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甩下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喊道:“谁管烂泥巴难不难过,我赢了!”

上课的预备铃声应景地响起,打断了四个人的思绪,封隋丢下牌连跑几步窜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丁辉赶忙把散乱一地的牌踢到桌子下面堆着的书本脚边。

迟朔拿出了这堂课的课本,翻动到上一次讲课的地方,而后发觉封隋在看他,假装没注意到,低头看着课本。

直到封隋移开了视线,他才看清课本上的字,在老师进教室前仔细地温习起了上节课的内容。

47 | 45.调戏

【。】

晚自习之前迟朔回家了一趟,把四千块钱拿给张大娘,费了不少口舌才劝说张大娘收下了这四千块钱,张大娘千恩万谢,又抹了不少眼泪。

晚饭他没来及吃,父亲不在家,他就顺便回家给迟欢热了中午烧的菜,豆芽炒百叶,青椒肉丝,外加一碗萝卜汤,冬天的萝卜便宜又水嫩,里面撒一小把干虾皮,煮的汤很鲜美,而且吃萝卜对身体好,他经常在冬天做这道汤。

为了节省食材的开支,他每天中午做的饭菜是两人多带点的量,父亲在家就和父亲一块儿吃,父亲不在家,就留给迟欢当晚饭,热热就能吃。他只有中午在家里吃,他的份量是带的那一点。

如果他没空回家做午饭,他会给迟欢十块钱,让欢欢在巷子外那条街上挑一家熟悉的餐馆吃饭。

走之前,他拿了一个冷馍馍揣进兜里,嘱托迟欢把肉丝都吃掉,不要给他留,他晚上回家还是会很晚。

即便手头再拮据,迟朔也不愿意让妹妹连肉都不吃起,他一直对迟欢隐瞒家里的真实财政情况,装出虽然比别人穷但起码吃穿不愁的样子,鸡蛋和肉都是家里的必需品,冬天东西不容易摆坏,他每周末去超市里采购一次,超市里搞活动时卖的比菜市场的便宜不少,菜市场则胜在新鲜,可惜为了新鲜得多付出几角一毛,而且也不一定新鲜到哪儿去。

卖菜卖肉的那块儿地方几乎是挎篮大妈们的天下,每回他过去挤在大妈们中间挑菜拣肉,总要受到一部分大妈们的瞩目,一个学生模样的少年在手法老练地择菜挑菜,这可不是超市里时时能见到的场景,偶尔会有大妈碎嘴几句,“这娃娃是被家里人喊过来买菜的?”“比我都会挑菜。”“学生娃,你见识多,帮我看看,这皮上有这个斑还能吃吗?”

时间长了,有些常来买菜散步的大妈也认识了他,对他的家里情况有点了解,会在他买完出去的时候喊住他,假装多买了一斤肉,把装肉的水淋淋的黑塑料袋往他怀里不由分说地塞。

这些经历了半生风风雨雨的老太婆们,市侩,嘴碎,卖面包的店面早上一开张,那些免费品尝的面包就被她们席卷一空,为了一毛两毛和店员误装进去的一只死虾都能斤斤计较地闹腾半天,但她们同时又对陌生人隐晦的苦难保持着独属于她们的心软和敏锐,这个少年每次来超市时眼角眉梢的疲倦和每次伸向打折区的手,只有她们能看见。

老太太们伸出援手的借口都很蹩脚,什么肉多切了,什么想买橙子买成了苹果,家里小孩不喜欢苹果,还有什么借口都不找干干脆脆把一袋子肉圆塞给他的,让他和他妹妹多吃点长长肉,不然瘦不拉几的一阵风就能把你吹跑了。

这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温暖,没有让迟朔长成对社会满是戾气和报复心理的人。他记住了这些弥足珍贵的善待,刻意遗忘那些被施加于身的恶行,心理和身体都背负了太多,他很少思考自己该怎么活着,因为一旦把注意力放在自身上,他也许就会恍然察觉到他一直活在坎坷和痛楚里。

从未见过阳光,所以被阴影欺骗,那些负面情绪会像袄布里面的棉絮漏出来,只要抽出来一点,就会带出来更多,直到布料瘪下去,像一瘫血肉干瘪的心脏。

住在老城区的好处除了离学校近,生活起居也很方便,不像新城区开发得寸土寸金,从住宅区到大商场最短也要开车五分钟。迟朔在上下学的路上就能顺便完成补充家里食材的采购,偶尔有较为宽裕的时期,他会买肋排和水果。

