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吧。”隋宁远心里高兴,身子那股昏昏沉沉的不爽劲儿也少了些,胃口大开,他先拿了芋头,剥开皮儿,在最上头裹了一层厚厚的蜂浆,他看不清,却能想象,那雪白的芋头配上琥珀似的野蜂蜜,样子极美。
咬下一口,果然味道也是极美,野蜂蜜味道甜中带苦,这点苦却恰好被芋头的甜糯中和,两个搭配起来,甜而不腻,刚刚好。
“就这么一口。”隋宁远抿着唇咽下,“我竟然觉得活着也还算不错。”
祁广闷头吃饭,牛似的,隋宁远享受芋头的这么个功夫,他已经囫囵吞下去那两个小芋头,又扒拉了半盘子菜。
他道:“主人家若是爱吃,俺上山砍柴时再留意着,只是冬天野蜜确实难得,等到开春就好了,明年春天,俺专门上山去找蜜来,回来找个罐子存起来,能吃到后年去。”
隋宁远淡淡笑着,又咬了一口芋头,擦擦嘴。
祁广每每提起往后年年的时候,他便很少搭话了,隋宁远只怕自己活不到那个时候,于是也不轻易许诺,他这日子过一天算一天,只能活个眼下。
祁广原本也想沾点蜂蜜吃,但一抬头,就看见自家主人家像是小猫舔食似的,双手捧着芋头和蜂蜜,小口小口吃得斯文,眼睛里都落上光彩。
这大汉心思细腻,知道这东西隋宁远爱吃,于是将蜂蜜碗不动声色向隋宁远那侧推了推,自己空嘴吃,不跟他抢。
可能因为父母去的早,从小没受过什么宠爱,祁广养成了这样的奉献性格,他从不抱怨自己是不是付出了更多,得到的更少,反而,看到旁人因为他的努力而高兴喜悦时,心里面的满足感更让他享受。
更何况,这可是好心收留他的主人家。
隋宁远很久没吃过这么一顿饱饭,揉着肚子靠在床上,舒服地扯了个懒腰,北姑以前哄他吃饭时说过,人最幸福的时候莫过于肚子里有食儿,那时候他养尊处优,天天胡吃海塞,竟体味不到这句话的深意,如今才算是懂了。
“还剩下个芋头,俺不吃了。”祁广起身收拾碗筷。
“你吃呀,你这身量,饭量不会这么小。”隋宁远劝。
“主人家明天出去卖柴火辛苦,这芋头俺装好,给主人家带着吃。”祁广如此说了,就如此做了,不容隋宁远反驳。
隋宁远撑着胳膊笑了笑:“我给你留馒头,你给我留芋头。”
索性也是闲着,趁着祁广刷锅涮碗的时候,隋宁远半跪在床头,拉开床头柜子那几本等于没有的木板门,从里面拿出针线筐,里面有些碎布碎线,是他这些年攒下的。
翻了翻,里面还有些白线,他拿来祁广那件破损的薄袄,那衣服在北风中吹了半日,已经干了,硬邦邦拿在手上。
他拿出针线,不消穿,因为他眼神不好,穿针引线只能拜托孙小舟,孙小舟每次都不愿意,但还是骂骂咧咧帮他穿好了长线,还说他:“你真是懒人用长线。”
针尾巴还剩下不少的线,缝好祁广的衣裳够了。
祁广从外面回来,一眼就看见隋宁远半靠在床头,长发绾过耳后,手中拿着他的衣裳在缝补,?懔艘淮筇?,忙道:“主人家,这种事怎么敢劳你帮俺!”
“你自己来也可以。”隋宁远抬眼,“你会吗?”
