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1)

“唉,你没我想象那么沉啊。”宁宇走了几步,笑了下,“还是能背你走一会儿。”

阿崇愣了半天。长这么大,头一遭被人这么背。

一开始心里感觉是很奇怪,但是被背着背着就上头了,阿崇在上面揉宁宇的头发玩,说:“你比我想象中力气大啊。”

宁宇头发很黑,在阳光下都还是很黑。

“我近半年都有运动。”宁宇声音很稳,“之前感觉自己体态不好看,又经常腰酸背疼,就开始自救了。”

阿崇说背到下一个路口,宁宇说好。

两个高挑的男性在路上这么亲昵,但路人也没见有多大惊小怪。每个城市的包容度都不同,芭提雅的流动人口更多些,什么人都有。大家多看你一眼,也并不那么在意一个过路人。

阿崇突然开口说:“你停一下。”

宁宇立刻就停住了,问:“怎么?”

“你回头看我。”

宁宇这位置也不好动脑袋,只能艰难地侧过头去看阿崇,下一秒阿崇伸手握住他半边脸,亲了上来――他们就用这个有些奇怪的姿势,接了一个奇怪的吻。

说奇怪,是因为宁宇一直觉得自己被压迫,在靠近危险,阿崇把他带进一个矛盾又诡谲的世界里,把那个世界的氧气渡给他。

多奇怪,这个吻明明心不在焉,宁宇还是腿软了――阿崇身上的气质虽然复杂,但这种时候总是很有男人味。

真的好奇怪,宁宇觉得阿崇嘴里可能有春 药一类的东西,他开始把自己代入一个柔软的角色,他开始对那种神秘的支配臣服,低下头颅。

比起宁宇,阿崇就清醒多了。

他在想,宁宇如果看到自己过去的样子,知道他和三姐交谈的内容,还会对自己露出这种表情吗?不可能吧。上流和下流之间有一条界限分明的线,你进不来,我出不去。阿崇知道,自己就是下流,所以他想把这个干净的人也拖进来,让他一起下流。

阿崇看着宁宇迷迷瞪瞪的眼神,突然想起了,那些年打在自己脸上的耳光。啪啪啪,和种那声音挺像的,都是肉贴肉,都是施加和承受。

三姐养他的这些年一向是没有什么好脸色的。其实也能理解,一个没结婚的年轻女孩,24岁,最好的年纪,怎么可能愿意帮不爱自己的男人养他的儿子呢?

爱的男人不愿意爱自己,男人的妻子骂她biao子,难道她还要喜欢他们的儿子?

肯定做不到吧,三姐本来也不算是什么良善之辈,怎么可能对阿崇好呢。她压根不管阿崇,打算等着刀哥来把这拖油瓶给带走。可是日子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三姐终于相信了,她和阿崇,都再也不会等到刀哥了。

知道刀哥夫妇被抓的那天,三姐回家后用衣架狠狠地打了小阿崇一顿。后来打累了,她开始哭,一边哭一边骂刀哥,骂自己命贱,骂一切,骂她能看到的一切。

小阿崇觉得她哭得实在是太丑了,就擦了擦鼻血过去抱了三姐一下,说:“你别哭了,我会听话的,我以后赚钱养你。”

三姐回给他的是又一个响亮的耳光,她说:“养你ma!你怎么不去死!”

虽然这个女人讲话天下第一脏,但是她回泰国的时候还是带上了阿崇。吵架从小吵到大,恨她是真的,感激也是真的。

他似乎亏欠三姐,三姐也亏欠他,只是他们谁都没要对方还过。

阿崇最后咬了一下宁宇的下唇,才把人放开。能够掌握一个人的心跳、呼吸,都是会令人有成就感的事情。

宁宇好像活在一个和自己相反的世界里,他温暖,诚实,因为肤浅的欲望变得浅薄无知。

宁宇小声问他:“我们等下去做什么?”

阿崇笑了笑,凑到宁宇耳边轻声说:“回酒店做你想做的事啊,男朋友。”

第18章

阿崇租了一辆小摩托,他们准备骑回酒店,晚上再骑出来吃饭。这次宁宇终于敢当驾驶员了,一开始骑得不太熟练,阿崇手把手教了他一会儿,两人戴上头盔就上路了。

宁宇在前面骑车,阿崇在后座吃之前在路边上买的小菠萝,手上提了一袋套和油,看上去闲闲散散的样子。

宁宇觉得自己有点困。他饭后又吃了一次药,太阳又这么明晃晃地照在身上,困倦都被晒了出来。他心想,得跟人聊聊天,不然这样子很容易出交通事故。

他问阿崇:“喂,你不想了解我一下吗?”

阿崇似乎笑了一下,说:“没有必要吧。”

人家不问你就越想说。等遇到一个堵车的路口,宁宇停下车,才说:“包你四个小时诶,你应该配合下跟我谈情说爱不是吗。我们要不要了解一下彼此?”

阿崇用串小菠萝的签子戳了下宁宇脖颈上那只蝴蝶,等看到宁宇缩了缩脖子,他才笑着说:“三言两语就想了解一个人,你未免太过天真。”

宁宇没有放弃,他问阿崇:“你打算一直做导游吗?”

“说不清啊,说不定明天就觉得烦了,后天就去辞职走人。”阿崇答得懒散,一边说还用指腹去摸那只蝴蝶王,被碰到的时候宁宇觉得很痒,但他没有动。

“你打算一直这样生活?”宁宇觉得自己的语气还算礼貌小心,“我挺好奇,你的生活态度是不是就是只要当下和今天就好,不会去想未来的事情?”

“是啊。”阿崇把手指换成了唇舌,他用牙轻轻咬了下那只蝴蝶,“我这人俗气得很,也没什么文化。”

胡言乱语,宁宇心想。下一秒他浑身都麻了下,愉悦感从那只妖冶蝴蝶的所在扩散到全身,阿崇把手放到了他的腰上,漫不经心地环着。都穿得少,天气又热,身体触碰时似乎会擦出火光。

“你就是不想告诉我。”后面有人按喇叭,宁宇这才晃过神来发动小摩托往前走,“哪有你这样的男朋友,四个小时还没过。”

“我?”阿崇手突然往下了一些,“那你想听什么。”

宁宇面色变了下,讲话开始磕巴:“……随便说说啊,我都想听。你手……”

“没关系的啊,没人看你。”阿崇把头搭在宁宇肩上,手在宁宇宽大的沙滩裤里缓缓动着,那根东西慢慢把手撑满,会有一种把握着对方命脉和最柔软脆弱之处的感觉,“我说了啊,我是个俗人。”

宁宇一心三用,又要骑车又要忍着身 下的快感,还要分心说话,他知道自己应该是在胡言乱语:“你不是……你怎么……你别动了!”

“我可是个大麻烦,我觉得自己是个很贪婪的人。”阿崇充耳不闻,手上动作快了些,他凑到宁宇耳边,在烈日下,在街道上,在周边若有若无的视线里,轻轻缓缓地说――

“我还很三分钟热度,上一秒喜欢,下一秒讨厌,喜怒不定,反复无常。我喜欢钱,喜欢金子,喜欢垃圾食品,喜欢不健康的一切,俗。我还很喜欢看别人失控的样子,喜欢看别人落魄的、失望的、卑微的样子,喜欢看那种焦灼和情绪。我喜欢看女孩子的裙摆和小腿,也喜欢看脸蛋好看的男人像个婊子一样――”

像是一口利齿把自己撕开,宁宇心想。他被阿崇带了进去,带进那个语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