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还好吾儿聪慧。

觥筹交错,浮翠流丹,衣香鬓影,飘飘然若天上仙宫,与咸阳宫一贯的威严肃穆相差迥异,但田建十分受用,不多时便酒足饭饱,旧话重提:“韶乐虽美,齐亦有之。不知可否让我一听秦乐、一观秦舞呢?”

好家伙,这是嫌场面不够刺激?

真刺激起来,他受得了吗?

这对面要是换了赵王,就可以逼赵王弹琴又不是没弹过;

换了魏王呢,可以逼魏王牵马也不是没牵过;

换了韩王,那更不用说,韩非现在还在太学当质子呢。什么?为什么是太学?当然因为这么大一只韩子不去教学生太可惜了。至于到底是韩非还是韩非的学生更惨,那不好说。

但是齐王,好歹十年内还用得着他,目前保持友善很重要。再说他的要求也不是很过分。

嬴政是怕吓着田建,才犹豫的。谁知齐王好奇心太重,主动道:“杀伐之曲,当以剑相配。我愿为秦王击鼓,可否一观太阿剑舞?”

啊?

他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让嬴政舞剑,他怎么敢的?

李世民呆呆地看着他们,忍不住想:但是别说,他还挺想看。

【作者有话说】

[1]出自《战国策》

72 · 哪只秦王在舞剑?

田建的表情和语气都十分诚恳自然,没有一点挑衅的意思。

他竟然是真的很期待,也主动说要击鼓伴奏,反倒让秦国这边不好意思一口拒绝。

到底是齐国风气比较开放,还是秦国的风气不够开放?

李世民倒是无所谓,宴会上主宾和乐一起歌舞,那不是很正常吗?

他也很期待地望着嬴政,弯起的眼睛里全是活泼笑意。

嬴政看到了,便微笑道:“太子亦学剑,可为君舞。”

期待是吧?你期待你自己来表演。

秦国这边毕竟没有君王在会盟的宴会上舞剑的传统,如此正式的场合,是有史官记录的,双方的使者大夫,九宾在侧,嬴政礼服组佩,确实有点不大合适。

他本身也不是很情愿。

既如此,父有事,子当服其劳。太子的年纪摆在这里,哪怕他拿着剑一顿乱甩,只要别扎到人,都能获得在场一众称赞。

李世民也明白嬴政的意思,笑着应允:“若齐王不嫌弃,我亦学过一两年的剑,可为贵客助兴。”

他最初玩的是木剑,一开始是成品小木剑,跟着蒙家父子兄弟,谁有空谁教他一点。

蒙武和蒙恬都是武将,出手尽是杀招,狠辣果决有余,温和谦冲不足。蒙毅还没上过战场,很好地补足了这一点。

李世民后来有匕首了,就自己偷偷削木剑,还很爱美地在剑柄的位置描摹雕刻花纹。

小太子蹭到嬴政身边,偷偷摸摸拿他的朱砂用,还黏在他旁边,去研究太阿的纂刻铭文,像一个暖烘烘的小鸡仔,散发着软软的热度。

“作甚?”

“我要仿照太阿做一把剑。”

“哦?尺寸多少?”嬴政似笑非笑地低头看去。

“大不了折半。”

“那也够呛。”

短手短腿的一只崽,什么东西在他手里都显得长而大,所以嬴政明知道他馋太阿快馋流口水了,恨不得把眼睛都黏在上面,也不能再答应他给他玩剑。

剑的损伤倒是其次,秦王的武库里有不少收藏的剑,也不差这一把。

孩子要是伤了可麻烦。

李世民哼哧哼哧忙活了半天,嬴政把公务处理完,得空瞅了一下,对着那雕刻的疑似胖鸡的东西,问:“这是雉吗?”

“这是凤凰!”小太子振声。

“凤在何处?”嬴政纳闷。

“这里啊,好长好长的尾巴,我还涂了颜色呢。”

“这么胖飞得起来吗?”

“哪有胖?我是照着青云和鸽子画的,还参考了凤鸟的玉佩。”李世民不服。

然后就画成了胖鸡,雕刻出来之后,还从少府那弄来了一堆染料,趴在嬴政边上认真涂色,最终搞成了一只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有翅膀胖东西,致力于闪瞎嬴政的眼睛。

“你的剑术学得如何了?”

“还可以吧。”

“演示几招给我看看。”

“哦。”李世民放下还没干透的凤凰木剑,抽出另一支旧木剑来,跑远站稳,随手挽了个剑花,如风生水起,信手拈来,很随意地剑随身转,无比灵动自然,变幻自如,好像那不是一把剑,那就是他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