迟欢喜欢吃火龙果,他也很喜欢这种长相张扬的水果果肉滑腻的口感,这算是兄妹两不多的共同爱好之一,只是他不常能买得起。

买最贵的肋排回家做糖醋排骨,一年也就那么几次,不是在迟欢的生日,就是挑父亲不在家的时候,父亲要是在家,他买再好的肉菜,最后也只是进了父亲的肚皮里。

母亲离开他们之后,父亲头几年还会把钱花在家里,给他们生活费,后面就渐渐克扣,自从知道他在外面兼职打工后,父亲就再也没给过他们兄妹俩一分钱。

父亲的钱不是什么干净来路的钱,有一回警察来家里做调查,迟朔才知道父亲消失好几个月是因为扒窃进了拘留所。

去学校上晚自习的路上,迟朔在校门口的文具店里花三块钱买了几支黑水笔的笔芯和一卷不透明胶带,笔芯是刚需,胶带用来贴桌上被刻的烂泥巴字眼。

除了桌子上,他上交的作业本被发下来时,封面或者内页也会被写上烂泥巴,写的人似乎怕被人发现,字写得歪歪扭扭,辨认不出是谁的字迹,他起初拿透明胶带把那些字粘掉,但次数多了,纸张会被粘破,他只能用这种不透明胶带贴上去。

欺凌就像细碎的冰雹落在身上,有时是英语作业本上被人故意踩了泥脚印,要不就是语文默写本的内页有可疑的泥点子,他那个从小学用到高中,外皮剥落了一层的旧文具袋上被用黑色签字笔写了“我是烂泥巴”五个字,某一天,他上完课间操回来看见旁边多了两个字,很常见很利落的辱骂“傻逼”。

他回家试图用肥皂洗干净这个陪伴了他将近十年的文具袋,但签字笔的印迹完全洗不掉,甚至无法把墨迹洗淡一点。

他在文具店里看到最便宜的文具袋,要七块钱,抵得上他自己两天的饭钱了。

就算买了新文具袋,也会被写上这些东西的,买了有什么用,迟朔心想。

现在,迟朔已经能心平气和地面对打扫完厕所卫生,回到教室时看见自己的书本散落一地,有的落到过道里,被踩上各种脏脚印,没有一个经过的同学去捡起来,即便只是举手之劳。

下了晚自习,迟朔一刻不停地赶往自己打工的ktv,那所ktv位于一栋外表普通的楼房二楼以上,一楼只是前台,据说是里面有些不正当的生意,所以一楼不放包厢,前台也是假前台,只负责通报有没有条子来查房,每次迟朔进门,前台就低着头玩手机。

在一楼换好员工制服后乘电梯上楼,进后厨要穿过一道两侧排满包厢的走廊,有的门敞开一条缝,里头尽情飞扬的音乐声总能震得他头皮发麻耳朵痒,所以穿过这道走廊时他是小跑着过去的。

但今天运气不好,人倒霉就跟酗酒的人躺在沙发上放连环屁似的一连串的倒霉,后厨在拐角的最尽头,他经过拐角迎头撞上了一个醉气熏熏的男人。

男人肚大如怀胎六月,张嘴就是瓢泼酒气,本来挺生气的扬起手,迟朔本能地缩了一下肩膀,男人的手却伸向他的下巴,把他的头往上掰了三十度,眼睛眯起来看这个不识相撞到他的人。

“新来的妞?以前没见过你啊。”男人显然把迟朔当作了女人,“美女,往哪儿走呢,这么急,赶着去伺候客人?”

也不怪男人看错,迟朔的长相不是寡淡的清秀,只有整体看上去白净,五官拆分下来就平平无奇。相反,他的清秀透着精致感,纤长如墨的眼睫、偏棕调的头发和瞳色,以及拥有着一张好看的脸必须标配的挺立鼻梁,不需要任何氛围的堆砌,你会觉得他垂下眼皮时拨动的双眼皮褶皱也是美丽的。

那总是苍白的脸上若是沾上血和淤青更有种浓墨重彩的韫色。

这还仅仅是一张十六岁的、未曾完全长开的脸,故而增添了几分雌雄莫辩的稚气,尤其是缩肩低头时,对醉醺醺的人来说看不清楚性别也算正常。

“我不是,我是在后厨房工作的员工。”迟朔怕男人不理解,也怕惹怒客人丢掉工作,嗫嚅着补充了一句,“……我是男的。”

屁股被捏了一把,男人道:“当我瞎呢,男的屁股有你这么翘?”

男人嘟囔着手感不错,顺势拍了两巴掌,里面暖气充足,员工制服的裤子布料只有一层,迟朔长得瘦,独独屁股上有点肉感,因而显得格外挺翘,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臀尖被打得微微颤动。

男人打向他的屁股同时也松开了他的下巴,迟朔趁机脱开身,正打算后退,男人随即按住他的肩膀把他推到走廊的墙壁间,背部哐得撞上了墙壁。

“走什么,咱们聊聊天。”男人嬉皮笑脸地问,手不干不净地往他腰部底下探去,“多少钱买你一晚上?”

迟朔本打算干脆地推开这个看上去一下就能推倒的醉汉,但男人揩油的手反而让他平静了下来,等待着男人继续往下摸。

接着,男人摸到了一样东西,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仿佛是为了报复方才被打了屁股,迟朔的目光从男人的裤兜间扫过去,用平淡的语气会心一击:

“别摸了,我比你大。”

48 | 46.躺枪

【。】

进了后厨房关上门,迟朔一面打开水龙头放出冷水,一面揉着手上刚生出来的冻疮,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心道,他一定是被封隋带坏了,带颜色的话就这么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