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士隐在梦里和第八回薛宝钗在梨香院所看到的那块通灵宝玉,应该是女娲补天剩余石变化成的吧?那么,作为“侍者”的贾宝玉,他所侍奉的“神瑛”又是什么名堂呢?

这位红迷朋友注意到,通行本的《红楼梦》可能为了省事,修改简化了古本《石头记》的有关文字,把女娲补天剩余石跟通灵宝玉跟神瑛侍者全画了等号,意思是它们三位一体,到头来都是贾宝玉。这样一来,一些古本里头用女娲补天剩余石口气写下的叙述文字,当然也就被通通删掉了。比如古本里写元妃省亲,有段文字就是用石头的口气写的,说只见园中说不尽的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癫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还说本欲作《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什么的。这位红迷朋友说,他读到古本里这样一些文字,一度认为曹雪芹是把贾元春的来历,设计成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因为想写《灯月赋》《省亲颂》的,应该是贾元春啊。我觉得,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仔细阅读古本《石头记》,是完全可以捋清楚的。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缩成扇坠般大小,镌上了字,本是没有修成人身的一件东西,所以仙僧称它为“蠢物”。它单独是无法下凡到人间的,只能是在警幻仙姑将一干风流冤家布散人间,安排投胎入世的时候,顺便夹带于中,因此它其实就是贾宝玉落生时,嘴里所衔的那块通灵宝玉。第八回薛宝钗托在掌上细看,它大如雀卵,虽然用了一个“大”字,其实是说它很小,因为雀儿下的蛋,体积是很小的,一个胖大的婴儿落生时衔在嘴里――不是完全包含在闭合的口腔里――是完全说得通的。所以说,贾宝玉是贾宝玉,通灵宝玉是通灵宝玉,只不过他们同时来到人间,而且贾宝玉后来天天佩戴着它,共生存,他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贾宝玉一旦丢失了它,生理上精神上就会出现严重危机,曹雪芹是这样来设计的。

按曹雪芹的构思,青埂峰的石头被夹带着下凡,后来被贾宝玉时时佩戴在脖子上,成为了一个见证者;它有灵性,在王熙凤和贾宝玉双双被赵姨娘暗算――通过马道婆把他们魇了――几乎死去的情况下,由于仙僧到来,把它拿在手中持诵,结果像它上面镌刻的文字所宣称的那样,除邪祟,疗冤疾,叔嫂二人康复如初。由于它有灵性,不是一般的佩带物、吉祥物,因此,贾宝玉到了何处它固然也就见闻到了何处,但是,贾宝玉没把它带到的地方,它也能全知全晓。作为人间悲欢离合的见证者,它最后回到了青埂峰,空空道人发现了它,那时候它已经恢复了巨石的形态,并且上面写满了字,什么字?就是《石头记》,就应该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文字,它们正是空空道人抄录下来,传布到人间的。

因为书里空空道人称呼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石兄”,二者讨论了石头上的文字,因此有的论者认为,《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它的作者也就应该是“石兄”,这个“石兄”在生活里真实地存在着。那么曹雪芹是什么人呢?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虽然做了这么多工作,但他只是一个编辑,他整理编辑了“石兄”的原始文稿;也有的人只承认《红楼梦》里的诗词歌赋是曹雪芹的手笔,是他填入别人的文稿里的;更有人说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此人的工作主要是抄写人家已经写出的文稿。有的人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红学,看到我这样介绍一些人的观点,可能会大吃一惊,并且仅仅因为立论新奇,就很乐于认同,甚至去跟亲朋好友频频道及。其实,《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红学界从过去到现在,是一直存在歧见的,除了认为原作者是“石兄”的,还有认为是曹,或者认为是曹顺,或者认为是曹寅另外的侄子的,更有人仅仅因为第一回正文和批语里先后连续出现过“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的名字,就认为其作者是吴梅村(因为三个名字里各有这个人姓名里的一个字)??我觉得,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以上这些观点,以及另外提出的见解,都是应该允许存在的,都可以作为读者的一种参考。但是,经过红学界多年的研究讨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独创作品,这个论断是被绝大多数人肯定、认同的。我个人也坚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提出作者是其他人的论者,完全是猜测与推想。比如关于作者是吴梅村的猜测,吴梅村(1609―1671)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死在康熙十一年,他所生活的时间段和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他印行的诗文,跟《红楼梦》并不对榫,因此《红楼梦》不可能是他写的。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的独家著作权,有不少文献都可以证明。比如富察明义写了十二首《题红楼梦》组诗,他在前面小序里就直截了当地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胜。“撰”就是著述的意思,没有编辑整理的意思在里头,某某人撰就是指某某人著。富察明义生于乾隆初年,曹雪芹大约在他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去世,他们是同时代人。尽管曹雪芹在世时他们不认识,但富察明义得到的信息应该是准确的。曹雪芹去世五六年后,另一位贵族,永忠――他是谁的孙子,或者说他爷爷是谁呢?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的康熙的第十四阿哥胤祯(“赖藩郡余祯”的那个“祯”就是他名字里的一个字,雍正当皇帝以后把他名字的两个字全改了,胤字改为允,祯字改成很怪的一个字,示字边加一个是,再把是字最后一捺拖长,放进一个页字,读作“提”)。这当然是血统很高贵的一个皇家后代――他从一个叫墨香的人那里,得到了一部《红楼梦》,读完后非常激动,一口气写了三首诗,第一首是这么写的:“传神文字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第二首里又赞:“三村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他是曹雪芹的同代人,他知道《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如果他认为曹雪芹只是一个编辑者、抄写者,他会这么写诗,称曹雪芹为“曹侯”,赞扬他的文笔吗?好,不多罗列材料了,其他各种关于《红楼梦》是这个那个写的主张,都拿不出一条如此过硬的佐证来。

