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莫名有些惶恐,隐约觉得自己这是不对的,但是又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

也许是因为父母带来的不幸让甘云极度渴望一个充满安全感的对象,而且他有些抗拒女性的接触,在这段时间里,甘云结识了陈萄。

陈萄对甘云一见钟情,但是她脑子不太好,喜欢人的方式也不太好,在甘云拒绝了她的告白后,陈萄就带着人在学校校网下造谣甘云,当时陈萄心里想的都是既然得不到那就毁掉,总之她不能忍受甘云不接受她,更不能忍受甘云接受别人。

她宁愿要所有人都讨厌甘云不接近甘云,也不要未来哪一天突然冒出个人来,得到甘云的喜欢。

于是甘云的大学也读的波折不断,他不是擅长辩驳的人,便更为卑怯地藏起了自己,读书期间都戴着口罩,生怕别人认出是他然后说三道四。

那么多人都在说是甘云不好,甘云就真的觉得是自己不好,对自己的定位十分不清晰,以为自己是个又老又丑的怪物。

大学毕业时辅导员组织了一场毕业晚会,陈萄还是想得到甘云,所以她给甘云的酒里下了春药,借此机会和甘云来了一场一夜情,之后她还保存了甘云的精子,打算人为授精怀上甘云的孩子。

这些事情她都是偷偷在做,甘云只记得自己在晚会时被人灌了酒,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可他身上全是咬痕和掐痕,明显是和人做过的模样。

甘云是一个男人,他不可能跑到警察局去说自己被人强奸了,便默默认下了这件事,以为是别人对自己的恶作剧。

陈萄知道自己有点不正常,她还打算用孩子威胁甘云和她结婚,但是陈家的人不知道怎么发现了她做的那些混账事,于是把人关了起来做治疗,他们也不想陈萄生下甘云的孩子,但那时陈萄肚子月份已经到八月了,打都打不掉。

于是她就在陈家人的掌控下生出了女主陈锦锦,也就是甘云的便宜女儿。

后来又经历了一些事,陈家没落,陈萄又在治疗过程中染上了吗啡,没有家人管着后陈萄吸毒的量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没几个月成功把自己整死了。

她临死前的幻想都是甘云和自己结婚。

陈家的人早就给陈锦锦说过甘云的事,也悄悄给陈锦锦上了户口,她的生父那一栏就写着甘云的名字,在陈萄死后,陈锦锦过来投奔甘云。

彼时,陈锦锦十四岁,甘云三十五岁。

因为过往的经历,甘云留了长长的头发遮住自己,他最后是勉强拿到毕业证的,毕业后就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又因为性子软又遭到了职场霸凌,十几年来浑浑噩噩地活,突然被告知自己有一个亲生女儿,整个人都吓蒙了。

但是甘云不排斥陈锦锦,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陌生人好,可陈锦锦不一样,她和甘云是有血缘关系的,他们从此往后就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他渴望一份真诚的感情。

父母之事,甘云不能违抗他们,可陈锦锦是他的女儿,他会全心全意对她好,只盼望陈锦锦能喜欢他。

哪有子女不喜欢父母的?

他抱着这个傻乎乎的念头将陈锦锦当手心上的珍宝供着,全然不知陈锦锦一心拿他做垫脚石,做自己嫁入豪门的独木梁。

陈锦锦的性子随她母亲,偏执且疯狂,而且陈家以前也算大户人家,陈萄是独生女,陈锦锦又是她唯一的后代,在陈家的待遇自然不差,可以说是锦衣玉食长大的。

甘云只是个普通人,拿着保守的工资,自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陈锦锦便给自己立了个目标,她要嫁进豪门,再次变回以前那个陈家千金。

所以她要求甘云送她进衡岗中学,还在附近的富区贷款买了一套房,给自己伪造了一个千金小姐的身份,压榨甘云得来的钱就是她的资本。

当然,凭着甘云的能力是没办法满足陈锦锦越来越大的需求,所以这件事最后还是被拆穿了。

不过是陈锦锦主动拆穿的,她告诉男主们是甘云好面子非要她装大款,让她到学校来勾引富人,她没有办法才这样做,把责任都甩给了甘云。

当时男主们已经爱上陈锦锦了,他们或许相信,或许不相信,但都选择了原谅陈锦锦,最重要的是当时甘云已经死了。

甘云最后是过劳猝死,死后连墓都没有,被陈锦锦一把火化后,骨灰洒进大海了。

而且当时男主就陪伴在陈锦锦左右,堪称小说结尾处一大温情名场面。

甘云的作用,大概就是在陈锦锦和男主们出去玩时送钱,默默无闻地对陈锦锦好,满足陈锦锦的一切为勾搭上男主的行为。

除此之外,他就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炮灰了。

【作家想说的话:】

这一章是存稿,我今天有事来不及更新了,明天双更补偿大家哈

第124章隐晦的三位男主一见钟情场面

“本世界金手指为泪失禁体质。”

“本世界任务改变投身人物惨死命运,攻略男主≥2,不可崩坏人设≥90%,可执行时间为67年。”

甘云并不知道他和陈锦锦走后,那三个大男孩若有所思,全都盯着他离开的方向。

为首的孟诩挑了挑眉,脑海里不断浮现刚才惊鸿一瞥的画面,他是最有资格现在问话的,因为三人里就他会搭理陈锦锦几句,尽管这个“搭理”是指逗弄什么不起眼的小玩意。

但他什么也没说,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神情莫测。

原来陈锦锦身边还有个这么漂亮的男人,是她哥哥吗?应该是哥哥吧,看起来很年轻,也很漂亮,有一种含羞的美丽。

孟诩暗自揣测,想到刚才男人一副警惕不安却又露出笑容的模样就有些心痒痒,更想把人抓回来问问他的名字,这种感觉是之前从来没有的,他心跳的厉害,自己都能听见有力的跳动声。

“孟诩,”方才还不搭理人的牧原上前一步,咳嗽两声,视线也朝着相同的方向看,“那是谁啊,你怎么都没和我们说过,他比陈锦锦还要好看,笑起来像朵花似的。”

谁笑起来不像朵花?孟诩失语轻笑,他扬了扬下巴,又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陈锦锦从来没说过,但是看情况,应该是陈锦锦的哥哥,猜来猜去也没什么用,明天问问她不就知道了?”

“也对,”牧原原本是左手环起抱着篮球,动作十分不羁,但想到刚才男人兔子般的眼神,他就有些不自在地放下手,改为单手抓住篮球,另一只手抬起抓了抓自己毛燥的头发,说,“他长的真好看,是不是在其他学校读书,看起来年龄不大,不对,他穿着西装呢,应该已经工作了吧?”

他猜来猜去地说了好些话,孟诩听后也只是摇摇头,正想附和几句时,一直没说话的贺惇突然开口,他声音有些低,听起来不像是高中生:“走吧,我们还有事要做。”

闻言另外两人便都闭上嘴,没有再继续讨论下去。

他们朝另一个方向走,那儿停了几辆专门接送的车,只是在临了上车前,贺惇不经意地朝着那个方向又看了一眼,眼睛黑沉沉的,让人猜不中他在想什么。

都说陈锦锦是衡岗中学的校花,但是比起那个男人来却也不算什么,甚至可以说,差得远了。

甘云为了让陈锦锦读书住的舒服一点,特意在衡岗中学附近的一个名气小区里买了一套公寓。

陈锦锦喜欢大的,于是买的还是九十平的大公寓,让甘云一下子负担了严重的房贷,他每个月要交六千多的房贷,再加上水电费,煤气费和生活费,工资每个月都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