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是怎么了?什么都肆意妄为,为什么对着石中玉会缩手缩脚,狠不下心?打也好,杀也罢,对他来说不过是那么回事吗?这小子有什么好的?加起来不过是相处了几个月而己,难道是因为单独在一起,竟有了感情了吗?
他烦躁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过了会儿,外面传来竹片与人肉相击的噼噼啪啪地声音,以及石中玉的尖叫。
怎么还不停?
他的心头突然颤了一下,快到他没有发觉。他只是暗暗数着,等十下过去,他紧绷的神情才松了下来,然后,突然很想看看那小子怎么样了,忍了半天,才叫来孙福珩进来,吩咐,“让石中玉把皇太孙殿下的袍子脱了,洗干净给送回东宫!”
第七十六章 给本王抱抱
孙福珩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应了声就出去了。速度之快,令慕容恪还没来得及拐弯抹角地问问石中玉的情况。
然后他放弃了,特地出去遛马。围着马场狂奔了一下午,接着洗澡换了衣服,又去外面花天酒地,直到半夜才回来。
走进空荡荡的小道场,他突然感觉一阵没来由地寂寞,令他不由自主的苦笑。曾经,他特别讨厌身边有别人存在,恨不能天下就他一个人。四大美婢,只是做做样子,做做普通事的,他最信赖的家臣家将,没事的时候,也希望他们远在千里之外。这就是,为什么他经常独自潜伏在某处,连侍卫也不带的原因。
可是现在……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平时倒没有觉得,现在人不在身边时,他才明白,他已经习惯了身边有某人转来转去、习惯某人时不时地总来顶撞他、习惯了听某人说些奇怪难懂,却又有趣新鲜的话、习惯了欺侮某人、支使某人,看某人咬牙切齿,却不得发作,却还要讨好他的样子。
为了这些没有价值的习惯,他堕落了、他软弱了、他犹豫了,怪不得东宫要利用那小子来威胁他呢?看起来,很管用。
他咬咬牙,决定消灭这个坏习惯,于是自己动手洗脸洗脚,换了衣服上床。但躺了好一会儿,翻来覆去地就是睡不着。最终,他还是坐起来,也没换衣服,更没穿鞋子,就着中衣,赤着脚,头发半散不散,从床边的暗格里拿了一只小瓷瓶,回了久思院。
到了地方,他想也没想就朝某个小房间走过去。门闩对他来说有如无物,内力一绷就折断了。再利落的伸手抄起,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石中玉睡得很轻,自从重生到这个世界就开始这样了。先是怕被人追杀,后来又和一群半大小子住在一起,怕被发现女儿身,再后来就成了习惯。因而,慕容恪一进门她就醒了。不过还没等她做出反应,慕容恪已经站在了床边,也不知他是怎么把烛火瞬间点亮的,令她把都快冲出喉咙的惊叫又咽了回去。
“您怎么来了?”她很有礼貌,但殿下两个字却没叫出来。
慕容恪如何不知?
他整整一天又是骑马、又是到酒楼吃饭,又是听曲看戏,但脑子里一直想着慕容长天和石中玉之间的情形,然后发现自己反应过度了。或者说,也许冤枉了人。那么,他说把石中玉送到东宫去几天,又提起秀倌什么,是伤了这小子的自尊了吧?虽然这小子是个天阉的,心里只怕还会在意男人的尊严。
他从来不会道歉,当然也不会承认错误。实事上,他今天能走到这间屋子,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于是他忽略石中玉带着情绪的问话,一声不吭,上前就要掀石中玉的被子。
石中玉吓了一跳。
“殿下,您要干嘛?”她连忙抽出胳膊,压紧被角。
慕容恪不禁微笑。这小东西,吓一吓就露出本相,称呼他为殿下了啊。
他仍然不语,只坐在床边,抓起石中玉压在被子上的双手看。还好还好,右手没有伤,左手……红肿得很厉害。这孙福珩,为什么这么认真呢?
