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脸色微变,小王坐在一边,斜了新娘一眼,轻轻地说:“是‘上得山多终遇虎’!”

李念琛一贯怜香惜玉,看着新娘不好下台的面子上,举着酒杯站起来敬新郎,“恭喜!”

新郎身经百战,此刻也不过是微醺而已,看到许久不见的李念琛便也唯有借酒说一句,“同喜!”冯一帆心里清楚,他跟沈文澜的错过其实是一种必然,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她太不好骗,而自己也更喜欢简单一些的女人。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选择多聪明的男人要看她有多少野心,男人选择多聪明的女人要看他有多少信心。

李念琛举杯跟新人致歉,“不好意思,我手边正好有点事,要先走一步了,祝二位白头到老。”

被他拖出来的沈文澜没听他说过这个周末还有其他的应酬和饭局,一时也不知道他所指为何,“什么事这么急?”

“试婚。”

哎,跟你做过夫妻之后,连跟你做情侣都觉得是浪费光阴,何况别人?!

仿佛不过须臾间,沈文澜闷声不响地取出钥匙开了门,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进来换了鞋,错在不该当着男人的面弯下腰的女人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认栽地闭上了眼。男人亲自选的礼服撕起来毫不心疼,人饿得久了就顾不得吃相了,两个人都有点暴饮暴食的味道。男人急切地攻城略地,女人则被久违的疼痛酸胀击倒,捂着脸扭到另一边……

数小时以后,沈文澜的小单元里,李念琛套着被沈文澜穿得半旧的男式手工毛衣在厨房里用平底锅煎着中午没吃完的冷馄饨。煎炸这种脱水香口的烹饪方法广泛地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李念琛又是上海人民的子孙,对油煎馄饨这道成名已久的小吃当然没有抵抗力了。

沈文澜包的馄饨个大馅足,被李念琛用小火把白白胖胖的馄饨煎到两面金黄,冷馄饨回温非同小可,明明只是馅里加了点黄酒去腥,两个衣冠不整的男女吃着吃着却有些醉了。

“你今天是受了什么刺激?吃醋了?”沈文澜为李念琛中午的食欲不振找到了最合适的理由。

“不是,”男人嘴硬的样子总令女人发噱,“我承认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我是需要一个女人多过需要你,但是现在,我很清楚我只是需要你一个女人,其他的都已经成为历史,你以前不是说过嘛,干醋有什么好吃的!”第一次的兴之所至使他慢慢爱上这个女人,这一次的水到渠成教他好好珍惜这个女人。

“怎么不吃醋,我只是相信你而已。”女人的话让男人难以抑制嘴角上弯的趋势。你我心中都曾有过好几张不同的面孔,但是最想打开家门见到的,是彼此这一张,所以,何必无事生非呢?!

“你在芯子(沪语,馅料)里放酒了?”李念琛蹙眉,放下筷子,“怎么办?我酒量差,会乱性的!”

沈文澜翻身把李念琛压在身下,扬眉挑衅,“谁比较醉还不一定呢!”

此生所追也不过今日之醉。

冷馄饨也好,油煎馄饨也罢,都是馄饨的另一种吃法,而曾经是已婚夫妇的两个人若要试婚,也该找一种新的方式,比如这一次,是李念琛搬过来跟沈文澜住。小小的一个单元里挤两个大高个,实用面积多少有些捉襟见肘,钱笑说沈文澜这是没事找事,放着好好的别墅不住,偏要以身犯险,须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李念琛从来不是被女人牵着鼻子走的人,他同意这看似无理取闹的提议也是因为他认为既然之前沈文澜可以融入他的生活,那么现在他也可以尝试一下这种蜗居生活。

试婚初期的同居恋人更像是在预支蜜月,尽管狭小的空间使得大家的隐私都被二次侵犯了,可是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的生活让他们只能看到这段关系中幸福甜蜜的部分。浓情蜜意的时候,每分钟都像是一种恩赐,这种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着沈文澜的写作,她发现原来爱情是要包容差异和享受区别的,没有人喜欢和镜子过一辈子,因为那或许是另一种孤苦一世。其实已经无所谓他看《白鲸记》的时候她爱《逍遥游》了,问题应当在于彼此都给对方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和耐心。

连傅东水给沈文澜把脉的时候都发现了她的变化,“最近心情不错?”

