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父母撒手不管,儿女多,多得不仅仅是吃饭的嘴,将来读书上学,样样都需要钱。陈修泽穿过的衣服,再给陈启光穿,陈启光穿完,还有陈至珍。
小孩子的衣服是没有性别的,就这样轮流着穿,烂了就再裁块儿布片缝上去,一件件衣服磨得柔软,又有五彩补丁的斑斓。
等至珍再大些,永诚又出生了。
永诚。
取这个名字的时候,陈修泽正因陈启光撒谎而伤心。
几个弟弟妹妹都是陈修泽带大,尤其是陈启光,陈修泽对自己手足感情非同一般,因而,在发觉陈启光偷偷拿了家中钱时,愈发难过。
后来才知,陈启光那时偷了钱,是给陈修泽去买生日的蛋糕。
陈修泽很少庆祝自己生日。
无论如何,陈修泽只希望自己的这个小弟弟能够心地善良,永远保持一颗赤诚之心,不要撒谎。
陈永诚。
那时候母亲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父亲又带了温慧宁到家。母亲病倒后,原本已经渐渐捉襟见肘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陈修泽连上下课都要跑着来跑着去,只为了能节省些时间,照顾弟弟妹妹,给母亲熬药。
有天夜里跑得着急,只觉得脚一痛,陈修泽只当鞋底磨薄了、踩到石子,并未放在心上,只匆匆忙忙地疾跑回家做饭、照顾弟弟妹妹。
夜里睡觉前,才觉掌心钻心地痛,他脱下鞋,看到原来是深深地扎了根铁钉进去,穿透鞋底,已经扎入他的脚。
往后一周,陈修泽走路都一跛一拐。
同学们取笑他跛子,陈修泽也不在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脚伤,只需休息一段时间便好。
但陈修泽却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一周后,他这条伤腿竟真的被横梁重重砸断
他真的成了一个跛子。
第71章 全文完(高空之上)
陈修泽一直没有去细想自己的腿被砸断、接骨的事情。
孩子多的家庭中,母亲生病,那时候能够让每个人都吃饱饭、穿上干净的衣服已经足够,况且邻居家跌断了腿,也是父亲这样接骨,没有任何问题。
偏偏他那时候还在生长期,身高骤然长,胳膊和腿上都有微微发白的生长纹路。陈修泽的腿养好后,也没察觉到不对劲,一日一日
开始显露出跛态。
母亲和父亲又接连离世,令陈修泽连悲凄的时间都没有。父亲的棺椁在家中停的那日,房子也漏水,陈修泽在棺材上放了一个碗,接着从天上掉下的雨水,又好像在接着上天不忍心的泪。
弟弟妹妹们都睡了,陈修泽独自一人坐在棺木前守着,守到棺材上的水碗满了,他拿起,一瘸一拐地走到父亲生前养的一盆蔷薇前,缓慢地将碗里的水浇完,再拿过去,用袖子擦干棺材上的水,重新用碗接。
一开始想养好家里的弟弟妹妹,后来也渐渐有了私心。谁不贪财恋势,谁不爱权利,谁没有往上走的欲,望?
陈修泽就有。
作为大哥,他脾气好,但作为家里唯一能担起责任的人,陈修泽也有狠心冷情的一面。他亲自斩掉了启光的一小截手指,纵然再不舍,也知道,只有这一剂猛药能救弟弟。今日他还能计算衡量着,切掉那不妨碍做事的部分;倘若启光再如此沉迷下去,将来被斩断的只会更多。
陈修泽下得去手。
启光温热的血落在他手上,陈修泽恍惚间想起,幼时他起床给启光温奶粉。弟弟喝了有些呛奶,他轻轻地拍,用纸巾去擦,那沾在手指上的奶粉,也是温热的。
陈修泽不想让弟弟妹妹也走他的老路。
所以他送启光和慧宁去念商科,送至珍去英国深造,送永诚读书……
存活之余,陈修泽亦想往上走。孟久歌待他不薄,陈修泽亦投桃报李,尽职尽责当然,这份职责也绝非愚忠,蠢货才会任人宰割、任由孟久歌的子女将他蚕食。
照顾苏夫人,留着孟久歌的孩子,也是陈修泽为这位义父所尽忠。他会保证孟久歌这最后一房太太平平安安地活到自然死去,也能保证让那个孩子也健康长大,不至于让孟久歌断了血脉。
前提是苏俪俏不生事端。
外界流言蜚语颇多,陈修泽都不会往心中去。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传言,讲什么陈修泽杀害孟久歌的子女妻子……无所谓。那些不入流的报纸周刊,个个唯恐天下不乱,编排得有声有色,表面一副仗义执言愤懑不平的模样,私下里都是生意,不过是为了以猎奇引人耳目、为了销量无所不用其极。
陈修泽事务繁忙,懒得理他们,只等后来一一清算总账。
偏偏,苏俪俏那个没脑子的东西信了。
小报上揣测纷纷,讲什么陈修泽偏偏留了苏俪俏一个人不杀,又说孟久歌上了年纪,又缠绵病榻,苏俪俏却生了孩子……猜那孩子是陈修泽。
什么蠢话。
孟久歌嗜色如命,娶了好几房太太。孟久歌年轻时候也荒唐,宁可十日无肉,不可一日无女;酒色成瘾,哪怕是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差了,也绝不可没有女人,苏俪俏年纪轻,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太太。孟久歌生命中最后三年,基本也是在苏俪俏房中和其他年轻的红颜知己处辗转而过
陈修泽不杀苏俪俏,也因她是孟久歌的太太,是孟久歌如今唯一血脉的母亲。
谁知苏俪俏看多了报纸,信以为真。
她还当其他人都是陈修泽杀的,怕他杀了自己,也是想要给今后找个靠山。毕竟过惯了锦衣玉食,很难再回到昔日清贫时刻。
陈修泽碍于脸面,察觉苏俪俏的心思后,只让人将孟久歌的遗产分给她些,也同她客气讲明,孟久歌永远都是他义父,也是他师父。
此时的他尚未起成家的心思。
或者说,尚未有另起一个家的心思,有弟弟有妹妹,陈修泽就有家,他亲自照顾着几个孩子长大,又沉迷于权势,于其他方面,未免有些兴致缺缺。
更何况,陈修泽曾照顾过孟久歌,知孟久歌生命尽头,身体都开始烂放纵于女色就是如此,不知不觉染一身病。后期病都要入脑,也难怪孟久歌后来渐渐开始讲胡话,疯疯癫癫。
就像将钉子从鞋中拔出时,陈修泽没想到未来的自己成为一个跛子;在嘱托阿贤去照拂那个可怜的孤女时,陈修泽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其一见钟情。
如何形容那天白日见到方清芷的心情?
陈修泽夜间迟迟不眠,睁眼闭眼都是她在太阳下光洁的发丝,美丽又绚烂。他半倚着床,连续两次,才觉热意渐渐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