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门的林晏:“……”

邵杰见了林晏,吃了一惊,赶忙站起来上前行礼:“拜见林少尹。”

作为紧挨着皇城的东西市上的大商铺,总有与衙门打交道的时候。对这位京兆少尹,邵杰见过两次,只是不曾说上话儿。

林晏打量他一眼,淡淡地微笑:“郎君是?”

邵杰道了自家身份,林晏点头,便去惯常坐的窗下位子上坐了。

沈韶光照旧奉上饮子,问他吃点什么,进行每日例行的对话。

怕打扰这位贵客用餐,且奴仆把百两银子也取来了,交付了银子,邵杰与沈韶光寒暄两句,又过来跟林少尹告别,便出了酒肆门。

林少尹刚进酒肆时颇为严肃,沈韶光上菜时发现,他这会子倒和煦下来。嘿,男人心海底针,六月天少尹面,这位林少尹什么时候能跟刚走那位邵郎君似的?想来是不太可能了,毕竟禀性难移啊。

因把像样儿的花糕都打包给了那位邵郎君,沈韶光便吩咐于三给林晏做了几样快手菜:炸鹌鹑,芹菜百合,虾仁胡瓜,咸蛋黄焗豆腐,并一碗为晚饭准备的绿豆大米粥,两个小小的葱油卷。

量都不大,小小的盘子,里面红的,白的,绿的,黄的,倒是清爽好看;小小的粥碗,里面没敢多放糖,这位口味清淡,不喜甜腻,菜又是咸口的。

舀一勺粥送入口中,米和豆都熬得恰到好处,有丝丝的甜,却没夺了粥本身的香味,林晏眼睛微弯。

沈韶光这一世眼睛好,一眼看见他拿卷子时露出的腕间丝缕,本来调笑的心不由得一紧。

看着林少尹俊逸面庞,宽肩细腰,还有那双瘦白细长的手,沈韶光却突然想起另一位丰腴的美人来羞笼红麝串的宝姐姐,自然还有宝玉那不得摸一摸的遗憾。

沈韶光也遗憾得紧,又想起那天的怀抱来,手感委实不错啊,穿衣显瘦,那个脱衣想来是有肉的……

林晏抬眼,对上沈韶光灼灼的目光,沈韶光眯眼一笑,林晏收回眼,嘴角却翘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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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知了猴

端午之后,就是真正的炎炎夏日了。大太阳明晃晃的, 地面晒得滚热, 浮起一层烫人的薄尘,狗躲在墙阴处刨个坑没精打采地卧着, 连养的那帮鸡崽子都老实了不少, 不总想着蹿过栅栏出来祸害菜园子了。

这种时候,什么都往后放一放, 沈韶光每天猫在店里不出门,全靠后院井水镇的饮子和水果苟活。朝食暮食还好些, 中午那一顿,只猫儿似的叼几口就算了。

一看见沈韶光吃午食,于三就皱眉。沈韶光讨好一笑,勉励再多吃两口。她懂, 大夏天憋厨房守灶台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饭, 别人不爱吃,这对厨子是件不能容忍的事!

阿圆、阿昌却是一年四季好胃口的, 且荤腥不忌。这样的热天, 半上午、半下午饿了, 阿圆也能吃上两个胡饼夹剁碎的玛瑙肉,或者吃上一屉子玉尖面阿昌也是一样的, 两人的加餐同步且一致。

自从到了沈记, 阿昌胖了不少, 只是个头儿却没见长;阿圆却在青春期的最后一段又努了一把劲儿, 一年长了好几寸。

沈韶光换算自己的身高, 约莫有855公分,而阿圆比她还高大半拃,总有175以上了,腰身也又更宽,于三公主一语成谶阿圆果真六七八月徒伤悲了。

然而客人们却觉得这样甚好,“看贵店的人,就知道饭食好吃!看他们长得多体面。”

不大那么“体面”的沈韶光和于三:“……”

沈韶光和于三又菜鸡互啄,一个觉得对方吃得也不少,怎么就不长肉呢?真丢大厨的脸面!另一个日常嫌弃,吃饭还不如猫儿多,嘴又馋又刁……

沈韶光觉得自己有一半的冤枉:吃的少是真事儿,馋和刁不是真的!你看我日常就是用清粥小菜吊命呢。

沈记早晚的粥有纯大米粥、大米绿豆粥、大米百合莲子粥、荷叶粥、青菜瘦肉粥……换着花样儿地来。

小菜除了夏季各种时令菜蔬外,就是咸菜:于三公主各种贵族范儿的腌菘菜、腌萝卜、腌黄瓜、腌紫姜,还有香煎醪糟鱼鲊、茱萸酱炒腊肉、腌咸蛋之类的“腌货周边”。

沈韶光不顾“量子芝诺效应”,依然时不常地去观测她的腌火腿,一边想象着唐鲁孙先生的火腿拌荠菜就粥是什么滋味儿,一边学着于三的样子,拿竹签戳一戳然而并没戳出个所以然来,可见从小鲜肉成为眼神迷人的老腊肉,是个漫长的过程,急不得。

沈韶光又想起“二年腿”林少尹来,他大约有二十五六岁?按年纪和长相来算,还新鲜得很,但谁让人“天赋异禀”呢?愣是凭着那副八风不动的性子缩短了发酵期……

想到他最近总是似藏了千言万语的眼神儿,微笑时眼角那一勾,喝过汤水后的唇珠,还有那臂膀腰身,沈韶光就有些燥,稳住啊,我的节操和底线!

终于,沈韶光把咸菜也吃烦了,又把魔爪伸向了其他活物儿。

晨间,送鱼来的大叔交付了鱼之后,沈韶光笑问:“郎君能不能带些蚱蜢和金蝉来?蝉要才从地下爬出来还没脱壳的,已经能飞的没那么香嫩,不好吃。”

卖鱼的笑道:“小娘子是城里的富贵人,怎么想出吃这些个来?野地里的东西,我们灾荒年靠吃这个救命嘞。”

“好吃着呢,郎君只管逮些来就是。”沈韶光笑道。

别说沈韶光这种穿越前是草根儿,穿越后是宫廷女奴的小酒馆老板娘,便是本朝真正的富贵人也有吃这些东西的,比如玄宗皇帝,比如今上的祖父。

拒云,开元四年闹蝗灾,玄宗恨恨地扪蝗而食,云“尔食朕百姓五谷,如食朕之肺腑”,硬是带领官员百姓打赢了那场蝗灾攻坚战。

当然,此时距离开元已经有些久远,且玄宗食蝗有太多的政治意义,真正为口腹之欲吃“虫”的是今上的祖父。

据宫里的老庖厨讲,那位圣人最爱吃金蝉脯子,或烤或蒸或焯,然后加醋、酱、香菜、蓼菜等调味,每夏必啖之。①据说当时有很多达官贵人跟风的,先帝还有今上,倒是对这个都一般。

沈韶光不知道达官显贵们还爱不爱这一口儿,回头或许可以问一问林少尹。

卖鱼的本职种地,自去年捉鱼进城来卖,成了沈记的供货商,这大半年日子松快不少,小娘子家馋嘴,这点儿忙是要帮的,且小娘子说明是要买。

第二日果然带来一罐子金蝉幼虫沈韶光老家叫知了猴儿的,并用草茎子串的十几串儿蚱蜢,自云蝉是家里小儿昨晚挖的,蚱蜢是他们晨起逮的。

沈韶光感念小童们不容易,多多地付了钱,笑道:“多谢君家小郎君帮忙。”又给带上了些花糕,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