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哪有那么夸张,我自己照镜子看过,就是很明显的消瘦而已,脸色枯黄灰败,脖子一边鼓起一个包,不仔细看又看不出来。不亲自把病历递出去,人家只会当我营养不良,根本想不到我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蒋磊给我弄了点中药,说是有奇效,整天弄得屋子里苦不拉几,还逼着我喝。我抱着中药碗磨磨蹭蹭,趁他出去给老婆打电话的空当悄悄倒进沙发旁的花盆里。只当滋补花卉,功德一件。
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登记过,这些年来断断续续都会收到对方寄来的电子邮件,过年甚至还有贺卡。以前还常常跟程远风感慨,如今的公益机构真是认真负责,我不过留下了一点个人信息,他们还逢年过节如此热情问候。程远风翻着白眼,嘲笑说他们不过惦记你身上的器官,怕你改主意不捐了。那时候一笑而过,仿佛器官捐献与否是八十岁以后才会考虑的事,怎想到这么快,就摆在眼前。
老辈人有个讲究,叫做死留全尸。我这一捐,全尸是注定留不成了,心里不是不遗憾的。晚上裹着被子想了又想,第二天还是拨通了红十字会的电话。
再不想死,也免不了一死。我道德没有多么高尚,情操没有多么无私,说白了,不过想借另一个人的手活下去。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魂器这种东西,我愿意广泛播种,哪怕死气沉沉地活着,可是能再仰头看到如此蔚蓝的天空,能再次脚踏实地地奔跑,哪怕只为了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束阳光,也觉得是值得的。
反复询问过本地红十字会,确定他们跟□□和□□的干爹没有一点关系,我的一个肾不会被拿去换一个爱马仕之后,才同意他们登门,正式签署器官捐献协议书。打完电话,转回头,蒋磊端着一碗粥,被我气得七窍生烟。我刚想跟他坦白,他扔下粥就走,到晚饭才见。他这个人,思想上有些保守的地方。无偿献血是肯的,但肯定不会同意我器官捐献。为此,我费了不少口舌,两个人不知道僵了多少天,就在我以为两个人就要这么冷战下去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
透过玻璃窗看他打电话时柔和到极点的表情,我也大概能猜到是谁帮了我一把。
他讲完电话回来,满意地看着桌上的空碗,还以为我都喝干净。我捅了他一把,问:“你老婆?”
他轻轻笑起来:“女儿要学钢琴,她想让女儿学舞蹈,跟女儿吵了一架,来找我诉苦。”
“结果呢?”我问。
“我让她们抓阄。”蒋磊一脸无辜,说出史上最公平的回答。
我捧腹大笑,说:“你老婆当时肯定是迷恋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
蒋磊仍旧一脸无辜,说:“这个我可真不知道。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男的女的来者不拒,长得漂亮就行。”
我皱眉:“那个时候?”
“七年前,我跟一个哥们在东北倒腾木材,发了,就转行做建材生意,钱越赚越多,人就有点空虚。穷人家出来的,也不知道啥叫享受,忽然间有了钱,恨不得上厕所不带纸,用百元大钞擦屁股。那时候就有点乱来,男的女的,天天换人。有喜欢的,留在身边玩一阵子,不喜欢的,上了床就丢开人家。直到五年前我认识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怎么,慢慢收了心,心里想,别管喜不喜欢有多喜欢,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后来女儿出生,怀里搂着这个孩子,就知道,自己是再也没有沾花惹草的理由了。”
所以我当初说什么也不同意程远风有孩子,男人对自己的孩子就是不同的。
我只是笑,没接话,他转过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说实话,我老婆这个人有时候犯迷糊,为人有点二,跟你倒是有点像。不过她勤俭持家,家务活样样精通,你嘛……不行。”
“滚!”我呲着牙,“我一个大男人持个屁家。”
但他这句话,也能稍微减轻我许久来的迷惑。
