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过后, 暑气渐浓。
清晨太阳刚刚露出半张脸,草尖上还有一点露水的时候,尚且还有一点清凉。
孟取善骑在马上, 手拿弓弩, 从草地追进林间, 眼疾手快地射中一只野兔。
崔竞也骑在马上,他手握缰绳, 弓箭放在马背上都没有拿起来, 只跟在孟取善身后看她动作。
今天的狩猎才开始, 就拿到了“开门红”, 孟取善回头寻找崔竞。他笑着看她,比了个厉害的手势。
崔竞难得旬休, 见二娘弓弩已经玩得不错, 家里靶子都射烂了好几个,便起意带她到开阔些的山林里射些活物。
这片山林就在他养马的庄子后面, 庄里的人常来附近砍柴,平时送到府里的野味也多是在这里抓的。
今日他们是来猎鹿的,因为崔竞之前就让人在这山林里圈养了一群鹿, 这山里又没有大型的猛兽, 鹿群在这里生活没有天敌, 繁衍的很快, 猎起来没那么难。
他们今天一天都要消磨在山林里,崔竞带上了食物和水, 还有些简单的调味品之类。
不像孟取善那么兴奋, 他显得很轻松随意。
毕竟狩猎这种事, 他已经经历过许多次,别说鹿, 就是老虎他也曾带着士兵去猎过,那时是为了剥虎皮给上官送礼,请他高抬贵手不要卡他们的军饷。
军中每年还有秋狩,那是给少见荤腥的士兵们加餐的时候,其他几个季节,实在馋了,也会有士兵跑去附近的山林里偷猎。
崔竞也干过这事,他常干这事。
所以,他如今对狩猎是完全提不起劲,比起自己拿弓箭去射,他更喜欢看着二娘。
看她兴冲冲地寻找猎物,认真地瞄准,再双眼发亮地去捡自己的战利品,回来神气十足地跟他炫耀,他就能在这种司空见惯的狩猎活动里发现一种全新的乐趣。
这些年为了生存,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他已经失去太久这种单纯的趣味。
他们在山林里越走越深,孟取善的马上已经挂上了好几只野兔。
快到中午,他们也没发现鹿群的踪影,这有点出乎崔竞的预料。
他在溪水边寻找鹿蹄踩过的印记,回头对孟取善说:“它们活动的范围应该就在附近了,休息一会儿我们往南边去。”
大概是在外围被猎杀过,这群鹿迁移到更深的山林里去了。
休息时,崔竞生火把带来的肉饼重新烤热,递给孟取善。
如果是他一个人,这种天气,冷的饼也照样吃,都不会花这功夫去热。但给二娘的,他就总会做得更细致一些。
孟取善拿着饼,眼睛却不断往自己马背上瞄,又拿眼睛去看崔竞。
崔竞发现她的目光,立刻猜中她的想法,笑问:“现在就想吃你猎的兔子了?”
孟取善往他身上靠了一下:“我看到你包里带调料了,我们烤一只兔子吃吧?嗯?”
“那我可要先告诉你,这干巴的兔子烤着没那么好吃。”崔竞口中这么说着,已经起身去解下一只野兔,到溪边剥皮清洗。
孟取善跟去看,整个人趴在他背上,下巴搁在他肩上看他熟练的动作,那得是剥过几百只兔子才能这么熟练了。
“真的不好吃吗?看起来挺好吃的。”
“待会儿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
烤完后,孟取善先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果然像四叔说的,只用了简单调料涂抹,在火堆上烤出来的兔子没有想象中好吃,肉质干柴,滋味不够。
和孟取善吃过的那种切了片在鲜美汤底中煮出来,或者用各种料腌制过的干兔子完全不能比。
“是不好吃吧?”崔竞自然地伸手,“不好吃就吐了,剩下的给我。”
他吃习惯了这种。
孟取善想了想,决定分一半给他,但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开,便抽出腰间的匕首把兔子切开,放了一半到四叔手里。
然后她自己又咬了一口,边吃边忍不住笑起来:“从前只吃过好吃的兔肉,还以为兔肉都那么好吃呢。”
但不好吃的兔肉也是第一次体验,她喜欢各种新鲜感。
最后半只兔子是被她啃完了,崔竞收拾火堆的时候,看到她站在马旁拍着那几只兔子,跟它们说:“不能辜负你们,等回去了,一定把你们做成更好吃的兔子。”
……
夕阳西下,两匹马一前一后从树林中走出来。
一匹棕马身上驮着一只鹿,一匹黑色的马上挂着兔子和山鸡。
孟取善在山林里跑了一天,整齐的头发都乱了,丝丝缕缕黏在鬓边,脸上手上都有灰和汗渍,衣服上挂着草叶和土屑,还有一些血渍。
崔竞也是,背后汗湿了一块。他侧头看孟取善,对她说:“别总看这只鹿了,它又不会忽然跑掉。”
这鹿是孟取善猎的,虽然第一下没射中要害,让它跑了,两人追了一阵才追上,但这确实是孟取善单独猎到的,崔竞并没有出手帮忙。
这对一个初次狩猎的小娘子来说并不容易,崔竞从前带新兵去狩猎,都有一些年轻的小郎君一开始不敢动手射杀猎物,但二娘就很自然地克服了这一点不适,出手干净利落。
崔竞稍感意外后又觉得理所当然,二娘的胆子是很大的,他会被她所吸引,自然是因为她身上有什么让他欣赏的特质。
两人踏着夕阳满载而归。
回到崔府,五味瞧见她,先高兴地举起手里的信:“二娘,大娘的信到了。”
姐姐走了这么久,这是孟取善收到的第一封信。
“啊!”孟取善欢呼一声,把崔竞和猎物都丢在身后,跑到五味面前,拿过那封信拆开。
信很长,是孟惜和在去往宁州的途中写的,那时他们由陆路改走水路,乘坐大船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