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愣愣地站在阁楼外,不知如何是好,心里满是惶恐和吃惊。忽而,一双手从背后怀抱着他,抚摸向他不知何时勃起的肉棒。
“这么硬啊。”
他听到声音、猛然回头,只见叶沛元站在他的身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语调嘲讽又笃定,“是因为看到陆维倾的话……”
他立刻大骂对方闭嘴,然而在男人手中生龙活虎的肉棒正嘲讽着他的口是心非,不知为何,自己的身体竟僵硬得动弹不得,竟任由男人的抚慰。
“舒服吗?”叶沛元笃定地说着,伸出舌头舔着他的耳垂,他温热的身体紧贴着他,往后毫无退路。
就在陆旭秋快被男人撸到射精的时候,忽然抬眼,只见眼前站着陆维倾。
男人身着西装革履,不复先前的淫荡模样,眼神一如既往的厌恶,像看垃圾一样看着他,嘴里轻蔑地一声,“恶心!”
脑子轰然大乱,陆旭秋咣当一声,从硬板床上摔了下去,疼痛感令他从梦境迅速脱身,摇了摇头,忽然有种谢天谢地的惊喜。
之后,再怎么辗转反侧都睡不着了,用冷水冲了把澡,身上神清气爽,意识渐渐清明,趁着天亮云浅,带着锄头背上箩筐就去山里摘野菜和笋头去了。
这本来算得上他自长大以来最有趣味的一个暑假,山清水秀,幽静清闲,风光无限好。结果这下好了,拜指一算,他还有一个半月要在这儿煎熬。
经过昨夜,心里五味杂陈,没点情绪那是不可能的。活了快十六年头一回和搞SM的这么近实在大开眼界,另一方面叶沛元非要喋喋不休地提到陆维倾实在恼火。
不过他也烦躁,好端端做那种恶心的梦,也不知道是恶心陆维倾,还是来恶心自己来得更多些。
摘了一箩筐的笋和野菜,天色渐渐暗了。说来这种体力活挺适合他,虽然累,但劳作的时候脑子里比较简单,能将太多烦心事全部抛掷脑后,专心致志于手头上的事情,畅快了不少,下山途径一条清澈湍流,想起前几日叶裴元在这叽叽喳喳说下次要来这儿写生,心里又复杂起来。
平心而论,自己挺喜欢和他相处的。
叶沛元虽然比自己大了十二岁,但从不端架子,也不曾拿长辈的姿态说教。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是很平等的聊天对话,毫无年岁的间隔,就算是他吐槽陆维倾的时候,男人也从不讲什么“毕竟他是你父亲”“我想他心里还是关心你的吧”这类无关痛痒的话。
甚至,他是无条件地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相比之下,方叔叔虽然对自己很照顾,但他的心永远都是偏向陆维倾的,有时候还会主动替男人打圆场,“维倾也有不得不说的苦衷,等你长大或许会好些。”又或是“维倾最近工作压力比较大,要不然你就住我家里待几天。”“我猜他因为应酬的事情在烦躁,我晚上约他去诊疗室,你和然然去打球吧。”
很多关心的话背后都是以陆维倾为第一出发点。
他知道方剑试图想要平衡他们的关系,想让这段父子关系不要闹得太僵太难看。可是对他来说,他更需要一个完完全全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人,能真正地理解自己的处境,不要什么多视角多立场,就只替他着想就好了。
好吧,想到这儿,陆旭秋倒是生出几分自责了。
昨天确实不该用那样的语气嘲讽叶沛元,是gay或者是M都是他的事儿,与自己有什么干系呢,再不堪的喜好又没影响到他,被用那样鄙视的语气评价,任谁都不会高兴。
会故意提及陆维倾吧,也是想让自己明白打破对方的禁忌有多惹人嫌吧。
不管之后怎样,回去做道红烧肉给他道歉赔礼好了。
陆旭秋下了山回了木头屋,结果在房子里没瞧见男人,喊了几声他的名字也不见踪影,傍晚的叶裴元很少会出门,因为黄昏山里的毒蚊子是最多的,他总说自己招蚊子体质打死也不肯出门,就连饭后遛狗也是陆旭秋一个人去的。
他去了后院,大圆儿倒是蹲在狗窝里乖乖地睡觉,见到他来了,立马哼哧哼哧地奔向食盆,里面还放着昨晚丢给他的一根啃得没肉的骨头。
“不是吧,他连狗粮都忘了加?”
