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非常贫困、寒素的一种生活境遇中,她和另外一个人共度怀旧的岁月。当然,这样为人物设计所吟出的诗句,向读者喻示人物今后的命运,是曹雪芹的一种艺术手法,搁到那段故事里的具体情境里,当时写诗的人,并不知道那都是些“谶语”,似乎是无意识地“为艺术而艺术”地写出了那些句子。诗的意蕴总是比较朦胧的,《红楼梦》里的诗又是以角色的名义吟出,一般都包含着两层以上的喻义,就更加玄妙。一个诗句,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它,因此,我这样来分析,也可能你还是不能信服,希望我再提供一些论据。那么,还能不能找到另外的佐证呢?我觉得还是有的。

大家知道,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当中,他还有一些社交活动,跟他交往的一些朋友留下了一些诗。比如说,他有两个最好的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敦敏,一个叫敦诚,这敦敏、敦诚在他们流传至今的诗集里面,就都有涉及到曹雪芹的诗。敦敏有一本个人诗集《懋斋诗抄》,里面有一首《赠芹圃》――曹雪芹的正名叫曹,字芹圃,雪芹是他的号,当然他还有芹溪居士、梦阮等别号,只是我们现在习惯把他叫做曹雪芹。《赠芹圃》也就是赠给曹雪芹的一首诗,诗里面写到了曹雪芹的生活状态,发出了诗作者的感慨。诗里没有明显地涉及到《红楼梦》,但后四句是:“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白眼斜。”燕市就是北京这座城市,秦淮是金陵的代称,当然金陵在过去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把扬州、南京、苏州等一大片地方全包括在内,但秦淮河是在南京,而且至少从宋代起,直到清代,那里一直是所谓的“狎邪之地”,也就是妓馆密集的地方。那么在燕市这个空间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发生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遇合”,其中一个人应该就是曹雪芹,因为这首诗是为他而写的,那么另一个人是谁呢?尽管诗句用了很含蓄的写法,还是不难判断出来,另一位是曾经沦落到秦淮青楼的女子。那个时代男子去妓院或在妓院外与妓女交往,都是常见的现象,《红楼梦》里就写到贾宝玉去冯紫英家赴宴,有锦香院的妓女云儿在座,而且云儿还知道袭人。但这句诗里写到的“秦淮风月”,一点没有寻欢作乐的意思,而是散发出非常悲苦的味道,它所传达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曹雪芹跟一位不幸沦落到青楼的故旧女子遇合,二人回想起原来各自家族在金陵的繁华生活,不禁长歌当哭。前面我多次讲过,曹家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金陵地区、秦淮河边,是他们家族发迹之地,不说别的,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他们家,经历的繁华景象到了不堪的地步。那么,谁家的女子会在跟他遇合后,就此产生强烈共鸣呢?应该就是多年来担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家。李煦跟曹寅一起在金陵接待南巡的康熙,《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说:“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你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那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那就是当年曹、李两家接驾情况的真实写照。大家更别忘记,李煦的妹妹嫁给曹寅为妻,就是曹雪芹的祖母,那么,曹雪芹在家败离乱后遇合的同辈女子,很可能就是李家的一位小姐,也就是他的一个表妹。

有类似内容的诗,敦敏写了不止一首,他另外一首诗题目很长,在讲薛宝钗的时候引过,现在必须再引:《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从诗题可以知道,曹雪芹在写作、修订《红楼梦》的过程里,曾经南下一年,这首诗里又有两句:“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这两句可以跟上面引的几句比照着理解,表达的是同样的意蕴,但是,强调了“人犹在”。我推敲的结果是:曹雪芹跟这个能一起重温“秦淮旧梦”的“人”,并不是这次他下江南时才遇合的,他们早就遇合了,而且是在“燕市”也就是北京遇合的,那位女子可能是自己从秦淮沦落之地辗转回到北京,遇到曹雪芹,如同倩女魂归原身,与曹雪芹共同生活。曹雪芹离京到金陵一年,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是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暂作幕宾,实际上他是为完成与修订《红楼梦》,体验生活并补充素材去了。他回来后,敦敏与他闻声相聚,兴奋异常,写成此诗,句中的“人犹在”字样,说明那位与曹雪芹遇合的女子,在曹雪芹离京后,一直坚守,而曹雪芹既然回来,也必然会继续“悲歌”――“悲歌”可以理解成写作《红楼梦》,曹雪芹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在他病逝后伤悼他的诗里,就有“白雪歌残梦正长”的句子,也是以“歌”代书,而且点出所写的书是个“长梦”,可惜著书人逝去,“歌”成了“残”的了。

前面所引的《红楼梦》里的曲词诗句,毕竟都是曹雪芹代小说角色所拟,而敦敏、张宜泉是生活中实有之人,他们写给曹雪芹的诗不是虚构“代拟”,而是实实在在地写曹雪芹的生活状况。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曹雪芹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里,关于贾宝玉和史湘云遇合的情节,是有真实的生活依据的。当然,他以真实的生活为素材,但在表现八十回后史湘云这个角色的命运时,比起八十回里那种基本排除虚构的写法,他有所变化,显然增加了“真事隐”、“假语存”的力度。

