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诉自己要冷静。这名凶手已经确定杀死了叶明烯、佘欣悦和李浩三个人,也许,还杀了另外身份证上的八人,她足够冷血,心志坚定,做事有条不紊,精打细算,计划性强。但是计划再强,也赶不上变化。
李浩就是这个变数。她肯定从来没想过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临时起意的刺杀,程攻不相信她能完美地掩盖,滴水不漏。
桌上这堆录像带里,一定有线索,中心广场那么多监控,道路的、私人商店的、公共出入口的,她一定在某个监控设备中留下了痕迹,而他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痕迹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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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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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她别的方面没有什么长处,让别人对她产生好感放下心防却很有一手。等她从b市火车站出来时,就已经交了个不错的朋友。
彼此交换了联系方式,她主动先行离开,毕竟她需要的只是多点选择,而不是一棵树上吊死。
踏出火车站的瞬间,她有些恍惚,仿佛十年前,她也是这样,什么都没有,带着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希望自己能在大城市里扎下根,展开人生的新篇章,可是世事无常,她一步步走到现在,却是再没有机会回头了。
三十九岁,人生一半已经过去,她一无所有,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现在,连钱都没有了,几乎瞬间被打回原型。她早已经不再年轻,自然不是初生牛犊,没有不怕虎的勇气。
所有的积蓄都在银行存着,而所有的卡都在佘欣悦的家里放着,当初她出门时,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将不得不像丧家之犬一样匆匆离开t市。
身上几百块现金,没有手机,在b市举目无亲,天色已晚,她甚至不知道今天晚上自己能够睡在哪里。
她不甘心,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比起现在的窘迫,能平安从t市全身而退,她就该知足了。
知足,两个简单的字,却是她永远也做不到的。她永远有想得到的东西,永远有不甘心,正是这种不甘心,才造就了今天的她,个中滋味,只有她知道。
算了,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她淡淡一笑,很快消失在汪洋人海之中。
最近t市刑警队变成兔子窝了。每个人都顶着一双红得快要滴血的眼睛,死死盯着身前十来英寸的屏幕,寻找那位2米65左右,体形偏瘦,尖下巴,三四十岁年纪的女人。在他们身前的电脑前,还放着很多未来得及看的视频资料。
程攻瞪着血红的眼,几乎将脸贴到屏幕上,他这里得到的都是与凶案相关的汇总资料。
两只属于公安系统、对着广场西北角的监控摄像头都完整拍摄下李浩被杀的整个过程。
李浩那天穿着件红色格子半袖上衣,在满广场都已经换上秋装的人群中很突兀,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一开始在广场上四处乱转,下过两次手偷东西,然后他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尾随一名女子奔着西北角而去,然后隐藏在报刊亭后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电话应该就是打给程攻的,持续时间不长,但李浩挂断电话之后并没有听从程攻的劝阻,远离危险人物,而是从报刊亭买了份报纸,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接近那名女子。
那女子对李浩的行为一无所知,坐在不远处,低着头用一把小刀在削苹果皮。直到一个苹果削完,才抬起头来。
偷东西,李浩不够专业,盯梢,他更业余。来来回回在女人眼前晃来晃去,对方想不注意都难,而那个女人似乎认识李浩,在抬头看到李浩正脸时突然站了起来,拎起刚买来的水果扔进不远处垃圾桶,向广场外走去。
李浩跟上,随后那个女人放慢了脚步,在行至人较少的角落后,返身冲向李浩,短短十几秒之后,女人将李浩推放在长椅上,转身迅速跑离现场。
遗憾的是,因为摄像头像素过低,警方根本无法提取到女人清晰的正脸。
凶手杀死李浩,可能是因为李浩认识她,从某种程度上将她与佘欣悦被害者联系了起来,所以李浩不得不死,即使在光天化日下动手,她也没有丝毫顾忌。但是她杀害其他的动机警方至今也没有找到。
从佘欣悦家翻出的银行卡,分别使用不同姓名注册的,每张上有数万到数十万人民币不等,有的甚至存了多年从未动用过,换句话说,凶手根本不缺钱,杀人动机不可能是谋财害命。
十位可能的被害者,来自四面八方,同时得罪凶手一个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一般的仇杀犯罪,凶手很可能会因为泄愤需要对死者的尸体尽可能多地破坏,会留下完全不必要的死后伤痕,但是就警方现在找到的几具尸体来看,凶手杀人手段相对温和,因仇杀人的可能基本可以排除。
情杀就更不可能了。远的不谈,就叶明烯来说,郭宝玉那样的人渣除了眼瞎的,谁能对他付出真心?佘欣悦独身主义的态度从来不加掩饰,她的同事全知道,这样的两个人,怎么会欠下情债呢?