其实关于出现在楔子(这部分文字在甲戌本《红楼梦》里才有)里的“石兄”,他不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不可能只是披阅增删的编辑者,脂砚斋在批语里有非常明确的申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已甚。后文如此妙处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括弧里的字是原抄形误,经红学专家校正的,为避免琐碎,以后不再加这样的说明。)

我说《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但是它的文本并不是用一个人讲述自己的经历那样的口气来写的。我们现在写白话文,讲究叙述人称,一般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用第二人称的比较少,也有两种或三种人称混用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关于叙述人称的这些个文学理论,但他的叙述文本却非常高妙。我认为,他设定一个天界的石头,说它到人间经历一番以后,又回到天界,回去后石头上出现了洋洋大文,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一般以“我”的口气讲述的主观局限性,又避免了一般以“他”的口气讲述的客观局限性,使得整个文本呈现出梦境般的诗意。

那么,既然贾宝玉并非石头下凡,他怎么又自称跟林黛玉的缘分是“木石前盟”呢?贾宝玉在天界――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不同的一处空间,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住在赤瑕宫里。赤瑕,我在讲妙玉的时候其实已经顺便讲到了,你还记得吗?就是有红色疵斑的玉石。脂砚斋批注指出,这是病玉。贾宝玉在天上就不是什么无瑕美玉,曹雪芹这样设计,是有深刻意蕴的,跟后来贾雨村说贾宝玉也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形成的那种秉性是相通的。贾宝玉在天界是神瑛侍者――瑛,你去查词典吧,什么意思呢?不是无瑕美玉的意思,瑛是“似玉的美石”,本质是石头,只不过像玉罢了。所以,虽然家长们认为贾宝玉他如宝似玉,他自己却知道自己更接近石头,就算是玉也是块病玉,所以他把自己跟绛珠仙草的姻缘,说成“木石姻缘”,这是非常合理的。当然,女娲补天剩余石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一起来到人间的,这说明早在天界,他就注定要侍奉“神瑛”,也就是这块特别的石头。神瑛侍者的名称应该也可以做这样的理解。

周汝昌先生最近写出一系列文章,提出他的独特见解,认为“木石前盟”“木石姻缘”里面的“木”都是指史湘云,连“金玉姻缘”里的“金”也是指史湘云,因为史湘云佩戴着金麒麟。他认为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怜多于爱,林黛玉向贾宝玉还泪,是认错了人,其实神瑛侍者是甄宝玉,贾宝玉才是青埂峰下的那块大石头??周先生是我秦学研究始终如一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我是他的私淑弟子,我对他的钦佩感激难用语言表达。而且不少听我讲座看我红学论著的人指出,我的总体思路,许多观点,是追随周先生之后的。当然,有的是不谋而合,有的是我先提出来得到他肯定的,比如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诠释,月喻太子,认为贾珍是贾氏家族最具阳刚气的男子,为他说“好话”,等等。因为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甚多,以致有的听众读者怀疑我是否剽窃了周先生的学术成果。在这里我顺便说明一下,凡我讲述行文中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其使用宣扬,都是得到周先生允许的。说实在的,我的这个讲座,从自我动机上说,就有替周先生弘扬他的观点,使之更加普及流布的意思,只是我不便一再点明,这样的观点是周汝昌前辈最早提出,并曾予以强有力论证的罢了。但是,毕竟我的研究心得,也有与周先生不同甚至抵牾之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那么说到这里,我就要跟大家说明,我是不同意周老关于石头、神瑛侍者、木石前盟、金玉姻缘(他认为薛宝钗的金锁是“假金”,史湘云的金麒麟才是“真金”)、贾宝玉对林黛玉并不存在爱情、林黛玉错把贾宝玉当甄宝玉爱了,以及史湘云才是《红楼梦》第一女主角等观点的。我的观点,上面已经讲了不少,下面我接着来阐述。

我进行的是原型研究,前面已经指出过,我认为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本人,所以我认为《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特点。但说书里艺术形象有原型,并不是说二者就划了等号,也不是说作为艺术形象的原型一定是一对一的,有的就是两个人合并成的。比如我前面就给你很详尽地分析过,北静王的原型就是生活里的祖孙两辈,是两个人,曹雪芹经过综合想象,把他们合并为了一个青年郡王的飘逸形象。

曹雪芹究竟生于哪一年?红学界有很多种说法,我个人是膺服周汝昌先生的考证。他指出,《红楼梦》文本里写贾宝玉生日,没有明点是几月几日,但曹雪芹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大观园女儿们饯花神,探春还特别跟宝玉讲到为他做鞋的事,那其实就是为哥哥准备的生日礼物;紧接着又写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去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名字之前没有之后也再没出现;又写清虚观张道士在四月二十六日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宝玉本是应该去的;他还在宝玉住进大观园后,点出外面人们都知道荣国府里这位十二三岁的公子诗写得好书法也不错;又写在宝玉和凤姐被魇得生命垂危时,仙僧忽然出现,拿着通灵宝玉持诵,对那通灵宝玉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但那“蠢物”却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跟他一起来到人间的,他们在人间的岁数当然相同,可见书里所写的那一年,主人公贾宝玉十三岁。查万年历,雍正二年,即公元一七二四年,这一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恰是芒种,从那一年算到书里所写的乾隆元年――我在前面已经详细论证了上面那些情节的真实历史背景是乾隆元年,这里不再重复――恰是十三年,生活真实与艺术描写是对榫的。曹雪芹确是以他本人为基础,作为原型的核心,来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有人可能要问了,那曹雪芹为什么不在书里明说贾宝玉的生日呢?他写别的很多人物的生日,都很明确地写出日期,比如贾元春是正月初一,薛宝钗是正月二十一,林黛玉是二月十二,探春是三月初三,巧姐是七月七,贾母是八月初三,王熙凤是九月初二,等等。既然笔下都写出四月二十六了,怎么就不肯明说那天就是宝玉的生日呢?我认为,第一,他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贾宝玉的形象,但他的生日是在一个闰月里,闰月不是每年都有的,如实交代很麻烦,另去虚构一个日子又不愿意,而这样含蓄地写,也很有味道。第二,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他实际把贾宝玉从外貌到精神都理想化了,已经很难说是他自己的自画像;他固然是原型,但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也吸收了真实生活中一些他所熟悉的人物的因素,他笔下的贾宝玉,最后已经成为一个谁也无法取代的独立的生命,这也正是他艺术上的绝大成功。裕瑞,这个人我一开讲就提到过,他大约出生在曹雪芹去世八年以后,不是一个时代上离曹雪芹很远的人。他的长辈,跟曹雪芹同时代,有的是认识曹雪芹,与之有过交往的。他在《枣窗闲笔》里有这样的记载:“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这记载应该是可靠的。