有人可能要进一步追问了,说你现在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大相信。你怎么就见得在八十回后,必有贾宝玉和史湘云又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节呢?你能不能举出更多的、过硬一点儿的证据呢?我还是可以举出来的。《红楼梦》成书、流传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即使从甲戌本出现的1754 年算起,也已经超过了二百五十年。在最早时候,它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本,只是当年流传的手抄本当中的沧海之一粟,大量的都在社会动荡中湮灭掉了。可是,从乾隆朝中期一直到清末,再到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华民国初期,都有一些人在他们的著作里,记载了一些他们所看到的古抄本的情况,下面举些例子。

在咸丰年间,有一个叫赵之谦的人,他写了一部著作叫做《章安杂说》,里面就记载了他所知道的《石头记》的八十回后的情节。他说有什么情节呢?有“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什么叫再醮?就是寡妇再嫁,这是很重要的线索。

大家知道乾隆时期有个大文人叫纪昀,也就是纪晓岚,他写过一部《阅微草堂笔记》,后来有人用甫塘逸士的署名写了部《续阅微草堂笔记》,作者说他认识一个叫戴诚夫的人,看见过一个《石头记》的“旧时真本”,这个真本八十回后“皆不与今同”,就是和当时社会上已经广泛流传的程伟元、高鹗他们所推行的那种一百二十回本子的那些情节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呢?他说“旧时真本”里的情节是这样的:“宁、荣籍没后”――“籍没”就是被皇帝抄家了――“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击柝”就是打更,打更有各种方式,击柝是拿一个盒形的木头,再拿一个木槌子来敲击它,发出“梆梆”的响声――“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而且,这条记载最后还有一个结论,说为什么这个书里面有一个回目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就是因为是这样的结局。“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到头来应在了宝玉和史湘云的身上。这位记述者还说,当时吴润生中丞家还有这么一个抄本,他打算抽工夫去拜访,借来一睹为快。

这样的记述虽然宝贵,但是过于简略。我们读了仍然会有疑问,特别是这一点:“白首”怎么理解?如果说是贾宝玉跟史湘云白头偕老,那不到头来还是个喜剧吗?而《红楼梦》它整个是一个彻底的大悲剧的构思,曹雪芹通过第五回,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最后的大结局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如果贾宝玉和史湘云后来遇合,虽然是身为乞丐,物质生活非常的匮乏,回想往事不堪回首,但是,毕竟他们两个从小一块儿长大,知心合意,这样的一对男女生活在一起,他们内心应该还是有幸福感的,何况他们白头偕老,也就没有了宝玉的悬崖撒手了――而这也是前八十回里一再暗示,脂砚斋在批语里也一再提及的。可见,“白首”应该不是“白头偕老”的意思,而是说他们遇合时,因为经历了太多的惊恐磨难,白了少年头。

实际上关于“旧时真本”的记载还有很多。同治时期,又有一个叫濮青士的,他说在京师看到过《痴人说梦》一书,他转引《痴人说梦》里的记载,说有一个古本里面写的是:“宝玉实娶湘云,晚年极贫。”“拾煤球为活。”所谓拾煤球,其实就是拾煤核,北京过去冬天人们取暖都是用煤炉子,烧煤球,煤球烧完了以后,就变成了灰白色,但是有的没有烧透,煤核里面还有点黑,还可以把它捡拾出来作为燃料,或者自己用来取暖,或者加工以后卖给别人。据他说,宝玉和湘云最后就是靠拾煤核过日子。那个本子里还写道:“宝、湘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街卒,就是看街兵,北京现在前门外还有一条街,它的名称写出来是大栅栏,但是老北京人称呼它却是“大市烂儿”。乾隆时期它就是一条商业街道,街里的商家每家出点钱,购置了一批活动栅栏,白天挪开,入夜拿来封街,管理栅栏和夜里巡逻的,就是街卒,街卒往往也兼更夫。当然这样使用街卒的街道不止一条。据濮青士说《石头记》八十回后的情节里,就有宝玉、湘云遇合后贫无所居,宝玉就当了街卒,晚上两个人就在街卒歇脚的木棚里栖息。

到了清末民初,有一个叫陈庵的,这个人就口气更大一点,他说他直接看到过“旧时真本”,他说前面那些人只是听说,转述别人的见闻,他说我可是真看见了。当然他也可能是吹牛,不过我们现在不好去判断,估计他是真看过。因为在当时,议论《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说你看到过真正的古本,既得不到名也得不到利,朋友之间讨论可能很热闹,搁到社会的正式台面上,还是吃不开的,主流文化还是排斥《红楼梦》这种“旁门左道”的,所以想必他那么所说,是真有那么回事。

他说他得到一个本子,这个本子他读得很细,他说八十回后写的是:薛宝钗嫁给贾宝玉不久,就病死了。史湘云出嫁不久也守寡了。后来,史湘云跟贾宝玉遇合,就结缡了――结缡就是结婚的意思。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堆子是什么地方?清代的北京,在城边上,或者在一些胡同边上,有一些破烂的半截墙围成的肮脏空间,连屋顶都没有,跟废墟差不多,叫做堆子,是最没有办法的穷人过夜的地方。这和前面有人说看到宝玉落难后住在街卒木棚里,大同小异。

