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恒捏着她的肩,力道很大:“就连那天在家里?”

“对。”

齐恒强迫她转过身,压在她身上:“怎么做的,你告诉我。当着我的面,就在我家里,你们是怎么偷情的?”

林殊看不清他的表情,默然片刻后才开口:“就是我喜欢的那样,他很听话。”

沉默许久,他才问:“哪样?你们做爱是什么样的?”

“这是秘密。”

肩上的手力道大得似乎想把她掐死,林殊干脆仰着头,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平静地望着他。

那只手忽然又摸上她的脸,齐恒的脸也随后贴过来,于是她感觉到在黑暗中,齐恒湿润的脸掠过她的头发和脸颊。

“睡吧。”他在黑暗里睁着眼睛说。

他像个小孩子紧紧揽着林殊,硌得她难受。

身边躺着一个情绪激动的丈夫,正犯困的林殊也察觉到空气中游荡的不安。

她要乖乖听话吗?

当然不会,况且换个人不就行了。

齐恒这么生气只是因为他发现得太突然甚至是太早了。人要自己说服自己起来,谁都拦不住。

林殊脸上挂着一丝笑容沉入梦乡。

齐恒在黑暗中睁着眼,他睁得太久了,眼睛瞪得太用劲,以致什么也没瞧见,只剩眼皮和太阳穴袭来的一波波疲倦。他忽然想到一种挽救危机的可能:也许只有现在他和林殊躺在同一张床上,下一秒双双赴死,他才不会继续痛苦。

齐恒早上出门前没有和她说话。

他沉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泄露了内心激烈搏斗的两股欲望。

他是想好好留住林殊,表现得更合乎一个丈夫的态度:怎么样也不该把她推得更远。但齐恒仍然不能完全原谅她的背叛。

沉默半天,他也只能用锁舌轻轻合上的声音作为和自己搏斗一早上的结尾。

林殊收到新的工作邮件,是临水剧院艺术馆的展览策划,需要她翻译一些资料。

一份人物简介从在屏幕上完全呈现出来的时候,她捕捉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沉砚英。

被水上长廊环绕的临水剧院作为地标性建筑,包含音乐厅、艺术展厅和剧院。

林殊先去艺术展厅转了转,穿过长廊的时候和一个一身黑衣带着棒球帽的人迎面撞上,对方伸手扶了她一下,同时立刻道歉:“不好意思。”很清朗的男声。

林殊看了他一眼,虽然他身材很高大,但林殊也不矮,所以即便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所以林殊还是能平视他的下半张白皙净朗、少年气的脸。下颌线清晰得就算只勾勒出光影边界最简单的线条,也一定十分肖似他。

“没什么。”她这次记得说了。这么想是因为这一撞让她猛然记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巧合。

也是同样的夏天和同样的温度,对方的手同样很凉。

虽然也就只有这点相似性,但对于那份总是冒着凉意和爽朗气息的记忆,这点模糊又遥远的相似足够串联起记忆和现实。

对方没继续说什么,匆匆走远了,像是赶时间或者干脆迷路了。

艺术展厅没什么人,还在筹备阶段,林殊绕过叁叁两两聚集的工作人员,在一间比较显眼的休息室敲了敲,上面挂着沉砚英的名字。

可爱的助理和她对峙半晌,终于同意去问问。

沉砚英于是知道门口有位奇怪的女士非要见她。

拿着钉枪和锤子正在绷画布的沉砚英起先还无动于衷地听着,捕捉到口信里的“孟小姐”叁个字之后猛然跳起来,怒气冲冲地拉开门,于是就看见林殊一个人安静地站在门口。

沉砚英愣了一下,不敢相信地问:“林殊?”

“除了我还有谁?”

“我就知道除了你之外没人还能这么不要脸。”

林殊在满地的乱堆的画架和油彩之间环顾一圈:“这么久了,只有你没变。”

沉砚英重新拿起钉枪:“谁说的,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已经变了很多。”

沉砚英继续说:“对了,我今天还约了一个人,是我的模特,不过他已经迟到半个钟头了。”

沉砚英绷好画布,用刮刀调色,怕她无聊,就引着她说话:“之所以请他做我的模特呢,是因为我很喜欢他的肤色,像是浸过水的那种珍珠白,是宙斯变成公牛引诱欧罗巴的时候:‘混在牛群里,在嫩草上走来走去,他的颜色就像足迹没有践踏过的白雪,带雨的南风还没有把它吹化’,我猜也许他很喜欢游泳,也不怎么晒太阳。”

“这么说你根本不认识他?”

“就是在路上随便碰见的,我跟他搭话,他听说我在雾江待过就同意了。他说自己还在读大学,未来规划是当警察。”

沉砚英见她不感兴趣,就换了个话题,让她看自己调色,还贴心地加以解释。

“颜色有种很微妙的特殊性。如果人想证明自己独一无二,那么最好用颜色来形容自己。就像莫奈画过伦敦的雾之后,英国人才猛然发现伦敦的雾是发红的,因为伦敦的红砖房和烟给人眼里的雾染了色。”

“你的嘴唇是淡玫瑰色,也许还要暖一些,因为光线也会骗人。”

等了这么久,沉砚英再好的耐心也快磨尽了,她望着挂钟,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如果那个喜欢游泳的大学生能在我生气前赶过来的话,你就能看见他的皮肤在平衡的白光下几乎是象牙色。”沉砚英让她看电脑上替她的模特做的色卡。

林殊看见了用他名字做的标签:“纪邈?”

“我迟到了。”刚从门口进来的人冷不丁地插话。

沉砚英和林殊都转过头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