有的红迷朋友见我引出这么一条资料,对其中所说的关于曹雪芹的性格、才能、生活与创作状况的说法,可能会全盘接受,但是对其中有关曹雪芹外貌的描述――虽然裕瑞是根据亲身与曹雪芹交往过的前辈姻戚对曹雪芹外貌的形容所写的――就可能难以接受。大家可能会问,怎么会是这样的呀?生活原型居然是这么一种模样,跟书里贾宝玉的面貌,简直是完全相反啊!我却觉得,事实可能恰恰就是这样的。曹雪芹著书时,本人就是“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撰《石头记》,对与之交往的一些朋友也是不保密的。他的好友敦诚寄怀他的诗里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句子,他去世后另一好友张宜泉伤悼他的诗里也有“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的说法,可见他们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村居写书,而写的就是《红楼梦》;八十回后虽然也写了,但还来不及修理毛刺,统理全稿,后面的就迷失了,可惜不完整,本应是一个长梦,却残了。

从生活的真实到艺术的创造,作者有非常宏阔的想象空间。曹雪芹少年时代可能不胖,头也不显得过大,皮肤也不是黝黑的,但也未必有书里贾宝玉的那种容貌风度。第三回里通过写林黛玉初见贾宝玉,形容他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第二十三回写贾政一举目,看见宝玉神彩飘逸,秀色夺人,再看贾环呢,人物委琐,举止荒疏;特别有意思的是,曹雪芹他还让赵姨娘说出这样的话,她说贾宝玉长得得人意儿,贾母、王夫人等偏疼他些也还罢了――连赵姨娘也承认他形象好;到了第七十八回,那时候已经抄检过大观园,晴雯已经夭亡了,宝玉身心都遭受了重大打击,但是曹雪芹还写了那么一笔,你有印象吗?秋纹拉了麝月一把,指着宝玉赞美,说那血红点般大红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曹雪芹就是这样来描写贾宝玉的外貌风度的,这应该是一种对原型生命的二度创造,结果塑造出了一个独特的艺术形象,比生活本身的那个存在更真实,更鲜明,更富诗意,具有了不朽的生命力。

正像我上面一再强调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目的并不是要写一部政治书。他有政治倾向,他把大的政治格局作为全书的背景,但他写作的终极目的,是要超越政治,写出更高层次的东西,表达出比政见更具永恒性的思想。他塑造贾宝玉这么一个形象,就是奔这个更高的层次去的。

书里面的贾宝玉,跟书里那些“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也就是最高权力之争,是有纠葛的。他跟冯紫英这些政治性很强的人物过从甚密,甚至由于跟蒋玉菡交好,还被卷入了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的蒋玉菡争夺战,为此被父亲贾政打了个皮开肉绽,而且之后他也并没有悔改。他也经常表达一些政治性的观点――凡读书上进的人,他就给人家起个名字叫“禄蠹”;又毁僧谤道――在那个时代,皇权是和神权结合在一起的,僧道都是皇帝所笃信的,雍正在这方面尤其重视,他登基前,他那个雍王府就已经整个儿是座喇嘛庙的气象了,现在给我们留下了一处北京的名胜雍和宫;贾宝玉还有过对“文死谏,武死战”的讥讽性抨击;他对当时政治的理论基础孔孟之道大放厥词,说除“明明德”外无书;与对现实政治的厌恶相匹配,他在行为方式上则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甚至于仅仅因为薛宝钗劝了他两句读书上进的话,他就愤愤地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些,大家都是熟悉的,过去红学界分析贾宝玉,必定要提到,而且会据之得出他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思想的结论,说他是那个时代里的新人形象,有的还更具体地论证出,贾宝玉是当时新兴市民阶层的典型形象。

从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提炼出上述因素,加上他跟林黛玉如痴如醉地偷读《西厢记》,大胆相爱,愿结连理,向往婚姻自主,由此做出他具有反封建、争取个性解放的思想的正面评价,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这样理解贾宝玉,还是比较皮毛的。其实,曹雪芹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着重去表现他对不好的政治的反对,以及他身上如何具有好的政治思想的苗头。我个人的理解,曹雪芹想通过贾宝玉表现的,是对政治功利的超越。