再往下,陈庵提供的“旧时真本”内容就更具体也更独家了,他说书里是这样写的:有一天,北静王从街头经过――八十回里北静王正面出场、暗写、旁及也有好几次,八十回后北静王还存在,并且依然保持着原来的状态,这也合理,这个角色和“月派”比较近乎,跟“日”派忠顺王之间有过对蒋玉菡的争夺,但是他跟皇帝的关系一直比较和谐,是一个能够在权力博弈中取得平衡的人物,“四大家族”覆灭后,他并没有被皇帝整治――前面有仆从喝道,根据那时候的规矩,听见了喝道,在贵人来到之前,看街兵就都必须从木棚或堆子里出来垂手侍立,可是街边堆子里的看街兵却没有出来,于是仆役就大怒,就冲到里面把那个街卒薅出来了,并且立即就要痛加挞伐。在这种情况下,那个街卒就高声地喊冤枉。北静王一听,这个声音很熟悉呀,于是,就让仆役且不要打人,让他们把喊冤的人带过来,亲自讯问。结果带过来一看,并不认得;但是讯问时听那声音,确实熟悉;再细看、细想,哎呀,是贾宝玉啊。大家一定还记得《红楼梦》第十四、十五回里面关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的那些描写,北静王对他是多么赞赏啊,那么没想到竟在这种情况下邂逅了,北静王就把贾宝玉带回王府,让他痛说前因后果。可惜陈庵没有说出更多的内容,但仅就他说出来的而言,已经足以调动起我们寻找、阅读迷失掉的古本的热情。

这些有关“旧时真本”的记载不尽可信,但是,这些不同时代的人在不同的书里所记载的虽然也有所不同,其中相同部分却很多,相同的部分就是贾宝玉和史湘云后来遇合了,结为夫妻了。如果说有的情节是生发出来,甚至是空想出来的,可是其中那个合理内核我们应该是可以承认下来的。曹雪芹将怎么样保持他整部小说的大悲剧结局呢?他会写到史湘云悲惨地死去,他会写到贾宝玉悬崖撒手,彻底地对人间失望,回归天界。就这一点而言,它不符合生活当中曹雪芹和他那个李氏表妹的真实情况,虽然史湘云这个角色,我在上几讲说了,在八十回里面的情节,应该和生活原型距离最近,虚构成分最少,但是为了保持一个全书的大悲剧结局,他可能不得不在八十回后让史湘云这个角色也终于死掉。这样来处理,会在他的创作心理上形成一些障碍――原型就在身边,角色却还是要写死。我一开始讲史湘云的时候就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史湘云出场前后始终没有一段叙述性的文字来概括她的来龙去脉?就是因为曹雪芹和史湘云原型他们两个斟酌再三,觉得非常为难,你前面都非常真实,可是最后呢,“秦淮旧梦人犹在”,你拿我作原型写成一个艺术形象,到头来却要把角色的生命结束。虽然这样处理原型也能同意,可是怎么来写一段关于这个人物的概括性叙述文字呢?就比较费神思。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八十回的文本里面,就始终没有一段这样的文字。当然新的问题就来了:既然史湘云的原型就在曹雪芹身边,那么,她会不会就是脂砚斋呢?下一讲,我就来说说自己的见解。

第六章 史湘云脂砚斋之谜

现在我们要探讨一下,脂砚斋究竟是谁?会不会就是书中史湘云的原型?脂砚斋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一个合作者,一个助手,在有一种古本叫甲戌本里面,干脆就把脂砚斋的名字写进了正文:“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脂砚斋这个人,就在曹雪芹身边生活,曹雪芹写《红楼梦》,脂砚斋整理文稿,进行编辑。甲戌本的那个甲戌,指的是乾隆十九年,也就是公历1754 年,既然叫做“抄阅再评”,可见这之前就有初评,不是第一次整理出来的本子了。初评的时候,还没有确定这部书究竟怎么定名,因为曹雪芹和他的一些亲友,想出了很多种书名:《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到了再评的时候,脂砚斋在这本书的各种不同名字里,选定了一个,“仍用《石头记》”。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抄本,大约有十四五种,其来源基本上都是脂砚斋阅评本,因此绝大多数都叫《石头记》。当然有的在一种之中又衍生出变异的文本,如戚蓼生作序的本子,把所有的这些本子全算上,那种数就更多了。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零年间,著名作家刘心武多次受邀中央电视台,在《百家讲坛》录制播出《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系列讲座,观众反响空前强烈,让人记忆犹新。

「││」  脂砚斋主要的工作是整理文稿,进行编辑。有时候脂砚斋会提醒曹雪芹,你写成的这部分,还缺什么,该补什么。比如在古抄本第七十五回,就有一则校阅记:“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什么叫对清?就是脂砚斋有一个曹雪芹的手稿本,自己有一个抄阅本,曹雪芹写书可能用行草,笔走龙蛇,一般人读起来困难,脂砚斋熟悉他的笔体,就用清晰的字迹来进行抄录,一边抄一边编辑评点。这一步工作告一段落以后,脂砚斋就会回过头来,再将曹雪芹的原稿和自己的抄录比照校对,完成了就叫对清了。对清以后,有时就会有简短的编校记录。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以后,脂砚斋就发现第七十五回“缺中秋诗”,需要提醒曹雪芹补上。第七十五回当中应该有三首吟中秋的诗,贾宝玉一首,贾环一首,贾兰一首。这也可见曹雪芹的写作习惯,他往往先把叙述性文字写出,里面需要嵌入的诗词歌赋先空着,等有了兴致的时候再去补入。第七十五回的三首中秋诗,虽然有脂砚斋郑重地以单页校对记提醒,不知道为什么曹雪芹始终未及补入,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古本里都仍然空缺。这当然是件无比遗憾的事情。但就这一个例子已经充分说明,在《红楼梦》成书的过程中,脂砚斋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有时候,脂砚斋会提出很重要的建议,比如说要求对已完成的书稿进行删改。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第十三回,原来叫做“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砚斋就要求曹雪芹把它改掉,最后就改成了“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不仅是改了回目,曹雪芹还听从其建议,删去了很多文字,大约有四五叶之多――线装书一叶相当于现在正反两面两个页码,量非常大。这说明脂砚斋在雪芹面前,很有权威性,不是一般的编辑。

