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衣在衣柜里,果然是新的,季凡拿出来看了一眼,丝质的,经典款,但是均码的。
拿着睡衣转过身来的时候,言欢已经在床上躺下了,侧着身支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您要出去换吗?大家都是一个结构,我多看两眼,您也会害羞吗?”
有什么好害羞的?季凡只是不想睡他,又不是本质上保守害羞,闻言就有点好笑,也没说什么,只是又转过了身子,背对着言欢,就这么当着他的面脱掉了浴衣,把睡衣睡裤都换上了。
言欢看着他赤裸的背影,宽肩窄腰大长腿,不用扎针就白的跟现在的自己差不多,衬着藏蓝色的睡衣,格外让人移不开眼睛。
真好看,言欢想,这身看腻味了的睡衣,穿季凡身上,比曾经看过的任何一个人都好看。
均码的尺寸,季凡穿着肥瘦够用,但有点短。
要不是这身衣服,言欢还没反应过来,原来站在一起个子还是跟自己差不多的“男朋友”,也已经长这么高了。
如果不是自己当年横生变故,那年就已经在鸡飞狗跳中出柜的他们俩,这会儿可能已经名正言顺地领证同居了。
自己也会像现在这样,躺在床上等着他换衣服,两个人躺在床上,可能什么都不为,只是相拥着睡觉,睁眼睛的时候看见对方在身边就会满足。
风风火火的恋爱会变成柴米油盐的平淡,刻骨铭心的爱人,会变成彼此生命中不可割裂的一部分。
如果是这样的话……该多好。?26
“你再这么看着我,我恐怕真的要害羞了。”季凡坐在了床的另一边,打断了言欢收不住的念想,他倏地回过神,短暂地犹豫了一下,“您……能吻我一下吗?”
季凡没说话,意外地挑眉笑了一下。
言欢太了解了,季凡这种表情的时候,就是没说话的拒绝。
可是他还是不死心,他又有点紧张,赶紧补救似的又说道:“不是接吻我是说……就是,在我身上留个吻痕之类的,或者……或者……指痕抓痕,也行。”
那一瞬间,言欢觉得自己好像有点逼良为娼似的不要脸,但他也不顾上了,他只有这么一晚的时间,他迫切地希望季凡能给他留个什么念想,然而他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属于他,连这身体都是拿出来卖的,能堂而皇之留下的,也就只有欢爱的痕迹了。
但季凡还是那种表情,不将拒绝说破,却也不给他留余地。
只是表情里多了点不解。
言欢越发难堪,他硬着头皮给自己奇怪的行为编个理由,却翻了个身平躺下了,仰面看着天花板,不敢再直面季凡的拒绝和探究,“我的工作是陪睡啊,客人花了大价钱买一宿,我总不能不尽义务吧?您在我身上留点痕迹,我好交差呀。”
季凡啼笑皆非,“难不成还有人要检查你身上欢爱痕迹,来确定你有没有认真‘工作’吗?”
言欢一本正经地撒谎,“有的。”
季凡看了眼天花板四周,“屋里有监控?”
见言欢摇头,他放心地把自己这边的被子扯了过来,“那不就完了,他们问你,你就说我没有在别人身上留痕迹的习惯。”
言欢无奈地笑笑,“我不敢撒谎,被发现要被罚的。”
“那你什么也别说,让他们来问我。”
季凡伸手关了灯,背对着他躺下了,卧室里一瞬间彻底安静下来,黑暗中,没能得偿所愿的言欢感到一阵孤寂的憋闷。
他不敢问季凡为谁守身,一边庆幸时隔多年季凡仍旧是他心里的样子,一边生气这正人君子的做派,连他一点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
他跟季凡各睡床的一边,中间空出来的地方,大概还能容第三个人打滚睡。
言欢从来没在这个房间这样安静到无所适从地睡过,他一个昼伏夜出的MB,生物钟早就乱了,大半夜原本是他最清醒精神最亢奋的时间,所以哪怕这么关了灯躺着,他也睡不着。
更何况身边睡得的人还是他至今深爱的初恋。
季凡倒是睡得很快,言欢怕吵到他,一动不动地僵在床上,直到听见他平稳的、带着鼻音的微重的呼吸,才稍稍松了口气。
想了想,又觉得有点好笑。
季凡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入睡总是很快。言欢试着翻了个身,动静稍微弄大了一点,他在黑暗中观察着季凡的睡相,发现连呼吸都没乱一点。
这么看,似乎睡的也还是很沉。
其实他从前也是这个样子,只要睡着了就是雷打不动,跟季凡一起住宿舍的时候,俩人要是都睡着了,隔壁同学来敲门都听不见。
但是现在他已经不是了。
其实最开始刚到月光岛的那一年还好,虽然也是羞辱折腾,但那个小调教师喜欢他,总会给他放水,他日子还算过得去,但自从进了地下区,到了Lu的手里,很多生理习惯,都被生生改掉了。
陆骁说,奴隶也好,男妓也好,必须时时刻刻准备为主人或者客人服务,哪怕是睡觉,也必须有一根神经是时刻保持待命状态的。
地下区是常年封闭的,根本见不着太阳,每个囚禁犯错奴隶的小房间相对独立,全靠灯光照明,为了折磨奴隶,房间里的照明灯组用的是取暖专用的石英防爆灯,全都被打开的时候,钢体结构的墙壁同时折射热度,房间会始终保持高温炙烤状态,闷热,刺眼,因出汗缺水导致的口渴和不分昼夜无法安睡的疲惫时刻折磨着奴隶。
他刚被发配到陆骁手里的时候,陆骁要求他每天早上七点做好清洁后跪在房间里等待,可是他的房间里没有表。
刚到地下区的第一天,严格说起来,他伤的不算太严重,但的确疼的狠了,两只手甚至动一下都不敢,精疲力竭浑浑噩噩,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竟然也睡了过去。
没有表,没有日夜交替,陆骁的命令根本不可能完成,第二天陆骁过来的时候,都已经走到他床边了,他也不知道。
后来的那天他就没的睡了,陆骁给了他一只闹钟,不大,却是精钢的,提在手里都颇有分量,陆骁把闹钟设定成了每隔二十分钟震一次,每次震十分钟,让他叼在嘴里,跪一夜。
前一天手上的伤没上药,闷热的室内待了一天已经有点发炎了,那天陆骁走的时候,让人给他手上上了药,那是他第一次尝到医疗区编号为“OL14”的特质药膏的滋味儿,药是好药,快速消炎促进伤口愈合,但副作用让人难以忍受,开始是疼,疼的让他恨不得死过去,等药膏都在手上化开了之后又是痒,痒到他开始怀念最开始那让人想死的疼。
但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挠房间里有无死角的高清监控镜头,刚到地下区的第二天,陆骁罚他这么跪一宿,他就已经不敢有半点违背了。
规规矩矩地跪着,忍着手上的痒,忍着膝盖的疼,忍着嘴里叼着闹钟的酸麻,不敢有丝毫松懈。
终于熬到又一个早上七点的时候,陆骁关掉了取暖灯,只留了一个普通的LED照明,打开换气扇通风,进来取下他嘴里闹钟的时候,他的嘴已经合不上了,津液淌得胸前到处都是,闹钟每隔二十分钟一次的震动也震得他牙疼,上下牙龈几乎都肿了。
陆骁问他,能记住十分钟和半个小时有多长了吗?
他身体力行,再不敢忘。
但不敢忘却也不能立刻就在没有钟表的情况下掌握好时间的流逝,陆骁一点不着急,第一天做不到,第二天就再重复地罚他跪,来来往往,反反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