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我的家人全死了。”

戴娅丝毫不觉得自己的问话有哪里不对劲,也不担心自己是否会揭开弗缇斯的伤痕反正那个男人很坚毅,什么样的痛苦都没法伤害到他她只是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那个老太太的儿子,为什么在等死去的妹妹呢?”她问。

“疯了吧。”

“……为什么会疯呢?”她又问。

“主人,我们这样卑贱的平民,总会遇到生不如死的情况。”

戴娅的脚步停住了,她凝视着茫茫的夜色,如梦呓一般轻声说道:“……生不如死?确实,活下来的人,才是不幸的人。”

弗缇斯拆开了布包,将其中装着的一块面饼顶给她。面饼粗劣干燥,没有味道,难以下咽。戴娅蹙着眉头,实在无法将它看做“食物”。弗缇斯三两口吞下了面饼,察觉到她的窘境,便对她说:“你等我一下。”

他抽出了自己的弓,往山野里走去。不一会儿,猎了一只极难抓到的飞禽回来,利索地拔羽毛、摘脏器,处理得干干净净,架在粗陋的火堆上转着烤。

能够猎到这样的东西,已经算是不错的成果。这林子里好抓的飞禽走兽,早就被附近饥饿的村民打得干干净净。

戴娅坐在火堆旁,托着面颊,心里觉得好玩。

弗缇斯好像什么都会。

他会骑马、射箭、打仗,力气很大,身材端正,亲吻她的时候,能让她心脏扑扑直跳。火光映着他的脸,让他像一位王子一样英俊。只不过王子的脸上是不会有那样一道可怖的疤痕的,王子也不会像他一样,做别人的奴隶。

前后没有村落,无处投宿。戴娅很想沐浴她的神之力虽然可以保持周身的洁净,但是终究比不上清水。所幸,附近有一条溪流,可以让她简单地擦洗四肢。

看到水流,她便想起曾经被她按入浴池的弗缇斯来,心里的作弄之意又涌了起来。

她赤足踩在冰冷的溪流里,让溪水冲刷过自己洁白的足背。粼粼破碎的月光洒落在溪面上,也落在她光洁无瑕的足弓上。她用脚掌轻轻一勾,对弗缇斯说:“过来,亲吻我的脚。”

这犹如驱使宠物一般的语气,让那个男人淡淡地瞥了她一眼。随即,他便安静地起身,在她面前单膝跪下,从善如流地托起她小巧的脚掌。

他的拇指抚过戴娅可爱玲珑的脚趾,正当他想要满足那位难缠又刻薄的主人的要求时,她却忽然伸出手,把他一齐扯入了冰冷的溪水之中。

溪水溅湿了他的衣服,他的面庞冷起来,眸光覆上一层寒意。虽然狼狈地跪在了溪水中,他却紧紧地拽着她的脚踝,没有松开,像是要凸显自己的忠诚一般,很强硬地继续先前的仪式亲吻她的脚尖。

这宣誓效忠的礼节,在无人能察的荒野里完成。

戴娅觉得自己被握着的脚踝热烫起来,她看着这个男人,脑海里闪过许多东西那些向着公主行礼的骑士们,也不过就是这样,怀着绝对臣服的信念屈膝弯腰吧?

但是,弗缇斯跟那些风度翩翩、恪守礼仪与教条,笃信禁欲神祗的骑士可不一样。

溪水被哗啦啦地搅动着,夜色里传来她的惊呼与沙沙不绝的水波声。不一会儿,则变成了低低的、哭泣似的呜咽。

于是,原本的作弄游戏,以戴娅的窘迫和逃离收场。她提着衣角,浑身软绵绵的,仿佛被太阳晒了一下午。美艳逼人的面孔上,泛着娇软的薄红色。

她环抱着膝盖,在火堆旁坐了下来,小声地嘟囔着:“你真是太放肆了。……怎么可以那样做。”

她将双腿并的紧紧的,用手臂锁住了膝盖,腿根在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颤着。火堆噼啪作响,小小的一团火光,在浓稠的夜色里劈开了一线光明。

弗缇斯的头发还沾着湿漉漉的水珠,他被整个儿掀进了溪水里,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他看着浑身干爽的戴娅,说:“神官们外出可真是方便,什么都不用带。”

想要什么,就念一串咒语,然后凭空从手心拿出来。沐浴更衣也很方便,咒语喃喃念完,便是全新的一身。戴娅虽然名义上不是神官,是侍奉着神祗的圣女,但她的本质和那些神官们还是一样的。

她少时曾在神学院就读,和她同窗的学生中,有一位漂亮得好似精灵般的少年。后来,那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少年在十三岁就成为了帝国第一神官,而现在的他,则被称作国王陛下。

作者有话要说:  问:上厕所怎么办啊??

戴娅:【冷漠】我们仙女是不需要上厕所的。

☆、第10章 010

戴娅在弗缇斯的怀里醒来。

晨间的空气清新得不可思议,从云间漏出的晨光洒落在翠绿的山野里。没有神殿的穹顶、雕像与围廊,只有一望无际的绿色。

她转过头去,便看到一双犹如黑夜般的眼睛。那眼眸里浮现了一瞬的笑意,很快便消失无踪。

她的目光顺着他脸庞的弧度向下扫去,看到他的嘴唇与揽着自己的手,便难以自抑地想到了昨天晚上的事情,随即有了一分自我厌恶与奇异的快乐感。

背弃神明,是一件令她极为满足的事情。

戴娅和弗缇斯依言去看了老太太的长子那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不让任何人靠近他,戴娅和弗缇斯只需要远远地看一眼他就够了。

她看着那个脏兮兮的平民,娇矜地说:“虽然他是个肮脏的庶民,可他是个不错的兄长。”

戴娅是个以显赫身份自傲的女人。

对于她而言,没有贵族身份的人类便如蝼蚁,是可以随意践踏踩捏的存在。这样的认知刻入了她的骨髓中,伴随着她的血脉与骄傲一同成长,无法泯灭。而唯一能让她对平民另眼相看的契机,便是所谓“兄长风范的彰显”。

弗缇斯看着她,只觉得她的心思十分好猜。

喜欢什么,厌恶什么,便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没有遮掩与回环,直白得分明。天真与肤浅,单纯与幼稚糅杂在一块儿,叫人说不出她到底是令人迷恋还是令人厌恶。

翻过这座山,他带她去了那座名叫快乐的城。

戴娅在心里勾勒了无数次城池的轮廓,猜想到底是怎样的城市,才能够被称作“快乐”是能因为那座城市足以满足人类的所有愿望,还是因为享有丰饶的土地或者丰沛的清水?

然而,当她看到城墙的轮廓时,心里却止不住地一惊。

城墙下,高悬着人类的头颅已经被啄食腐化得差不多了,惨白色的、满是疮痍的颅骨曝露在山野的风里,像是一个严苛的警告。而在那颗头颅正下方的城门处,却是重兵把守,彷如处于战争的阴云之中,丝毫不见“快乐”的气息。

她盯着被高高挂起的头颅,喃喃问:“那是什么?”

抱着她的男人在她耳边轻声说话了:“是从前的长官的头颅。”

忽然间,戴娅就回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弗缇斯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