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为什么脂砚斋不止一次说黛、钗其实是一个人,最后合二为一了。曹雪芹确实有那样的用意,就是通过这两个角色,去反映人生的两面――黛玉体现着凸显个性维护个体生命尊严的一面,宝钗体现着以吞吃“冷香丸”压抑浪漫天性以求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贞静”规范的一面,但她们同属“红颜薄命”,因为无论是率性还是归顺,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主流意识形态,都不能够给予她们一个能够幸福的生活空间。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塑造出一个把个性尊严推至极端的妙玉,并对她极为珍爱,要把她安排进金陵十二钗正册,让她排名第六。又通过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命名,告诉读者,她是宝玉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四个女性之一,并在八十回后写她如何以舍弃自己的清白解救宝、湘,在自我人格挥洒上达到惊天地泣鬼神的程度。
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为什么在行文上并不将王夫人和晴雯的矛盾完全归结为礼教冲突。第七十四回他是这样写的:“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他写出了王夫人与晴雯之间的性格冲突,说到头,晴雯在王夫人眼里,是犯了“讨厌罪”。在人与人相处时,其实最厉害的排拒因素还未必是政治上的“反动”、道德上的“败坏”、能力上的“愚笨”、行为上的“糟糕”,而是不需要很多理性在内发酵的天然的“讨厌”。单向或双向的“讨厌”如果发生在社会地位平等的人士之间,那还不至于直接酿成人生悲剧,但王夫人是封建主子,晴雯是女奴(她既不是府里家生家养的,也不是府里买来的,是府里老仆妇赖嬷嬷家买来后,带进荣国府,贾母见了喜欢,赖嬷嬷就把她当做一件小玩意儿白送给贾母的,属于荣国府女奴中出身最最卑贱的一类),社会地位如此不对等,双方又都“天真烂漫,喜怒出于心臆”,因此,一旦双方都觉得对方“讨厌”,那弱势的一方当然就只能遭罪。晴雯带着勾引宝玉和得了“女儿痨”的冤名,被粗暴撵出,正如宝玉的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红楼梦》的深刻,就在于写出了“讨厌罪”对无辜生命的摧残。王夫人亲自处置了晴雯后,又接连撵逐了几个令她“讨厌”的。一个是四儿,四儿还算被她逮住一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戏言”,但王夫人主要还是觉得她“讨厌”:“细看了一看,虽比不上晴雯一半,却也有几分水色,视其行止,聪明皆露于外面,且也打扮得不同。”就算没那句“戏言”,光是“讨厌罪”,也该撵出。
芳官在王夫人眼里当然更具有“讨厌罪”。关于王夫人撵芳官的那段文字,有一点值得注意:王夫人怒斥她“调唆着宝玉无所不为”,她辩道:“并不敢调唆什么来。”有的古本写的是“芳官笑辩道”,有的则写的是“哭辩道”,周汇本取“哭”不取“笑”。在这一点上,我的想法跟周先生有所不同。我觉得“笑辩道”也许更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因为芳官毕竟是个戏子,她有其“游戏人生”的一面,面对王夫人的指斥,她敢于还嘴,就说明那一刻她“豁出去”的劲头大于畏惧,如果她哭哭啼啼,先就软了,哪里还敢自辩――现在的年轻人一定要懂得,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贵族府第里,王夫人作为居住在府第中轴线主建筑群中的第一夫人,不要说小丫头绝不可以在她训斥时跟她顶撞抗辩,就是宝玉、探春等公子小姐,无论心里如何反感,也只有垂手侍立低头听喝的份儿。在那个场合那样抗辩,是一种了不得的叛逆举动,既敢抗辩,何妨冷笑?所以我觉得写成“芳官笑辩道”是对的。这里提出来,供广大“红迷”朋友们参考、讨论。
王夫人后来又亲自查看撵逐了贾兰的一个新来的奶子,理由是“也十分妖乔,我也不喜欢他”,又是一个“讨厌罪”。在专制体制下,许多生命就这样以“讨厌罪”被撵逐到社会边缘,甚至因此身陷囹圄,以致命丧黄泉。即使在现今的民主体制下,如何防止“讨厌”的因素渗进检控和司法程序,以“莫须有”带动出“有所罪”,而造成冤屈,仍是人类需要慎重解决的一大问题。有意思的是,恰恰是被搜出了“真赃”的司棋,王夫人并没有亲自过目,似往日也无甚印象,听了凤姐汇报,“虽惊且怒,却又作难”。她来不及去“讨厌”司棋,所思所想,只是司棋乃邢夫人那边的人,该如何处置才能达到“这边”和“那边”的利益平衡。
