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也是嘴笨!

明媚的神色变化非常快,以至于也没有让总司令和大夫能看出有什么端倪,穿过,长长的回廊,大厅之中,正坐着三个人。

一男两女,眼巴巴地看着入门的方向。

正是凛总司令凛盛和妻子唐氏,还有凛寒的姆妈玫瑰。

见到两人入门而来,唐氏端庄大气的雍容上浮现喜悦的神情,开心地说道,“阿盛,您看,阿寒带媳妇儿回来了!”

第140章:你还没有求婚吗?

说着,唐氏也转头看向玫瑰,“妹妹,你看啊,小姑娘长得可好哩!真是有福气呀!”

明媚没有怯场,看着凛盛的时候眼神里都是坚定,她感觉自己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只要拿捏住总司令,就算是以后她想离开,有总司令的庇佑,她也能好过很多。而且如果一定要结婚的话,这凛家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吗?

她不想嫁给凛寒,这个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的男人,如果一定要嫁,她得想想总司令另一个儿子能不能成为自己的结婚人选。

玫瑰满意地看着进来的二人,看上去可真登对呀,郎才女貌,甚好!甚好!

她就凛寒这么一个儿子,从小被总司令送去战场上保家卫国,她自然是心痛的,刚开始也有恨。

但是久而久之,她看到战争频发,百姓流离失所,她渐渐明白了总司令的用意,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保护他们的儿子。

渐渐地她也就释怀了,看到儿子一身本领,为国争光,她只要儿子平安就好。

听说明媚是新加坡留学去的,明家嫡出的小姐,身份样貌自然是无可挑剔的,只要凛寒喜欢,就算是普通出身,她也没有意见。

她也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就算是当家主母,只要心思正,一心一意为了凛寒,就足够了。

至于家世什么的,她不在乎,女儿的离

去让她悲痛万分,如今只有凛寒一个儿子,她不奢求他能有多大的出息,只要健康平安就好。

乱世之中,能够保住一条命就好。

就是不知道明媚会不会嫌弃自己这一个婆婆是出身风尘,不能为她在这个家提供什么帮助。

身为妾室,她也不奢求太多,这二十年来都这么过来了,唯一的期盼就是儿子早一点成家立业,娶个媳妇,让她早点抱上孙子。

凛盛坐在椅子上稳如泰山,看清楚明媚的样貌时,他甚是欢喜,便宜这个臭小子了,娶了一个漂亮媳妇儿!

这还是当时与明媚的外祖父定下的亲事,当时他在上海剿匪的时候,身负重伤,走遍了整个镇子只有明媚的外祖父收留了自己。

当时明媚的姆妈已经嫁给了明证为妻,玫瑰也怀了凛寒,他当时已经是军政府的督军,身份显赫。

为了帮助明媚外祖父一家,他亲自与老爷子定下这一门娃娃亲,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如今看来确实是一桩好姻缘,男才女貌十分般配啊!

凛盛和唐氏坐在主位,玫瑰身坐侧位,三个人都含笑看着明媚,脸上都透露着慈祥二字。

凛寒向明媚介绍道,“这是我阿爸、母亲,还有我姆妈。”

明媚颔首,微微福身,“总司令万福,夫人万福,伯母万福。”

玫瑰瞳孔透露着震惊,明媚竟然恭敬地喊她一声伯母,按照礼数,她只是一个小妾,明媚不必问候都可。

她眼眸中含着闪闪的泪光,欣喜地应道,“哎!好孩子!”

谁能不感动呢,明媚如此知书达礼,有理有节,是凛寒三生有幸能够娶到这么好的媳妇儿!

凛盛和唐氏自然也是有点微微惊讶的,这样也避免了一些尴尬,因为唐氏和玫瑰都在,明媚如果一样的称呼,两位都得不喜。

虽然不会计较,但是内心总归是会有一点点舒服的,明媚好生聪明。

凛盛不介意明媚这样称呼他,他甚至觉得明媚胆子挺大的,既然知道他是总司令,也丝毫不惧。

有当家主母的风范!

他有预感,明媚能够很好地管理好这个家,他一向看人挺准的,如果看走眼了,那就当他没说。

凛盛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包,站起身走到明媚的面前,“ 媚儿,热烈欢迎你来我们家。”

这个儿媳妇他是认定了,希望凛寒这个臭小子能够好好珍惜,不要把这个儿媳妇给他搞丢了!

明媚生的一副惹人喜爱的模样,脸蛋有些圆润看起来很可爱,黑直的长发披在肩上,穿着打扮都得体极了。

这不就是当家主母该有的样子吗。

明媚看着那个丰厚的红包,内心激动了一下,总司令出手一定很大方,这里面她盲目猜测也不会低于两百块。

足够她离开江城以后过上富足的生活。

“ 谢谢总司令的厚爱,虽然我很想结果这个红包,但是现在并不是时候,我还没有嫁给大少帅,我不能接受您这笔钱。”,明媚拒绝道。

虽然老人家只是图个喜庆,但是她还是不能接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算是需要钱,她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得到。

这是凛寒阿爸的钱,拿了就认定她要进凛家,做凛家的儿媳妇了,但是,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让总司令对她有点印象,说不定将来能够跟他做个朋友呢!

这笔钱是总司令给他儿媳妇的,而她,还不一定会成为凛寒的老婆,所以这笔钱她不能要。

唐氏都有些诧异,没想到眼前只一个女孩子竟然会拒绝总司令的好意。

看来总司令和凛寒看重的,和外面的那一些削尖了脑袋了头想要进总司令府邸的女人都不一样。

识时务者为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