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头轻轻攥起,也默默勾住了克拉克的手。
……
换下厚重婚纱的佩铂,已经跟托尼一块出现在长桌尽头的舞台上了。这对新婚夫妇手持香槟,对所有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表示感谢和祝福,然后把舞台让给AC/DC乐队把婚宴硬生生搞成摇滚派对,全美大概也就只有钢铁侠能把这事干得这么自然。
但即便是震耳欲聋的金属摇滚,也没能盖过三位家长争先恐后、喜不自胜的攀谈热情。
希尔达急切地插进话来:“……然后我敢打赌,这件事约翰逊绝对记得!你还记得吗?萨沙7岁时捅下来当凳子坐的那个马蜂窝就因为这件事,约翰逊收到了他从警以来第一张超速罚单,但上帝,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们抱着萨沙冲进医院时,那帮护士再也止不住的大笑声,以及主治医师那句‘老天,吓我一跳!我还以为这是还没被报道过的屁股星人……’”
玛莎摆着手:“哦,不,不,光是这种程度而已不。你们知道在克拉克8岁的时候,我们家的谷仓被一群愤怒的公牛踏平了吗?起因是克拉克放学路上,偶遇一群野生牛群,然后他非要跑过去弹公牛首领的○○……”
约翰逊不甘示弱:“这个怎么样?应该是萨沙上幼儿园时候的事了,好像是他们班的小姑娘跟他炫耀新裙子了吧,萨沙哭着回家要我们也买,理所当然被拒绝了……然后第二天放学,所有家长看见他穿着条粉色公主裙,高举着裙角迎风朝我们跑来……边跑还边喊‘我美美的!’……当然后来我们才知道裙子是他用一个积木箱换的。就是当时吧,幼儿园来接孩子的家长,基本都是我们警局的同事,所以直到萨沙上中学以前,每次看到他来警局写作业,他们都要特地跑过去跟萨沙重复一次‘我美美的~~’……”
三人你来我往,笑声好不热闹;而两个话题中心的人物,这会儿都用两手支着额头,挡住脸,陷进一片极其尴尬的沉默中。
台上都唱完三首歌了,克拉克终于决定,要用一个爆炸性话题,打破永无止境的黑历史环节。他微微攥紧了手,说:“阿特维尔先生和阿特维尔夫人,其实……有关我个人,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告诉你们。”
萨沙从指缝间露出半只眼睛。
……真的吗真的吗,现在就要说他是超人的事了吗?
约翰逊其实老早就用刑警的眼光,仔仔细细打量过克拉克看萨沙的眼神了。如果他没有猜错,其实在这段关系中,克拉克爱着萨沙的程度,应该是比萨沙所知的要深很多的。这一点发现,让老父亲心里觉得既惊喜又感激,即便感觉好像还是不太记得对方的脸,但是总体来说,他对克拉克的好感度还是在biubiu地往上增长的。
他拍着克拉克的胳膊豁,小伙练得还挺硬实满脸慈爱地说:“在我们面前,不用这么紧张,我的孩子。我们曾经跟萨沙说过,只要是他带回家的孩子,不管他有什么经历、什么背景,我们都只会像爱着萨沙一样爱他。”
克拉克心头一暖,感动地:“谢谢你们。这句话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希尔达跟约翰逊对视一眼,笑着说:“说句实话,其实今天以前,我们真没想到萨沙选择的对象,会这么完美契合我们的想象……我们一直希望萨沙能爱上一个比他更成熟、阅历更丰富的人,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跟他的性格互补,磨合出最好的相爱方式。但我也不能过多干涉萨沙的意志,直到今天,你克拉克·肯特先生,星球日报的明星记者,普利策奖的获得者,牵着他走到了我们面前。真的。我真的无法形容这一刻,我心里的感慨和激动。”
克拉克也激动了:“其实,我还有另一……”
约翰逊没听清,在旁边笑着搭腔:“对对,说真的,我之前还真为这件事操心过!因为我总觉得萨沙这种跳脱性格,很可能真会给我们带回来一个外星人呢。噢,好在不是,谢天谢地!”
玛莎一口酒呛在喉咙:“……咳噗。”
萨沙:“……”
克拉克:“……”
第114章 有关堪萨斯
克拉克:“……他们不要外星人。”
萨沙肚子上埋着颗氪星脑袋,就傻乎乎地抱着:“不是,我爸妈倒也没有真的这么说吧?”
克拉克声音极其哀怨:“他们的意思就是不要外星人……!”
时间是托尼佩铂婚礼的两周后。
玛莎打了几次电话,邀请阿特维尔一家到堪萨斯逛逛。约翰逊和希尔达东拼西凑,总算把工作时间排开,凑出完整的两天周末来,立马捞上儿子,跳上飞机就飚过去。
希尔达在飞机上认真地叮嘱萨沙:“崽儿,千万不要觉得这就是一次简单的周末旅行。一个人出生和成长的环境,是可以看出很多很多事情的,还能加深对这个人的了解。就像我答应你爸爸追求的时候第一次去他家,然后就发现他这个人确实很缺心眼,跟他职业所需要的素养和追求我时的人模狗样完全不同。”
约翰逊啥也没听见,在旁边座椅激动地搓手:“噢快点降落快点降落,我等不及了!我有个调任中部的同事说,堪萨斯姑娘全都热情得像一团野火,跟纽约这边一点也不一样!”
飞机降落,萨沙推着沉重的行李架走出候机厅。
希尔达去洗手间,他就拿着一张旅游地图,在人流中左顾右盼。
结果被男人从身后一把抱住,举上了天。
萨沙吱哇乱叫:“你放手!你放手!”
克拉克就不放,抱着他转圈圈:“宝贝~~~~~~”
转完两百圈,他又悄悄问在怀里转蚊香眼的萨沙:
“是我的超级视力出错了,还是这就是你们的家族习俗?怎么我好像看见阿特维尔先生被头朝下倒插在行李架上?”
萨沙:“……别管。那是我妈的婚姻经营模式。”
……
堪萨斯给萨沙的第一印象,是极其灼目的烈日晴空。
他从机场一出来,就哇地一声,把绿眼睛挡住了。
克拉克连忙从车里翻了一顶鸭舌帽,戴到小金毛的脑袋上去。
作为北美中部城市,堪萨斯的气温其实跟曼哈顿差不了多少。全年日均最高气温17度上下,晚上还得套两层长袖外套才能出门。
然而,估计是云雾稀少的缘故,光照强度感觉很不一样。空气里浓烈的阳光含量,简直要比曼哈顿和大都会加起来还要多。
来接机的克拉克和玛莎开着车一路行驶。
公路笔直接向天际线,两边全是一望无际的原野,长满了漫山遍野的野向日葵。
难怪堪萨斯还有一个别名,叫“向日葵之州”。
阳光就在这样辽阔的平原上铺展开,渗透进泥土的每一寸罅隙。在堪称辉煌的太阳照耀下,这片土地好像根本藏不住一点阴暗和秘密。
玛莎从自己的花手袋里翻出防晒霜,叮嘱阿特维尔一家:
“这里紫外线挺强的,下车前要多擦点防晒霜。尤其是你,小甜筒,不是说怕晒黑,你的小脸蛋放在堪萨斯的太阳下烤几分钟,很大概率是会晒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