晴雯的被撵,书里写明是王善保家的先下谗言,触动王夫人的回忆,使其讨厌晴雯的心理发酵生怒。四儿的被撵呢,则是被人告了密,揭发了她私下的“戏言”。那么,历代的读者就都有所讨论:那告密者,是不是袭人?认为肯定是袭人的,可以引王夫人的话为证:“打量我隔的远,都不知道呢!可知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那“心耳神意”不是袭人是谁呢?“西洋花点子哈巴狗”每月领二两银子一吊钱的“特殊津贴”谁不知道?那“特殊津贴”岂是可以白领的?所以历来都有读者想及此就对袭人咬牙切齿,不能原谅。特别是袭人自己老早就跟宝玉发生了“不才之事”,根据封建社会的礼教规范,最应被撵逐的应该是她,可是她却在王夫人面前成了个最干净的“耳报神”,她连对黛玉都敢点名表达其“忧虑”,那么,不要说四儿,那宝玉在怡红院“心上第一等人”的晴雯,她有什么不能下谗言的?有的读者、评者,甚至用“贱人”、“蛇蝎”来指斥袭人。但历来为袭人辩解的也很不少,认为上述评议让袭人“蒙冤”,他们也可以从《红楼梦》的文本里找到依据。第七十七回里有这样的明文:“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随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四儿的“戏言”,显然就是那些话里的一句。后来又明写宝玉质问袭人:“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被那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前面写到,连王熙凤居住的那个相对要严肃也严谨百倍的空间里,鸳鸯悄将贾母的一箱金银家伙交给贾琏去抵押当银的最机密的事情,到头来也还是让邢夫人知道了,平儿等想来想去,那天也只不过来过一位傻大姐她妈(此妇人是管浆洗的,来取送衣服),并无其他闲杂人等,而小丫头们被盘查时,又一个个吓得跪下发誓,凤姐究竟还是查不出泄密的原因。可见在荣国府里,任何事情都是难以保密到底的,四儿的“戏言”确实不见得是袭人去跟王夫人告的密。宝玉说到院子里的海棠花死了半边,是晴雯遭难的预兆,还引了许多典故,袭人听了做出强烈反应:“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总好,也越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曹雪芹写得真好,他写出了人性深处的东西。后面有交代,自袭人领取“特殊津贴”之后,她就自我尊重,每晚不再睡在宝玉外床,而让晴雯睡在那里,操夜晚服侍诸事。在袭人内心深处,晴雯已不成其为她坐头把姨娘交椅的威胁,四儿应该更不值得她去“一般见识”。袭人在王夫人跟前,说的应该都是些站得高、看得远的“战略性”话语――她所关心的是宝玉将来所娶的究竟是黛还是钗,她会以种种柔性的言辞,来增进娶钗弃黛的可能。袭人在曹雪芹笔下,也是个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她是自私的,从她的自我利益出发,宝玉若娶黛玉为正妻,她与黛玉的性格是难免要发生龃龉的,她将生活得不痛快;若是宝玉娶宝钗为正妻,那么,她就不会有不痛快之处。替她想想,也确实如此。她又是无私的,这体现在她对宝玉无微不至的照顾上,而且她对宝玉有真感情,宝玉的全部物质生活和中、低级的精神生活,全对她存在依赖性。脂砚斋批语透露出,对于宝玉,她“有始有终”,她甘愿为宝玉牺牲――甚至牺牲掉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被一般人最为看重的“名节”。高鹗续书,就以嘲讽的笔调把她嫁给蒋玉菡,写成“抱琵琶另上别船”式的虚伪与背弃,令后来一些评家一再加以讥刺抨击,但曹雪芹八十回后写她,却着眼在她的利他精神。
第七十七回的叙述语调,基本上是沉郁的。但曹雪芹着笔时,还是尽量保持着一份冷静,拉开和笔下人物、事件的距离。芳官等三个戏子最后不甘由干娘摆布嫁人,闹着要出家,正巧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信在王夫人处,就“爬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便花言巧语一番,曹雪芹这样来写王夫人的反应:“今听了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于是让她们带走了芳官等女孩。这是一种软幽默的文笔。