作案动机不知道,凶手姓名长相不知道,就连被害者的尸体在哪都不知道,警方能做的都做了,一无所获。
而凶手,还隐藏在暗处,伺机而动,这一次,她还会出错留下破绽吗?还是更加精进于谋杀这门行为艺术,以收割人命为乐趣?
t市的案子通报研究室时正值国庆长假的第三天,李响岳被文沫严令赶回家陪老伴去了,她自己却跟罗沁两人在补功课,近一年时间,她没有工作,犯罪分子可一点没闲着,二十余起大案要案以及心理异常的连环杀人案件,甚至包括两起极为罕见的涉枪案。
罗沁要学的很多,做刑警与心理学专家有很大差距,李响岳当年也是恶补了许多知识慢慢学以致用才变成半个专家的,罗沁当然也免不了啃书本补理论的过程。
t市的案子来得很是时候。
文沫需要重新证明自己没有被打垮,她的专业素质还在,而且,受过创的她比以前更坚强,遇事会更冷静。罗沁需要理论联系实际,书本能教给你的东西有限,许多知识还得身临其境,才能融会贯通。
与李响岳打个招呼,文沫与罗沁踏上了开往t市的列车。
边坐车边研究案例,本案看似线索很多,却似乎又没有合适的切入点,关于凶手的描述很多,却缺少核心有价值的决定性结论。
一个小时车程很快过去,文沫第一次与程攻正式见面,为他们以后多次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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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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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攻在出站口等待,十几分钟的时候,他已经看了不下二十次表,真不知道这样的等待有什么意义,他还有那么多的监控视频没有看,这起案件的尸体都快堆积如山了,难道请个外援来能创造奇迹不成?
就在程攻的耐心告罄之前,从b市来的车终于到了。
说实在话,第一眼,还是挺让程攻失望的。他一身警服沉着脸站在出站口,目标很明显,文沫推着罗沁出来时很清楚就看到了。
可是程攻接到上级通知,知道被派来的是两名女警就已经让他有些不信任了,当文沫带着微笑站在他面前伸出右手时,这种不信任达到顶点。
两个女警,站着的那个身形瘦削,脸色苍白,好像风一吹就能倒,坐着的那个更夸张,根本就连腿都没有。
这两位就是领导交代一定要照顾好的精英?什么时候入警的标准已经降低到没有了,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了呢?
程攻心底的不满根本没有掩饰的意思,尤其是眼前这个女人伸出的手虽然算不上多细腻,可也称得上保养得宜,跟他们单位的女刑警一比,真是要多碍眼有多碍眼。不过他身为一个男人,尊重女人是他最基本的素质,所以还是沉着脸在前面领路,却还是有意无意忽视了文沫的手。
被鄙视了呢。文沫与罗沁相视一笑。文沫是因为这种感觉好熟悉,她十次里有六次出差,碰到的同行都是这种态度呢,更何况是现在瘦下去十多斤的弱不禁风样,被怀疑很正常。而罗沁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第一次见到文沫时,面上没表现出什么异样,那是因为她与文沫一样都是女人,知道女人当警察是需要付出比男人多许多的努力才能得到同行们的承认的,其中艰辛,不足为外人道也,所以她愿意给文沫个面子,不明显做出拆台的行为,但心里也是不以为然的,她在一线工作那么多年,对这些旁门左道的破案手段半点也看不上眼。两人能成为朋友,与其说与职业有关,不如说是性格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