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蛋!嘎嘎.......”
很好,这两个词语都是姜吟交给鹦鹉的,他只是想让这只鸟会叫他的名字,同时教了一句骂人的脏话,但是并没有教它活学活用!!!
这只臭鹦鹉!看下次他来喂食的时候不抢光它的食物!
任姜吟在口外脸色凶狠的嘀嘀咕咕,里面的人也听不见,柯覃似乎被鹦鹉都笑了,面无表情的小脸上笑出一个小虎牙来。
鹦鹉小小年纪就学到了不好的精髓,见状更是积极的叫唤了起来。
柯覃高兴了,就丢了食物进去喂它,一人一鸟玩的不亦乐乎,只有门外的姜吟,气的牙齿咬的“格格”作响。
“好看吗?”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熟悉的声音。
姜吟没听出来,还在继续扭着屁股往门缝里看,他气愤的说,“不好看!”
说完就身体一僵,是谁在问话?
他还没转过头来,一个扫帚就狠狠的抽打在他的屁股上,陈伯满是褶子的脸上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来,皮笑肉不笑的开口,“先生布置的功课做完了?”
“嗷!”姜吟捂着屁股跳了一下,“没......没,我马上就去写!嗷,别打了.......”
“哎哎哎,爷,我这就去写,嗷呜!疼疼疼!”
“还不快去!偷偷摸摸的在别人门口干什么呢?一天到晚的就知道乱跑,还不赶紧给我回房间!”
“嗷,马上!”
.........
一老一幼的声音逐渐远去,隔壁院子里。
正坐在围栏上的柯覃唇角一勾,露出若有若无的笑意,都说了多少遍了,练武之人耳目聪明,你这些小动静简直就跟没有藏一样。
既然那人已经走了,呆在这里也没什么用了,他随手将手中的坚果一扔,往屋里去了。
笼子里的鹦鹉着急的扑扇着翅膀,怎么不喂我了?噶!
我给万人迷作配角[快穿]np89糊涂啊,怎么看上个有夫之妇!
【作家想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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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89.
今儿个赶巧,正碰上了赶集。
史料记载,“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小荷镇地处偏远,虽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但赶集还是来得越早越好。
来得早,占的摊位就更好。天还没怎么亮的时候有些人家就开始出门了,拉了自家的驴子驾着车往集市里赶,拖的全是家里种的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人们来来往往的,时不时的还能看见挑着扁担的汉子,互相打着招呼,搓了搓手又往前走。
清晨的雾气还没有散去,是从后山上吹过来的冷风,夹杂着些许的雾气,朦朦胧胧之间带来一点凉意。
可这凉意在太阳升上来的那一刻,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天边亮了起来,街上开始陆陆续续的出现人来,有卖馄饨的小贩热闹的吆喝起来,“卖馄饨了!又香又辣的大碗馄饨喽........”
嘈杂的叫卖声瞬间叫醒了沉睡中的小荷镇,给人一种人声鼎沸的感觉,那些买菜买肉的大娘婶子些挎着篮子左挑右选,街道上的稀奇古怪的都有。
正所谓“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宝市,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无论是在繁华的京城,还是偏远的小镇,人们总是对赶集有一种特别的情怀,在这一天总要出来走一走,逛一逛。
人群中,柯覃一手抱剑一边不着痕迹的挡在季铃琅旁边,忍不住道,“主子,这小荷镇虽然偏远荒凉,但这赶集时的热闹盛景真是一点也不比京城的差。”
虽然少了些奢侈华美的装横,但是喜庆洋洋的气氛仍然十分动人。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一看就知道生活过得很好,至少不愁吃穿,家里人人都有个盼头,吆喝叫卖的声音也都十分的响亮。
“确实如此。”季铃琅摇着扇子道,他面如冠玉,身姿挺立,即使身着常服也让人一眼就看出他们身份不凡,恍若白玉立于石块之间,容色耀眼夺目,“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小荷镇虽然偏远,但是依山傍水,山清水秀,再怎么清贫也不至于闹饥荒,偶尔炊烟袅袅升起,稚子在院子里玩乐,果子的香气飘到外面来,倒也算是灵秀可爱。
“前面有家书店,去哪里坐会儿吧。”他们两人还是有些瞩目了点,季铃琅虽然对众人看的目光淡定从容,但也不怎么喜欢这种场景。
“是。”柯覃把剑放回了腰间。
萃文斋门前栽着一棵杨柳,本是书店老板为了仿照五柳先生故作风雅弄出来的名堂,谁知道反而造福了一些老人,柳树下放了一个石桌,有人就拉着几个老伴坐在那里下棋,有时候还会玩一局,赢了就得几个铜板。
微风袭来的时候,柳树飘飘洒洒的,些许的柳叶被吹落了下来,落在地上。
只苦了每日打扫的小童子,做的活儿又要多上几倍了。
林探只觉得那柳枝条被风吹得乱舞的时候,仿佛也将他的心给扰乱了,夏日炎炎,虫声唧唧鸣鸣,他........心绪不宁。
手中的笔就停了这么一小会儿,笔尖的颜料积成一小滴瞬间滴落到画纸上,正正好落在那人光洁的眉间,就像是一点朱砂痣,灼人心底的艳色的霎时间如同鬼火一般扑面而来,仿佛下一秒就会跃然纸上,眉眼弯弯的对他笑。
林探反应过来,猛地起身,他连忙慌张无措的拿帕子擦,动作着急之间一个不慎险些将旁边的砚台弄翻在桌面上,可惜已经晚了。
那滴墨水已经干涸在了纸上,和画中人融为了一起。
桌面上是一幅颜色清透的水墨图,细雨轻轻的敲打着瓦片,柳树的枝条被吹得斜斜的飘着,屋檐下的铃铛清脆作响,街道上的房屋逐渐朦胧成一片模糊的背景,占据画面最大的地方是一个容色清丽的少女,“她”护着头慌慌张张的从远处跑来,像是一只灵动的急着避雨的小鹿,眉眼间是不染纤尘的美丽。
林探说想要为桃花姑娘画一幅画,回来之后脑海里突然就冒出这样一副画面来。
黛绿色的瓦房,模糊的背景,下雨的天气和秀美的姑娘,总觉得这样莫名的相配,那人似乎极适合这般湿润的颜色。
那滴颜料本来是想为姑娘腰间的香囊着色的,谁知一不小心掉落到了眉间,化为一点灼灼地红痣,画像瞬间变了味道,不食人间烟火的少女眉眼间多了一丝若隐若现的情态,那抹艳色吞噬了阴暗,衬得她像是山野里慌忙跑出来的的精怪,似话本子里说的那般,和你来一场书生和狐妖之间的香艳情事。
她手背护着头,宽大的袖子滑落到手肘处,那腕子细细的,风一吹来好像要被折断似的,瘦白柔弱的惊人,但指甲上却涂着蔻丹,花瓣染出来的颜色,说不定舔一下还会尝到一股花蜜的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