在第七十七回里,王夫人斥责芳官时还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周汇本保留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这句,但也注意到,在杨藏本里,这个地方的这句话先写上,后来又抹去。柳五儿究竟死了没有?曹雪芹的构思究竟如何?在八十回后会不会再写到她?(那时会交代关于她短命是王夫人误听了传言。)都值得探究。第七十七回写宝玉探视晴雯,二人生离死别的一段文字,是最令人心生不忍的。如果你原来读的是程高本系统的通行本,那么你应该知道,那些文字多有靠不住之处。现在请你细读周汇本,文字简洁清爽多了,而悲剧的气氛,却更加浓酽。
我年轻时读红,之所以不耐烦读第七十八回,一是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来一段关于将军的情节,二是虽然理解《芙蓉女儿诔》的出现,但那诔文实在太古奥,好多字不会发音,好多词语不知何解,读起来发闷,自然就常常草草翻过,不去咀嚼。现在再读第七十八回,就意识到,那是全书中的又一个转折点。
所谓将军林四娘,尽管贾政所言含糊其辞,似乎是一个对抗农民起义的为封建统治者卖命的女流,但细一考量,清代皇帝对儿子(阿哥)分封后,都留在京城安排府第居住,并没有派往外省封一片食邑让其在那里称王的做法,倒是明朝,一直有那样的政治传统,因此,所谓青州恒王帐下的将军林四娘捐躯疆场,就并不是清朝的事情而是明朝的故事。这样写就相当犯忌了。明朝的覆灭,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的冲击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清军后来的长驱直入,林四娘所抵挡的,就说不清究竟是哪一方,青州的陷落,也就道不明是落于谁之手。那么,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名写成的长篇歌行,也就不能说是歌颂了镇压农民起义的反动女流。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在这一回里写出了贾政的另一面,那就是他非正统、非规范的一面。在这一回里,贾政也难得地肯定了宝玉的非正道的一面。前面已经写到,与贾家血肉相连的江南甄家已经被皇帝抄家治罪,贾家不但接待了甄家的人,还接收了甄家运来的罪产加以藏匿。虽然在前面相关的文字里没有提到贾政,但那不可能是王夫人等背着他做的事。在笼罩全书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格局中,贾政终于不得不做出鲜明的政治抉择――站到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精神领袖的“月”派政治力量一边。贾政之所以对将军林四娘一唱三叹,就是看重林四娘的“义忠”,也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的牺牲精神。贾政的这个政治抉择,当然也就决定了此后贾府的命运。所以我说这一回又是一个转折。
就宝玉而言,吟诗赞颂林四娘,是被动的,而写《芙蓉女儿诔》,是调动出生命中的全部激情,以血泪写成的。这篇古奥的诔文,借助字典、词典、注释,其实一般读者都能达到琅琅上口地诵读,和默默品味而心领神会的程度。这不仅是宝玉对晴雯一个人的悼念与怀思,也是宝玉对群芳和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青春生命所处的生存环境的沉痛概括,以及对挣脱桎梏追求个性解放的高亢呼喊。这是宝玉生活和思想的一个大转折。从此以后,他将面对更多也更沉重的挫折,他的终于“悬崖撒手”,也就埋下了精神种子。宝玉撰《芙蓉女儿诔》之前,从空落落的蘅芜苑出来,“又见门外的一条翠樾埭上,也半日无人来往,不是当日各处房中丫,不约而来者络绎不绝。又俯身看那埭下之水,仍是溶溶脉脉的流将过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情!”这是“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的再一次变奏。又写到宝玉在构思诔文时立下这样的出发点:“我又不稀罕那功名,我又不为世人观阅称赞”,他发誓用血泪来写出心语。其实,这不也就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吗?
