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1 / 1)

潘玉眼明手快的捉住云嫣的下巴,微笑道:“呵呵,不知当初谁跟我撒娇呢?”学着云嫣的声音道:“潘公子,快来娶我吧~”却说的很是娇媚。

许仙的脑袋重重的磕在桌子上,这一招太狠了。

云嫣被提及了当初的糗事,登时脸色大红,打开潘玉的手,“那不知是谁,硬爱扮成男人,不知道是不是有古怪的爱好。”而后故意粗着嗓子的声音道:“汉文,不要抛弃我啊~”

让许仙感到一阵恶寒,潘玉就是带着阴阳镜,声音也是清若弦音,哪里有这么爷们。但眼看战火已经波及到自己,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

潘玉与云嫣四目相对,火花迸溅。

“啪!”“啪!”两声脆响。

潘玉与云嫣各自护住臀部,惊讶的望着许仙。

潘玉心里就有些委屈,许仙可没对她这么干过。云嫣本来也是委屈,但看到潘玉的表情,却露出了一个胜利的笑容。

许仙道:“你们不是要帮我复习课业吗?”

潘玉同云嫣对视一眼,才想起来。

许仙对潘玉道:“别委屈,帮你揉揉好了。”潘玉脸色大红,这还是大白天还要当着云嫣的面,本要拒绝,但看了一眼云嫣,还是没有阻拦许仙的禄山之爪,紧绷而充满弹性的触觉,让许仙一阵心旷神怡。

云嫣立刻撅起了嘴巴,一只大手覆在她的臀上,许仙忍不住比较其中的滋味,只觉得她的更加丰润一些。

许仙忽然倒在桌上,无力的道:“我不要复习课业的吗?”

潘玉同云嫣相视一眼,不由失笑,“好了好了,现在开始,认真教了。”

许仙这才得以渡过了安静祥和的一个下午,她们放下争风之心,一边讨论着,一边指导许仙。许仙许多未解之处,经她们一指点,立刻就变得豁然开朗。

而潘玉和云嫣本身都是惊才绝艳的人物,交谈之下,都是佩服对方的才华。

而且她们当初在杭州已有一番交集,潘玉的心中,对于云嫣,其实有些愧疚,毕竟是自己辜负了她的信赖,为着一己私念,将她送给许仙为妾。

而云嫣对潘玉,却是感激,若无她,自己也认识不了许仙,到最后便有些惺惺相惜的味道了。比起同白素贞,其实云嫣同潘玉更能说得上话,毕竟都是凡人,兴趣爱好也差不太多。

许仙忽然道:“以后不能让你们在一起了!”

潘玉、云嫣讶然道:“为什么?”

许仙笑道:“怕你们旧情复燃啊!”

潘玉眸中一动,对云嫣笑道:“嫣儿,若是你家夫君对你不好,不妨就从了本公子吧!”笑着揽住云嫣的腰身。

云嫣微微一愣,顺势便伏在潘玉怀中,柔声道:“那妾身就多谢公子了!”

她们依在一起,端的是佳偶天成,郎才女貌,竟然出奇的相配。

潘玉和云嫣看着许仙郁闷的表情,一起笑了起来。

笑声轻盈,悦耳无比,在这寒冷的冬日,让许仙的心中越发的温暖。

待到晚间,许仙来到昨夜从杨戬争斗的那处山岗之上,远远便看到一团篝火熊熊燃烧着,一个黑衣人背对着许仙坐在篝火前,火上架着一只兔子,散发着金黄色的油光。

许仙走上前去,笑道:“杨兄,来得好早啊!”

杨戬淡淡的道:“等不及想要揍你了。”火光缭绕中,他的面容依旧冷酷,却少了几分神明的威严。

许仙耸耸肩膀,轻轻松松的坐在篝火旁,笑道:“冬天的兔子,瘦了一点。而且有肉无酒,未免清淡。”却见杨戬随意一动,又拿出一坛酒来。

许仙瞪大了眼睛,上下左右的打量他,道:“你,你藏在哪里了?”

杨戬给他一个不屑的眼神,淡淡道:“纳须弥于芥子!”

许仙了然道:“哦,我说是怎么回事。”心道,跟我拽文,不知道我差点成了状元的爹吗?

他忽然反应过来。“纳须弥于芥子!”一眼瞧见杨戬手中带着那个闪着乌光的戒指,除了几道古朴的纹路之外,这戒指丝毫看不到出奇之处,而且没有半点灵力散发出来。

但许仙却知道,这不就是传说中穿越者必备的“空间戒指”吗?可以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良品。

许仙身为穿越者,就缺少这样经典装备,一直感到压力很大,如今见了有人拿着这东西,不由大起兴趣。毕竟很多法术在后世可以用科技的力量用另一种方式来表现出来,唯有这空间折叠技术,却是现代人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东西。

许仙大为艳羡,如果有了这样东西,无论做什么都要方便许多,无论是符??法宝还是日常用品,都可带在身边随时取用,再不济像杨戬这样带点酒菜。

虽然好奇,但也不好贸然提出要来观看,须弥戒指是极为稀有的法宝,连白素贞手中都没有。据说世间只有最顶级的修行者可以炼制,如今流传在世上的,大多出于佛祖与道祖之手,珍贵程度,可想而知。而且这个世界的法宝,可没有什么滴血认主,都只是一件器物,更不可能随意给人。

而他同杨戬也不过才见过两次,自然不好唐突……就在他思量的时候,乌光一闪,杨戬随手摘下戒指,抛给许仙。

许仙连忙接过,道了声“多谢”,细细的观看起来。

杨戬看也不看,为自己添了碗酒,自斟自饮起来。

许仙看了一会儿,越看越喜,忍不住道:“不知这东西哪里有卖?”

第五十三章 杀破狼

杨戬表情一滞,慢慢含下口中的酒水。眼见许仙有那牙去咬着戒指的冲动,劈手将戒指从许仙手上拿回来。

许仙哈哈一笑,也不在意,拿过一只酒碗也自顾自的喝了起来,品了一口,微微赞道:“好酒!”

二人各喝各的,莫说劝酒,连碰杯也没有,唯将那一直烤熟的兔子分而食之,期间偶然夹杂着一两句话,也只得到几句淡淡的回应,但却没有丝毫冷场的感觉,反而觉得安闲。

许仙不喜聚会,就是讨厌跟一群半熟不熟的人称兄道弟,然后你劝我我灌你,再说出些着三不着两的话来。只顾得应付眼前那几个人,反而静不下心来品位着酒的甘甜,肉的滋味。

如今坐在高岗之上,对着篝火,吃着外焦里嫩的兔肉,喝着世上难寻的美酒。既非寡酒,却也不用花心思应付什么。

人生意趣,比之怀抱佳人,又有几分不同。

待到将坛中美酒饮尽,许仙同杨戬一起站起身来,拉开十丈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