曹雪芹写《红楼梦》,他的创作心理中是有政治因素的,写这样一部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性质的小说,他无法绕开他的家族在康、雍、乾三朝里所经历的政治风暴,无法绕开政治风暴中他的家族的浮沉毁灭,他无法不写秦可卿、贾元春那样的与政治直接挂钩的人物,特别是秦可卿,这个角色的所谓神秘之处,就是政治的隐秘面、狰狞面被掩盖上一层美丽的纱绫。但是现在我要告诉你,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他有一个自我控制,这一点从古本《石头记》里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他原来曾经想把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写得更多,“家住江南姓本秦”,大概想把秦可卿的家庭背景虚构到江南去。当然,究竟他原来设计的,是哪条江的南边――也不一定是长江的南边――现在无从测定。我上几讲讲妙玉,说在第十七、十八回里,有个仆人向王夫人汇报妙玉的情况,有的红迷朋友听了就来问我,你为什么不说那个仆人是谁呢?不就是荣国府大管家林之孝吗?――我是故意不说林之孝这个名字,因为讲妙玉的时候我不能伸出这个枝杈来。现在,终于到了必须枝杈出去的时候了。那么,我告诉你,在几个主要的古本《石头记》里,第十七、十八回向王夫人汇报情况的那个仆人,写的并不是林之孝,而是秦之孝!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几个古本的文字状态完全一样,显然不是抄写者抄错了,而是曹雪芹最初就是那么设计的,他设计荣国府的大管家跟秦可卿一个姓!一般来说,跟女主人汇报,应该是由女管家出面,应该是秦之孝家的,而不是秦之孝,除非这个姓秦的仆人身份十分特殊,而所要汇报的事情又实在机密,但几个古本也写得完全一样,就是秦之孝,而不是秦之孝家的。这部书在流传的过程里,由于后面写到荣国府管家时,都写的是林之孝夫妇,他们还有一个女儿林红玉,也就是小红,因此,后来的抄写印行者就把前面的秦之孝先改成了林之孝,又改成了林之孝家的,当然,这样就前后一致了,由女仆向女主人汇报,也顺理成章了。

我的判断,就是曹雪芹最早写第十七、十八回(两回还没有分开)的时候,他根据生活原型构思人物和情节时,还想糅进更多的政治内容。

那个时代,在真实的生活里,贵族家庭的仆人是其动产,跟房屋等不动产一样,可以被主人随意支配,比如赠与亲朋好友什么的。曹寅在世时,与两立两废的太子胤关系非常密切,双方礼尚往来,互赠仆人是完全可能的。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来自胤家的女儿设计为姓秦,也让她养父姓秦,很可能,他还设计了几个属于同一系统的角色,全设计成秦姓。那么,秦之孝,在真实的生活里,可能就是从胤家来的,到小说里,他就跟秦可卿同姓。我推敲,秦之孝夫妇这对仆人,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本来曹雪芹想通过这样的角色,熔铸进更多一些的政治性色彩,但他后来进行了自我控制,觉得不能让小说文本那么奔泻下去,他要超越政治,写更高层面的东西。于是,后来他就不去让秦之孝夫妇这样的角色承担那样的使命,他把秦之孝的名字改成了林之孝,这样这个角色就和“家住江南姓本秦”的那条政治线索彻底地脱了钩。

尽管如此,小说里关于林之孝夫妇的文字,还是留下了一些曹雪芹早期构思的痕迹,他本来打算把他们写成秦姓一支,把他们和秦可卿勾连起来。也许在真实的生活中,这对来自胤家的仆人,在胤被彻底废掉后,在曹家采取了低调生存的姿态。这种情形被写入小说里以后,王熙凤说他们一个天聋,一个地哑,也是很低调,尽量不去显山露水。而且,林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女了,她却拜年轻的主子王熙凤为干妈,想必那人物的原型也是采取这样的办法,来尽量转移他人视线,隐去自己那“不洁”的来历。小说里林之孝两口子身为荣国府的大管家,却并不仗势把自己女儿小红安排为一、二等丫头,小红在故事开始时,只是怡红院里一个管浇花、喂雀、给茶炉子拢火的杂使丫头。第二十六回,写小丫头佳蕙去找小红,小红却说出了两句惊心动魄的话:“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我一度不大理解,这话怎么让小红来说呢?她哪来的超过贾府诸人的见识呢?竟大有秦可卿的口气!后来我琢磨出来,如果林之孝这个人物曹雪芹原来是写做秦之孝的,这个人物的原型就可能是跟秦可卿原型一样,来自同一大背景。那么,他的女儿在家里,听那其实并不天聋地哑的父母私语,听他们感叹原来的主子好景不常,特别是太子一废和二废之间也就是三五年的事儿,听得多了,自然也就比其他的丫头们能够看破。她不寄希望于在府里长期发展,攀个高枝也只为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情也得见识见识;自己发现府外的廊下芸二爷还不错,就换帕定情,早为出府嫁人之计。顺这样的思路琢磨下去,曹雪芹尽管下笔十分狡狯,我觉得自己也没有被他瞒蔽了去。又想到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丫头们为争夺内厨房的控制权,一时搬倒了柳家的,于是林之孝家的赶紧安排了秦显家的去取代柳家的――曹雪芹原来是想在书里设计出上、中、下几种秦姓的人物啊,由秦之孝提拔本来在园里南角子上夜的秦显家的,太自然不过,本是同根生嘛!但曹雪芹最后却放弃了将秦可卿带来的政治投影扩大化的计划,他把秦之孝改成了林之孝,尽管留下了我上面钩稽出的这些蛛丝马迹,但林之孝夫妇在小说里终于成为了跟政治无关的角色。他一定为自己的这个改动得意,因为写到“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时,写林之孝家的来看望贾宝玉,宝玉一听立刻急了,认为是林黛玉家派人来接她了,叫把林家的人打出去,贾母也就命令打出去――把秦改为林,还可以派上这样的用场,当然还是改了好。

