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的毕业率就算我不特意打听也有所耳闻,你后面更多时间肯定得呆在波士顿和实验室了...”汤姆觉得还是很难理解,莱妮并不算是学术型企业家,放弃五光十色的生活重新投入到专业研究...

总不至于只是为了证明她确实对IT行业高度关注吧?

“从波士顿到纽约再方便不过,别说的我好像被关进寄宿学校似的。”成世宇已经给无数用惊奇口吻询问她想法的人解释过了,同样的话不欲多说。

关键是成世宇还是觉得这个话题有些微妙,尤其是在他第二次聊到自己在麻省理工学习的话题。

别问她为什么,但总有种如果放纵话题继续下去,可能从自己读研、跳到他的阅读障碍、以及他过于众所周知的“如何解决阅读障碍”的方式的既视感。

所以成世宇偶尔会觉得,跟这人打交道的滋味,有时就像是一颗酸甜的莓果。

“我们要不然还是聊聊你感兴趣的影视投资,又或者是我感兴趣的‘我们晚上要去吃什么’吧。”

?[146]新的蓝海

研究生开学不再像本科时期那样有固定时间,更多还是看所跟导师的个人意愿。

所以虽然当时朴相元们觉得成世宇来美国做准备有些早,但实际上等她将纽约的工作进展过目、并重新安排下去,紧赶慢赶飞到波士顿并安顿下来,已经到了导师之前邮件通知的最后报道时限。

不过在确认报道后,导师派了个助手协助成世宇完成了入学的一系列手续,在确定对方另有安排住宿后,还态度和善地带着她在校园里转了转,熟悉下未来常去的教学楼、实验楼和图书馆的位置。

这里就要提一提成世宇的硕士导师了。

杰瑞米?肯尼迪先生,美国计算机科学家、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会士,美国计算机学会(ACM)会士,图灵奖得主,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

教授的一连串名头吓人得很,但如果有了解就会发现,教授的博士毕业率在博士读个四五年都很寻常的MIT同样惊人。

实际上肯尼迪教授除非学生履历惊人不然一般是不怎么带硕士的,学生更多还是以博士生为主。

而选择成世宇原因就复杂很多,虽然她的本科成绩平平、在校期间也没有发表过论文,但成世宇在IT领域怎么也算是有名,她的个人履历介绍十分惊人,同时也专门写了报告对肯尼迪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发表了详尽看法。

可能是因为真正做到深入钻经领域中,她的想法和理论知识很多时候比肯尼迪教授带的博士生都要更加扎实。

至于会不会报告由他人代笔?对于有一定名气声望的人,学术诚实是最基础的,肯尼迪相信成世宇实在没必要为了一纸录取通知书搞出学术欺诈的事。

与其他同期不同,这并不是成世宇第一次与这位未来几年的研究生导师碰面。

或许也是肯尼迪教授愿意接收这位学生的原因之一。

肯尼迪教授的研究领域涉及到计算机科学与应用数学,重点研究计算机体系架构和处理器方向,参与主导了MIPS体系架构搭建。

成世宇的方向明确就是前者,两个人在校园漫步的过程中,她毫不掩饰对当初他参与的MIPS体系建立过程有着充分的好奇与兴趣。

这是自己的专长,在该领域有着深厚造诣的肯尼迪教授倒也不因为交情尚未建立就吝啬分享他的经验,而且既然这是她感兴趣的方向,也建议她后面的研究课题可以往这方面考虑。

“MIPS采用精简指令集,比起更被熟知的X86与ARM架构,它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高处理器的效率和性能,通过减少指令集的复杂性来实现更快的执行速度。”

肯尼迪教授不紧不慢说着,向跟自己问好的学生们点头致意,行路如果遇到相识的其他教授,也会慷慨地为成世宇进行引荐。

MIPS架构的特殊性在于流水线设计,MIPS的‘P’正是pipeline,它允许指令的多个阶段同时进行,这样可以显著提高处理器的吞吐量。

课本上的知识与最初开发者的娓娓道来价值不可等同,见成世宇听的专注,肯尼迪教授也乐于跟她分享他对于计算机体系架构未来的一些看法,过程中话题有些跳跃,后来又蹿到了多核处理器甚至异构计算架构的发展可能。