与他的相识太过戏剧性,我就算再往后退个五年八年,也不至于大街上见到个人,就信任他到如此地步。最开始也只是把他当做倾诉对象,毕竟我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跟陌生人发发牢骚是最安全的方法。但后来,实在是与他相处太过轻松舒服,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所以不觉有些陶然。况且程远风虽然也是本市数得上的有钱人,但实在比不得大款蒋磊,蒋磊要难为程远风,根本用不着在我身上使用什么迂回战术。
所以我与蒋磊的相处,与其说是朋友间平等信任的共处,不如说,我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我生命里已经看不到一点希望,所以哪怕是虚假的光芒,我也希望得到。
但好在,这阳光是实实在在,充满温暖的。
又聊了一会儿,就等来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人是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三十岁上下,穿着得体,精神饱满。那男人姓张,女人姓梁,大约世面见得多了,见我这样也丝毫不觉得奇怪。仔细跟我讲明所有细则,把所有隐藏条文也都说清楚,问我,是否需要再考虑一会儿。
该考虑的都考虑过多次,我提起笔,摇摇头,刚要签字,蒋磊抓住我的手。
“你再考虑一会儿吧。”他说。
第17章第17章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说。
其实我这个人很信命。
天理昭彰因果循环,这些我相信得很。所以最开始知道自己癌症的时候,与程远风和宋晓同归于尽的念头不是没有过,只不过一秒,就消散了。毕竟平民百姓一个,马列主义普世价值教育多年,理智还是有的,杀人这种事,无论如何做不出。况且人这辈子做过的坏事,下辈子要还,我不敢拿我下辈子的富贵,来赌一时的爽快。
况且万一真的同归于尽,奈何桥上,他们也要欺负我。我实在是怕了,万一投胎时被宋晓飞起一脚踢进畜生道,不是得不偿失?人一旦信命,顾虑就会很多,宁可相信空洞的报应,也不可能去沾血腥。
“我要求你们加一条。”蒋磊说,“他的器官移植给谁,我说了算。”
“这……”两人面面相觑,等我发话。
我叹了口气,说:“这样也可以。”
就这么,签了协议。
送走两人,蒋磊还是闷闷不乐,妻子打来电话的喜悦似乎瞬间消失。我耸耸肩,上楼换了件衣服,走到他面前,甩着车钥匙说:“走吧,爷带你出去散散心。”
“哈?”他睁大双眼。
“好歹爷也算地头蛇,好像从来没带你系统逛过这个城市的犄角旮旯吧?走,带你出去长长见识。”
我是十二岁才来到这个城市的,父亲来到这个城市的大学任教,我也就自然而然跟了过来。比起程远风这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些隐秘的去处我也并不是很了解。
蒋磊一开始拦着我,把我往副驾驶座位上赶,我拉开车门蹦进去,抓着安全带不放手,他就只能作罢。坐在副驾驶,不看风景只看我,把牙齿咬得咯咯响,生怕我听不到。
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车子开进市区,天也渐渐黑了。小吃街有家小笼包店,正宗杭州风味,供应南京鸭血粉丝汤和各种小菜,我一直很喜欢。把车找地方停好,两个人散步去小吃街。快一个月没到闹市区,这么大一家商场开业我都不知道。闪过滑着滑板的中学生,趁着绿灯闪烁的空当,抓着蒋磊飞快跑过马路。到了对面,扶着栏杆气喘吁吁,被蒋磊臭骂。
没办法,有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个快死的人,见到要变红的绿灯会飞快跑过马路,见到涂着厚厚奶油的蛋糕忍不住就想带回家吃的满嘴都是,就连身边的商场开业,都想进去看看有没有新款风衣帮我度过这个冬天。
明明都未必能坚持到过完这个冬天。
进了店,老板已经认识我,招呼着问是不是还要四笼小笼包两碗粉丝汤。我刚要回答是,想了想,说:“三笼吧,我吃不下那么多。”
老板看了我一眼,笑道:“节食啊?多吃点吧,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我只是笑,不接话。粉丝汤很快做好,跑堂的小哥也是熟面孔,端着两个碗过来打趣:“程先生没一起来?”
“他忙。”我笑着说。
老板听见我们说话,插嘴道:“可不是忙么!前几天来了一趟,要了四笼包子两碗汤,我还以为给你要了一份,正奇怪你怎么没一起来呢,可他坐下没一会儿,也走了。我过去看看,四笼包子就吃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