我不要你的肝也不要你的脑,你们快些起来,别在我这门前哭哭啼啼,被人看了笑话。”林予笙揶揄道“怎么,要我亲自扶你们不成?”
??第三十一章 女学
竹韵和墨书退下了,林予笙回了自己的屋里。
也算是了却了心头一件事。
过了几天闲散日子,东方氏领着两个嬷嬷来了秋水居。
“笙儿,这位是魏嬷嬷。”东方氏拉着林予笙的手,介绍道“魏嬷嬷是我从公主府上求来的,以前在宫里当过差。往后就让魏嬷嬷教你闺阁礼仪。”
“这位是孙嬷嬷,孙嬷嬷是我庄子上的老人了,日后负责教你读书习字,理账算术。”
“母亲”林予笙为难道,“我”
她刚说了一个字,就被东方氏打断道“不许找借口。”
东方氏难得板起脸,“你是我东方兰若的女儿,日后定是要去当高门主母的,这些技能都是当主母必不可少的。”
“眼下你年纪虽小,不急着定亲,可到底不在京中长大,这些东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我特意请了两位嬷嬷教导你,定能将你培养成真正的大家闺秀,日后寻一门好亲事。”
“你莫要想着偷奸耍滑,我会不时来抽查你的学习成果。”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虽然林予笙无意当什么高门主母,成什么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