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月看着养眼的男人,再加上会甜言蜜语。
这小日子过的挺舒心。
估计现在让她去工作,养着这个男人。
她都是愿意的。
苏月发现自己有当昏君的潜质。
“媳……媳妇……我出去买菜了。”
被苏月盯着,吴富贵耳朵都红了,害羞的跑走了。
等他跑出房间,苏月哈哈大笑。
这就是一个腼腆的大男孩,太好玩了。
看来自己以后的生活,会很有趣。
她把碗筷洗了,简单的打扫了一下家。
苏月背上背篓,出去转转。
天气冷了,正好弄点野味。
今天碰到很多婶子,看她的目光都带着同情。
“苏月也是个可怜的,被迫嫁给一个混混。还被公婆一家给分了出来,以后日子该怎么过?”
“就是,可怜呀………”
“你看看她穿的那点衣服,都破烂成啥样子了?”
苏月无奈的抽了抽嘴角,她故意穿原主的衣服。
干活就要穿烂衣服。
她空间里的衣服,现在可舍不得穿。
用一点少一点。
说白了,苏月经历了末世,这个人就是有点抠。
今天没碰到王大妮,估计早就出来了。
苏月加快脚步,她要进深山里。
最好能打几头野猪,也有点收入。
她虽然想早早的养老,但是骨子里的强悍,自强,还是没有改变。
其实在她内心深处,就想有一个安稳的家。
有一个人陪着她。
要不以她的身家,吴富贵说出离婚。
她离了婚以后,现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也不要介绍信。
苏月空间里的物资,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自从末世来临,她一个人过了十年。
那种谁也不敢相信的日子,实在是太孤独了,也太压抑了。
所以,当吴富贵把钱交给她的时候。
还一步一步的退让。
苏月就决定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
既然要过一辈子,当然要好好的。
而不是用武力镇压。
反正打点野物,也不费力气。
能卖钱,还能吃好的,何乐而不为?
等到没人的时候,她的脚步越来越快。
这几天好吃好喝的,身体也有些力气了。
一路上碰到了几只野鸡野兔,都被苏月给收了。
她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看来今天的收获不小。
继续往里面走,野猪没有碰到。
倒是碰到了野狼,而且不是一只。
野狼虎视眈眈的看向苏月,好像盯住了猎物。
“很好,皮毛油光水滑的,可以铺在炕上很保暖。”至于狼肉还是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