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 / 1)

一个收发电报的简易电台,就算罗德里安不给他,他也可以想办法自己做。

他已经盘算过了,这里每个礼拜都有人过来送东西,肯定离人类社区不远,运气好的话,短波通讯或许有用。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明越赶紧把面前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了窗帘后,随手抽出一本书,假装坐在地上看书。

罗德里安走了进来,看起来心情颇好,轻快地将他抱了起来往外走。明越面朝着他,只能搂住他的脖子,大腿努力夹住他的腰平衡身体,闷声闷气地问:“去哪里?”

“带你去厨房,我做饭的时候想让你看着我。”他回答,语气里说不出的愉悦。

明越被放在了一张特制的高脚凳上,古堡的厨房很大,他还是第一次来。料理台上放了一只带皮的羊腿,看起来刚刚宰杀,还血淋淋的。

罗德里安用尖刀剃下一小条肉塞到嘴里,羊血从他的嘴角淌了下来。他撕下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小片肉,用深邃的绿眼睛看着明越,递给他道:“尝一尝,甜的。”

明越鬼使神差地张开了嘴,让他喂了进去,血腥味和未经处理的粘腻口感顿时让他恶心上头,吐了出来。罗德里安笑了起来,用刀背拍了拍他的脸蛋,留下两道血痕,低头继续处理羊腿,道:“今天给你做烤羊腿,我们吃同一只,只不过你吃熟的,我吃生的。”

他昨天晚上抱着小猫温软的身体想了很久,发现他们才认识了不到一年,才一年而已,他已经回想不起没有他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了。他们相处的时间还太少,就算是南夏也和他朝夕相处了十二年,用时间换算,他在他的生命里所占的比重太小了。

时间可以掩盖很多东西,他想让他明白两人的隔阂并不多,就像这条羊腿,他们可以吃同一种食物。

明越坐在高脚凳上看他用剔骨刀剔羊肉,刀子刮在骨头上发出刮擦声。

骨头,鲜血和肉。

他失去过很多亲人和朋友,离他最近的一次是斯派罗的离去。很多人都觉得他对亲友的离去太过冷血,总是没过多久就能走出阴影,仿佛悲伤从未发生在他身上。其实他父母遇难之后,他曾在无数个夜晚梦到他们血淋淋的呼救,白天却还要强装若无其事,因为南夏需要他,考文垂也需要他。

再后来,南夏也走了,他觉得生活已经了无情趣,罗德里安让他燃起了新的希望。

每次他以为命运已经触底的时候,现实告诉他,不,还可以更差。

但是无论如何,他必须站起来往前走,带着死去的人的期盼。

罗德里安处理完羊肉,静置在一边,洗干净剔骨刀,替明越切了一小块蜜瓜,含在嘴里走过来渡给他。明越乖乖地张开嘴接了过去,囫囵吞下了蜜瓜,然后是舌头和热吻。

厨房的窗户开着,外面阳光正好,一只羽毛鲜艳的鸟落在窗台上,试探着叼走了一块掉在桌面上的碎羊肉。它拍拍翅膀准备飞走,藏在墙角的浣熊一跃而起咬死了它,叼着尸体慢慢吃了起来。阳光洒在浣熊身上,它的皮肤就像一个破烂的袋子,腐烂的皮毛下可以看到胸腔内的所有脏器,脑袋已经碎裂,里面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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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越是不掺水的赤脚量的一米八,他自己很强调这点

第101章 傻猫猫

自从他的石膏拆掉之后,医生再也没有上门过,每周只有送食物的人会过来一次,但是明越从来没有见过他。罗德里安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让他什么都做不了。小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是个乖宝宝,很少哭,很听话,早上保姆把他放在沙发上,给一个玩具,他可以乖乖坐到晚上等妈妈回来。