有时候,脂砚斋甚至直接来写,比如说第二十二回,有一条批语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在书里面写到贾母喜欢看戏,大伙儿就给贾母点戏,点她喜欢看的戏,凤姐点了一出什么戏呢?点的是《刘二当衣》。《刘二当衣》是一出插科打诨的滑稽戏,能让贾母一笑忘忧。那么这一笔是谁写的呢?“脂砚执笔”。可能是曹雪芹写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停笔琢磨:写凤姐给贾母点出什么戏合适呢?曹雪芹一时没想好,没写出来,脂砚斋就干脆替他来写,《刘二当衣》就是脂砚斋想出来、写进去的。当然对于这条批语,也有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书里的凤姐文化水平比较低,点戏时要把戏名拿笔写出来,凤姐自己不会写,就由旁边一个人来代为执笔,那么可见脂砚斋就是书里的一个角色,在那段情节里就在现场,在贾母、凤姐身边,当然那个角色不叫脂砚斋,经过分析可以判断出,替凤姐执笔写《刘二当衣》戏名的,应该是史湘云,那么,这样一种解释,也就常用来证明,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还有一种理解,就是这条批语感叹的是书外的一件事情,就好像第八回写到贾母送给秦钟的表礼有一个金魁星时,脂砚斋写下一条批语:“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脂砚斋从书里想到书外,想到作者和自己都知道的一件真实生活里的事情,感慨良多,于是写下批语。那么这条条批语,也可以等同于关于金魁星一类的批语,批语里的“凤姐”、“脂砚”都指的是生活原型,当年有过那么一种情况,可是“今知者寥寥”,令脂砚斋很伤感,“不怨夫!”这样去理解也很好,说明曹雪芹写这部书,是有坚实的生活依据的,不仅人物有原型、事件有原型,细节乃至道具,都有原型。不过这三种解释里,我个人认同第一种。用今天的话语来说,就是脂砚斋在强调这一个细节写作的著作权,凤姐点戏这一笔的著作权不属于曹雪芹,属于脂砚斋。当然在那时候写《红楼梦》这样的书是寂寞的事,不但无名无利,还要担风险,曹雪芹和脂砚斋不存在著作权纠纷,他们亲密合作,互相激励。脂砚斋写下这条批语,应该是比较晚的时候了,多少也有一些调侃的味道。这条批语,也使我们知道《红楼梦》成书有着复杂的过程。写了十年啊!脂砚斋也是反复地抄阅评点,那些批语不是一次写下的,最早的和最晚的之间会差很多年,写这条批语时,脂砚斋觉得作者以及其他能陆续接触到书稿的人,大都把自己执笔写这个细节的情况忘怀了,就特意发出感叹,在伤感中记载下成书的艰辛。

脂砚斋在编辑过程当中,写出的批语数量很大,方式非常多,有总批、回前批、回后批、眉批、侧批,还有双行夹批,在大字写出的正文当中,夹进用双行小字写下的批语,有时候还用红颜色的墨来写批语,叫朱批,在回目前面,有时候还写出诗词。可惜现在的古本上的批语虽然保留得不少,可是丧失的可能更多,原因是在辗转抄录的过程当中,负责誊写的人觉得太麻烦――把那么多形式复杂、分散各处的批语逐一按原样抄下来也确实很费工力,还有就是抄书的人对批语的价值缺乏认识,不懂得这是一部奇异的书,脂砚斋的那些批语与曹雪芹的正文有着血肉相联的关系,于是在抄批语时偷工减料,甚至把批语全部省略,只录正文。所以,现存的各个古本上,有的回里批语很少,有的回几乎一句批语都没有了。当时抄书也往往不是一个人抄,全书篇幅很大,由若干人分抄,不嫌麻烦或者看重批语的抄手,就多留或全抄批语,偷懒的就抄成没有批语的“白文”。还有一个人念几个人听写的产物,那样的抄本往往更轻视批语,呈现的面貌就更差了。

尽管在流传的过程里,脂砚斋批语有很多流失,但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还是不少,不算双行夹批,光是各种古本里可以找到的基本不重样的批语,就有一千八百多条,这些批语的内容非常丰富,是我们理解《红楼梦》文本内涵、写作依据以及创作过程的宝贵财富。