现在再读第七十八回,我不仅有了耐心,更常读常新。尤其要感谢曹雪芹,“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这是他给我立下的写作圭臬,成为我写作的座右铭。所谓“不为世人观阅称赞”,意思是能够忍耐一般世人的长期误解,不追求轰动效应,更没有商业上的追求。也就是说,能有越来越多的世人接受自己的文字,能有一些赞扬和肯定,能够流布,名随利至,固然也是可能发生的情况,但那绝不是为文的目的,目的只能是“我为的是我的心”。
这两回是否是曹雪芹原笔?如系补作,作者当非高鹗
按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古本《红楼梦》(《石头记》)可信的只有七十六回,第六十四回勉强还接近曹雪芹的原意,如果对它“从宽”,则不可信的是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周汇本的汇校、精择工作,也就没有涉及到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
对于一般的《红楼梦》读者来说,如此深入细致地从版本上讨论其文字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未免吃力了一点。我的想法是,当务之急,还是首先要从版本上,把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与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切割开来。
我说“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含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我基本上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古本中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并非曹雪芹的原笔,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今天能看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只有七十六回;另一层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它们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是由别的人补成的,但那补写的人士,从身份到动机,都跟高鹗有重大的区别。从身份上说,高鹗跟曹雪芹了无关系,两个人不仅不认识、无交往,人生轨迹无交叉,生活阅历也大不相同;但是补上面提到的四回书的人,却应该是很接近曹雪芹的人士,在一定程度上是了解曹雪芹对整部书的基本构想的,其中一位补写者,很可能就是脂砚斋。从动机上说,补写这四回书的人,是努力去接近曹雪芹的原意,而高鹗却是想“匡正”曹雪芹前面所写的“走向”,把他自己那跟曹雪芹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驰的意图,贯穿在了续书之中,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相应的篡改。因此,我认为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不应该再跟曹雪芹的文字合在一起印行,他的续书可以单独出版,谁愿意看,可以拿去看,却不能再让那些文字跟曹雪芹挂钩,所谓“《红楼梦》曹雪芹高鹗著”的印法,必须改变。《红楼梦》出版史上的这场革命,必须进行!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古本《红楼梦》八十回里,有三至四回不像曹雪芹的原笔,但意思大体上还是对头的,为了说起话来方便,把这大体上是曹雪芹写的八十回文字,统称为“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还是恰宜的。周先生因为不满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他自己另起炉灶,另写了这两回,作为对曹雪芹迷失无稿部分的一种探佚成果的展示。他给第七十九回拟的回目是“清虚观灵玉消冤疾水仙庵双冢报芳情”,安排了贾母责备王夫人撵逐晴雯致死、宝玉往清虚观去为晴雯申冤等情节。还写到赖尚荣家又来请贾府的人到他家赴宴:赖家酒席丰富,戏文新鲜,自不必细表;只说男宾女客,分设外内两处院子,到撤了酒席将次看戏时,方将内眷女客请到戏台前,拦上帏,一处看戏。这男宾中,有荣府交契,也有赖尚荣在官场应酬,结识了忠顺王府的哥儿,这日也来赏光助庆。偏巧戏文中间停锣止乐时,宝玉正在好友冯紫英、卫若兰、陈也俊等公子一起讲论戏文的音韵,贾母惦记他要服一丸药了,便令袭人出座找亲随小厮与宝玉送去。这时恰好忠顺王公子起座与随侍人说话,却不防一回头与袭人打个照面。袭人见有生客,即回避回座去。谁知道那王子便问小厮:你们是谁家的,那日内眷来的是何人。用钱赏了小厮,小厮便说了出来――方才那是我们宝二爷的丫鬟,名叫袭人。那王子记在心。
第七十九回就结束在这里。第八十回,回目则是“赖尚荣官园重设宴贾雨村王府再求荣”。写贾雨村为了讨好炙手可热的忠顺王及其王子,不惜对给予过他多方帮助的贾府施加压力,助纣为虐:话说那王子,本是忠顺王之幼子,因此宠爱娇纵,是京师闻名的花花公子,声色犬马,无所不为。这日忽一眼瞥见了袭人,便觉自己府里二三百名的丫鬟侍女,一概不中用了。见了母妃,硬逼着叫想法子去把这个袭人讨来……母妃无奈,只得和王爷说了此事……那王爷虽也知此事名声攸关,不敢轻动……正在无聊之际,人报兵部贾雨村大人来拜。王爷心中一动,忙说快请。
原来,雨村自升了大司马,越发权威日盛,渐次向各王府里走动,心知忠顺府是当朝天潢首贵,可以左右内廷大势,便时常来献勤讨宠。这日又来……入座寒暄后,王爷装作无意闲谈,问道:近日可还常到荣府去?他家那哥儿怎么样了?
