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程仰看着他,摇头道,“没有。”
宁清辰又问:“有没有和别人做过爱?”
宋程仰还是摇头,羞耻而艰涩地答:“没有,主人。”
宁清辰很利落地收笔,重盖上笔帽。
宋程仰只在这个人身上看到过,那种极具诱惑性的审视。
“老师,你这么色,怎么忍得住?”他用那根粗笔拨弄了一下宋程仰顶端正淌水的阴茎,那根阴茎几乎是涂鸦笔的四倍粗。
宁清辰只那么划了一下,宋程仰浑身打了个战栗。这是他第一次挣扎,手脚全都动弹不得了。他无助地望着宁清辰,难堪地辩解道:“别人……我不行。”
宁清辰眼里的那些坏更鲜明了,积聚在眼底,在蠢蠢欲动。他捏开一只乳夹,夹在了宋程仰的乳头上。乳夹紧咬着那粒褐色的小巧的乳头,他屈起手指去弹,乳夹上的小铃铛发出脆响。宋程仰痛苦地咬住内唇。
他说,“老师,别怕。我让你舒服。”宁清辰一点点向下挪,吻了吻宋程仰另一边乳头。
“主人,主人……要您。”只一下,宋程仰就不可忍耐地用下巴去蹭他,像只在撒娇的大型猫科动物。
宁清辰问他,“要我什么?”
宋程仰轻轻吐息,始终想凑近他,恨不得他们肌肤相贴。他说,“抱……”
“有一种病叫巧克力瘾。
“巧克力中含有的苯乙胺能够提升细胞外液中多巴胺的水平,让人产生欣快感,有种恋爱般的错觉。
“我想这极有可能就是巧克力在情人节被作为告白礼物之首选的重要原因。只是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不喜欢他的人,是不会随便吃掉他送的巧克力的。爱情从来不会因此开始。
“他吃过我送的巧克力,常吃,但我不认为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是我并没有在情人节送过他,二是他本身就很喜欢巧克力。我曾想过,或许由谁来送他都不会在意,因为他喜欢。在这些条件之下,一切都要另当别论。
“为他,我吃了很多年巧克力。可我还是没有成瘾。事实上,我根本不喜欢甜食。可如若我无法将它变成一种习惯、一种偏好,我就无从得知,更难以揣测,在那样的日子里,他有没有在巧克力香甜的滋味下,给过我美丽的错觉。哪怕一秒,哪怕一瞬间。”
第22章
笔尖划过皮肤时很痒,屏息时肌肉紧绷着。宋程仰不思考、不低头去看,都知道宁清辰写的是“公狗”。
宁清辰很少这样同时捆住他的手脚,因为宁清辰在床上总是懒得动。而宋程仰一旦被捆住,就会受体型所限,移动困难。
饶是如此,宁清辰还是命令他跪趴着。这个姿势极其为难他。他像某种真正的动物,连爬行都困难,只能笨拙地发力,扭动赤裸的身躯。
宁清辰呆在他身后,宋程仰知道他正目睹着自己的丑态。他感到羞耻,还有兴奋。
膝关节支起下身,上身却难以保持平衡。宋程仰听见宁清辰拔插头的声音了,他拆下数据线,折了几折,到趁手的长度,点了点宋程仰的腰。
宋程仰就知趣地俯下身去,如一棵巨树倾倒。
“怕不怕?”这个小他八岁的大男孩问他。
宋程仰的额头抵着紧缚的双拳,他正不知羞耻地撅着屁股,等待,甚至是期待着凌辱。
“不怕。”他抖着嘴唇回他。
其实很痛的,有时他下手重了就会很痛,第二天连凳子都坐不下。
起初宋程仰真的会怕宁清辰用那种编得又密又实的粗皮鞭揍他,他一拿出来,宋程仰就想跑。可他又是真的变态,连这种欲逃不得的心理都会让他产生性兴奋。后来他渐渐明白,肉体上的疼痛根本不是他恐惧的根源,肉体上的疼痛算不了什么,更何况他很抗揍。
宁清辰的脚踩上了他的头,左脚,那是一瞬间的事,宋程仰感觉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醒了。他忍不住夹紧了屁股。
他知道宁清辰这样踩他时,是张开了腿的,下身一丝不挂。可他被踩住了,视线就很难有偏移。
“二十下,打一下叫一声。”
不同于情色电影里那些白嫩肥美的屁股,宋程仰的皮肤比健康的小麦色还要黑上一个度,屁股上几乎没什么软肉,结实,又很韧。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时,臀肌还会绷出明显的线条来。
可宁清辰很喜欢。宁清辰玩过,宋程仰的身体没有他没碰过的地方。他喜欢在宋程仰做正经事时,漫不经心地去揉那颗屁股,抓在手里,或者装模作样地在他耳边叫床。他知道当他的手摸下去,宋程仰的鸡巴就会为他直起来。他喜欢把宋程仰的身体当做玩具的感觉,他知道宋程仰也喜欢。
宁清辰挥鞭子或说是挥数据线时,心中是没有恨意的。他没有把这当成某种泄愤的方式。在做这样一件事时,他感到内心很纯净。
就好像欲望并不肮脏一样。
空气中,响起“啪”的脆响,数据线抽在那颗屁股上很难显出红痕,几乎是到第七八鞭时,才能看到一点交错的淡粉色。
“汪……!”宋程仰在他的鞭打下可怜地抖,抖时呼吸急促又略显沉重,宁清辰知道这变态在嗅自己。他也许还会因此而高潮。宁清辰绝不允许他这样轻易地高潮。
不合身的衬衫因每一次挥动而翻飞,宁清辰握着白色数据线,每抽完一鞭,都会用手重新捋一遍那几折线,这么粗鲁的动作被他做出来却有种诡异的优雅。事实上,他冷冽得像朵白色的鸢尾花。
宁清辰想起,那之后好多年,他都厌恶自己这副身体,不知道宋程仰后来想过什么。
但他后来总归想明白了,他可以确定,人不可能没有欲望,这世上总会有些欲望不肮脏。
他经历过很多挫折,也有了一些成就,他读了宋程仰未写完的书,他推过很多因为所以,最后的答案是,欲望不等于肮脏。
“写到这里时,我很想他。
“这煽情不够有力量,就显得廉价。可我不是为了诓骗谁。真的东西到了书里就像是假的,人们又习惯把假的雕琢成真的。
“我很想他。
“他穿39的鞋,到我们分别时,他已一米七八,不知道后来有没有再长。
“是了,分别。
“我猜很多人都要说,怎么是个这样的结局即使是这样的结局,我也该放到最后再讲。但我说了,这是真的。真的就没有那么多选项,这条路已经走过一遍,终点不可更改。我尽可以在本书开头就写,我俩于某某年发生过一些关系,又于某某年关系破裂了。可这样就像在写检查,像在交代作案经过,不像在写故事了。
“再说回来,关于我很想他这件事。一直以来,我都尽量避免自己想他,但写这本书时我则避无可避。结合前述,你就该明白我写这本书时多么尴尬,我像被色鬼缠身,一杆枪直直地顶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会为他硬到什么时候了,如果我死得早,说不准真会一直为他硬到死。虽说这事儿压根不浪漫,还有点让人犯恶心。
“他爱好很多,我想过自己可能只是他众多爱好中的一个。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