祁广顿了顿,脸颊红涨,磕磕巴巴道:“这...俺倒是不会,从前在家的时候是舅母帮俺缝的,俺都是做些外面的粗活,没学过这些。”
“猜你也是不会。”隋宁远笑笑,“那就别??嗦了,我虽然手艺不佳,但这些年来自己缝补多了,已经摸出些规律来,还是能勉强应付的。”
原先北姑在的时候,隋宁远当然也是不会这些针线活计的,这东西还是十二岁那年骑马摔断了腿,躺在床上终日无聊,林翠莲又明里暗里克扣着他的用度,索性找了个宅子里伺候的婆子,向她取取经,学了些皮毛。
男人这方面天生不如女人精细,隋宁远也只是学个大概,真没想到居然有朝一日还能用上。
祁广手足无措,抬手搓了搓后脑,又搓了搓发热的脸,最后闷声翻出红烛来点上,说道:“主人家借着烛火缝,小心伤了眼。”
隋宁远淡淡应了。
祁广仍是坐立不安,从前只听说过自家媳妇给缝衣裳,再不然也是老母做这事儿,怎的如今反倒是劳动如此矜贵的主人家替他缝补,这...实在是羞人。
终于隋宁远咬下线头,笨拙打个结,笑道:“应当可以了,我眼神不好,歪歪扭扭的,你凑活着。”
祁广拿过来,哪里敢挑剔,连声道谢。
从前在大舅家里住着的时候,舅母虽然手艺好,但每每给他缝补衣裳时都是万般不情愿,嘴里骂骂咧咧,说他生来就是个麻烦人的,祁广于是小心翼翼,有时候衣服破了也不敢说,就凑活着穿,省得挨骂。
从不曾想有一天,会有人主动惦记着帮他缝补。
“只可惜我只能做到如此地步了,等你将来娶个媳妇,手艺肯定比我好得多。”隋宁远收回针线,浅笑道:“那时候再让她把我这拆了,重新缝补一遍,贴个里子,绣点花样,能跟新的一样。”
这个年纪的汉子提起“媳妇”这二字,大多抓着脑袋,闹个红脸,心中眼中是无限憧憬,隋宁远原以为祁广也该是这样的反应。
谁知祁广听后浅浅皱眉,愣了愣,表忠心似的突然道:“主人家,俺没想过要娶媳妇!”
第015章 被褥
“吓我一跳。”
隋宁远哭笑不得捂着心口,不知道这汉子干什么突然这么大反应。
“翻过年来,你就十八了,按说成家都算晚的,我那庶弟今年刚十六,夏天时候也已娶了妻。”隋宁远当他是害羞,温和笑了笑。
若是北姑在的话,应当也早就给他安排好了婚配吧,他或许也能在隋辉的年纪就遇上个可心的人,一路伴着他过踏实日子,而不用这样孤单一人,遇上祁广之前,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那现在也不急。”祁广瞧着他的眼睛,“俺没有本事,兜里没有半个子儿,娶了姑娘也是让人跟俺受苦的命,所以俺不琢磨这些事儿。”
“以后再说吧,会有的。”隋宁远收起针线筐,撩了撩他散在肩膀上的长发,算一算日子,明天若是有空,该烧些热水来洗头了。
本朝男子的发型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长发及腰,再用冠冕高高束起,走起路来长发飘逸,颇有魏晋遗风,很受世家大夫、达官显要的喜爱,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麻烦,梳洗一次,往往需要下人伺候,还要抹一层发油打理着,普通百姓可伺候不起这样的发型。
因此,大多数平头百姓的发型就简单许多,齐着肩膀剃短,随意拿个发带汗巾束着,更有那不甚在意的,便干脆剃短剃秃,干起农活来更是方便。
就像祁广,他的头发便不长,短青的发碴大约只有一寸长,板正利索。
因着这头及腰的黑发,隋宁远每次洗澡沐浴时都要大费一番功夫,盲着眼睛,还要烧几盆热水,伴着皂角仔细搓洗,往往要大半天才洗净,但饶是这么费事,他也不曾舍得剪下他的长发,极尽所能,仔仔细细养着这一头如瀑青丝。
晚上躺下,祁广吹灭了红烛,说道:“主人家,家里面头的红烛用完了。”
隋宁远才想起来,买棺材那天时家里面剩下四根红烛,这几天每天晚上用去一根,确实已经没了。
“红烛不用我们自己花钱采买。”他道,“既然林翠莲答应不少我的,那我大方伸手要就是了,明天我告诉孙小舟,让他后天送来就是,不花我们自个儿的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