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李明正的吐字异常清晰。
会议室中的讨论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跟传统犯罪心理学理论的维护者就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男女发病比例问题争辩不休。李明正默默地望着他们,他知道眼前都是各国的饱学之士,他们的手中掌握着成百上千的调查数据,不少人还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模型,然而这些人中却没有一个真正体会过生死边缘的爱恨纠缠。
悄悄退出会议室,穿过漂亮的长廊,李明正走出了酒店,斯德哥尔摩冬天的风雪迎面扑来。李明正紧了紧大衣的领口,沿着老城石块砌就的坡道向前走去。蓝灰色的苍穹映衬之下大教堂的尖顶显得格外美丽,正如昨天在咖啡店见面时舒薇说过的那样,斯德哥尔摩是心灵的港湾。
昨天下午的会面是两年来李明正和舒薇的首度重逢,学术会议的日程安排得相当紧凑,两人只简单地聊了半个小时。舒薇已经和那个瑞典男人分手了,但她显然很满意目前的生活。用银匙轻搅咖啡,舒薇抬眼微笑:“明正,你变得不一样了。”
“哦?”李明正看着她。
“是不是爱上谁了?”舒薇轻叹一声:“你变得温和了,以前的你也温柔,但那时的你只把温柔当作一种工具,现在的你才真正具备一种柔和宜人的气质。这样的你,曾是我久久期盼的。”凝视着李明正,舒薇的眼波水一样轻柔:“不过我知道能改变你的人不会是我,”潇洒地摊一摊手,舒薇笑了:“明正,知道我在瑞典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吗?我真的放下了。我用了两年终于学会了一件事――不爱你。”
雪花沾在黑色的大衣上愈加显得晶莹纯净,斯德哥尔摩的雪似乎都比别处的纯粹。李明正喜欢这个四面围海的北欧小城,喜欢教堂的尖顶、喜欢老街的建筑、喜欢那些露天的咖啡店,但他不会像舒薇一样留在这里。人不该为城市停留,人只能为最宝贵的东西停下脚步。
下意识地掏出手机,毕竟用了两三年机壳已有些磨损,打开翻盖,屏幕上的照片却和两年前一模一样,岁月流转有些东西却始终不会褪色。
两个扮作圣诞老人的老者拉着手风琴迎面走来,友好地对李明正笑笑,还说了句什么,李明正听不懂瑞典语,但他想那一定是新年快乐。是的,又是新年。他对着手机上的人微微一笑,合上了翻盖。
很多事情当时我们不曾明白,等到明白已远隔关山。然而地球是一个圆,只要向前走,不停地走,说不定哪天便会遇见。
穿行在老城蜿蜒的坡道,李明正转过了一个又一个街角,也许就在下一个街角他会遇到那个眼含讥诮的男子,抽着烟对他微笑。
当然,也许永远不会。
但生命中的这道印记我不会忘怀、你也不会,无论在天国还是人间。
――[全文完]――
平坑闲言:
叶子平坑了,恭喜坑中的各位亲亲终于可以解脱了(笑)。
很多亲亲要求偶给故事一个happy ending,呵呵,现在大家都看到了,叶子是个厚道人,没赚大家的眼泪吧?《爱在斯德哥尔摩》是个发现爱、寻找爱的故事,当他们都找到了自己以为不会找到的东西,我就认为他们两个都得到了成全。
呵呵,文已完结,在此感谢所有一路陪伴的朋友,因为你们叶子才不寂寞,才可以走到终点。
叶子需要阳光也需要雨水,鼓励和批评我都同样喜欢。欢迎各位多多留言、多多投票、多提意见。
我知道肯定有人会有怨念,请尽情地宣泄吧!
鞠躬谢幕的叶子上
叶子在鲜的专栏――红砖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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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食客陆续散去,服务生们麻利地收拾著碗盘,“叮、叮”的响声融进欢快的广东音乐里,帐台後的老板娘闭上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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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斯德哥尔摩 作者:红の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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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斯德哥尔摩 作者:红の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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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捏著鼻梁,只要不关门,中餐馆里没有一刻是安静的。
“夫人。今晚我想请假。”
“弗里斯克,”老板娘抬起头来,望著服务生,蹙紧了细眉:“怎麽不提前通知我?”
在中餐馆打了一年的工,对於这个中国女人的精明,弗里斯克早有领教,他抓了抓脑袋,喃喃开口:“我刚接到女朋友的电话,她到斯德哥尔摩来了,说要跟我一起过圣诞……”
“你也知道今晚是圣诞夜,你走了,谁能帮你顶班?”老板娘说罢,“啪、啪”按著计算器,自顾自地算起帐来。
弗里斯克呆立在原地,镜片後的蓝眼睛里盛满了不安。忽地,他觉得肩上一沈,有人搭住了他的肩膀:“弗里斯克,你走吧,我来顶班。”
望著弗里斯克身後的男人,老板娘无奈地叹了口气。
男人揉了揉弗里斯克的黄毛:“还不快走?再不走,我反悔了。”
“已经第三次了,这孩子总是突然请假,你惯坏他了。” 看著弗里斯克欢天喜地的背影,老板娘忿忿地推开了帐本:“干嘛老帮他?”
“大概,我喜欢戴眼镜的人吧。”玩笑似地一语带过,男人冲著老板娘笑了:“别生气了,我可是在替你赚钱。”
老板娘横他一眼:“小海,圣诞节你也不出去走走,呆在餐馆里,不闷吗?”
“妈,我陪陪你还不行吗?”
老板娘想瞪他,心底的欢喜却藏不住,一不留神,弯起了嘴。她再精明、再强干,说到底,不过是个普通的母亲,有什麽事,比看著儿子更高兴的呢?更何况,她曾饱受失去的痛苦。
两年过去了,对於肖海如何死里逃生,如何跨越半个地球回到瑞典,她一个字都不敢问,她把他的归来看作神迹,她相信,这是她和神之间的一个秘密。
“我脸上沾了什麽东西?” 肖海摸摸自己的脸。
老板娘收回视线:“快换衣服!干活!”
托著下颌,老板娘凝视著忙碌的儿子,肖海已经换上了餐馆的制服,同样一件滚著金边的大红中装,外国人穿了总有些滑稽,可穿在肖海身上,却说不出的妥帖,喜气洋洋,老板娘欣慰地笑了。她早就发现了,从中国回来之後,肖海变了,他不再桀骜,不再淡漠,他变得温和,肯为他人著想,一年前他从继父手里接下了一家西餐厅,还常常到中餐馆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