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人妖殊途 东方美正文 2377 字 7个月前

“啊”,李辰定了定神,喝下杯中佳酿,“那件事情,有些眉目了”。

*

半个时辰后,李辰招来侍从,抬着半醉半醒的倾城公子穿厅离去。就在众人沉浸在齐筝的美貌带来的震撼中无法自拔的时候,蝴蝶美人柳媚妈妈轻轻跟上前,在李辰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随后就是一脸欢快地欢送倾城公子离去。青楼一众美人龟公也都暗暗松了一口气,柳妈妈的银子,总算又保住了。

上了马车的齐筝,立刻从烂醉状态清醒过来。生龙活虎地抱住李辰的脖子,硬生生要逼供方才柳媚的那句悄悄话。

李辰经不住齐筝的热情攻势,才在连连讨饶,马车,突然停了。

一个低沉有力的男声在车外响起,“李大人,不知舍弟可在车上?”

是齐墨!齐筝慌忙躺倒,做挺尸状。李辰这才揭开帘子,微微欠身,“齐将军,齐筝正在车中”。

齐墨探头看了一眼,鼻中一声冷哼,“这小子,八成又溜去青楼了”。

李辰忙笑着说,“筝弟是和下官喝酒来着,不过喝了两杯就醉倒了”。

“罢了”,齐墨摆摆手,刚毅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他欠身上前,李辰忙把齐筝揽过来,递到他手上。

“这死小子,又喝得浑身酒气”,齐墨抱着齐筝上马,冷冷扔下一句,“李大人,明天来校场一下”,说毕,扬鞭而去。

“是”,李辰微愣后连忙答应。待齐墨的马跑得不见了,才苦笑一声钻进马车,吆喝车夫赶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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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章 胡姬酒肆]

春光正好,轻舞的柳絮桃花勾勒出几许离人意。

皇帝下了圣旨,少年将军奉命驻守边关,七日后开拔。

高大的朱红色围墙里,清雅的别院,满院纷飞桃花雨。

齐筝负手林中,几抹春红,几寸遐思。如此熟悉的场景,萦绕鼻尖的桃红色暗香,竟熏得他微有了几分醉意。

“阿筝,听说你哥哥要去边关了”!明朗的声音,豪爽的腔调,人未至语声先到。

齐筝回过头,微斜凤眸,“你倒是消息灵通的很”。

李辰呵呵笑着,也不客气,拿起石桌上的酒壶就自酌一杯,“如此春光明媚,筝弟不怕会少人管教?”

“李将军倒是悠闲的紧,怕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吧”,齐筝缓步向前,劈手夺下李辰手中酒杯,“我上好的女儿红就让你这头猪跟吃糠般糟蹋”。

“筝弟,不能这么小气的吧,上次因为把你从青楼弄出来,可是被你哥哥拉到校场操练了老半日呢”,李辰撅起嘴,眨巴着眼睛望着齐筝手中的酒杯。

“少拿那么恶心的表情看着我”,齐筝微皱眉头,取过一旁的酒坛,勾兑出一杯美酒,这才递给李辰。

李辰忙接过酒杯,一口饮尽,赞道,“好酒”。

齐筝微微笑起来,也自酌了一杯,“这一杯够你回味几日了”。

“哪里,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阿筝,好东西是要分享的”,李辰辩道,伸手去拿齐筝手上的酒杯。

齐筝也由他拿去,轻弹肩头桃花瓣,辗转间,风流无限。

“莞尔倾城……”李辰把玩手中酒杯,眉眼轻佻。

“去死”,一声轻喝,伴着一声惨叫,花落如雨下。

*

莞尔倾城,这是国都人对倾城公子的评价。当朝大诗人岳白曾调侃说,倾城公子既有男子的俊雅,又具女儿的秀美,实乃不可多得的绝代尤物。

可是,名气大了绝对不是好事,若是艳名就更糟糕。

倾城公子齐筝,此时就窝在窄小的马车中,无奈的和对面的李辰大眼瞪着小眼。

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被李辰强拉上街,又第几次被逼无奈蜷缩在马车中了。

“若是你想被满大街的女人追着跑,被满城的男人流着口涎视奸的吧,你可以下去走走”,李辰就这样挑着眉眼,气定神闲吐出一句话,便彻底打消了齐筝的念头。

碧藕湖畔,酒肆林立,最具特色的,便是明姬当垆的那一家。小小的酒幡斜挑,干净简洁的店面,碧眼的美人俏生生的立在门口,别是一番异域风情。

倾城公子爱酒,尤好美酒,这是国都无人不知的事情。而明姬的酒肆,就有西域运来的极上乘的葡萄美酒。葡萄美酒,若是于夏季饮用,冰镇过的略低温度,微涩的柔韧口感,都会给人以清爽的感觉,像遥远西域吹来的清风。现在虽是暖春微燥,来明姬酒肆的人也不多。齐筝,那是公认的败家公子,无可挑剔。

挑开车帘,明姬已笑盈盈地迎了上来,眼波流转,似清泠泠的碧藕湖水,不见潭底几深。她咬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汉话,却是说不出的妩媚,“齐公子,李大人,终于有空来明姬这里了,好酒都给你二位藏着呢”。

“是吗,多谢明姬了”,齐筝斜飞眉眼,揽过明姬,轻轻抱了一抱。

李辰也跟了下车,搂住明姬的腰,耍赖般的笑。

明姬看起来明艳动人,不知其芳龄几何,其实乃是三十许丽人。齐筝和李辰,常常来酒肆饮酒,一来二去,竟也熟络起来。在两人心目中,明姬便像亲切的邻家大姐,免不住让人产生亲近之心。齐筝本是疏狂之人,亲近之后不免耳鬓厮磨起来,李辰近墨者黑,与齐筝相处久了难免沾染恶习。这番与明姬亲近嬉戏,落入世人眼中,自然又要感叹倾城公子风流花名,李辰大人遇人不淑了。

这不,三人方才迈开步子,身后便传出嘲讽的声音,“我当是谁啊,当街搂搂抱抱,有伤风化。原来是倾城公子,也就难怪了”。

不用回头,李辰就知道那恶劣挑衅的语句出自何人之口,那是兵部侍郎的儿子,黎谦行。

左右相向来不合,兵部侍郎黎允是左相一派,他的儿子自是百般的看齐筝不顺眼。每次在街上遇到了,不是横眉冷对,就是出言讥讽。好在齐筝性情随意,不甚在乎,李辰也乐得作没听见。

明姬却不识得此人,此时偏头回转来,上下打量。二十七八的年纪,眉目英气,面容俊朗,只是举动间有股狂厉之气,倒叫明姬忍不住皱了皱眉。

“这位公子,你是何人?来明姬这里难道不为品美酒,只为寻人挑衅?”明姬声音媚软,却隐含指责之意。

黎谦行浓眉一挑,几步上前,直视明姬双目,“早听闻这里有个色目人,今日一见,番邦之人果然粗野,毫无教化”。

明姬碧眼一瞪,轻笑道,“我倒不知道,中原礼仪之邦的谦谦君子,原来倒是公子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