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好……”瞧见他不容置喙的脸色,她才喃喃改口叫他,“宁大哥。”
称呼换过来了,口吻却再也回不去了。
她救过他一命,他自然要还恩。
在他有心帮衬下,她丈夫的事很快落实了结果。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在南岛,还有竖敌,自是不容易的。他给她两个女儿办了学籍,想让她们留在了京市生活。但没多久,他接到了她的传信,她仍是要回南岛,要给丈夫处理后事。
兜兜转转又许多年,她大女儿考上了京市大学,成绩非常好,也感念他的恩情,给他写过一封长长的感谢信寄上门,一笔一划,字迹娟秀工整。
宁策勋仍记得信的最后一句是:您是我的榜样,我会像您一样,发愤图强,报效祖国。
好姑娘,有志气。
也正因为这封信,成就了一段姻缘。
宁启明在他书房看完了信,拿着信找到他,郑重其事说:父亲,这个姑娘是谁,我要认识认识她。
弘媛媛不像她母亲性子直,她是个文静内敛的姑娘。而她母亲年轻时天不怕地不怕,若是给她把枪杆子,她也敢爬上战壕对着敌人开枪。
南部战争结束后,他听从调令回京。
那个瘦瘦小小的,头发短短的,胆大包天的小护士对着他嚎啕大哭一场,擤完鼻涕和他说,宁大哥,我打算好了要继续读书,去上泾市医学院,我们就此别过。
他以为总还能再见的。可他后来查了泾市医学院连续五年的新生名单也没有找到她的名字。
再见时他才知道,她回去第二年就嫁人了。
一句就此别过,已是半生。
启明和媛媛的女儿像她。
有一双倔强的眼睛,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
她老了,女儿也各自成家有了事业。
或许是当年在前线落下了病根,她耳朵越来越不好,身体也越来越差。被接到京市来住后,也不愿意住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宁愿一个人住在郊区,种种菜,养养花,过得也怡然自得。
江艇像爹妈,心思深,不爱和人亲近,规规矩矩叫她姥姥,小露黏人,最爱抱着她腿撒娇叫外婆。
她晚年时,宁策勋很少再见她。她耳朵不好,街道上都是车水马龙,她不愿出门,也不愿见人。直到她临终前,宁策勋送她最后一程,墓碑有张方方正正的照片,她头发花白,系着一条青蓝色的丝巾,腼腆地笑着,还像个小姑娘似的,好似说,来这一程,没有什么遗憾。
他是在回京市的第四年成了家。
他的妻子是家里人替他相中的,长辈都是留过洋的博士,是书香门第的大小姐,将家里操持得井井有条,同他举案齐眉几十载。
只是临终前,她说后悔嫁了他。
她那样温婉伶俐的女人,无论嫁给谁都会有安安稳稳的一生。可偏偏盲婚哑嫁给了他,含辛茹苦将一个个孩子拉扯大,培养得出类拔萃,却一生都在白发人送黑发人。
亲手给孩子剪掉脐带,也亲手将孩子的骨灰盒埋入坟中。
小儿子的死,是压垮她的最后稻草,她一蹶不振,郁郁而终。
他这一生,对得起国,但于家有愧,于己有愧。
好在,也算……无悔。
第48章 “你……你和我妹妹……”
宁启明和弘媛媛夫妇原定是明年回国办离休的。
他们这些年去了很多国家常驻, 南半球、北半球各个国家飞,面孔常常出现在国际新闻报道里,唯独回国的次数屈指可数。
宁瑰露对他们很陌生。
原来是有指望的, 后来经年累月,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慢慢也就淡忘了。
这次老爷子突病,接到消息,四日不到的时间, 俩人就抵达了国内。
受大伯指派来机场接人的只有宁瑰露和表哥于少钦。
家人都聚在医院里,心头沉甸甸压着老爷子的病, 不是阖家团圆的好时刻, 想必他们夫妇能理解这次回国家中迎接的不隆重。
宁瑰露和表哥开了两台车去机场。途径市中心, 表哥停车, 叫上宁瑰露进花店带两束花。
于少钦问她知不知道她爸妈喜欢什么品种的花。
宁瑰露就三字:“不清楚。”
问她和白问似的。于少钦和店员沟通了一下,等了半个小时,包了两束以向日葵做主花的接机花束。
宁瑰露和庄谌霁带着小侄女看紫藤萝编的花环、茉莉编的手环,花架上琳琅满目, 她挑挑选选, 比干正事还认真。
小朋友还太小, 对生离死别,分分合合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看到漂亮花儿顿时就忘了大人们在医院里的沉重, 开开心心地选起了花环。
于少钦看了眼自己无忧无虑的女儿和没心没肺的表妹,直想叹气。
“再写两张贺卡吧。”他和花店店员说。
店员问:“要写什么内容呢?”
“就写, ‘欢迎爸爸妈妈回国’,落款女儿。”他是想以宁瑰露名义送的, 替她拉近拉近和父母的感情。
宁瑰露将花环戴小侄女头顶,又抽了根小喷泉草编草圈, 闻言漫不经心说:“甭写我,落你的名义就行。”
“你爸妈回国,你总要表示一下的。”于少钦皱眉。
宁瑰露看他一眼,不以为然:“我不弄这些,忒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