脂砚斋对曹雪芹在书中表达的重要观点,提出了权威性的阐释。仅举一例:第五回里,警幻仙姑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意淫。意淫这个词,现在你打开平面传媒也好,特别是你打开电脑,看网络上的语言也好,往往都把它当做是一个贬义词。这是望文生义,认为意淫既然由“意”和“淫”两个字组合而成,一定是“意识里淫荡”的意思,说某某人意淫某某,就是指斥这个人心术不正,在心里头去猥亵别人,甚至想跟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很卑劣,很下流。意淫这个词是曹雪芹发明的,他在《红楼梦》第五回里,通过警幻仙姑之口说出来。请您仔细读读《红楼梦》原文,体会一下,你就会发现,在曹雪芹笔下,它是一个褒义词。脂砚斋对曹雪芹杜撰的这样一个重要语汇,进行了最权威的解释,先说“二字新雅”,然后说:“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体贴二字,故曰‘意淫’。”脂砚斋认为意淫等同于体贴,与“皮肤滥淫”相对立。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里讲到贾宝玉时,有比较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展开。从这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脂砚斋的批语很厉害,对曹雪芹的思想进行直截了当的权威性阐释。他们生活在一起,共同完成《红楼梦》的创作,脂砚斋的阐释不能不信。

另外,脂砚斋还对人物进行褒贬。书里面写到各种角色,脂砚斋对某些角色提出看法。比如说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贾芸想到荣国府去谋一个差事,老谋不上,苦闷,还曾经到他舅舅家里去想借点钱,好作为活动经费,来打通王熙凤的关节获得职位,结果他舅舅对他非常不好,回到家里面,面对母亲,他就隐瞒舅舅对他不好的表现。这个地方,脂砚斋就对贾芸做出评价:“有志气,有果断”,“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这当然就不仅是评价人物,连贾芸在八十回以后的情节里会起到什么作用,都有所提示了。有时候,脂砚斋还会对人物原型直截了当地进行指认。我现在进行原型研究,有人说你是不是太牵强啊?有人认为小说就是纯虚构,讨论小说不必讨论什么原型。这种看法,起码是片面的。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小说,没有原型彻底虚构的小说当然是其中一种,但是有原型的写实性质的小说更是重要的品类。《红楼梦》是一部具有自传性、自叙性、家族史性质的小说,它就是有原型的,首先人物大都有原型。脂砚斋作为曹雪芹身边的一个合作者,他们共享原型资源,在批语里就常常指出原型。比如说第二十五回里出现了一个马道婆,按说这个马道婆是一个很次要的角色,只出场那么一回,应该是个纯虚构的人物。有人就说,肯定是作家灵机一动,想出这么一个人物,就把她写进来了,为的是推动情节的发展嘛。马道婆在贾母面前为了骗灯油钱,说了一大篇话,后来又去见赵姨娘,帮赵姨娘去魇王熙凤和贾宝玉。马道婆这个人物有没有原型呢?脂砚斋就告诉我们,不但马道婆这个人是真的,而且马道婆当时骗灯油钱那些话,全是真的:“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语,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你看,书里写的那些马道婆的浑话,根本就是当年脂砚斋和曹雪芹共同在场亲见亲闻的!

上面已经提到,脂砚斋还不时由书里想到书外,比如第八回写秦钟要到贾氏家塾附读,贾母就赠了他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一般读者读到这个地方,往往会忽略不计,好像很无所谓的泛泛一笔。什么是魁星?过去读书是为了能够在科举当中名列前茅,认为有一个魁星神能够保佑参加科举的人夺魁,因此当时社会上有魁星崇拜的风气,除了在魁星阁一类地方供奉魁星,也会用一些材料――包括镀金乃至使用纯金制作出魁星的形象作为赠与读书人的礼品。魁星的形象接近于我们平常看到的佛寺里的罗汉、金刚之类,但是戴着官帽,意味着今后能够官运亨通。魁星这种东西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很少见到,如果偶然觅到,你千万好好收藏,是一种很有研究价值的文物。书里写了一笔金魁星,连一句形容都没有,有什么可特别注意的?但是脂砚斋一看到这句,就情不自禁写下声泪俱下的评语。脂砚斋并不是说自己相当于秦钟,而是提醒作者,在真实的生活中,自己也从长辈那里得到过金魁星,而“余”在现场,时过境迁,不堪回思。类似这种见到书里不过是一笔带过的叙述,就大受触动写出批语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第三回写到宝玉“色如春晓之花”,脂砚斋立刻回忆起:“‘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第三十八回写到宝玉让丫头把用合欢花酿的酒烫一壶来,脂砚斋就发出感叹:“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这都进一步说明,脂砚斋评点《红楼梦》,跟清初金圣叹评点《水浒》、毛宗冈评点《三国演义》、陈士斌评点《西游记》不是一回事,金、毛、陈虽然是大批评家,可是他们和所评点的著作的作者不是同一时代的人,更不是合作者,他们不可能提供关于成书过程及作者的背景资料。程伟元、高鹗印行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以后,历代出现的评点本的那些评家,如护花主人、大某山民等等,他们连通行本的后四十回根本不是曹雪芹写的都闹不清,就更不可与脂砚斋同日而语了。

有时候,脂砚斋会发出对世道人心的喟叹,一些批语类似现在的杂文。比如第四回写到薛蟠视人命官司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有的古本“臭钱”又写作“臭铜”,都是一个意思。这个时候,脂砚斋就有这样的批语:“是极!人谓薛蟠为呆,余则谓是大彻悟。”这是很沉痛的语气,正话反说,实际上也是对腐败、黑暗的社会现实的一种批判。