她始终都笑着,似乎无一刻不快乐,“嗯。”

是啊,这世上没有一种欢欣能胜于醒时犹见梦中人的。

沈文澜跟李念琛说起他们之前的“活着当下”,她说,哪里会有一个女人愿意和所爱的人“活在当下”的?我只是在等自己爱你爱到可以容许被你抛弃而已。

李念琛很诧异,觉得沈文澜更像是那种乐于先发制人的类型,她也承认当初提出分手确实有这一层因素,可是如今的自己已经清高自负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她不再是那个自负到拒绝他的女人了,这一次,她自负到想试着抓住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个人喜欢吃冷馄饨多过油煎馄饨,当然下好以后淋上麻油和醋也非常好吃。

☆、菜泡饭(上)

当初假结婚的时候虽然也是以夫妻身份一同生活的,但那种逐渐培养感情的模式和如今考验彼此容忍极限的琐碎试婚生活却是全然不同的一回事。

不大的单元里要放下两个人的生活必需品,那么可供活动的空间当然只能在原本就令人堪忧的基础上再打个折扣了。东西一多,家里自然就容易乱,不住别墅豪宅的沈文澜虽然得免做一个时时注重仪容的苦命少奶奶,却也不得不与寻常家庭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和狗屁倒灶狭路相逢。

可以独自一人把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单身女人令人爱不释手,在男人面前一身的油烟味的试婚女人叫人下不去手。精心打扮之后拿着抹布半撅着屁股这儿擦擦那儿抹抹的都是志不在打扫的,可是居家过日子,哪能不认真打扫收拾?上了一天的班,又经过一番打扫收拾之后,谁还有心思换一件轻薄暴露的睡衣来玩情趣?

知道沈文澜需要的正是这种“主场优势”,所以李念琛只能强忍着劝说她换一间大房子的欲望,带着尽可能少一些的生活用品搬进她的一室户。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在一个刻意邋遢的室友面前都变得微不足道,你不得不承认,女人可以假装脱力假装抽搐假装尖叫,男人却很难假装始终兴致盎然,当然,除非使用了辅助性药物。这个几乎残酷的事实让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如果真的结婚,过了一段时间也会热情冷却,兴致缺缺吧,于是大家颇有默契地暗自猜想着彼此生腻的那一天究竟几时会来。

这天晚上,沈文澜敷着睡眠面膜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掀起被子把自己放进去。在床上看着文件的李念琛对她突发性的残障好奇不已,一问才知道是因为穿高跟鞋而磨出的水泡,沈文澜又怕疼,所以难免显得夸张了一些。

他掀开被子去确认她的伤情,雪白粉嫩的一双脚上几个大大的水泡看起来很是骇人,“这么怕疼还穿什么高跟鞋?”李念琛皱着眉问道。

“我本来是不穿的,怕跟我共事的男同事们心灵受损嘛,”在南方,确实比不少男人更高大的沈文澜苦着脸回答:“可是跟你出去总不能穿平底鞋吧?!”谁说只有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十分追求“看起来”的般配。

李念琛看着沈文澜的一双脚,以她的身高来论,她的脚算小的了。没怎么受过高跟鞋摧残的双脚显得细皮嫩肉,她的足弓很高,骨肉分布得当,脚趾纤长,脚背的皮肤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皮肤不同,因为见得光少所以格外白皙光滑,甚至可以见到青色的脉络隐隐蔓延其上,靠近脚底和脚跟的地方是淡淡的粉色……他对女人的脚可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但是对着这双玉足,他却十分愿意承认李念瑜的审美眼光确实不差。

“你,你干什么?”沈文澜的女中音在小小的空间里支离破碎,枕套上全是她不慎沾上去的面膜……这不是一次卫生的体验,可但凡香艳刺激的体验都绝不卫生。

对于李念琛这个准女婿,方萍的态度也很是纠结,她认为这个男人要么让女儿幸福到极点,要么让女儿痛苦到极点,这样极端的选择太过危险,与那些找个合适的人结婚过日子的太平模式相去甚远,她为女儿担心,却也偷偷在心中认可沈文澜的这种“不疯魔不成话”的感情观。

