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很久没在麦克斯身边出现的人是迟朔,迟朔消失的这半年里,除了极小部分人知道迟朔的去处,其余人都在猜测这个受宠的婊子是不是已经被哪个权贵玩死了,潘卉在这半年里取代迟朔成为了麦克斯身边常带的人,她的外表比迟朔更缺乏攻击性,几乎柔弱得不堪一击,但她八面玲珑的社交能力比迟朔更好,迟朔只是在假装擅长社交,而她真正地融入其中,如鱼得水,一步步地巩固自己在麦克斯眼前的地位。

然而这不是潘卉的目标,她假意顺服,其实她和迟朔一样,从未真的被驯服过,这半年里,她一面和迟朔结盟伺机叛逃,一面向某个新加坡华裔富商暗递秋波,继悬崖事件后,她从未放弃过逃离麦克斯的想法,虽然她的身体离开了伊甸岛,但麦克斯才是那个看不见的伊甸岛。

“Lily,过来。”麦克斯赤脚坐在床边朝她招手,潘卉顺从地走过去,半跪于地熟稔地伺候麦克斯穿好袜子和皮鞋,把手杖递给麦克斯。

麦克斯咳嗽了两声,握住手杖柄,慢悠悠地说道:“你最近和霖老板走得很亲近。”

霖老板就是那位新加坡华裔富商,被麦克斯点破这一点,潘卉心里没有慌乱,从容地搬出早就准备好的说辞:“霖在新加坡担任过议员,地位很高,产业遍布全球,我希望他能对爸爸有用处。”

自从来到麦克斯身边后,潘卉对麦克斯的称呼就变为father,在英文语义下是教父的意思。麦克斯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说过把潘卉当干女儿看待,Lily是麦克斯特意给潘卉的新名字,这是从前迟朔都没有的待遇。

“霖老板不是好人。”麦克斯说:“你要小心他。”

“是。”潘卉低眉答应:“谢谢爸爸的关心。”

“你相信我吗?”麦克斯问。

潘卉抬眼,眉头微微蹙起,是她招牌的带点委屈、疑惑和恰当好处的伤心的表情,最能引起男人的怜惜,“我最相信爸爸了。”

“霖老板把你和他的对话全录音下来,作为给我的投名状,妄图交换不属于他的东西。”麦克斯的声音在此刻越和蔼,就越让潘卉寒毛直竖。

“若是在古代中国,你的头已经被割下来装进匣子里,由霖老板亲手交给我手上了。”麦克斯说这句话时,温柔地抚上潘卉的头发,感受着潘卉身体的颤动,满意地笑了。

“我错了,爸爸。”所有辩解都无处遁形,于是她没有辩解,直接向麦克斯先生道歉,眼睛一眨,两滴泪便落了下来。

“朔在哪里?”麦克斯问。

潘卉讶异地再次仰脸看向麦克斯。

“他本该在三天前就回到我身边,但是他没有。”麦克斯的表情从慈爱变为严肃。

“我不知道。”潘卉回答。

下一秒,她的脸被打至一侧,火辣的痛感随即席卷而上,她没有捂住脸,而是轻咬住下唇,低头不语。

“Lily,我了解你。”麦克斯说:“你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你从不像他那么傻,总是干损己利人的事情,一遍遍地吃亏都不改。”

“我真的不知道。”潘卉的话带着浓重的鼻音。

麦克斯从床头柜抽屉里拿出两张照片,甩在了潘卉脸上。

潘卉默默拾起照片,看到自己和迟朔被拍到在茶餐厅里交谈的画面,她惨淡一笑,摇头:“爸爸,我真的不知道迟朔在哪里。”她语气一顿,继续道:“他背叛了您,我会替您找到他,把他带回来。”

“你假传我的话,调开了监视朔的人,还教会他如何将手机设置成不可监听的状态,同时让我这里察觉不到异样。”麦克斯语调冷然:“Lily,你自以为聪明,为自己找到两条退路,你就没有想过,离开我,只有死路。”

“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你是背叛者,潘卉,你永远都脱不开这个身份,一次背叛和一万次背叛没有区别。”麦克斯说:“迟朔在哪里?”

她的手指在身侧蜷起,仰脸笑了,“麦克斯先生,我不知道迟朔在哪里。”

麦克斯露出失望的表情,他抚摸着潘卉的小巧脸蛋:“我给过你机会,Lily,接下来,别怪爸爸心狠。”

***

“船快开啦!”西南边境,一个穿着马甲的年轻人跳下甲板,快步跑到遮阳伞下坐着的白衬衫青年面前,“咱们上船吧。”

迟朔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宽松牛仔裤,手里的船票被攥了很久,浸湿了手心的汗,他的额角也微微出汗,陆存野敞开着马甲不觉得热,他把迟朔的热看在眼里,便跑去旁边小卖部买了两根雪糕。

“其实你不用和我一块儿出境的。”迟朔接过陆存野手里的雪糕,太阳很旺,他看陆存野时只能眯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打出阴影。

陆存野作为农专博士,一天到晚下地做种苗研究,养成了小麦肤色,迟朔则白净又漂亮,是西南边境很少见的模样,即便戴了墨镜和宽沿帽子,一路上也惹眼得厉害,此时摘下墨镜帽子,更是招惹了不少经过的船工水手对着他吹口哨。

“我必须和你一块儿出去。”陆存野说:“你长成这样,我可不放心你一个人走那些东南亚小国。”

“我会带头罩。”

“去抢劫?”陆存野开玩笑道。

“……”迟朔低下头认真地舔手里的雪糕。

“你学校里的事情怎么办?”过了一会儿,迟朔问。

“延毕呗。”陆存野说:“反正不管怎么样,我都是要延毕的,我请了休学假,只要我出了国,我那老头子导师腿脚不利索,也追不过来。”

“我又害你延毕了。”迟朔说。

“是啊,难为你还记得以前把我毕设给炖了的事情。”陆存野说:“还好我的博士毕设在实验室里,你炖不掉。”

“什么毕设,种了菜还是养了鸡?”

“嗯,以后你就知道了。”陆存野卖关子没卖多久,很快就忍不住自己透露出来:“好吧,偷偷告诉你,我培育出了一个新品种的花,特别漂亮。”

他拉长了最后两个字的音调,露出少年人特有的得意样子说:“和你很像。”

看到迟朔不信任的脸,陆存野坐到迟朔旁边,握住迟朔的手:“它的颜色是金黄色的,花瓣是丝状,它能适应各种极端天气,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

“它还是极少数能在潮湿沼泽地里生长的花。”陆存野说这句时,一直看着迟朔的侧脸。

“别人朝你扔烂泥巴,你用它种金莲花。”迟朔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这是很多年前,在伊甸岛之前,你跟我说的一句话。”

“是啊,你那时候不相信我,把我当成纨绔富二代,甚至本能地害怕我。”陆存野笑得很灿烂:“你看,你现在还不是被我拐跑了。”

“是我把你拐跑了才对。”迟朔也笑了,虽然弧度不易察觉:“陆景要是知道我拐跑了他的儿子,可不会放过我。”

“养子,养子!”陆存野每次都要跳脚强调这一点,可偏生迟朔就是不说养子两个字,像是在故意逗他。

“你别把他们想得太手眼通天,又不是CIA或者海豹突击队,等我们过了境,全世界任凭我们去哪里,麦克斯那混蛋找不到,陆景更找不到。”陆存野不由分说地拉起迟朔,背起比人高的行李包,朝船的方向一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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