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月看着养眼的男人,再加上会甜言蜜语。

这小日子过的挺舒心。

估计现在让她去工作,养着这个男人。

她都是愿意的。

苏月发现自己有当昏君的潜质。

“媳……媳妇……我出去买菜了。”

被苏月盯着,吴富贵耳朵都红了,害羞的跑走了。

等他跑出房间,苏月哈哈大笑。

这就是一个腼腆的大男孩,太好玩了。

看来自己以后的生活,会很有趣。

她把碗筷洗了,简单的打扫了一下家。

苏月背上背篓,出去转转。

天气冷了,正好弄点野味。

今天碰到很多婶子,看她的目光都带着同情。

“苏月也是个可怜的,被迫嫁给一个混混。还被公婆一家给分了出来,以后日子该怎么过?”

“就是,可怜呀………”

“你看看她穿的那点衣服,都破烂成啥样子了?”

苏月无奈的抽了抽嘴角,她故意穿原主的衣服。

干活就要穿烂衣服。

她空间里的衣服,现在可舍不得穿。

用一点少一点。

说白了,苏月经历了末世,这个人就是有点抠。

今天没碰到王大妮,估计早就出来了。

苏月加快脚步,她要进深山里。

最好能打几头野猪,也有点收入。

她虽然想早早的养老,但是骨子里的强悍,自强,还是没有改变。

其实在她内心深处,就想有一个安稳的家。

有一个人陪着她。

要不以她的身家,吴富贵说出离婚。

她离了婚以后,现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也不要介绍信。

苏月空间里的物资,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自从末世来临,她一个人过了十年。

那种谁也不敢相信的日子,实在是太孤独了,也太压抑了。

所以,当吴富贵把钱交给她的时候。

还一步一步的退让。

苏月就决定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

既然要过一辈子,当然要好好的。

而不是用武力镇压。

反正打点野物,也不费力气。

能卖钱,还能吃好的,何乐而不为?

等到没人的时候,她的脚步越来越快。

这几天好吃好喝的,身体也有些力气了。

一路上碰到了几只野鸡野兔,都被苏月给收了。

她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看来今天的收获不小。

继续往里面走,野猪没有碰到。

倒是碰到了野狼,而且不是一只。

野狼虎视眈眈的看向苏月,好像盯住了猎物。

“很好,皮毛油光水滑的,可以铺在炕上很保暖。”至于狼肉还是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