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止玥笑眯眯道:“可我现在又想活了。”

冒乐:“……”啊啊啊啊这个可恶的原女主,真该死啊!

冒乐决定感化原女主:“你知道吗?虽说你是书里的主角,可结局一点都不好。但我心善,愿意代替你过完这倒霉的一生。”

话音一转,她又说:“当然,你可能突然发现还是活着好。我知道有个在乱坟岗刚咽气的新嫁娘,不然你魂穿在她身上怎么样?她家世不错,新郎也出身大户人家,温文尔雅,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应止玥觉得她的话很亲切,有点亲爹的味道。

于是轻柔道:“我觉得不怎么样。”

冒乐发现软着来的方法没有用,又竖起眉毛,开始爹味教育:“应止玥,你明明有着这么好的家世背景,却只知道顶撞父亲,真是浪费!你用着这张肤浅的皮囊纵情享乐,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女侯爷有什么用,能吃吗?”

应止玥想了想,诚恳道:“怎么不能呢?”

冒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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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鬼一人就此陷入胶着的状态。

好在,应止玥虽然还不能夺回自己的身体,但冒乐也不能对她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直到这天,应止玥在桃花路上遇到了冒乐和王家的二公子。

王二从五岁起就开始追着应止玥跑,自称比所有人都更了解她:“玥儿,我心悦你。我知道很多人都喜欢你,但他们只倾慕你年轻时的皮相。可我和他们都不同,即便你有一天化作了鸢鸟,化作了雨露,化作了诗篇里的墨迹,我都可以第一秒认出你。”

京城里还有不少小姐被他的酸诗感动,眼泪汪汪地表示:“有这样一个人爱着,我要是应止玥就嫁了。”

然而,就是这位声称“应止玥化成了灰都能认出来”的王二,此时正温柔地看向冒乐,“玥儿,我能牵一下你的手吗?”

冒乐红了脸,轻轻把手搭在他的掌中,含羞带怯道:“王二哥哥。”

应止玥:“……”我瞎了。

这还不算,应止玥发现冒乐连道士都不放过。

“应、应小姐,你真的愿意同我共游夕市?”小道士脸和脖子都红了,痴痴道,“去年,你在我的梦中浮现了五十次,可我连见你一面都做不到。”

冒乐嗔笑着瞪他一眼,“怎么还叫我应小姐?”

“玥儿……”

小道士吞了下口水,“玥儿,你的心意若是与我相同,我便是即刻死了都值了。”

冒乐缩在小道士的怀里,拿手在他胸口画圈,娇声撒娇:“既然你这么爱我,可愿意设阵帮我驱散一个害人的野鬼?”

野鬼?

小道士吓了一跳,“可是会操控尸体杀人的厉鬼?听闻这鬼最近在代城闹得厉害,没想到竟然来到了京城。我这就禀告师父,即刻将它击杀!”

“也不是那么厉害的鬼。”冒乐连忙把他拉回来,这要是经验丰富的道士看了,怕是一下子就会发现不对劲,“是个嫉妒我生得美,所以想要夺舍我的丑鬼,你可有办法?”

小道士这才微松口气,掏出一叠定心符,“玥儿你别怕,你随身带着这个,谅这些小鬼不敢作怪。再说,你可是玥儿,应家最为出众的大小姐,有谁能认不出来你?”

然而,冒乐却没接这话茬,只恼怒地看向他。

这下可愁坏了小道士:“但我若设下了阵法,这鬼就会魂飞魄散,再不能入轮回。我们道门有规定,如果不是犯下什么极为伤天害理的祸事,一般是不会……”

“她要抢走我的身体,这还不算是伤天害理的祸事?”冒乐听不下去,直接打断他,“要是不能令她消失,我们也没必要再见了。”

“别!”眼看着冒乐作势要起身,小道士急了,他咬咬牙,“玥儿,我明日就设下阵法,必定让这想夺舍你的厉鬼有来无回,我亲手将她挫骨扬灰。”

彼时,应止玥就漂浮在他们旁边,而冒乐明晃晃地对她挑衅一笑,还比出口型:“你看这些男人,可都被我迷得找不着北了呢。”

应止玥并不感到生气,只觉得惊奇:这样的男人你都下得去嘴?

这也太不挑了。

冒乐从小道士的怀里出来:“……”

莫名觉得被鄙视了是怎么一回事。

“玥儿……”

冒乐推开小道士,望着应止玥的背影咬牙切齿,恨恨道:“我看你明天还怎么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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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士虽然恋爱脑,但是阵法确实高强。

威压之下,应止玥只剩下了一口气。

或者说,应止玥竟还留了一口气。

应止玥没魂飞魄散,但是侄子送的手镯彻底碎了。

说起应止玥的侄子陆三郎,其实两人并不相熟。应止玥本就是受人追捧的大小姐,和同样性子的天之骄子没什么交集,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只是去年她是在寺庙中过的生辰,陆三郎派小厮送来了一块籽凉木手镯。

这算是世家都会有的基本礼仪,应止玥本来要将它束之高阁,只是当时身边的侍女小姝顺手拆了来,她扫了一眼,没想到越看越喜欢,索性给戴上了。

这籽凉木手镯看上去光秃秃的,没什么雕饰物,连暗纹都欠奉,是非常敷衍的礼物,可确实一看上去就有年头,轻轻一嗅还带着似花非木的淡香,正合应止玥的心意。

正是这手镯,替应止玥挡了致命一击。

可冒乐不知此情,以为小道士已经把原女主给彻底消灭了,从此再也不会有人怀疑她其实是个穿书者。所以,她非常开心,当夜盛装打扮后,找来了她最为心仪的夫君人选,准备告白后开启美妙贵妇人生活。

海棠花树幽微,漾着浅淡的月光,花瓣荡在林荫下都是柔和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