准丈母娘的松口让李念琛有些受宠若惊,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方萍是个足以跟自家老妈分庭抗礼的殿堂级人物,所以从来没想过能轻易过了这一关。表明了自己是以结婚为前提和沈文澜进行试婚的李念琛被准许观赏沈文澜的家庭相册,其中的照片据说大部分都是由早逝的准丈人拍摄的。

照片里的女孩子从呱呱坠地到亭亭玉立,每一张都是一段难忘的时光,李念琛下面有两个妹妹,所以很清楚一个父亲可以如何宠爱一个女儿,沈文澜是政策使然的独生女,便被父亲用尽全部心底血去浇灌。

方萍指着相册的最后一张,告诉李念琛,“这张是十四岁,也是最后一张,再以后就没有拍过了。”一则她们孤女寡母没有闲心也不想代替已故的人拿相机,二则沈文澜因病在青春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肿胀发胖起来,而且满脸大红痘,爱美的小姑娘更加不想拍照了。

李念琛看着照片里白衬衫牛仔裤的少女,她在阳光下笑得令人目眩。十四岁的少女看上去无忧无虑又带了点那个年纪情窦初开时才有的淡淡的懵懂,她的气质清冽,五官无一不秀气,长发被扎成两个辫子分垂两边,身躯四肢都纤长合宜,小小年纪却能肯定日后必然是个美人胚子。李念琛一直知道沈文澜很耐看,本以为她是那种端庄得体八面玲珑的长媳范本,却没想到她也曾是一个不输孙佩佩的精灵般的少女,可能他并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能李念瑜的看法才是正确的,他确实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方萍见准女婿看一张旧照片看得如此入神,心里也大概有数了,“喂!”她板着脸叫醒李念琛,又忍不住笑出来,“喜欢就给你带回去好了。”

来正式拜访的李念琛此刻还穿着西装马甲,这种情况下还做一本正经状显得很是滑稽,“不不不,您留着吧,”他想起之前跟沈文澜一起拍过的婚纱照,胸口阵阵柔软,“以后我们可以再拍的。”

买熟食几乎成为回门习惯的沈文澜开门进来,看到方萍居然把相册拿出来给李念琛看了,估计也说了不少严肃沉重的话题,她冲过去抢过相册玩笑道:“看看,看看,岁月到底是把杀猪刀,本人虽不至面目全非,但也是遍体鳞伤一身是血啊!”

方萍抽打着女儿汗淋淋的爪子,把相册夺回来清理干净,“年纪一大把了还毛手毛脚的,你当自己还小啊!”

年近而立的沈文澜受不得这么大的刺激,夸张地捂着心口作中箭状,“哎哟,老妈你这刀补得……”无论沈文澜回来之前的气氛如何,总之现在的气氛已经被她一通胡搅蛮缠弄得欢乐起来了。

回去之后,李念琛向沈文澜当面表达了自己对照片中那青春少艾的无限倾慕之情,又说起了自己的十四岁和沈文澜十四岁的时候自己在大学里的一些事情,他最后总结一句话,“如果我能在你和佩佩十四岁的时候就认识你们两个,我大概会选择等你吧。”这是他迄今为止说过的最没羞没臊的恭维了。

翻过身背对着李念琛的沈文澜早就不是照片上那个山泉水一样的少女了,她而今是托得起死猪毒得死鱼虾的黄浦江,“十四岁,那你口味再重也要忍两年,不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有时候多么希望这些年不过是读书时在课上睡着后做的一个冗长的梦,可是一想到你,尽管一切都不如意,却还是会在那个“希望”上有些犹疑。

某天沈文澜一时兴起,有样学样地想到李念琛的公司里去找他一起吃午餐,算是给他一个投桃报李的惊喜,没料到会在他的办公室外面遇见意想不到的熟人――Amanda。

穿粉色套装的Amanda专业而娇俏,脖子上戴一条蝴蝶吊坠的白金项链,整个人轻盈好看得仿佛就是一只粉蝶,分分秒秒都会振翅飞走一样鲜活美丽。

“文澜小姐,”Amanda对沈文澜已经出版了的那本文集很是推崇,只可惜手边没有一本可供偶像签名,她作为粉丝急忙想说明上司对自己的知遇之恩和两人之间纯粹的工作关系,还没来得及开口,李念琛办公室的门就开了,打乱了秘书小姐表清白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