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暮打量着他,点头。

“过两天我就走了,明天是我家最后一次聚会,我已经托人告诉林安,她答应去了,我是专门来邀请你的。”

“既然林安都答应了,那你让林安告诉我就行。”陈暮说。

顾霍川沉默了一会儿,在陈暮失去耐心准备走掉之前,说:“我还是想自己来和你说,很多科目都是因为有你的复习资料和作业我才能过,接触这么几年,你是很好的人,我真心敬佩你,把你当朋友。”

“我和林安家有很多联系方法,我也决定以后她要去哪里读书,我就去哪里工作,我会尽力挽回她,但我和你决裂了,就再也不会有联系了。”

“最后我们会成这样,我很后悔,也很遗憾,所以现在我邀请你去参加我家里最后一次聚会。”

陈暮看着顾霍川身后川流不息的车辆,说:“好,我接受。”

比起被罪大恶极的人伤害,更难受的是,伤害你的人不是坏人。

他重情重义,对朋友大方慷慨,为人幽默风趣,他也爱你,但他还是屈服于人性的弱点,接受着另一个女生的吹捧和崇拜。

陈暮回去的路上,还遇到了两个非常奇怪的人。

一个是澳洲大胖子,准确地说是大壮子,长卷发,长得跟“复联四”里长胖的雷神很像,身边跟着个像是亚洲人的瘦子。

他们迎面朝着陈暮走来,两个人用余光打量着陈暮。

如果只是在路上就这么走过了,陈暮也不会太在意,毕竟每天遇见的人太多了,观察再细致,长得再奇特,她都记不住。

可在第一条街道上和她迎面走来,擦肩而过,过了两条街道又和她迎面走来,擦肩而过。

陈暮惊了,这是什么时空穿梭现场吗?

“二哥,嫂子会发现我们吗?”老三有点儿心虚地问。

“不知道。”老二回答,“但我这次真的看清楚了,嫂子真漂亮,跟老大挺配的。”

老二和老三实在是太好奇了,就自告奋勇地和周晟言说要来护着嫂子一天,其实只是想看清楚嫂子的长相。

“老大跟人分手了吧?”

酒吧依然是很热闹,形形色色的人坐在酒桌前面,搂着女伴喝酒吹牛,一片灯红酒绿的奢靡景象。

周晟言在柜台的空花瓶旁和负责人交代一些事,负责人站在他旁边,战战兢兢地听着。

气压太低,穿着清凉的金发美女都不敢靠近,偶尔看一眼都要很快别开视线,心却会怦怦跳,忍不住再看。

旁边有个四十来岁的人骂骂咧咧地把牌桌上的东西扫到了地上:“Shit!你们出老千吧,我今晚上都输了八十万美元了,老子砸了这儿!”

周晟言把手上的烟碾了,走了过去,拎着他的领子往下一砸,他“咚”的一声倒在地上。

周围的人一瞬间安静下来,等着这里的工作人员把这个看上去很危险的男人拉走。

那个人倒在地上想爬起来,周晟言冷漠地看他一眼,踩着他的手,一拳下去,他捂着肚子干呕趴在地上干呕。

刚才还人声鼎沸的场所,如今静得掉一根针都能听见。

有工作人员上来,连忙把这个闹事的人拖了下去,方才凝固的气氛渐渐又热闹起来,而周晟言走出了酒吧,守卫弯腰替他拉开了门。

他在门口,没什么人路过的街道上半倚着墙,点燃了一根烟。

手上不知道被那个男人衣服上什么东西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血沿着手腕往下滴,他也没管,看着外面打着车灯,时不时路过的车辆,和对面街道光怪陆离的涂鸦。

十年了吧,他有十年没自己动过手了。

这些年有要处理的人,轮不到他亲自来。

十年前的暮暮才十一岁。

不知道什么时候,老五程非淮走出来了,也没说话,静静地半蹲在他旁边,陪他看着对面飞速流逝的车。

一根烟燃到了尽头,周晟言走了,而程非淮依然蹲在那里。

在去聚会之前,陈暮让林安敷了一片面膜。

林安脸上贴着黏稠的白色面膜,含含糊糊地说:“感觉这样好有仪式感。”

仪式感赋予了很多人对于生活的意义。

“顾霍川说他明天走,你应该和他买的是一班去伦敦的机票吧,改签了吗?”陈暮往脸上拍着护肤水问林安。

“没,反正头等舱,眼睛一闭谁也看不见谁。”

“那你也要明天走。”

“对,今晚回来就收拾行李。”

陈暮有些失落地“噢”了一声,把护肤水瓶盖拧上放回柜子上。

“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回国?”林安有些不忍留陈暮自己在这里。

“可我明年念荣誉学士,还要联系导师,选项目,需要再待一周多,大概在这个房子租期结束的时候回去。”

“好吧,那你自己住要小心呀。”

打扮好之后,两人就打了车去顾霍川和林安以前住的那个别墅。

陈暮和林安沿着街道往里走,推开铁门,花园里种的本来是杜鹃,虞美人,玫瑰和山茶,开的时候姹紫嫣红,百花争艳,能从这里窥见整个春天的色彩。

可惜现在是冬季,唯一突出的是门口那一棵长得尤其的高,长年累月都枝繁叶茂的树。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谢承就站树下,同初次见面的陈暮与商明夏打招呼,说老顾在等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