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谈起爱情时,才能从他豁达的笑里看出淡淡苦涩,“有些事和钱无关,即便我再有钱,梦玲眼里也没有我的存在。”
沈漫忍不住替他打抱不平,“说来说去还是路权的错,没事跑去勾搭人家干什么?”
“这事真怨不了权哥,他老早就拒绝梦玲了,是梦玲一直忘不了他,这么多年过去,心里只装得下他一个人。”
她不屑地哼,“这家伙哪来这么大的魅力?”
花牛若有所思的摸摸下巴,感叹道:“要说权哥长得超级帅吧,也不是,但他身上就是有一种味道特别吸引女人。那时候帮派的大小姐对他一见钟情,跟在屁股后面倒追他很久,他完全可以凭借这个成为佤邦下一任的头目,可是他拒绝了,连我都觉得他有点不知好歹。”
沈漫眸光一亮,越听越来劲,“大小姐?”
“这件事说来话长...”
“你慢慢说,我最爱听八卦。”
花牛细细抿了口酒,小眼睛闪烁灼灼红光,开启忆往昔模式。
“依稀记得那一年,我和权哥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十九,我十八...”
0021 斩草除根。(二更)
花牛虽然已经脱离帮派很久,但很多记忆依然留存在脑子里,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
“我和权哥是在偷渡的船上相识,又在海难中死里逃生活,后来结为兄弟,当时还有一个兄弟叫壳子,那家伙我就不多说了,后来染上毒品死得很惨。”
“我们来到缅甸后,干了些和走私相关的小生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但好景不长,那时候的反叛军头目查察特别残暴,整个小镇被他们洗劫一空,我们逃到山上还是被抓到,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佤邦出现救下我们,为首的泰爷很看重权哥,权哥也因为救命之恩答应帮泰爷干几年,我们就跟着他一起去了佤邦。”
“当时整个缅北是反叛军和佤邦平分天下,为了抢地盘每天都是打打杀杀,权哥凭借好身手和超强的领导能力脱颖而出,第二年便当上二把手,和泰爷的儿子平起平坐。”
“泰爷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陪在身边,女儿在泰国贵族学校读书,那是真正的大小姐,漂亮有气质,不夸张地说,论美貌只比你差一点点。我记得她第一次来山里,几乎所有人都跑来看她,除了权哥。”
沈漫好奇地问:“他在干什么?”
“一个人在屋里擦枪。”
“扑哧。”
她大笑出声,一口干完半杯酒,细碎念着:“日日擦,夜夜擦,枪都擦烂了也没见上膛,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花牛没听清,“什么?”
“没事,你继续说。”
花牛顿了顿,接上前面的话:“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泰爷安排权哥护送大小姐下山,谁知半路遇到反叛军,权哥替大小姐挡了一枪,爱情的子弹就这样正中大小姐的靶心,她和泰爷说想要嫁给权哥,泰爷点头同意了,权哥却拒绝了。自从这件事后,大小姐上山的频率变高,泰爷每次都故意让权哥作陪,权哥就带她去打枪狩猎,大小姐也不生气,乐呵呵地跟着他漫山遍野跑。”
沈漫一副局外人的架势,皱眉表示不解:“人家姑娘都做到这个程度,路权一点反应都没有?”
“完全没有。”花牛深深叹了口气:“他说,没感觉就是没感觉,不能勉强自己。”
沈漫扶额,彻底被这家伙打败,“又来了,纯爱战神。”
花牛笑着为兄弟说话:“这也是权哥的可贵之处,拒绝得很果断,不会拖泥带水给女人希望。”
“所以,大小姐最后放弃了吗?”
“后来权哥带着我们离开佤邦,临走前的那晚,他少见的喝多了,我送他回房间,开门时看见大小姐...”
听到这里,沈漫的心瞬间揪起,心跳变得狂躁。
花牛继续道:“我躲在窗边外面偷看,看见半裸的大小姐骑到权哥身上,脱他的衣服。”
“然后呢?”
“然后...”花牛无语长叹:“权哥推开了她。”
沈漫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心头窃喜,面上还得装一下,“美人在怀,他居然坐怀不乱,这家伙真的没救了。”
“我以前也不信有人一生只对一人动心,自从你出现后,我信了。”
花牛碰了碰她的酒杯,意味深长地说:“果然还得是绝色美人才能入他的眼,权哥是个非常执着的人,一旦他认准了谁,这辈子都不会变。”
“你可别给他脸上贴金了。”沈漫嗤笑:“男人我见多了,全是一丘之貉。”
花牛学着她说话的口吻:“纯爱战神,绝非浪得虚名。”
飘忽不定的酒劲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冲上头顶,沈漫沉浸在头晕目眩的混沌中,亢奋的高举酒杯。
“废话少说,喝酒。”
花牛配合大吼:“干了。”
*
半小时后,处理完事的路权回到酒吧,虽早有心理准备,可当女人顶着一张醉醺醺的小红脸仰头看他时,他一个冷眼笔直扫向花牛。
花牛吓一激灵,举起三根手指,结结巴巴的开口:“权、权哥,我发誓我真没灌酒。”
沈漫醉的不轻,下巴抵着男人硬实的腹肌,媚眼如丝冲他笑,“嗨,你回来了。”
路权还未褪去一身戾气,目光浅浅落在她的脸上,瞬间柔软几分,好想捏她的脸,忍住了。
“以后不准你喝酒了。”
“哦,听不见。”
她头晕得厉害,额头抵着腹肌轻蹭两下,鼻间飘过一丝血腥气,瞳孔虽然无法聚焦,还是能依稀看见衣服上的一抹嫣红。
“你身上有血,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