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之间,许不令来到了文德桥附近,见夜莺等在路边,收起了乱七八糟的心思。
夜莺等在路口,正百无聊赖的听着路边的说书郎讲‘西北王莅临金陵城,南山港两刀平三匪’的段子。
不得不说这办事效率快的惊人,昨晚上南山港当街杀人的事儿,早上就被定性为――南山港护卫队里面出了两颗老鼠屎,许不令明察秋毫就地正法,杨家撤走护卫队回去自查以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这样既给了许不令面子,又照顾了杨家的面子,对外也有个合理的说辞。
许不令知道他一走杨家便会卷土重来继续强占南山港,对此也没有多说什么,走到跟前拍了下夜莺的后腰:
“走吧。”
夜莺昨晚一个人,自己跑出去逛过。身上的裙子换成了金陵这边流行的款式,不过乌黑的大辫子依旧垂在脑后,看起来很有灵气。
夜莺打量几眼说书先生后,走在许不令身侧,轻声道:
“我昨天去查过了,还跟着那个断胳膊的到钟山的杨家去看了看。杨映雄靠着妹妹才一飞冲天,为人极好面子,为了能入各大世家的眼,花了大价钱办诗会、文会等,也修桥补路积累名望,在金陵当地的名声还不错。
不过杨家暗地里很不干净,秦淮河上几艘妓舫都是他家的,干过逼良为娼的事儿。还有在赌坊做局强索家产等等,手底下经常闹出命案,被查出来便随便找人送去官府平事儿,然后再花银子把人弄出来……反正不是好人,要不要我去把他咔嚓了?”
许不令抬手在夜莺小脑袋瓜上弹了下:“你又没杀过人。”
夜莺挺了挺啥都没有的小胸脯,眸子里显出几分义不容辞:
“杀坏人我下得去手,人总有第一次,见了血以后做事才顺当些。”
许不林听见这话,感觉有点想歪了,偏头看向小夜莺:“第一次肯定要见血,不过杀人还是免了。以后不要动杀念,杀人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本末倒置后果不堪设想。”
夜莺眨了眨大眼睛,有些不太明白。
许不令摇头笑了下,做出长者模样:“人都有父母妻儿,想到这里就会心慈手软,人也有暴力冲动,不克制会出手过重。两者都不可取,得把自己当成刽子手,不夹杂个人情绪,只是在做一件应该做的事儿。但对人命太淡漠,就会不像个人。所以杀人这事儿能不碰还是不碰。”
夜莺认真思索了下,摇头道:“我是不明白公子前面一句话,你说第一次肯定要见血,好像指的不是杀人的事儿。”
许不令长者的表情一僵:“呃……别多想。”
夜莺脑子聪明着,读了一书楼的书,又天天看许不令演活春宫,早就明白了那些不该明白的事儿。走在跟前,小声道:
“我本就是通房丫鬟,迟早得见血,不害怕。”
许不令听见这话,有些无奈的揉了揉夜莺的脑袋瓜:
“不害怕怎么能叫姑娘?你又不是死士,得有自己的情绪,我调戏你的时候,你要害羞才像小丫鬟,一点反应都没有,那不成会说话的百科全书了。”
夜莺‘哦’了一声,若有所思,走出几步后,忽然羞答答的来了句:
“公子讨厌~”
许不令一个趔趄,浑身鸡皮疙瘩,有些没好气的瞪了小夜莺一眼……
来金陵的目的是顺道陪着萧庭参加金陵诗会,也称做江南诗会,和选拔花魁的花会一样,算是江南比较大的活动了。一年一度,届时几个书院的学子和各地才子都会到这里一展风采,其中不乏名人大儒,一鸣惊人的直接举荐入仕都不是问题。
长安小打小闹的诗会,与文风鼎盛的江南根本没法相提并论,此时秦淮河畔停满的画舫,才子佳人从来一起出现,各地有名的青楼花魁基本上都来了,沿岸的客栈酒楼也是人满为患,金陵诗社中更是人头攒动,已经开始为晚上的开幕式预热。
许不令带着夜莺走过扎堆的书生仕女,出生西北个头比大半江南的男子都高,鹤立鸡群加上长相太引人注目,想低调都不可能,还没走到萧家开的书社,就被人给找到了。
“许世子,几天不见,咱们又遇上了。”
清朗声音从街边传来,许不令侧面看去,却见杭州王氏的嫡子王瑞阳站在窗口,做寻常书生打扮,站在一家玉器铺子门口,含笑抬手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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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势在必得
“王公子,幸会。”
秦淮河畔,装饰华美的玉器斋前,许不令带着夜莺来到大门外,颔首打了个招呼。
王瑞阳表情谦和,抬手行了个书生礼后,轻笑道:
“和萧兄约好参加金陵诗会,顺道在这里转转给吴王寿宴挑选贺礼,不曾还未等到萧兄,先把许世子等来了。”
既然遇上了,自然得客套两句,许不令面带微笑,走进玉器斋内,扫视一眼:
“王兄也受邀前去给吴王贺寿?这地方怕是找不到好东西。”
玉器斋能开在最繁华的金陵诗社附近,档次肯定不低,里面陈列的都价值不菲,明显是给金陵城的豪门大户准备的。但身份到了王侯这个级别,肯定瞧不上能在大街上卖的物件,没点典故来历根本拿不出手。杭州王氏好歹是传承几百年的大门阀,即便不像萧氏那样有收藏癖,一点底蕴总是有的,哪儿有跑了大街上给吴王买寿礼的道理。
王瑞阳在这里等着,自然不会找这么牵强的理由,含笑解释道:
“许世子此言差矣,吴王喜爱收藏玉器,我家住杭州,就在吴王眼皮底下,家中那些个物件,吴王早就瞧过了,没什么中意的。这家铺子经常从市井间淘些稀罕物件,其中不乏家道中落的败家子拿出来的传家之宝,所以过来看看……上次听许世子说起那冰花芙蓉佩,我本想和世子商量买过来送给吴王,吴王想来很中意,不过想到许世子也要去给吴王贺寿,便也作罢了……”
这句话说的很有水平,点出吴王对少见的玉器很感兴趣,然后以为是许不令要将自己的玉器送给吴王,所以没有开口向许不令提出购买的话语。
许不令既然听到了,若是寿宴的时候没拿出来,必然担心王瑞阳已经提前给吴王说起过这事儿,吴王心心念念半天结果没送,多尴尬?
上次闲谈已经说过三枚玉器都在手里,当场和王瑞阳表明不能送,也必然传到吴王耳朵里。玉器对藩王世子来说就是好看点的石头,哪怕真能找到《通天宝典》,拿来给吴王贺寿也正好多一些说辞,还能心疼这点小东西不成?
也不知这句话,王瑞阳昨晚和谋士商议了多久才想出来,看似轻描淡写,却堵死了所有回绝的路径,到时候许不令赴宴坐在吴王面前,即便装作不知道,吴王顺口来句“前几天听王瑞阳说起……”,怎么回答?我舍不得玉佩,不想送给吴王,才没拿出来?
许不令没想到王瑞阳能搞出这么巧妙的说辞,不过簪子是芙宝的定情信物,转手送给吴王,芙宝非得气哭,肯定是不能送的。
许不令拿起台上的精美玉镯子打量几眼,顺手就戴在了夜莺手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