雨村尚不明就里,随口答道:学生与那贾宝玉,倒也不时常会的,因他文采过人,诗词作得好,京城里识文赏字之人无不赞羡。近日又作了一首奇诗,题作《词》,正抄来一份在此。……那忠顺王原想借雨村口才,去向贾政说话,讨了丫头,可免动文动事,闹事担名。此时雨村去后,就打开诗从头细读。忽然惊叫道:这是“反诗”!……话说这一清客罕然厉色向众人说道:这诗的要害,并不在那一两句可以为解的诗人讽语,却在这林四娘其人原本就是逆党下流之人,她是山东违抗圣朝的天兵。你看:“明年流寇走山东”,这是什么话!
还待愚者道破,方能醒悟吗?
王爷与众客一闻此言,一齐又惊又喜――喜的是,这可抓住了问罪兴师的真由头。那忠顺王也不是浅薄粗鲁之辈,他便吩咐长史官,明日专唤贾大人。到府议事。
于是贾雨村就去荣国府,对贾政晓以利害,逼迫贾府献出袭人,以避“文字狱”,贾政无奈,只好去跟王夫人先说。
话犹未了,只听外面人报:王府长史官来拜。贾政一闻此言,目瞪口呆,连说罢了罢了,长叹一声,慌忙迎接出去。究竟袭人如何离开荣府,辞别宝玉,且看下回。
冤疾才消祸便随,名园金谷是耶非。
坠楼自是忠贞绝,难保石郎更可悲。
周汝昌先生这样写,想来是对我们现在看到的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深为不满,估计他对第八十回尤其不满。第八十回以往的通行本都以“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为回目,周汇本坚决不取,估计周先生特别不相信关于王道士的那段情节。确实也是,前面有一位现成的张道士,提供了极其丰富的情节发展的线索,有什么必要再出现这么一个王道士?“妒妇汤”只不过供读者一笑,缺乏曹雪芹文笔一贯的内涵力度。他从第七十八回往下续,那样铺排情节,是因为根据他的理解,贾府的内外危机,应该是一步紧逼一步,前面的伏线,到这两回应该“收线”,有所照应了。
周汝昌先生对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的改写,可供参考。
我个人的看法是,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写迎春误嫁中山狼和薛蟠娶来个河东狮,写夏金桂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写因此对香菱命运的影响,应该大体上都还符合曹雪芹的基本构思,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是无妨当做曹雪芹的文字接受下来的。
●红楼心语
观花修竹能几时?
1
观花修竹,后面还有四个字:酌酒吟诗。这是《红楼梦》第一回,写到甄士隐这个人物,介绍他的生存状态时出现的语汇。
书里说甄士隐的身份是“乡宦”。查《现代汉语词典》,没有“乡宦”的词条,查《辞海》,连增补本也查了,也没有这个词条,到百度网上去查电子词典,也没有这个词汇,但是点击网页,却有一系列涉及“乡宦”两个字的信息出现,多半是古典小说或者相关评论里的内容,也包括《红楼梦》里关于甄士隐的文字。那么,乡宦是一种什么身份呢?