“你的研究课题可以围绕MIPS架构的拓展应用和优化来进行。”肯尼迪教授说完,想到这个新生能够得到的帮助,又觉得这个课题作为研究生阶段大课题或许有些轻松了,干脆脑洞大开提议。

“又或者,莱妮,主流的几种体系架构各有优劣,哪怕是理论层面实现,有没有一种融合、或者说虚拟融合架构,能够将优势汇集在一起呢?”

*

只是闲聊时的突发奇想,肯尼迪教授也仅仅是一个提议,没必要一上来就敲定课题、同样要不要锚定课题还需要成世宇自己具体对可行性进行调研研究。

说回成世宇来到波士顿开始新生活,觉得电话簿多出了一位波士顿本地人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在生活和娱乐各个方面能够很快适应一座新城市。

同处东海岸,纽约和波士顿显然是两种不同的风格,比起前者,波士顿金融精英气质不足,倒是更偏向于技术路线。

技术产业化,处处是商机。

成世宇在波士顿落脚的房产并不是郊区别墅,而是剑桥的高级公寓――此剑桥非彼剑桥,而是有波士顿左岸之称的剑桥市。

实际上哪怕说是高级公寓,显然波士顿也不像高楼林立的纽约那样能让她居高临下将一切尽收眼底。她的住处位于查尔斯河河畔,去往学校教学楼的路程也就步行十分钟,周围的配套生活设施也齐全。

可能语言这种东西就得融入语境才好学习,元彬之前可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学生,在知道要从头学起英语最开始还很怵头,但在被迫不能哑巴英语后,也还是能见到明显效果。

有了效果,请来的家教老师也说他进步很快、说不准还真的有语言天赋呢。元彬虽然知道这话有哄自己的成分,也还是挺开心的。

再外加上成世宇也配合他在家里更多说英语,算是个语伴,元彬自然而然也就不那么回避用英语同人交流了。

反正小世也说了,最关键还是胆大敢说,具体有没有语法问题不是最要紧的,能听懂就能交流。

成世宇学习和社交忙碌起来占了大半时间,元彬本来在国内也是个宅男,在家里为剧本做准备。而且他最近也同样新认识了不错的朋友,马特也回了波士顿为新作品做准备,要练各种器械加强锻炼,元彬同样也要为《太极旗飘扬》增肌。

正好还能一起搭个伴,另外俩人里一个练习语言、一个也还能跟资方打好关系。同样是娱乐圈人士比较好交流,也能各取所需嘛。

所以当李禀宪再次向元彬发出酒局邀请,听说元彬人还在美国呆着而且还愈加如鱼得水后,李禀宪还跟张栋健吐槽,“这小子之前怨念可多,这回看来总算是找准方式方向,也算是混出来了。”

“他练英语干嘛?他打算去美国闯闯,有那个必要吗?”张栋健挺纳闷的,也没听说元彬打算尝试去美国发展啊,这不是过阵子还得回来拍《太极旗飘扬》吗?

“我要真去美国,那肯定是走投无路了才去;但元彬嘛,人家要是真有一天决定去美国、好莱坞闯闯,那其实也够不到‘闯闯’的困难程度吧。”李禀宪说完,见张栋健看着自己的目光古怪,后知后觉觉得自己这话说的确实是有些酸。

但能怪李禀宪酸吗?

他一向是小团体几个人里混得最好、也是自认演技最出色的,结果谁能想到一向是小弟身份的元彬搞了一出弯道超车。

怎么说呢,说是表面兄弟但多多少少有些真感情在,兄弟有难他挺积极帮忙出谋划策,但是兄弟过得太美又很容易让人心里不平。

不是、李禀宪就纳闷,去哪里能找到下一个成世宇呢,批发一下不可以吗?

他要求也不高,哪怕是情况打对折的也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