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照片里清清楚楚地照着一双穿着白色丝袜的修长的腿,大腿的正中间已经被弄脏了,夹的紧紧的腿缝中流淌着一团一团的浓浆,看的人色性大发。

牧原还没来得及放大看,孟诩接着又发了一句话:再拖一会陈锦锦,我和叔叔还在床上。

他这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他去享受漂漂亮亮的女装叔叔,自己来给他打掩护,做这份吃力不讨好的活,牧原能高兴起来才怪了。

他已经无数次感到后悔了,恨不得穿越回过去,敲死那个默认和兄弟们共享叔叔的自己。

要是当时将甘云带到外面去,孟诩就算再不悦,也不会和他撕破兄弟情,可现在纠缠深了,彼此都抓着对方的弱点,就不能再出手了。

牧原磨着犬牙,他必须得找个时间和陈锦锦分手了,这样继续下去,三个人里最吃亏的就是自己。

此时另外一边正在做什么呢?

甘云仰躺在床上,脸几乎是糜烂的那种红粉,短薄的水手服下摆被他咬住,露出白里透粉的小腹和乳尖,短裙胡乱扑在胯部,使得甘云的性器若隐若现,他一双腿并拢着,大腿缝里的精液滚烫,像是胶水一样让他分不开腿。

那一小块被咬在嘴里的布已经被口水打湿了,颜色明显深于周围一圈,孟诩坐在床尾,将甘云的足放在了阴茎上面。

他刚刚才兴奋地发完了消息,把手机胡乱往外面一扔,然后用手压着甘云的脚背,感受到手心的颤动后,索取着属于另一人的温度和柔软::“叔叔,踩我。”

孟诩都觉得自己大概有奇怪的性癖,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他老子,因为他老子做爱时从来都不避讳着年幼的他,以至于孟诩曾经对性爱十分唾弃厌恶,也从来没和哪个人上过床。

遇到甘云纯属他意料之外,男人像是有什么魔力,他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着迷了,后面更是像蠢货一样出谋划策,又在不久前主动去查甘云的过往,把那些人又教训了一顿。

不只是他,牧原,贺惇,哪个不是着了迷?

要是在之前有人告诉孟诩他会和牧原他们抢男人,孟诩绝对会嗤之以鼻,并且将那人从头到尾贬低一番。

什么眼光,竟然把他说成了这种拘于情爱的人。

但是现在……孟诩不得不承认,看见甘云更喜欢自己,更亲近自己,他会高兴上一整天。

这样说虽然很无耻,但是孟诩的性启蒙在甘云身上,当然他没有用孟父对他的情人那一套,那样根本不是把人当人看,而是当可以肏弄的畜牲,性奴,是真真切切地把她们当跪在地上爬走的母狗。

比起孟诩小时候所看到的那些,现在他做的这些已经很温和了。

在他发号施令的下一秒,原本只是被放在性器上的足下意识往下一踩,足心都抵在了那富有弹性的阴茎上。

甘云的脚交叠着,连塑料的厚度都比不上的丝袜完全阻挡不了从性器上散发出的热意,滚烫到甘云像是被烫伤似的,条件反射地要缩回去,只是被孟诩的手压着脚背所以这个动作没能完成。

这些男主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外表各有各的帅,但是阴茎都长的刚好在普通人的承受极限上,因为两只脚是交叠的状态,所以只压住了半根阴茎。

孟诩舒爽地喟叹一声,手指扣住甘云的脚踝一片,高高抬起脚,然后又放下去,让足心正好踩在了龟头上。

接着,他继续诱导道:“就是这里,踩这里叔叔,唔,好舒服,太舒服了……”

甘云双手抓着被子,微微抬起腰,满眼的泪水而看不清孟诩的动作,只能随着他的话而在脑海里构画出一个令人羞耻的画面。

孟诩说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但是现在实在有点没力气了。

甘云抽噎了一声,用舌头将衣服推出来,那一小截浸满涎水的衣摆就湿答答地贴在他的下巴处。

“孟诩…疼,不要,不要动……”

他的大腿已经被孟诩之前的交媾摩擦到破皮红肿,精液不仅多还十分粘稠,就算是清水流过都会产生刺痛。

丝袜再柔软也是外物,孟诩没有把自己的性器磨疼,却忽视了甘云的感受。

大腿内侧丰腴的肉是人体最娇嫩的地方之一,一连片白嫩的肉都是红的,没有被白丝和精液盖住,在互相挤压的大腿肉之间,就像是还没熟透的红石榴被隔膜遮住,有一种垂涎的美感。

孟诩停下扯弄甘云脚的动作,他的视线只是往上抬了一寸就看到了那点红色。

他轻轻地放下甘云的足,用手擦拭着那点之前故意不擦的精液,他的手指也算轻柔,但是依然让甘云疼得哆嗦。

他好像……有点吃不了苦了。

孟诩俯身下去,滚烫的掌心压在了乳尖上,他问:“叔叔,哪里痛?”

“下面,”甘云有些委屈,这种疼比直接抽他一巴掌还难忍,更何况孟诩还没有解开他前面的贞操带,“哪里都疼。”

怎么这么会撒娇啊?孟诩咽了一口干涩的空气,将甘云脸上的泪珠都舔走:“那我们就不做这个了,等以后再来做,叔叔,我帮你把丝袜脱下来,给你抹药好不好?”

甘云点点头,又有些不放心地让孟诩动作轻点。

这丝袜看着合身,但其实也是被撑开的,甘云一身皮肉敏感,穿久了脱下来时全是小小的红印子,孟诩两只手小心翼翼地勾着丝袜,屏着呼吸开始脱。

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等孟诩将丝袜揉成一团丢在一边时,压住甘云的膝盖一看,大腿内侧几乎没有好肉了。

原本牧原吸吮出来的青紫印子就有,再加上刚才孟诩弄上去的,看起来实在凄惨,也难怪甘云忍不住叫停孟诩。

孟诩弯下腰,钻到甘云摆出的M型腿型间,然后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在那片湿汗的软肉上。

他用舌头一点一点地舔,弄得甘云又痒又热,提起腿想要把他踢开,但是这样做没什么效果,甘云只是踢在了结实的腹肌上,而腹肌的主人连晃都没有晃一下。

孟诩越来越过分,舌头上的口水不再是口水,而是会灼烧皮肤的毒液,不痛,却让甘云热的浑身发烫。

等孟诩终于将所有红色的地方都舔干净时,甘云已经化成了一摊水,抽抽噎噎地拧着自己的衣服。

他看起来哭的那么惨,但是前面却把贞操带撑了起来,淫液兴奋的从尖端的一个小孔里溢出。

孟诩抹了把脸,下床去给甘云拿热毛巾擦腿上药。

【作家想说的话:】

在想后续要不要写脐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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