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守有些醉,秦夏差邱川去赁了轿子,跟着把他和两个随从送回了客栈。

留下高阳与黄家兄弟打扫庭院,他和虞九阙则相携归家。

再说长乐侯府。

长乐侯世子薛齐回到院中,立刻张罗人去热菜烫酒,压根不管自己先前已醉过一场。

这倒也不稀奇。

毕竟薛齐其人,盛京的权贵圈中无人不知,是个醉生梦死,只是一团热衷于吃酒、博戏、听曲儿,满腹花花肠子,□□二两肉也不安分的废物。

他爹长乐侯最多只能说是平庸,不堪大用。

到了他这里,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很快酒菜热好,薛齐舒舒服服地半躺在美人靠上,居然还要等人喂。

进来侍候的乃是美妾一双,偏偏他的眼珠子还要往屋内另一个低头捧盘的小丫鬟脸上转。

“你是何时来院子里伺候的,看着脸生。”

两个美妾对视一眼,暗叹世子的忘性之大。

这丫鬟颇有几分姿色,先前是跟在府中庶出的四公子身边伺候的,名叫阿锦。

四公子年岁还小,平日世子爷瞧不上他,他却乐意做跟屁虫。

上回阿锦跟在四公子身边,被世子爷看见,说是眉心有痕,形似花钿,当场起了心思,愣是给讨了来,然而转眼又忘了。

她俩默契地都未提醒。

多一个人,就少一分宠。

薛齐也就是随口一问,那丫鬟低眉顺眼地答完了话,他又忙着去喝酒吃肉了。

对于阿锦而言,她巴不得世子爷想不起自己。

虽年幼遭了拐子,被卖来卖去,屡入高门,阿锦从未想借着姿色攀龙附凤。

只因这后宅阴私,她着实见过太多了,有好下场的浑然没几个。

尤其是从丫鬟抬上去当通房的,说到底还是奴婢,就连有了孩子,都落不着自己养的。

本以为又逃过一劫,阿锦端着盘子撤出正屋,更加确信世子爷把自己给忘了。

便想着再攒些体己,就劳烦院子里的妈妈把自己调去府中不起眼的地方做事,最好是世子爷一年到头都不会踏足一次的。

将近子时,世子爷吃得满嘴油光,连带两个美妾的纱衣上都沾了油印子,才总算是消停。

屋中有人叫水,作为今夜在门口守门的丫鬟,阿锦不得不忍着恶心,打水送进去。

屋内点了两盏灯,不算十分光亮,但足以看清脚下路。

把水送到脚踏旁,她侍立在侧,不敢抬头看一眼。

脚踏上先是出现了一双赤足,继而是女子的娇笑,接着却是独属于男子的大手,一把扣住了她的腕子!

醉醺醺的世子爷不知被谁提醒,终于想起了阿锦是谁。

“我的小美人儿,今晚爷高兴,许你来伺候!”

说罢就二话不说,一把抱住阿锦的腰,要把她往床上带。

阿锦一声尖叫,不管不顾地挣扎踢打,最后一口咬在了薛齐的肩膀上。

薛齐吃痛,一把将人推了出去,令阿锦的额头磕在了椅子脚,滚了半圈,就这么不动了。

……

长乐侯觉得自己最近走背字。

先是他的好大儿险些害死一个丫鬟,本想直接拉去城外埋了图个干净,又怕被那群无孔不入的厂卫抓住小辫子,只得捏着鼻子请郎中,吊住那丫鬟的一口气。

现在丫鬟的命虽保住了,人却痴傻了,成天疯疯癫癫,被打发去后院和刷马桶的婆子为伴。

这事好不容易了结,太平阁的生意却又出了岔子。

原是之前太平阁进了一批产自平原府的果子酒,换了坛子后,被当成自家的私酿售卖。

进价只八钱一坛,摇身一变,卖到五两的高价,纵然如此,仍是供不应求。

哪知近来城内新开了一家食肆,叫做“和光楼”,居然同样售卖果子酒,而且味道还和太平阁的“私酿”一模一样,却仅卖二两一坛!

实际上,能去得起太平阁的食客,压根不会在意这点小钱,他们在意的是,说好的并非人人都喝得到的私酿,却成了随便一个新开的酒楼都能买到的大路货。

这对于热衷拿着去过太平阁一事,四处吹嘘的人来说,无异于被骗了。

无非因太平阁背后是长乐侯府,才没人敢借此生事。

总体而言,太平阁的生意没受什么影响,此事传到长乐侯耳朵里,他却浑似吞了个苍蝇。

谁不知他太平阁在盛京酒楼中称第一,无人敢称第二,区区一个小小的和光楼,也没看出背后供着哪尊大佛,居然敢触侯府的霉头。

“去查一查,和光楼的东家是什么人。”

长乐侯自从出兵折戟,十年下来,已经把自己从曾经尚算精神的小公爷,养成了一个白面胖子。

平日里最爱三样东西:鸟雀、锦鲤和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