脂砚斋还有大量的批语是对曹雪芹的艺术手法进行分析,使用了很多独特的词汇,有的被我不断重复,如“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再比如“一树千枝,一源万派,无意随手,伏脉千里”;还说曹雪芹使用了“倒食甘蔗法”,渐入佳境。会吃甘蔗的人是从梢吃起,越到底下越甜。在第一回的批语里,脂砚斋有一个对曹雪芹艺术手法的总概括:“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照,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傅粉、千皴万染诸奇??”第二十七回又说:“《石头记》用截法、岔法、突然法、伏线法、由近渐远法、将繁改简法、重作轻抹法、虚稿实应法,种种诸法,总在人意料之外,总不见一丝牵强,所谓‘信手拈来无不是’是也。”请注意,里面有许多其实是中国画技法的专业语汇,可见曹雪芹和脂砚斋本身一定都擅绘画。脂砚斋还善于巧引诗词来借喻曹雪芹写作技法的高妙,前面我引过“柳藏鹦鹉语方知”,类似的还很多,如“五尺墙头遮不得,留将一半与人看”、“日暮倚庐仍怅望”、“隔花人远天涯近”、“一鸟不鸣山更幽”??有时又借用俗谚:“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人若改常,非病即亡”、“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人在气中忘气,鱼在水中忘水”等等。脂砚斋有时会把现成的词语和自己独创的形容词混合运用,比如第四十六回写到鸳鸯抗婚,鸳鸯在急难中提到一起度过许多岁月的姊妹们,在那个地方,脂砚斋就批道:“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寻,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当然,对于想知道曹雪芹在八十回后迷失的文稿里究竟写了些什么的人们来说,脂砚斋批语里对八十回情节内容的不少引用、透露和逗漏,至为宝贵。前面我已经讲到不少,这里再强调一处:第十九回写宝玉在宁国府里“见繁华热闹到如此不堪的田地”,就想摆脱,想出去玩儿,他的小厮焙茗就偷偷带着他去了袭人家。袭人当时回家过年,见他来了以后大出意料,也大为欢喜,就热情招待他。在这个过程当中,袭人就想找点东西给宝玉吃,可是,“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可见宝玉平常多么娇贵,当时袭人家已经不穷了,小康了,过年炕桌上摆满了吃的,可是袭人觉得哪样也不能给他吃。这个地方,脂砚斋就有一个批语:“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这就透露出来,八十回后宝玉会沦落到那样穷困潦倒的地步。当然,脂砚斋在批语里面也有一些很异常的文笔。比如记载这部书“被借阅者迷失”,还有一次是记下“索书甚急”。这些记载从语气上看,有难言之隐。我们由此可以推测出,这部书稿的命运是非常坎坷的。有人借去一些文稿读了以后就不还了,如果是粗心大意倒也罢了,后来又有人索书甚急,这是干什么呀?这就使我们想到了文字狱,想到了文字狱的阴影。曹雪芹和脂砚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写作和编辑的。

在批语里面,脂砚斋记载了曹雪芹的去世。在第一回的批语里面有这样的句子:“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这就更说明他们俩的关系非常亲密,不是一般的编辑者,不是一般的批书者,他们根本就生活在一起。这里写下的壬午年,是乾隆二十七年,因为阴历和阳历总要错位,壬午年前面数月按阳历算,是公历1762 年,但壬午除夕,则已是公历1763 年。有的专家经过严密考证认为,这条批语因为是很多年后写下的,脂砚斋误记了,曹雪芹应该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曹雪芹究竟是乾隆朝代的那个壬午年除夕去世的呢?还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呢?换句话说,究竟是公历1763 年去世的呢?还是1764 年去世的呢?学术界对此有争议。我们不去讨论这个问题,反正相差只在一年之间。我们要记住的是:曹雪芹去世以后,脂砚斋还继续活着,并且还在翻阅曹雪芹的遗稿――也是自己先前的抄阅评点的定本,在上面不断增添一些新的批语。

读者们一定注意到了,我用了这么多篇幅介绍脂砚斋,可是一直避免使用“他”或“她”的代称,因为,要确定脂砚斋是谁,特别是要说明其人就是史湘云的原型,首先必须弄清性别。那么,脂砚斋究竟是男是女呢?在《红楼梦》第二十回和第二十一回之间有一首诗,它前面有一句话:“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脂砚斋不说是自己写的,说是别人写的,自己只是把它记录在那里。其实这首诗很可能就是脂砚斋自己写的,因为诗里提到了“脂砚”,不便于“自我供认”。这首诗是这样的:“自执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这首诗的内容,我曾在前面的讲座里分析过,这里不重复分析了。我在这里只是再次提醒大家注意:它模糊了小说文本和小说之外的界限,把“茜纱公子”和“脂砚先生”并举。

