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1)

我穿好衣服,还没把裤子穿好就拿起桌上我哥正在摆弄的那把勃朗宁M1911,它的把手柄和它的枪身一样的帅气,我扣了一下扳机,然后抵在我哥的左肩。

“你爱不爱我?”

“我爱你,你呢?”

“我不爱你。”

“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爱得要死……我想吃东西了。”

……

在客厅里玩了一会无聊的角色扮演,然后我哥便起身去为我拿吃的。我无聊地翻着手机玩了一会儿,便拿起桌上的另一把枪。

我拿那把勃朗宁m1911,那另一把就是我哥的,伯莱塔m92f。我一直都觉得这把枪给我的感觉像那种黑帮或是那种不讲道理的精神病,但我又觉得如果我哥穿着一身黑色大衣拿着它把它揣到怀里,应该会特别酷。

我想起我曾经第一次和我哥来这边,保险起见准备枪械的时候,那时候不知道听了哪个傻叉的话两个人都申请了一把沙漠之鹰。

我对这个名字表示欣赏,那家伙确实威力极大,但是它的后坐力以及它的重量造成的时间弊端如果是真枪实弹正面刚的话,在我拿出来的时候对方可能就已经把我扫射个遍了。

所以经那次之后,我们学会了低调行事,毕竟这玩意儿持有是为了自保,不是和谁正面来个真人版CS对决。

其实我见过的第一种枪型是曾经高考的时候警卫持有的监考枪。虽然威力未知,但那个枪型又大又酷,像那种夸张漫画里特别帅的拽哥。它的作用虽是为击落考场上空非法飞行的无人机,为了达到降噪和防止作弊的作用,但是却有着震慑所有考场考生和家长的外在作用。

我见过我哥社交的样子,他对这种事情向来很擅长,这我是知道的。

那些人对他前赴后继的邀功或是攀谈,我哥总会体面又不动声色地处理好每一个不同身份的人。

我一直觉得这种善于社交,并且善于和他人建立友好的关系往来的人是神一般的存在,而我哥则一次又一次的重铸我的信仰。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身份陪我哥出席这次时尚庆典酒会的,但每个人都对我恭敬有加,我丝毫没有感到半点不适。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看那些人恭维我哥,还有各路想要巴结他的时尚界名流和媒体。这个场景我在梦里也见到过,那就是所有人都仰视我哥,并在心里由衷的夸赞他的样子。

所有人的视线和开着闪的聚光灯都落到他身上,他是那么重心捧月般闪耀的存在,那是他应得的。

我站在一个巨大的酒水供应台旁边吃着一块黑森林蛋糕,虽然这会儿已经不是那种炎热的天气了,可是在这个人声鼎沸的酒会里,我还是感觉我穿的衣服把我闷得透不过气来。

我把领口扯开一点,然后又吃了一口蛋糕。

我远远地看着我哥,他正在和Ay的主编说话。那人的打扮倒是很朴素,却给人一种低调的奢华感,我有一下没一下地看着我哥,觉得他好帅。

中途我看到一两个打量我的目光,但那些眼神都很正常,没有那些下三滥的东西。可能是知道什么地方应该做什么事,能来这个酒会里的人都清楚自己的身份。

真正有脑子的聪明人懂得不能招惹自己不清楚底细的人。

酒会结束后,Ay合作方的负责人为我们准备了专车接送我们回去,我走到一半突然看到了个熟悉的地方,便让我哥把那车打发走了,到时候我们自己打车回去。

这真是我来的最值的一次了,因为我在格林威治村看到了Friends的房子我看了无数遍的美剧。我走进去,楼下咖啡店里的面包价格都直接写在橱窗上,仿佛能唤起我当时看那些剧情时的回忆。

只是我看着那些用白色签字笔写在橱窗上的价格不禁疑惑,如果哪天面包师或者店员想把不同的面包换个位置怎么办?

我站到Friends的house下面,其实我不喜欢站在外人面前拍照,但是这一次是我主动在外面要求我哥帮我拍照。

街头不知是谁的音响放了我喜欢的closer to you,我看到我哥的头发被晚风吹得微微向上扬起来,他举着手机,嘴角忍不住向上扬,眼睛里像有星星在发光。

我不知道任何事情是否都有一定的前后呼应,只是我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冥冥之中不会预告的指引。

每当我想起在格林威治村的那一晚,都会感觉一切都像是有铺垫,就像有一张厚厚的毯子铺在我不知道却正在走的路上,而我无意识地忽略那些踩在它身上发出的厚重却不接地的声音。

那天晚上我们回去的很晚,我几乎是筋疲力尽,我觉得我哥也好不到哪去。因为我当时突发奇想地想要走一会儿路,所以便是从遥远的不知名街区走回了我们所在的酒店。

简单的洗漱过后,我们便像两头猪一样一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的时候,我哥不见了,我突然莫名的恍惚感觉这会儿还是在去年的伦敦,怀疑我哥失踪跟凯瑟琳鬼混的时候,但是我空腹肚子的叫声把我拉回了理智。

我打了个电话给他问他在哪,然后穿好衣服出酒店找他。

纽约的街头一会儿干净一会儿脏的,我感觉像是穿梭在无数个四维空间里,就像奇异博士里画转盘然后瞬间乾坤大挪移的法师,我不知道我转哪个盘才可以快速地找到我哥。但是我没有找太久,因为我看到我哥了。

第13章 Catherine

他在Soho购物区买了一个芝士蛋糕,我们路过街道旁边的时候看到一个卖天妇罗omakase的店,我买了一些尝尝,特别难吃。

我皱着眉头用我平生最大的素质把那东西咽了下去,然后就看到我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无视他的眼神扭头往前走。我哥从后面追上来牵住我的手放进他的大衣口袋。

我们依偎在一起,感受纽约深秋萧瑟的风吹来的触感。

回去的路上,我们听到了一两声枪响,听到的瞬间我立马抓住了我口袋里的枪,而我哥则警惕地护住我。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我觉得如果这时候真有不法分子在街上发神经开枪,以我被我哥这样捆绑的姿势,我口袋里的枪想拿也拿不出来。

我们在纽约没有待多久,因为我哥紧接着在华盛顿有一场秀,我哥的助理在华盛顿等他。

在纽约的最后一天,我们在酒店的落地窗前做了一次。

但是不幸的是,这一次由于室内空调温度没有调整好,我因此华丽丽地感冒了。

我感觉我的鼻子就像那种塞满了沙丁鱼的沙丁鱼罐头被人用开罐头器一下又一下的暴力开罐却又死活拉不开。当我头疼地看着我哥用衣服和围巾把我围成一圈又一圈的巨型粽子的时候,觉得这会儿不是去华盛顿,而是去南极看极光。

他甚至在我打了一个喷嚏之后,忍不住戳了戳我的脸说:

“看着红扑扑的,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