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1 / 1)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经过两块巨石之间,头顶只有一线天,这时,她蓦然开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问。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骗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娇嗔。

抱着他的手臂,想笑,却在流泪,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他,也知道他还要继续离开,但是她很高兴。

三十年,他让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后,如果他死了,她也获得了自由,如果他没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终,他没让她获得自由,代价是那把青铜剑,那株蔻丹花合葬一处,但那棺椁里却找不见他们的踪影,去哪儿了呢?

白卿对女儿说过你爹爹喜欢高处,他不喜欢地下。

***

灵子语:不要问我他们生还是死,或者去哪儿了,我自己都不想知道。

【番外】

番外雷拓

自私男女

本打算些洛洛或者李伯仲的,但时间太短,先写写雷拓吧,周末写多的那份

***

王爷其实很少让女婢服侍他的起居,从他们来到他身边后,衣食住行就都是他们操办,很少假手他人,一来方便,二来也安全,毕竟京城那种地方,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都不值得相信。

第一个给王爷送衣袍的其实是梓童小姐,那会儿,王爷刚当上世子,人也在京城。接到梓童小姐的如此礼物后,王爷看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就那么起身会朋友去了,喝到酩酊大醉才回来。

那件衣袍的事也就没了下文。

也许是梓童小姐送的不是时候吧,偏挑在王爷受封的时间,很难不让人犯忌讳,她到底是冲着什么送这身衣袍的?

后来,王爷回了西平,并决定在西平立住脚跟。

与京城不同,在西平,人人都想巴结王爷,因为他是世子,将来的汉北王。

不管是身居高位还是低位,想要更快的融入一个圈子,唯有生冷不羁。于是,王爷常会出入风月场所,这当然惹来了不少非议,可他对这些言辞置若罔闻。

三夫人就是在这样的风月场所认识的,当时王爷喝了不少,趁着酒兴,一个管漕运的州官让人把三夫人领进来献曲。

一曲罢,王爷拍了两下手,还喊了一声好。

其实,那晚,王爷之所以喝得酩酊大醉,是因为一匹马,一匹跟了他近十年的马死了,他心里不舒服。

那州官误解了王爷的意思,只当是他看上了那献曲的女子。次日傍晚就等不及送来了拜贴,亲自给王爷送礼来了,礼单里最后一行就是镜湖岸的一栋别院,当然,别院是幌子,别院里的女人才是正主。

王爷并没有推辞,全部接收了。

但很长时间,他都没踏足过那栋别院,第一次去,是因为一场大雨,因为离别院近,就顺脚转了过去。

进门时,三夫人正趴在绣架上,望见他们呆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翘眉笑了,起身来给王爷脱外袍,王爷到也顺从了。也许是因为她那无声的笑吧。

那天,王爷并没有在别院多停留,只等雨停了就起身走,三夫人也不留,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离去,一句话也没说。

不过这次之后,王爷到是偶尔会去她那儿,也许是因为她那儿安静吧,至少没人虚与委蛇。

应该是回京城的前一天晚上……三爷打算让王爷带些东西进京,无非是贿赂用的钱财,在府里一直等到深夜,王爷才回来,身上披了件毛麾。

“都是要成家的人了,再想玩,也要有个度。”三爷离去前,这么教训了王爷一句,因为王爷嘴唇上粘了一点胭脂。

“雷拓,林同居那儿是不是还空着?”进卧室前,王爷问了我这么一句。

“还空着。”

“让人收拾一下。”

我点头,猜想着要住进林同居的应该就是在王爷唇上留下胭脂的女人。

林同居收拾好了,住进去的果真就是三夫人。

再后来,王爷与梓童小姐定了婚期,但三夫人并没有因此遭贬,反倒是登堂入室,进了王府,这并不是说王爷对三夫人多么宠爱,但凡被王爷挂在旗杆上招摇的,都是幌子,都不会有好下场,三夫人没能逃掉这个噩运,她挑在王爷最艰难的时候来到他身边,更是让这噩运雪上加霜。

也许这一点连王爷也没想到,他亲手挂上旗杆的人,最后却成了他的致命伤。把这“致命伤”弄得伤痕累累,最终心疼的人却是他自己。

所以他再不敢把人暴露于世,即使在他几乎权倾天下时,那个“致命伤”依旧只是藏在山野林间。

将汉西军打回亳山,班师回朝的路上,在一处山巅上,望着日薄西山的壮阔,王爷问我,“陆依云,你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