我曾经指出来,脂砚斋应该是一个女性,有人跟我争论,说这里面分明写的是“脂砚先生”呀,“先生”就只能是男性。其实在古代,对自己所尊敬的女性称先生是可以的。唐朝大诗人王维迷恋道教,对有道行的道士特别崇敬,他写有《赠东焦师》诗,头两句是:“先生千岁(一作载)余,五遍曾居。”那么焦师是男道士还是女道士呢?她是盛唐时期著名的女道士,当时许多大诗人都崇敬她,为她写诗,大诗人李白也写有赠她的诗,李白的《赠嵩山焦师》一诗前面有序,头几句就是:“嵩丘有神人焦师,不知何许妇人也。又云生于齐、梁时,其年貌可称五六十。”可见古人有称女性为“先生”的先例。虽然在过去有称女士为先生的例子,特别是称有学问的女士,可是毕竟“先生”有两解,你还是可以认为“脂砚先生”就是男的。好在有古本《红楼梦》可查,如果你读的是甲戌本,你就会发现,它有凡例――凡例是全书开始时候的一段文字,应视为正文,凡例里有一首诗:“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第二十回和第二十一回之间那首“客题诗”和这首“凡例诗”,二者的亲缘关系非常清楚,那首诗里面出现了两个人物,一个是茜纱公子,一个是脂砚先生;这首诗里面也有两个人物,一个是红袖,一个是情痴。情痴与茜纱公子对应,红袖与脂砚先生对应,而红袖是女性的符码,当无异议。所以说,脂砚斋是一个女性,我们可以初步把她肯定下来。通读脂砚斋批语,许多批语都明显是女性口吻;有的是中性口吻,男女都可以那么说;少数批语分明是男性口吻。

我们现在看一看,有哪些批语可以证明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个一般的女性。比如说第二十六回有这样一条批语:“玉兄若见此批,必曰:‘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当时他们两个年纪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白了少年头。而且,那个时代,人寿命也比较短,人过了三十就过了半生了,所以互相之间开玩笑,作者可能就称这个批书者为老货,这个老货是男是女呢?这个老货自己就说清楚了,曹雪芹“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能够和宝钗、颦儿――就是黛玉――相提并论的“知己”,从书里看,只能是史湘云啊!脂砚斋在另一条批语里说:“一部大书起是梦??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她坦白自己是“梦中人”,也就是作为一个人物原型,构成了书里的一个角色。第三十八回贾母在藕香榭回想起史家当年有一个枕霞阁,在前面讲座里我已经发表了看法,就是小说里贾母和湘云那个史家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家,贾母原型是李煦的妹妹,湘云原型是李煦侄女,那么在书里这个地方脂砚斋就写下这样的批语:“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试想,如果脂砚斋原型跟贾母原型不属于同一家族,她怎么会有补出《枕霞阁十二钗》的念头?怎么会具备那样的素材、拥有那样的能力?

甲戌本上还有这样的“泪笔”,就是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脂砚斋继续加批语,含泪执笔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一芹一脂”,这就是夫妻关系了,“余二人”这种称谓,就说明不但是女性,推进一步就是相当于妻子那样的一种女性。

我在前面几讲说了,史湘云的出场安排得很古怪,前面没有一段介绍史湘云是谁的话,之后也没有一段叙述性的文字来概括史湘云是谁,可是,综合全书八十回的描写,我们仍然可以对史湘云得出一个完整的印象。可是,你要仔细读批语的话就会发现,脂砚斋对史湘云可是很早就注意了。在第十三回,写秦可卿的丧事,忽听喝道之声,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在曹雪芹的正文里面并没有史湘云出现,有一种通行本上写史湘云领头出迎,那是乱加的,他为什么乱加?因为他可能看到过一条脂砚斋批语,这条批语写在忠靖侯史鼎夫人出现的地方:“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就可见批书的人她就知道史湘云和忠靖侯史鼎的夫人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她婶婶嘛!由此也可以判断出,批书的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她对书里关于自己的间接信息也很敏感,所以她才加这样的批语。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爱宝玉,本来这样的描写按说也犯不上你批书人大批特批。结果,这个地方就出现了这样的批语:“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后面写宝玉被魇后经解救苏醒过来,“王夫人如得了珍宝一般”,又批道:“哭煞幼而丧父母者。”书里黛玉幼年丧母、宝钗幼年丧父,只有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能写出这样批语的,就是史湘云的原型。

有“红迷”朋友可能会说,行了,不必再罗列更多例子了,你说到这儿,我承认,确实有不少批语证明能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般的女性,是跟宝钗、黛玉齐肩的一种女性,而且和生活当中的曹雪芹的关系密切,简直就是夫妻的女性,可能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书里面还有一些分明男子口吻的批语,这怎么解释?这可不能回避开呀!