曹雪芹在从生活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创造性劳动中,不断调整他的总体设计与局部设计,而且因为他虽然大体写完,却来不及统稿,剔掉毛刺,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文本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笔误和矛盾之处。比如第四十八回写林黛玉教香菱写诗,她跟香菱讲作诗的ABC,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说错了,这是不应该的,也是曹雪芹不该写错的。中国古诗词,对对子,应该是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说成虚对实实对虚是一个低级错误。有趣的是所有古本,这个地方全这么错着,高鹗、程伟元也没改,一直到现在的通行本,也没人去改,就那么印。我想,这是因为没什么人会因为曹雪芹这么一个笔误,就去讥笑他,就去否定他的整本书,或者去否定林黛玉这个形象。这种不改动,并不影响我们对《红楼梦》的阅读。但是,书里的有些交代,形成前后矛盾,让读者纳闷,还是应该深究一下的。比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贾赦有两个儿子,长子叫贾琏。后来书里也写到贾赦另一个儿子贾琮,黑眉乌嘴的,年龄似乎比贾环还小。但奇怪的是,书里人们都称贾琏二爷,他的妻子王熙凤也就连带被称为二奶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人说,这是按宁荣二府的大排行叫的,贾珍是大爷,所以比他略小的贾琏是二爷。但是既然讲究大排行,那贾宝玉就应该跟着往下排,他应该被叫做三爷,贾环则是四爷才对,可是,书里宝玉也被叫做二爷,贾环则被称做老三。况且,如果是论大排行,那该把贾珠也排进去,那宝玉应该是四爷,贾环则是五爷了。显然,贾政的儿子是单排的,大爷是贾珠,所以二爷、三爷是玉、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这是因为在真实的生活里,贾琏的原型是有个哥哥的,只是曹雪芹想来想去,觉得把这个人写进来没多大意思,也太枝蔓,因此,就把他省略掉了。但是,生活里头,王熙凤的原型,这个二奶奶实在太鲜活生猛了,白描出来就是个脂粉英雄,而且二奶奶这个符码称谓,像嵌入了这个人物的身体一样,若改口去叙述她的故事,倒别扭了。因此,曹雪芹就保留了二奶奶这个家族中的口头语,也就连带保留了对贾琏原型称二爷的口头语,最后便形成了现在这么一个文本。

其实,曹雪芹可能一度也想交代出贾赦有个比贾珍、贾琏年龄都大的儿子,他甚至都设计好了一个名字。第五十三回写贾氏祭宗祠,有一个古本,就是现在还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的那个古本《石头记》,其中写祭祀场面,有一句是“当时凡从文字傍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傍者,贾玫为首”。“贾玫”两个字清清楚楚,应该是曹雪芹一度根据生活真实设计出的名字,以完满贾琏是各房单排的二爷的身份,但他并不想再去写这个老大的故事,所以谐音为“假设没有”的意思。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有这么一些没有剔除尽打磨完的毛刺,但曹雪芹对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刻画,仅就八十回而言,已经是非常完整丰满、光彩照人了。

我们可以算一算,贾宝玉在书里,他自己和别人给他取了一些什么名号?王夫人初见林黛玉,告诉她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这两个称谓虽然没有流布开,却也着实说明,以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制度的正统价值标准来衡量,贾宝玉确实具有叛逆性、颠覆性、危险性。再说清虚观的事儿,还记得吗?在四月二十六,张道士做了个什么法事?为谁的圣诞做法事?书里写的,是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遮天大王,这是个什么样的符码啊!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谁的象征?前面讲的还记得吗?四月二十六,其实也就是生活中的曹雪芹和书里贾宝玉的生日啊,这一笔还不够惊心动魄吗?

大观园里,探春发起诗社,大家都要取别号,薛宝钗对宝玉说,你的号早有了,“无事忙”三字恰当得很。后来又说,天下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的是闲散,这两样再不能兼有了,就叫你“富贵闲人”也罢了。“无事忙”和“富贵闲人”的符码说明了宝玉的另外一面,就是他并不一定是要去颠覆现在的政治,他是要超越现实政治,去忙活他自己选定的事情,他有另样的追求。什么样的追求?他更小的时候,就给自己取过一个别号:绛洞花王。他还把自己的住处题为“绛芸轩”。他认为自己是红色洞天里的一位护花王子,他觉得他的生存意义,就是要去体贴青春女儿们花朵般的生命,保护她们不被污染,不被摧残。

根据我的理解,第一回里的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后是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贾宝玉则是神瑛侍者下凡。但是通灵宝玉后来回到了青埂峰,恢复了巨石的形状,上面写满了字,那些文字里有这样一些脍炙人口的句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钗裙哉?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其实这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话语,既不必胶柱鼓瑟地非说是“石兄”写的,更不能说是贾宝玉的独白,这是曹雪芹高妙的艺术想象。正如第一回里写到石头口吐人言时,脂砚斋批语说的,“竟有人问口生何处,其无心肝,可恨可笑之极!”

关于贾宝玉,要进入他的精神世界,了解他的人格构成,我们必须弄清楚两个概念,一个是仙人提出来的,一个是凡人论证的。那么,究竟是哪位仙人与哪位凡人,分别提出、论证了哪两个概念呢?下一讲,我会同大家一起探讨。

第二章 贾宝玉人格之谜(上)

上一讲我已经点明,曹雪芹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是大体以自身为原型的,那他当然不能挥去他的家族及他自身与那个朝代的政治,也就是权力斗争,或者说权力摆平以后的权力运作相关联的那些可以说是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些生命感受。他在写《红楼梦》时,是把这些生命感受熔铸进去了的。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是他在并不否定自己的政治倾向、政治情绪的前提下,意识到了人类精神活动有高于政治关怀的更高境界,那就是生命关怀。他笔下的贾宝玉,有着特殊的人格,而正是在对贾宝玉人格的刻画中,曹雪芹把我们引入了一个比政治更高的层次,一个更具有永恒性的心灵宇宙。还记得上一讲末尾我提出的问题吧?我说有一个仙人和一个凡人,分别对贾宝玉的人格构成提出和论证了两个概念。他们是谁?是两个什么概念?先说那个凡人。他就是贾雨村。贾雨村这个人物有点奇怪,在小说一开始,他就和甄士隐一起出现。他们两个的名字,谐音分别是“真的事情隐去了”和“用假语村言来讲给你听了”,是这样的一组对应的意思。“假语”好懂,“村言”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村野之谈,在野者的话语,跟主流话语不一样的讲述。