陆旭秋心里古怪,给大圆儿添了些狗粮,又把摘好的野菜放进厨房水池,只见灶台旁放着两碗面条,粘成了一团,他看了看乱七八糟的厨房,不会是叶沛元这家伙是想做午饭来着吧,他仔细地看了看那团糊状物,还打了两鸡蛋,够体贴的。
不过,这两碗都没动过。
奇怪,他没吃吗?陆旭秋打了他手机电话,村里信号时有时无,打个好几次才能通,然而这次,打了好半天,号码始终不在服务区,这些他心里不太安定了,就算叶沛元想把自己抛在这儿,一个人溜,也不至于连张纸条都不留下。
他在屋子里转了转会儿,确认对方没带走行李,然后注意到鞋架上那双登山的徒步鞋不见了,衣架上的防风外套也不见了,这两件装备只有叶沛元跟着他去山里挖笋才会穿。
“那家伙不会去山里找自己了吧……”陆旭秋皱着眉头,他不排除这个可能,但那家伙显然是不太认路的,就这,也要跟着去吗?小Yan?
越想越觉得,是那家伙干出来的事,大概是中午发现自己不在,想做点午餐哄哄自己,结果没等到,就自行上山找他去了。-
陆旭秋去院子里拍了拍大圆的头儿,“得了,去找你的笨蛋主人吧。"
这里上山的路就两条,一条是缓坡道,牛也可以走的,村民平日会用锄头把杂草割干净,他平时经常带着大圆儿遛弯走的是这儿;还有一条是陡坡道,一般村民上山摘野菜或者刨笋抄近道都这么走,只带过叶沛元走过两回,陡坡道的路都是人踩出来的,只能看出一些草地被抹平了的印子,左不过三四十厘米宽,而这条路上,又有不少岔路,通往山里不同的人家,以及一些偏僻的坟墓,如果不是经常走,常常会被岔路迷惑,走着走着就偏了。
陆旭秋在山里边走边喊他,大圆儿在旁边也到处嗅着味道,不知是不是那家伙迷了路,好几个岔道都有他的味道,天色渐渐暗了,他只能一条条地试着,一直快到七八点都没寻到他的人。
天色越暗,山路越是危险,陆旭秋心想,以叶沛元的体力肯定爬不到山顶,毕竟真上顶了,下山的路也就只有一条了,很清晰就能看见,也不会碰不见他,大约是走到半山腰没力气了,又因为夜色看不清路,走岔了道,若是走到别人家里,肯定会回去,只怕是走到了陌生地方。
循着这个思路,他带着大圆往山的北面走,那边是山村的墓地区,好多处坟头都建在那儿,平时人迹罕至杂草丛生,不容易走。
他边走边让大圆儿闻着味道,果不其然,味道对了,这条路越走越深,大圆哈着气儿,陆旭秋把口袋里的肉骨头丢给他一串儿,摸了摸他的脑袋。
“今天够你减肥的了。”
一人一狗,顺着越来越浅的山路印子往北走,边走边喊他的名字,好不容易走到墓地区,仍没见到回音,忽然大圆儿大叫两声,陆旭秋一看,竟是叶沛元的一只鞋子。
陆旭秋暗叫不好,这家伙铁定是遇见蛇了!
山里人笼坟的时候都都会在旁边种许多夜来香,这类植物很招蛇类动物,迷信的说法是“地头蛇”有灵气,护坟保祖,当然更多是防止外人跑到坟边惹事。
陆旭秋捡起那只鞋子,让大圆儿赶忙闻了闻,只见大圆儿在周边嗅了半天,停在某块密集的草丛处,他走过去扒开那块草丛,打开手电筒一看,下面是没路的,十分陡峭。
陆旭秋看了一眼,心一横,把外套别在自己的腰间,然后蹲在地上,屁股紧贴草地,身体靠后仰,双腿弯曲,拿了一根杵杖杵在地里,打算借助衣服和杵杖的摩擦,顺着坡滑下去。
同时他在速写本上写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然后让大圆儿叼着回去给隔壁的邻居刘姐,不管寻不寻得到,总要留条后路。
做完这一切,他半躺在坡顶,在心里倒数三秒,然后咬咬牙就这么一路往下滑着,起先他还能用鞋子和衣服的摩擦力控制着下滑的速度,越往下速度越快,山岭越是陡峭,他不断借助着周边的灌木和大石头控制着停坡的机会,但光秃秃的手肘不得不被沿路的小石子和植被划伤,即便如此他仍然不忘喊着叶沛元的名字,大约下滑了4米左右,忽然听见了远处隐隐约约地回音。
东北方向来的,他立马往那方向滑去,并鼓足力气大喊,“叶沛元!是你吗!”
这嗓子在空旷的山林里特别嘹亮,仿佛穿透这片昏暗的森林。
“陆旭秋……我在这儿……”
果不其然,听到了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