书里面搞不清是男是女的批语数量不少,且不论。分明是男子口吻的批语也有,比如第十八回写到元妃省亲,龄官她们十二官演出非常成功,元春看了觉得很好,点名让龄官加演,管理她们的贾蔷就让龄官演《游园》《惊梦》,龄官就说这不是本角之戏,执意不演,非要演《相约》《相骂》。这儿就有一条批语,说“余历梨园弟子广矣”,就是说我见到的梨园弟子太多了,“各各皆然”,都这德行,而且,“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写这条批语的人当然是男的,那个时代闺中小姐怎么可能养梨园弟子,又怎么可能与“诸世家兄弟”见面聚谈各自养戏子的情况呢?而且,这个人对小说里面写的这个情节,觉得生活当中是存在过的:“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有我自己一个解释,就是在脂砚斋整理文稿、写大量批语的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的和曹雪芹关系密切的人,或亲或友,拿到稿本以后,也在上面添加一些批语,这些批语也随着古抄本流传了下来。这类批语的作者有的还署了名,自觉地跟脂砚斋区别开来。比如第十三回,有一个人读到秦可卿托梦那段话,批道:“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身为何物矣!松斋。”松斋就是写批者的署名。还有一个人,落下自己的名字叫梅溪。其实在第二回,脂砚斋有一个批语,把这个事儿挑明了。她说:“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她把她批书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又说:“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砚取乐处??”她就告诉我们,除了她,还有一些人,她统称为“诸公”,说他们的批语体现他们的眼界;我写我的心得,是我的乐趣。但她是一个主批人,其余的都只不过偶尔批上一点。因此,在古本的批语里出现一些男人口气的批语,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像谈到三十年前养戏子情况的那条批语,就是一位当时年纪应该在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写下的。当然,在讨论脂砚斋身份的时候,往往又会碰到另外一个困难,就是如果你熟悉古本,你会发现,什么松斋啊,梅溪啊,还有什么叫做立松轩的,叫玉蓝坡的,这些人的名字出现都是非常偶然、非常少的。但是,另外一个署名后来频频出现,就是畸笏叟。畸笏叟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呢?而且,畸笏叟这个署名最后一个字是“叟”,“叟”就是老头的意思,那不就是一个男性吗?所以,这个问题也不能回避,不得不加以讨论。如果你仔细翻阅古本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个问题看起来很难解释,实际上也不是不能够加以辨别的。在早期的抄本里,在庚辰本以前,也就是乾隆二十五年以前的古抄本上,署名最多的就是脂砚斋,畸笏叟为零。到了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年之后,批语开始出现畸笏叟的署名,而一旦有了畸笏叟的署名以后,就没有脂砚斋的署名了。这个文本现象,对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有利的,于是可以这样理解:史湘云的原型,她开头一直署名脂砚斋。后来,她改署畸笏叟。

在有些古本当中,比如说第二十七回,先有一条批语,它是脂砚斋的:“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是评小红的。小红这个人物出现的时候,表现得非常诡异,在那样一个时代,她胆敢“遗帕惹相思”,她是真遗帕吗?她就是在和贾芸调情,她很大胆地通过交换手帕来与贾芸定情,打定主意今后去嫁给这个人。看到这样的描写,脂砚斋就有这样一个批语,判定她是一个“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就是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怎么能留在怡红院里面来供宝玉使唤呢?脂砚斋写下这条批语时,她还没有读到曹雪芹后面的文稿,当时曹雪芹跟她合作可能也很有趣,曹雪芹在有的地方还不先告诉她以后怎么写,您先看着、先编着再说,于是她有这样的批语。这条批语有时间上的落款:“己卯冬夜”。这个己卯年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就在这个批语旁边,突然又有一条批语,是后补上去的:“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丁亥夏,畸笏。”畸笏无疑就是畸笏叟的简称。这个丁亥年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写在前一条批语的八年之后。这不就是她自己在纠正吗?当然那时候她已经看过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稿,知道了曹雪芹笔下的小红原来是一个被肯定的人物,后面有她到狱神庙救助宝玉的情节,无论如何不能说小红是“奸邪婢”。脂砚斋和畸笏叟是同一人在不同年代的不同署名,显而易见。

周汝昌先生他对史湘云有专门的研究,他的一些观点我不尽认同,但是他有很精彩的论述,比如说他提出来在书里面,有三种禽类是史湘云的象征。给一般读者印象最深的,当然是鹤。因为她和林黛玉在第七十六回联诗时有“寒塘渡鹤影”的名句。其他两种一般读者就都很可能忽略。第六十二回,大家一起喝酒,湘云赢了宝玉,逼着宝玉说一串话,要求很高:“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古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有的话,总共凑成一句话。”这很难的,宝玉才思没有敏捷到那个程度,最后黛玉说我帮你说,黛玉帮着宝玉说了,是这样:“落霞与孤鹜齐飞,风急江天过雁哀,却是一只《折足雁》,叫的人《九回肠》,这是鸿雁来宾。”这一串话都象征着史湘云后来的命运。那一串话里,“孤鹜”和“折足雁”也是史湘云的象征,“鹜”是鸭子的意思。鹜、雁、鹤分别是史湘云一生当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生命状态的象征,周汝昌先生指出,“孤鹜”跟“畸笏”的意思相通,“孤”和“畸”都是孤独失依的意思,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以“孤鹜”自比当然贴切。当然,“孤”和“畸”也有特立独行的意思。史湘云婚后痛失夫君,成了“折足雁”。后来与贾宝玉遇合,穷困中相濡以沫,如鹤渡寒塘。周先生指出,“鹜”和“笏”的古音是一样,所以,“畸笏叟”其实就是“孤鹜嫂”的谐音――来自金陵的人“嫂”字发“叟”的音,“叟”是“嫂”的调侃性写法。这样,就把性别的问题也解答了。周汝昌先生的这个解释,可供大家参考。归根结底,我的结论是什么呢?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就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个李姓表妹,她的家族败落以后,她历经磨难,和曹雪芹遇合,共同生活,并且帮助曹雪芹撰写了《红楼梦》。当然,她个人更主张把这部书叫做《石头记》。她前期化名脂砚斋,后期化名畸笏叟,对这部书不断地进行编辑整理、加批语。古本里标明年代最晚一条批语是“甲午八月”,我们由此可以推算出,那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八月。曹雪芹去世是在乾隆二十七年或二十八年的除夕,则她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起码还继续存活了十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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