读过《红楼梦》的人,对甄士隐的印象都比较好,对贾雨村就难有什么好印象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时他已经昧了良心,特别是后头,作者写他为了讨好贾赦,更主动制造冤案,把民间收藏家石呆子所藏的古扇抄来没收后献给贾赦。连浪荡公子贾琏都觉得他这样做太缺德,并因为跟贾赦说出了这类的意思,还遭到贾赦毒打,以致平儿骂他是“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这个角色在曹雪芹的八十回后应该还有戏,高鹗写他在贾家倒霉时不但不救援,还背后狠狠踹了几脚,应该是大体符合曹雪芹的构思的。在第一回甄士隐念出的《好了歌注》“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一句旁,脂砚斋有个批注,说这句指的是“贾赦、雨村一干人”,说明贾雨村这个政治投机分子,最后也没落个好下场。

按说曹雪芹设计出贾雨村这个人物,以他“风尘怀闺秀”开篇,他的名字的谐音又意味着是进入了在野的话语,而且又把他设置成林黛玉的开蒙老师,就算是要塑造出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又何必越往后越把他写得那么坏,那么不堪?这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这里也把问题交给大家,希望听到有见地的解释。

不管书里后来把贾雨村写成一个多么槽糕的“奸雄”,在第二回他和冷子兴在乡村野店的一番谈话的情节,在那段描写里,曹雪芹却是通过他,论证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这个概念不仅诠释了贾宝玉的人格,也是一把使我们理解书中诸多人物,包括妙玉、秦钟、柳湘莲、蒋玉菡等的钥匙。其实,就连书外的一些生命存在,比如胤,也都可以在这个概念下获得应有的理解。贾雨村在第二回里那一番关于天地正邪二气搏击掀发赋予一些特殊人物,使他们成为异样存在的论说,我小的时候总也读不下去,看到那里一定会跳过去,觉得既深奥,又沉闷,简直不理解作者写那么多“废话”干什么。现在一些读者也是读那一段的时候没耐心。但现在我懂得了,那段文字很重要,与其说是书里的贾雨村想说那段话,不如说是作者曹雪芹想宣泄自己积郁已久的观点心音。我劝真正想读懂《红楼梦》的朋友们,还是把那段话细读几遍的好。当然,我还是前面一再申明的那种立场,就是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理解就一定对,从来不认为读《红楼梦》都得照我建议的那么读,我只不过是自己有了领悟,想竭诚地报告出来,与红迷朋友们分享罢了。

贾雨村在乡村酒店告诉冷子兴,其实也就是曹雪芹想告诉读者,不要把喜欢在女儿群里厮混的贾宝玉错判为淫魔色鬼。他指出,清明灵秀,是天地之正气;残忍乖僻,是天地之邪气。世上有的人,一身正气,有的则一身邪气,但是还有另一种人,是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注入其灵魂,结果就一身秉正邪二气。这种秉正邪二气而生的人,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成大凶大恶;置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贾雨村还列举出一个长长的名单,绝大多数是历史人物,来作为这番话的例证。这份名单的人数有人统计过,但数目难以确定,因为其中一个例子是“王谢二族”,这是东晋的两个家族,王导是一家,谢安是一家,王家最有名的是书法家王羲之,谢家我想出一位女诗人谢道韫,但这两家里一共有几位是秉正邪二气的呢?算不清。

这里我不细说贾雨村所举出的例子。我读他拉的名单,最惊讶的是里面有几位皇帝: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这些皇帝在政治上全是失败的,从政治学的角度上看,全是反面教员。唐明皇我前面讲“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时候讲到了,这个人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他政治上的作为,而是他跟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本来他作为皇帝,拥有三宫六院,大群美女供他享受,似乎犯不上对宫里女子动真感情,可是他却对杨贵妃动了真情。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成了后来文学艺术的一大资源――洪创作的传奇《长生殿》,一直演出到今天,还有无数的诗歌、小说、戏剧、舞蹈、绘画、雕塑??到了现代,又加上电影、电视连续剧??相信以后还会产生出更多的文学艺术作品。而且这个故事还渗透进工艺美术,进入中国普通人的生活。现在人们旅游,到了西安,很多人绝不会放过华清池,这传说是唐明皇和杨贵妃洗浴的地方。这个皇帝在政治上一塌糊涂,但是他却通过感情生活,成为情痴情种的典型,创造出了比政绩更吸引人、更流传久远、更普及,以至闹得家喻户晓的,在人类中具有普适性的另一种价值,想想也真令人惊异。一个平头百姓,他不清楚唐太宗――那是一个政治上很有成绩的皇帝――周围的人未必嘲笑他,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梅兰芳那出《贵妃醉酒》里的女主角是杨贵妃,不知道戏里那天杨贵妃是因为哪个皇帝没来找她而郁闷,而醉酒,那就太可能被周围的人嘲笑了。细想想,这种事挺奇怪的,而曹雪芹就是通过贾雨村解释了这个现象,论证出,有一种人就算当了皇帝,他也可以超越政治,不去创造皇帝本来应该去创造的那个价值,却去创造出了另外的价值。

陈后主,陈叔宝,这是一个时代上比唐明皇大约早一百年的皇帝,南北朝时期南陈的最后一个皇帝,一个亡国之君,一个非常荒唐――所谓又向荒唐演大荒――的一个皇帝。说他荒淫无度,绝不冤枉他。他喜欢歌舞,整天听歌观舞,饮酒作乐。这本来没什么好说的,这样的家伙,应该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吧,但是曹雪芹却通过贾雨村的话,也把他列为了秉正邪二气的异人。也就是说,此人政治上只有负面价值,但在其他方面却有可取之处。他的爱歌舞,并不是光让别人给他创作歌曲舞蹈,他只是白白地欣赏,不是的;他本人不但欣赏歌舞,而且参与创作,甚至可以说是热衷于创作。我们都熟悉唐朝杜牧的两句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诗里所说的那首《玉树后庭花》,就是陈后主自己作词,并参与编曲、演唱的,歌唱时还配以舞蹈,他简直就是一个醉心于这种歌舞的总策划、总导演,他亡了国,却创造出了精美的艺术作品,因此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肯定了他这方面的价值,认为他也算是一个情痴情种。另外,唐明皇也热衷艺术创造,陈后主的那个《玉树后庭花》失传了,唐明皇编导的《霓裳羽衣》大歌舞,现在还有人在努力地复原。