他并不知道,孙福珩不敢违背他的命令,但真的真的真的,没有用多大力。不过石中玉毕竟是个女孩子,还有一年没有做粗活了,手娇嫩得不行,那伤势才显得很可怕。若换作是练武的人,掌心补满老茧,这手板打上去,也就疼一下算了。
“疼吗?”他轻捏着她的手腕问,声音有着想象不到的温柔。
“殿下不如挨十下试试?”石中玉心尖发抖,但仍然赌气道。
慕容恪笑了,“恃宠而骄。”
他只说了四个字,就从怀中拿出一个瓷瓶来,用嘴咬开上面的塞子,把里面浆糊一样的、粘稠的半液体、半固体的伤药倒了一点在那小小的掌心上。然后,伸出食指,轻轻把药晕染开。
石中玉丝丝吸了口冷气。
“痛啊?”慕容恪询问,“谁让你顶撞本王?下回不要如此,免得又要受苦。”
“还不是拜殿下所赐。”石中玉撅嘴,哼了声。
其实并不是很疼,孙福珩打得非常有技巧,伤势看着严重,但只是火辣辣的,并没有撕心裂肺的疼。当时她叫得那一个惨,也是配合孙大管家的好意嘛。
而且,她确实是恃宠而骄。
以前她没有觉得,如今慕容恪一说,她就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再大方懂事了。可是,她不怪自己。这个世上没有不恃宠而骄的人,比方孩子对于父母的宠爱,女人对于心上人的宠爱,学生对于老师的宠爱,都会变得骄纵。慕容恪容忍她,她清楚,但是其实她不该沉溺其中。
因为,那不会长久。
也因为,她感觉他对她,就像一个宠仆。
再宠,也是仆。
再说,她无意于他的世界。既然三年多后就要走,现在何必有牵挂?何况,这牵扯未必是她所期望的。一个主人对一个仆人,一个男人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一个真正的男人和一个伪男……无论哪一种,她都不要。
她的目标是,赚大钱,养面首。不然,就当富婆,找小女婿。因为这年头,男人结婚早,等她发达了,适龄男人全成亲了。
为了她伟大的目标,她不能陷在任何一处。
“什么药?怪香的。”她闻了闻,主动说话,缓解了二人之间紧绷的情绪。
作死!造孽!知道自己长得妖孽,还总出来诱惑人。他的脸庞和身材,半散的长发和光脚之美就不提了,关键在于他那满不在乎又带着认真的气质,就像他平时嚣张跋扈的眼神和眉毛,此时让一缕碎发柔化了似的,让人无法不心动。
还有,他的指尖划在她的掌心……
喜欢上他了,这个她明白,这样的他,那样的他,只要了解了,不喜欢很难。但是她控制得不错,陷得不深。仿佛站在河边,湿了鞋子而已。以后,换一双鞋就好了。男人们常说女人如衣服,对女人来说,男人也是鞋子嘛。
“说出来折你的寿。”慕容恪轻声道,“这是先皇赐下的,专门治外伤,小时候,有一次本王淘气太甚,被皇上抽了几鞭子,母后就拿这药给本王用,就连本王,也只用过两次。”
这岂不是说,这药很珍贵?石中玉不禁缩回手。
他对她这么好,舍得用这么宝贵的东西,她感觉很窝心。但是,她不敢享受这种好,谁知道哪天他就收回?好东西用惯了,就受不了苦了。都说自古帝王多薄性,而慕容恪虽然不是帝王,但也是王室中人,再者,任性的人往往爱之就为之生,恨之就愿其死。这么忽冷忽热的情绪,她无福消受。
只是,当她缩回手时,慕容恪并没有放开,于是,一拉一拽,两人骤然贴近了,呼吸突然就冲突在了一起。这不像那次无意间的亲吻,比那次还要没有防备,还要激烈,但是却并没有接触上。只是离得很近很近,而且两个人都似呆住了,谁也没有躲开。也正因为如此,感觉更加暧昧。
就这样,呼吸相闻,心跳相交,眼神交汇,可是却贴不上,也并不进一步,或者退一步。
慕容恪看着眼前的红唇,非常非常想亲上去。
那日,被无意中吻上的感觉,深刻浮现在心头。他甚至,不知道那感觉竟然还在。只是此一时,突然清晰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