现在他恨透了乖这个单词。

他掰着手指头数到第七天的时候,一觉醒来,罗德里安不在枕边,喜悦涌上了心头,他连滚带爬地爬到床边,趴在窗台上往下望,花园大门到古堡的小路上有两道新鲜的车辙。

罗德里安起码得有一个小时才能回来。

他从床底下找出护膝和已经组装好的简易电台,尝试着接通电源,熟悉的沙沙声传来。调整了几分钟之后,温和的沙沙声中突然掺杂着一丝尖锐的杂音,他连忙在这个波段反复调频,但是声音始终没有再出现。想了想,他觉得可能是因为信号太差了,于是叼着自己组装的简易电台爬了出去,路过楼梯口的时候,他听到楼下传来数人走动的声音。有别的活人来这里,他很想下去见见对方,不论是谁都行,犹豫了片刻之后,还是决定往上走。

古堡的楼梯都是由整块岩石砌成,比现代建筑的楼梯陡峭好多,他自从来这里之后从未自己爬过楼梯,罗德里安会将他抱到他想去的地方。现在他得自己爬了。

爬到顶端,他费劲地翻过身,坐在最高的一阶台阶上,在一边的花岗岩墙壁缝隙里摸索着。他以前见到罗德里安从天台下来,将钥匙藏在了墙壁里。指尖碰到了一个类似金属的硬物,他欣喜地用两根手指将它夹了出来,果然是一把钥匙。

天台的门被打开了,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塔尖,只能容纳四到五个人站立,是古堡最高的地方。

他也是第一次来这里,把小小的电台放在地上,趴在栏杆上朝远处眺望,越过茂密的森林,有几处高耸的建筑露出了脑袋。

他记得蓬巴布赌场的塔尖是哥特式的尖顶,和看到的那处黑色的尖顶建筑一模一样。这里真的是塔纳托斯。

电台被重新打开了,明越努力将自己的小腿掰成盘腿坐的姿势,把电台放在膝盖上调频。一圈,沙沙,两圈,沙沙,三圈,还是沙沙……

他以为刚刚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105.7MHz.

不知怎的,他的脑海中突然蹦出了这个频道。一开始他还以为是某个以前很火的广播节目频道,想着试试也可以,尝试着调到了那个波段。简易电台没有那么精准,他只能大概地在那个频道附近来回寻找一个点。

沙沙,沙沙。

他有点失望,拿出手表看了一下,已经过了三十分钟了,他再呆一会儿就该下去了。

忽然,沙沙声消失了,男人的哭声被微风吹到了他的耳边。他环顾四周,只有他一个人,低头,哭声是从电台粗制滥造的简易音响里传出来的。

“……我的哥哥变成了吃人的怪物……”

明越迟疑了一下,在这个波段发出自己的信息,对着收音孔说:“你好,我是明越,在塔纳托斯,你也在塔纳托斯吗?”

这个频道的声音消失了,他耐心地等待了一段时间,才等到了对方的回复。

“我在塔纳托斯,明越,那个疯狂的科学家好像也叫这名字。”

明越的眉毛都在表达着自己的不解,他这辈子都和疯狂两个字搭不上边,还没等他回答,那头传来掺杂着混沌杂音的愤怒嘶吼。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那只怪物一直呆在塔纳托斯城外,你一定就是那个明越!你杀了我哥哥,把塔纳托斯变成了地狱,你这个疯子,为什么你还活着!去死吧,去死吧!”

这段话让明越愣住了,他想调整收音孔说话,然而一动电台,对方的声音就消失了。他手忙脚乱地想要调频,不论怎么调,就连沙沙声也没有了,仔细一看,原来是电线断了。

“明越,你在哪里?”

楼下传来罗德里安的呼唤,他比平时回来得更早一点。

明越挪到门口,想要爬下去,然而久经磨损的石阶太过光滑,又太过陡峭,他只是用手腕撑了一下,没想到手心刚刚在天台栏杆上沾了水,直接头朝下滑了下去,整个人都从楼梯上翻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底层的地毯上,手里的电台摔在地上,零件碎了一地。

罗德里安听到声响从走廊尽头的卧室里冲了出来,看到明越趴在地上,一瞬间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炸开了,疯狂地跑过去,小心翼翼地把他抱在自己怀里,小声问:“明越,怎么了?没事吧?”

没有回答,那一下把明越摔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