宋徽宗,是个更著名的亡国之君,但他的艺术才能、艺术成就,那陈后主和唐明皇就没法子比了。你到文艺类词典里去查,陈后主和唐明皇是查不到的,但一定能查到赵佶,就是宋徽宗的名字。他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杰出的书法家之一,他创造了一种独特的书法体,被称为“瘦金体”,一直流传到现在;他的工笔花鸟画达到了超级水平,甚至拿到全世界的绘画宝库里去,跟其他民族的顶尖级画家的画作相比,也毫不逊色。《红楼梦》里写鸳鸯抗婚,她嫂子跑到大观园里,想说服鸳鸯当贾赦的小老婆,招呼鸳鸯说有好话要说,鸳鸯就大骂她嫂子,用了一个歇后语:“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儿!”你看,宋徽宗的鹰画得那么好,都成民间歇后语里的话头了。这样的人真奇怪,不好好地去当皇帝,不在政治上、在统治术上去下功夫,却全身心扑向了艺术。曹雪芹竟也通过贾雨村之口,指出他也是个情痴情种,这种人身秉正邪二气,关心的不是权力,却是审美。

我不知道其他红迷朋友怎么想,反正,我把贾雨村的论证细读了以后,开始,我真有点难以接受,特别是他对这三位皇帝的一定程度上的肯定,这算什么样的价值观啊?去认同这样的价值观,那我们在当下的社会生活里,岂不就会变成了脱离政治,失却社会关怀,放弃社会责任,为艺术而艺术,或者为学术而学术,钻进象牙塔里成一统,管他民间疾苦民族振兴,那么样的一种人了么?

我们读《红楼梦》,目的不能是“活学活用”,我们不必到《红楼梦》里去找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的思想观点、行为模式,《红楼梦》主要是给我们提供了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但是,这也不等于说,《红楼梦》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没有思想上的启迪,没有可借鉴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因素。

三个政治上糟糕的皇帝,只是在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秉正邪二气的异人的论点举出的历史人物里,占有很少的比例。我觉得,那是极而言之,极端的例子,我们没有必要胶着在上面,钻牛角尖。

曹雪芹主要是想通过贾雨村的论证来说明贾宝玉,指出贾宝玉的人格价值所在。因为按封建正统的标准,贾宝玉完全是个反面形象。大家都很熟悉第三回里直接概括贾宝玉“反面价值”的两阕《西江月》,历来人们引用滥了,我不再引。当然,那些词句表面上是在否定,其实却是赞扬。贾宝玉没有按封建正统创造出价值,但他却从另外的方面,创造出了正面价值,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对社会边缘人的喜爱与关怀。

一些论者分析贾宝玉,强调的只是两点:一是通过他和林黛玉偷读《西厢记》以及其他的行为,认为这些表现了他们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上自由恋爱,争取婚姻自主;一是他痛恨仕途经济,反孔孟之道,因此给他一个反封建的总概括。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这是贾宝玉所追求的,对此我没有怀疑。但是笼统地说贾宝玉反封建,我就有所怀疑。我读《红楼梦》的心得是,贾宝玉厌恶、对抗的只是那个社会的政治。他最怕逼他读书,去准备科举考试,去为官做宰,去官场揖让,去成为一个“国贼”“禄蠹”。但是,对非政治的封建社会的价值观,比如伦理方面的观念,他是不但不厌恶、不反抗,反倒是膺服,身体力行,甚至乐在其中的。

比如他对母亲王夫人,第二十三回写到,他从外面回来,进门见了王夫人,不过规规矩矩说了几句,便命人除去抹额,脱了袍服,拉了靴子,便一头滚在了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也就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宝玉也搬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道短的??这是一幅多么温馨的母子依偎图。当然紧接着就写到贾环故意推倒油灯,想烫瞎宝玉眼睛的情节。贾环下这个毒手,除了别的远因近由,其中一个因素就是贾环患有皮肤饥渴症,王夫人是不会去爱抚他的,他的生母赵姨娘虽然把他当做争夺家产的一大本钱,对他把得很紧,却并不懂得对他进行爱抚。书里写到贾环在薛宝钗那边跟香菱、莺儿等赶围棋作耍,输了,哭了,回到赵姨娘那里――那是赵姨娘第一回出场――她见了贾环,是怎么个表现,记得吗?她不但没有去爱抚、摩挲自己的儿子,反而劈头劈脸就是一句:“又是哪里垫了踹窝来了?”所以,从未得到过父母爱抚的孩子,就会患一种皮肤饥渴症,羡慕、嫉妒那些被父母爱抚的孩子,贾环品行很差,他就把那嫉妒化为了下毒手的行为。书里写贾宝玉即使在那种情况下,也还是为贾环掩盖恶行,说如果贾母问起,就告诉是他自己不小心烫着的。在第二十回,书里还干脆直接写出,说贾宝玉心里有个准则: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可见宝玉反对的只是读书科举、当官搞政治,至于构成封建思想体系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伦理观念,他是认同的,照办的。

贾宝玉怕他的父亲,特别害怕贾政逼他读书,逼他见贾雨村那样的政治官僚,不愿意走贾政逼他去履行的科举当官的“正道”,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就恨他父亲,就全面地反对父亲。他遭父亲毒打,并不是一次反抗行为造成的,前面已经分析过,那件事有很具体的触发因素,有某种偶然性在里头;要说必然性,也不是宝玉反封建的那个必然性,而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那个必然性。第五十二回,写宝玉出门,去他舅舅王子腾家。他骑上马,有大小十个仆人围随护送。当时出府有两条路径,一条要经过贾政书房,那时候贾政出差外地并不在家,但宝玉却坚持认为路过贾政书房必须下马。仆人周瑞说,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吧,但宝玉却说,虽然锁着,也要下来的。后来他们走了另一条路径,不经过贾政书房,宝玉才没下马。这样的过场戏说明什么?曹雪芹写它干吗?我认为,他就是要很准确地刻画贾宝玉这个形象,宝玉并不像今天一些论者所概括的那样,可以简单笼统地贴上一个反封建的标签。

