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1)

是女人对男人的误读。

是女人对男人思想和内心的误读,导致想象和结局大相径庭。

但女人从来不认为她误读了男人,更不认为那种失败的结局是误读导致的结果,并把这些归结为一句话

男人都不是东西!

如果按这个理论推下去,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是女人为男人创造了“不是东西”的机会。就好比那句话苍蝇不叮无缝儿的蛋!作为女人的你,虽不能说曲意逢迎,但你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那个有缝儿的蛋!所以,男人才不是东西!

下面,我要说几点女人在情爱关系中对男人的几点误读,而这几点错误的认知导致女人情爱的失败,不可以忽视。

如果你坚持的话,怎么可以做爱情常胜将军呢?

女人误读男人之一

穿性感的衣服,给他看。

女人大多穿性感衣服,不是觉得自己有多性感,而是以此来吸引男人的注意力。

男人喜欢把目光流连于身体暴露的年轻女人身上,但是,女人也忘了最致命的一点,男人喜欢和放浪形骸的女子发展一夜情,但,绝不会娶她为妻!

生活中,多数女子在恋爱时,犯过这样的错误她狂热地爱上了男人,但还看不出男人是不是也一样爱上了她。为了得到男人的爱,女人不惜放下矜持,发短信或E-mail表达爱慕之情,但男人依然像以往一样,和她讨论股票、时尚、去星巴克、K歌,就是不提爱慕之事。

于是,某些时尚女子杂志就会在恋爱宝典类的文章中出此馊招穿性感的衣服给他看,以尽快催生爱情瓜熟蒂落!

当然,穿这种性感衣服得有前提条件只有两个人的私密环境中。

是证明你性感呢?

还是因为你穿着性感就魅力无穷,让男人无法把持自己呢?

也许,这两点都有,并且会让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顷刻之间从量变到质变。

以我的观点,如果他以前不喜欢你,一点点儿都不喜欢你,只是在你穿了性感或过分暴露的衣服,他突然对你很感兴趣,你不要以为他是榆木脑袋开窍

爱情因子横空出世,他喜欢上你了。

是喜欢上你了,但不是你的上半身和修养,而是下半身。在这里,喜欢可以名正言顺地理解为需要!

为什么这样讲?

在男人看来,你是明目张胆地色诱,想和他发生点儿“浪漫的事”。而这“浪漫的事”只能是身体上的,和精神无关。除此之外,男人还会生出另外一种想法:“是你先色诱我的,不是我招惹你,或强迫你!就算发生‘浪漫的事’我也不用背负道德上的罪名!”

这一切和爱情无关。

男人从来不会为要了一个女人的身体而把她娶回家里,这就好比男人喜欢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却要把不和他打情骂俏的女人娶回家里是一个道理。

男人不会为轻易和自己上床的女人背负责任,却会因为轻易得到而转身就会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我曾经的一个男性朋友这样告诉我,他在前女友这样做时,他的生理反应很强烈,在那种私密的环境里,无法克制自己的生理反应,他本能地抱紧她,她幸福得满面红光,以为爱情来了。

3.女人对男人的几点误读(2)

后来,她利用这样的手段和他做了很多次床上健身运动,为他做过数次人流。

她以为,做爱的次数多了,就是恋爱。

因为,社会上很多女子在即将失去所爱的人时,都采取这样的行动把自己给他,用肉体挽留那颗已经变质的心。

恋爱的女人必须谨记:以身体开始的爱情也会以身体的厌倦而结束。

你看看,这位女孩子自以为她了解男人,自以为,用性感不但可以留住他的人,还可以留住他的心。最后,还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结局,大有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遗憾。

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把这件事归罪于男人都不是东西,却从不仔细想一想:爱首先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最后才是肉体,如果没有精神之爱,肉体的爱又能保鲜多久?

好比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如果用肉体可以留住男人,为什么还会有这句千古名言呢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当一个男人不喜欢你时,别说你穿性感的衣服,就是全裸也无济于事。当他喜欢你时,你就是夏天穿着棉袄,他一样喜欢你。

再举个例子:

著名作家张海迪,是个高位截瘫患者,可是,她一样有华美而幸福的爱情。老公是大学讲师,不离不弃!如果是我们生活中的王海迪、李海迪……看看那些残疾人,有几个有着张海迪一样华美的爱情呢?如果用性感吸引套牢男人,对于连站立也不能够的女人来说,何谈性感?

所以,吸引男人,首先是上半身的事,是精神、修养,然后,才是下半身。

女人误读男人之二

想要留住男人的心先取悦他的胃。

这条策略一样馊成了隔夜的酸面条。

如果在清朝以前,也许还有半点可能,如今,恐怕也只有大字不识半筐的傻女人才会这样去做。

如果有女人这样去做,并大功告成,留住男人的心,不是她脑袋积水,就是她爱的男人有智力障碍,只能算一百以内的加减法,估计也是武二胞兄那伙人横竖都没出息。这样一个男人即使留住他的心又有何用?不能让爱情锦上添花,也不能锦衣玉食。

我们以赵本山的第一次婚姻为例。

他的妻子葛淑珍出身乡下,识几个字,估计也不会有半筐,况且多年修理地球,早都就饭吃了。当年,赵本山穷得连个窝儿都没有,结婚时租住别人家的小北炕,一年租金九块钱。赵本山喜欢吹拉弹唱,不喜欢修理地球侍弄鸡鸭猪狗这等体力活,葛淑珍就把这活全包了,宁愿自己吃苦受累

为啥呀?难道葛淑珍傻帽还是缺心眼?

非也。

用如今时髦的话说,她是喜欢赵本山,喜欢他才愿意为他吃苦受累,却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