从书里描写看来,甄士隐住在姑苏阊门外十里街仁清巷葫芦庙隔壁,从空间位置上说,不在城里,但也还不是乡野,用今天的语汇说,是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城里人认为那里已经是“郊区”,真正的农村里的农夫可能又会认为那里是“街市”。从社会族群的归属来说,甄士隐一定是当过官,但书里看不到他还在继续当官的迹象,显然他已经用不着上班理事了,过的是闲居的生活。但是他的年龄呢,说是“如今年纪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观花修竹能几时?
名英莲,年方三岁”,也不能算很老,脂砚斋说曹雪芹的写法是“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后来写到荣国府,贾政出场,那员外郎贾政的形象,似乎比第一回的甄士隐还要略老些,每天去上班,案牍劳烦,有时还要出长差,虽然住在豪华的大宅院里,但真正能够跟亲属一起享受闲适的机会很少。他在大观园建成后去验收时,看到稻香村的景象,说了句“未免勾起我归农之意”,过去有的论家就说他是虚伪,我倒觉得贾政那样说,起码是“一时的真诚”。甄士隐年纪不过是刚及半百,何以就可以有官宦的身份而又不必去打理官宦的事务?他“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成为“神仙一流人品”,“家中虽无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书里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无法知道他没到退休的年龄,怎么就挂冠而居,看来不大像是被贬斥的,即使是被罢了官,用今天官场的行话来说,也是“软着陆”,权力是没有了,尊严还在,自己“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主动取边缘生存的姿态,倒也悠哉游哉,自得其乐。
2
甄士隐在整部《红楼梦》里,只是个起引子作用的人物,他和贾雨村一样,具有象征意义,即“真事隐,假语存”,实际上也就是作者告诉读者,他是从生活原型出发来写这部书的,“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也。”
在故事正式开始前的“楔子”里,曹雪芹还有这样的说法:“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那时的社会,呈葫芦型态,两头大,中间小。所谓两头大,不是两头一边大,富者那一头,好比接近葫芦嘴的那个小鼓肚,四大家族,宁、荣二府,都属于其中的一部分,这个社会族群的基本心态,就是贪得无厌,第七十二回贾琏对王熙凤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听这口气,胃口有多大!贫者那一头呢,好比葫芦底部的那个大鼓肚,书里写到的王狗儿家,算是较穷的了,其实比起那些社会最底层的更大量的生命存在,还是强许多,王狗儿的岳母刘姥姥毕竟还能挖掘出跟葫芦那头的富贵鼓肚里的人际关系来,破着脸跑到荣国府里去“打秋风”,凭借装傻充愣插科打诨竟然满载而归,这是葫芦底下那个大鼓肚里的更多人家不可能有的幸运。曹雪芹写《红楼梦》,他主要是写葫芦嘴下边那个小鼓肚里的故事,葫芦底部大鼓肚的事情写得很少,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在于通过写贵族家庭的荣辱兴衰,让读者对那个时代的整个“葫芦”的形态,通过阅读中的想象和补充,都能了然于心。
甄士隐出场的时候,既不在葫芦的小鼓肚里,也不在葫芦的大鼓肚里,而是在两个鼓肚之间的那个细颈当中,具体而言,也就是非贫非富。今天把这种人叫做中产阶层,这个社会族群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始终似有若无,是“两头大中间小”的那个“小中间”。直到上个世纪后二十年以后,这个“葫芦颈”才开始拉长、变粗,但也只是跟过去比,长了一点、粗了一点,跟两头比,就还是显得势单力薄、幼稚脆弱。