第五十四回,写荣国府元宵开宴,贾珍贾琏联袂给贾母敬酒,屈膝跪在贾母榻前,在场的众兄弟一见他们跪下,都赶忙一溜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宝玉也忙跪下了,你记得这样的细节吗?曹雪芹还写到,史湘云当时就嘲笑他,意思是你凑个什么热闹?因为我们都知道,宝玉成天在贾母面前,最受宠爱,在礼数上,他是可以例外的。但是曹雪芹就很清楚地写出来,宝玉不反封建大家庭的这种礼仪,不但不反,还主动严格要求自己,哥哥们既然跪下了,自己作为弟弟一定要跟着跪下。

不举更多的例子了。我想根据这些例子说明什么?说明要把握贾宝玉的人格,贴个反封建的标签是说不通的。他最突出的人格特点,其实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加以说明。

他确实是贾雨村所论证的那样一种秉正邪二气的怪人。他对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反叛,不是体现在反家长、反封建伦常秩序上,而是体现在他对非主流的社会边缘人的兴趣和关爱上。

秦钟这个人物,我总觉得,他的生活原型,可能与秦可卿、秦业的原型并没多大关系。在真实的生活里,这个人或许只是一个别家的穷亲戚,一度到曹家私塾借读,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他设计成秦业的亲儿子,秦可卿名分上的弟弟。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小说里,这都是一个社会边缘人,以那个社会的正统价值标准去判断,应该说是一个无聊的人,一个荒唐的人。但是宝玉第一次接触秦钟,你看曹雪芹怎么写的?他写宝玉痴了半日,心里想,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和他交结,也不枉生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千万不要把这些话草草地读过去,我以为很重要,这才是真正揭示贾宝玉人格的内心独白。在社会边缘人面前,他,一个位居社会中心地位的侯门公子,居然产生了这样的思想,这不但在那个时代是惊人的,就是挪移到今天,又有几个高官富豪的子女,面对着底层平民的子弟,能够这么想,涌动出这样的情绪来呢?这不是什么政见,但这样的思想情绪,不是比某些政见更具有正面价值吗?如果更多的人能具有这种向下看,然后自我批判,主动亲和下层的情怀,社会还怕不能趋于和谐吗?不用为这种思想行为贴标签,也很难找到一个现成的标签,曹雪芹通过贾宝玉所宣示的这种思想情愫,实在是很伟大,具有穿透时代的力量,放射出永恒的光辉。

秦钟在第十六回――我觉得是相当草率地――被曹雪芹写死了。秦钟临死前,还说了后悔以往看不起一般俗人,劝宝玉回到求功名的路上去那样的让我们败兴的话。但整体来说,秦钟在世时是个率性而为的人,他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他与智能儿那股子争取恋爱自由的勇气,是宝玉和黛玉望尘莫及的;临终前的悔语,可以理解成被社会压抑、摧残而扭曲了的心音。这个人物的名字,谐的就是“情种”的音,这个多情种子,应该是有原型的。但十六回以后,这个人似乎也就被作者,被贾宝玉,被看小说的读者,逐渐地遗忘了。但是,到第四十四回,书中出现了一个更加属于社会边缘人的柳湘莲,贾宝玉跟他的关系,也和跟蒋玉菡一样。蒋玉菡虽然被忠顺王和北静王都视为香饽饽,双方死磕,谁也不放弃,互相争夺这个人,但蒋玉菡是个戏子,实际上也是社会边缘人,王爷们是把他当做一个心爱的物件争夺;贾宝玉却是跟他平等交往。而柳湘莲更是一个异数,更加奇怪,他会串戏,又非戏子,世家出身,却已破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宝玉跟他竟又投缘。忽然,这一回写到宝玉跟柳湘莲在赖大家见了面,一见面,头一句话是什么?你记得吗?注意了吗?宝玉问柳湘莲这几日可到秦钟的坟上去了?柳湘莲就告诉他,去过,发现有点走形,还花钱给修好了。作者没有忘记秦钟,宝玉没有忘记秦钟,我们能随便就把秦钟忘了吗?作者写这些是在传递什么样的信息?我认为,我们一定要懂得,宝玉的人格构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他喜欢一些这样的社会边缘人,而这些社会边缘人也喜欢他。他觉得像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灵魂没被现实政治污染,跟这些性情中人交往,可谓这里有泉水,这里有真金。这些人看重他的,也正在于此,惺惺惜惺惺,边缘共乐。宝玉身在社会中心,一个侯门里面,身为贵公子,他却从心里头把自己边缘化了,这真是乖僻之至!

宝玉为蒋玉菡的事挨了父亲痛打。贾政打他,只是恨他给家里惹祸,是从政治上考虑,贾政是一个政治动物。当然贾政打宝玉也是因为贾环“手足眈眈小动唇舌”,密告他淫逼母婢未遂――那当然是夸大了事实,是贾政把宝玉往死里打的火上浇油的因素―― 但是贾政就是把宝玉打死了,他也还是并不懂得贾宝玉。宝玉挨打后,薛宝钗托着治疗棒疮的丸药来看望宝玉,第一回忍不住流露出无限的爱意,说了句“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她还是不大理解宝玉,宝玉挨打,其实跟她平日劝说宝玉读书上进什么的并无直接关系。林黛玉毕竟最知宝玉之心,她对宝玉抽抽噎噎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她知道宝玉喜欢跟那些社会边缘人交往,这时宝玉就长叹一声,说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愿意的!这句话我以为非常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