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开口,便说知道我想杀人。还说不久我的母亲,便会如我所愿死去,有人替我杀掉她。我需要做的,是杀掉另外一个人,还回去。”
“我自是不信,想着是哪里来的疯子。可不久之后,我母亲真的被人杀死了。这才我才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的。就在那天晚上,他又出现了,让我杀了李得宝。”
“说既然能够让我母亲说死就死,那么也能够让蓉娘同我的孩子,说死就死。我实在没有办法,把之前买来的砒霜,放到了糖水中,让李得宝喝了下去。”
乔二郎说着,面色发沉起来,“我杀了人,大病一场。以为这便过去了,可没有想到,一个接一个的死人……就在大骷髅酒馆的掌柜的死了之后……那个人又出现了。”
“在牧云桥底下的船上,我头一回见到了其他六个人。”
乔二郎长叹了口气,面色有些扭曲起来,那个夜晚,每一次想起,他都像是做梦一样,包括他所经历的这一切,都像是一场噩梦一样。
牧云桥是零陵城一座名桥,它高高的拱起,坐在河中的小船上,仰头看这座桥,就好像高耸入云一般,是以唤作牧云桥。
冬日北风呼呼的吹,虽然河面上并没有结冰,但是子时的夜里,几乎没有人会到这里来。乔二郎进去的时候,里头已经坐满了人。
那个人就坐在船头,“今日之所以叫大家来,就是为了让大家认个熟脸,各位都得了好处,应该肝胆相照,亲如手足才是。”
“有个词叫,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谁若是想要说出去,那也得看其他人手中的刀,答不答应。”
乔二郎摸了摸自己的手臂,上头已经起了鸡皮疙瘩,那人的嘴巴一张一合的,听得人嗡嗡作响,却好似什么都没有听到脑子里去。
见没有人说话,那人又道,“好了,我是丑话说在前头。我们都是被人欺辱的善良人,那些人作恶多端,自有天收。杀了坏人,却要蹲大狱?你们问问天,看看天答不答应?”
“今日我们便将话摊开来说,打今日过后,便桥归桥路归路,这一辈子,都莫要相见。这事儿也封在心中,休要再提。”
“屠夫,你先说吧。”
乔二郎顺着那人的视线看了过去,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看上去十分凶悍的壮汉,他大张着腿坐着,腰间的杀猪刀亮闪闪的,上头还沾着一些肉屑,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味道。
“我那婆娘,是个不要脸的,同人有私情。若非怕杀了她之后,我儿子会饿死,老子直接就砍了她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哪位英雄,这般厉害,竟将那婆娘烧成了碳。杀猪的先在这里谢过了!”
他说着,嘿嘿一笑,露出了满口的大黄牙来,不等乔二郎松一口气,他突然面色一变,扯下腰间的杀猪刀,怒道,“先生说话文绉绉的,杀猪的怕你们不明白,咱们如今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谁敢叛变坏了老子的好事,老子头一个砍死他。”
“我说完了,那边那个小娃娃,你年纪这么小,倒是心狠手辣!”
屠夫说着,抬手一指,指向了坐在船舱一个角落的小姑娘。
乔二郎定睛一看,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响,那个孩子,他认识,正是李得宝的亲姐姐。
小姑娘一张脸涨得通红,声音像是蚊子叫一般,她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又蔫了下来,“自从阿娘生了我小弟之后,家中便没有人疼我了。”
“阿爹说,零陵没有什么好夫子,想要送弟弟去永州城的大书院里。可是那种地方,并不是有钱就能去的,得有拜帖。我今年十三岁,我阿爹为了给弟弟寻人引荐,想要把我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做妾。”
第四十一章 小菜一碟
“我求阿娘,阿娘称病不见我。我的名字,叫李得珍,阿爹对我说,我是他唯一的珍宝。我读书比阿弟强,做买卖也比他强……我样样都比他强。”
“可是阿爹阿娘,因为他,都不要我了。”
李得珍说着,缩成了一团,往阴影里去了些。突然之间,她抬起头来,“乔夫子,是你帮我杀了我小弟吧?衙门说他是喝了有毒的糖水,被人害死的。”
“这里的人,他只认得你。乔夫子,你为什么想要你阿娘死呢?”
乔二郎整个背都汗津津地,河风穿过船篷,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如何,在那般诡异的气氛中,说完自己的秘密的。
好在,在坐的人,都心事重重的,并没有人,对于旁人的悲惨遭遇,做出什么评价。
他松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随手指了指坐在他右手边的人。
这是一个穿着蓝底子起白花裙的女人,她看上去约莫三十岁左右,却奇怪地还梳着女儿家的发髻。她的脸色煞白,嘴唇哆嗦着,目光有些游离。
听到乔二郎点她的名字的时候,她好半天方才回过神来,用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道,“我叫醇娘,是一个绣花的师父。我自幼无父也无母,凭着手艺混口饭吃。”
“年轻地时候,有个行商的,哄骗于我,说要娶我为妻。我一直等着,这一等便是十余载。我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门傍身的手艺。”
醇娘说着,抬起了自己的双手。这双手保养得极好,在夜色当中,像是一块温润的美玉。可明眼的人,都能够瞧出来,右边那只手,时不时的轻轻颤抖一下。
“陈大人家的那位小姨子,成日里便欺压我们这种手艺人。她借口知县家的老夫人要过寿了,在绣楼里寻我订了一副万寿图。”
“我日夜赶工,好不容易完成了,她却又非要改,我一共改了五次!好不容易结束了!她又说,还是原来的样子好一些……”
醇娘说着,眼睛红了起来,“我反驳了几句,她便推我……我的手……她还说,不过是一只手而已,又没有断,有什么关系?”
“对别人来说,没有关系。可是,我除了那双手,什么也没有了。”
乔二郎听着有些唏嘘,陈大人家的小姨子,他有一回在宴会上远远地见过,的确是趾高气扬,出言刻薄之人。
醇娘拿帕子擦了擦眼睛,嘴唇动了动,还想说什么,感受到那召集人的眼神,却又抿住了嘴,她抬手一指,指向了船中最美的一个女子。
女子冲着她笑了笑,摸了摸自己的指甲,“我是风月楼的的花娘朝月,我夫君是法慧和尚。”
“故事俗套得很。我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自幼便定了亲事。我家中也算是书香门第,怎么也不辱没了他,本来是一门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可偏生那和尚着相了,喜欢上一个浣纱的村姑。”
“先前的种种,转头便忘记了。我逗雀儿,他说我玩物丧志,那个浣纱的掏鸟蛋,烤雀儿,才是真性情;我抚琴下棋种花,他对我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那时候不明白,我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在一夜之间,便变得一无是处,处处是错了。他为了避开亲事,半夜里出府,去寻那浣纱女。”
“我上了头,追了出去,却不料在荒郊野岭的,遇到了强匪,失了清白。我们那种要脸面的家族,我若是回去,那等待我的,定是一条白绫。”
“再后来……”朝月垂了垂眸,又看了看自己猩红的指甲,“再后来,我便堕了风尘。他得知此事之后,寻了离风月楼最近的山庙做了和尚。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朝月说着,看了看自己腰间挂着的一个已经旧了地荷包,“并不是为了我,而只是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些而已。”
她没有多说,看向坐在她对面的一个婆子,努了努嘴,“到你了。”
那婆子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袍子,身上带着一股子烧饼的气味,她有些茫然地抬起了头,“我想让昆二死,我儿子是个赌鬼,欠了他一屁股的债,被昆二打死,沉进湖中喂鱼去了。”
“虽然是个孽子,可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不该死得不明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