中产阶层最可自慰之处是衣食无忧。说甄士隐是乡宦,他有没有定期发放的宦银呢?看来是没有,如果有,他后来也就不一定非去依靠岳丈。但他有带夹道的住宅,书房外有小花园,至少有两个使唤丫头和一个男仆一个小童,生活可谓小康。他的经济来源,应该是当官宦时积攒了一些俸禄,后来置了点田庄,从中取租。
在那样一个时代,中产阶层尤其是一个变动最大的社会族群。葫芦上头小鼓肚里的一些人,会因为种种原因,从那个小鼓肚里坠落到葫芦颈里来,比如书里的柳湘莲,就是破落世家的飘零子弟,从生存状态上看,比甄士隐更暧昧,具有游动、冒险的浪漫特征,但从经济生活小康和政治上的边缘化上看,可以与甄士隐一起划归到中产阶层一类中。葫芦底下的大鼓肚里,也会有一些人通过这样那样的办法,使自己从大鼓肚上升到葫芦颈中,刘姥姥的努力使王狗儿家达到小康便是一个例子;像醉金刚倪二,虽说是市井无赖泼皮之流,但是经济上逐渐增加着积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受主流政治约束自由生活,其实也是补充入中产阶层的一员。
中产阶层的成员,有安分不安分之别。甄士隐属于安分者。他满足已达到的经济状态和生活格局,过着享受琐屑生活乐趣的雅致而悠闲的生活。书里写到他抱着爱女到街门前看那过会的热闹。过会,曹雪芹没有展开描写,但那种乡俗直到上世纪仍活跃在中国民间,鲁迅先生写过一篇《五猖会》,记录他目击的景况:“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许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高兴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或牙齿上,甚至于用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却只见十几个人抬着一个金脸或蓝脸红脸的神像匆匆地跑过去……”过会,虽然多半有迷信的成分,比如祈雨,但那华丽的游行方式,却构成了俗世的共享欢乐。
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曹雪芹出生于雍正二年闰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红楼梦》第一回写一僧一道要把幻化为通灵宝玉的女娲补天剩余石拿到太虚幻境警幻仙姑那里,让警幻仙姑将它夹带到“一干风流孽鬼”当中,让它下凡历劫,实际就是让贾宝玉落草时,嘴里衔上它,因此贾宝玉和通灵宝玉在人世间的“凡龄”,总是一致的。书里写到甄士隐梦中见到一僧一道,还与通灵宝玉有一面之缘,还跟到了太虚幻境的大牌坊下,但就在这时,“忽听得一声霹雳,有若山崩地陷”,从梦中惊醒,他大叫一声“定睛一看,只见烈日炎炎,芭蕉冉冉”,可见是久旱景象,接下去写他抱着英莲看过会的热闹,那过会的内容,应该就是祈雨。而曹雪芹诞生时,恰逢久旱后降下倾盆大雨,金陵一带旱情得到缓解,这也是他父亲给他取名为的缘由。细读《红楼梦》里第一回的文字,就觉得周先生的论述很有道理,这一回暗写了贾宝玉的降生,元妃省亲那年贾宝玉十三岁,往回推十三年,就是甄士隐抱着女儿在门前看过会的这一年。
3
甄士隐的中产阶层生活,被曹雪芹写得很生动,也很透彻。
中产阶层的居住条件,比贫者要好,但跟宁、荣两府那样的贵族阶级比起来,就不仅是寒酸,而且,有一个最鲜明的差别,那就是无法享受“隔离带”的保护。
《红楼梦》里的宁、荣二府,之间是有小巷隔开的,但那小巷也属于他们的私产,外人不得擅入,他们也可以根据生活需求加以改造利用。府第有高大的围墙,门禁森严。书里写刘姥姥一闯荣国府,“来至荣府大门石狮子前,只见簇簇轿马……蹭到角门前,只见几个挺胸叠肚指手画脚的人,坐在大板凳上,说东谈西呢”。刘姥姥上前低声下气地去求他们往里通报,那些人连撵逐她的兴致都没有,“都不瞅睬”,诓她到一边去傻等,要不是内中一位老年人发了点善心,支使她绕到后门去寻机会,那刘姥姥就是等到太阳落山,也难迈进府门。把贵族阶级跟贫民阻隔开的不仅有建筑格局上的空间距离,更有由下属仆人所形成的人际距离和心理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