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光芒万丈的同胞姐姐相比,她就像个永远也无法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可是凭什么呢?她的姐姐只比她早出生五分钟,一母同胞,却占据了父母全部的美貌、智慧和爱。

即使在娘胎里,姐姐就比她大,刚生下来时,姐姐五斤,她才三斤多,因为早产加体重过轻,她不得不在恒温箱里呆好几个月,虽然她对此没有印象,可是架不住母亲在她成长的经历中每天都在她耳朵边上念叨她有多么多么麻烦,多么多么烧钱。

姐姐是漂亮的小公主,长得像洋娃娃一样可爱,而她皮肤黑黑、眼睛小小,活像只没毛的耗子,任谁也不相信她们真的只是间隔五分钟的双胞胎。

从小到大,有姐姐的地方,她都渺小得像尘埃一样。

一起吃饭,姐姐很快就吃得干干净净了,而她却会撒很多饭粒在桌上,于是还没吃完的饭便被一把夺走,任她肚子饿得咕咕叫也不可能再得到一口吃的;一起洗澡,姐姐是母亲精心洗干净的,就像在洗一件艺术品,到她这儿,一条毛巾,一盆温凉的水,冲湿拉倒,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怀疑自己比姐姐黑那么多,是不是因为母亲从来没有将她洗干净的原因;一起穿衣,姐姐永远是干净漂亮的新衣服,而她只能捡些姐姐的旧衣穿,哪让从五岁后,姐姐就比她高出半个头呢?

直到上了学,她以为换个环境,不用成天呆在家里被母亲多方指责,日子能好过一些。事实证明,她想太多了。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喜欢美好的生物的,长得漂亮是件很占便宜的事,所以,美丽的姐姐依然光芒万丈,渺小的她依然在姐姐的光芒下充当隐形人。

比学习,她不得不承认,姐姐的脑袋绝对是比她要聪明得多的。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三年级为止,姐姐所有的科目全部满分,而她,始终徘徊在及格线。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小学的课程啊,简单得不要不要的,她那个时候居然真的像块顽石般不开窍。

她疯狂地嫉妒着姐姐,因为姐姐抢走了父母的爱,老师的喜欢,同学的友好。有姐姐在,好吃的从来没有她的份,漂亮衣服永远穿不到她身上,父母永远看不到她!

小小的女孩内心阴暗发霉的毒藤一发不可收拾地生长着。如果没有姐姐,只有她,那该有多好啊。这个念头自她懂事起一直盘旋在她心头,如果,她不是她,而是姐姐,是不是所有的宠爱与赞扬都是属于她的?

如果没有姐姐,如果没有姐姐!可是姐姐已经存在了,怎么可能没有呢?

直到那天,家住隔壁的花奶奶死了。

那天,隔壁哭声震天,父母安顿好她们两个,急急忙忙赶去隔壁帮忙,农村的邻里关系远比现在冷漠的城市要亲密得多,邻居有个红白喜事大家都是自发去帮忙的。

她没有听母亲的话老老实实在家等大人回来,而是偷偷溜到隔壁,看着隔壁大婶大叔哭得伤心欲绝,隐隐约约听他们说什么,人死了,就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之类的话。

再也不会出现!这六个字让她眼前一亮!如果姐姐可以再也不会回来,那该有多好!只要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是什么是死呢?她想起了花奶奶。整日咳嗽不停,还有时吐血的花奶奶今天怎么不见了呢?她趁人不注意,溜到棺材旁,踩着凳子往里看:花奶奶紧紧闭着眼睛,面无血色,一动不动。

这就是死了吗?不会动不会睁眼不会说话?

还没等她想清生与死的问题,母亲已经被人告知她在这里,母亲没有想过,她是不是受到惊吓,而是觉得她又添了麻烦,只不过当着众人的面不好意思苛责她,可母亲喷火的眼睛却分明在说等一会回家去再收拾她!

藤条打在背上的疼痛感她记忆犹新,不由后悔为什么自己又要来招惹母亲。

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家,姐姐仍然像她出去时那样坐在凳子上看一本小儿书,她粉色的连衣裙在阳光下分外漂亮。姐姐听到动静,抬头看到是她,脸上洋溢着笑容招呼道:“阿妹,快过来吃米糕,中午妈妈不回来做饭了,这是姥姥特意拿过来的。”

姐姐不说话还好,这一说话,她的心里无端浮出一股戾气,为什么,不论在人前人后,姐姐都表现得这么优秀,完美的笑容,得体的举止,天真可爱,越发将她称得不堪起来。

如果姐姐也死了就好了。像花奶奶一样,躺在棺材里!

她不知道从哪来的机智,跑过去牵起姐姐的手,要拉她一起出去玩。

做姐妹九年,她一惯不亲近姐姐,所以当她亲亲热热拉起姐姐时,姐姐很惊讶,却非常开心地接受了这份亲情,两人手拉着手跑出去。

正中午开席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在隔壁院子里吃席,村子里静悄悄的,她一路拉着姐姐跑上屋后的山。

跑没多远,姐姐便停了下来,有些为难地表达出想回去的意思,母亲不让她们出来乱跑,乖巧听话的姐姐当然不愿意违背母亲,再说,树林里的树枝,总是挂到姐姐漂亮的衣服,万一拉出丝来就不好看了。

一个想往回走,一个要拉着向山上跑,姐姐最终有些生气地振开了她的手,不再理会她,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

而她,突然眯起眼睛,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蛊惑她:杀了她!杀了她!

她终于冲过去狠狠将姐姐推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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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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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愿去回想之后发生的事,反正没有人怀疑她,也再没有人发现过姐姐。她成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却过得不像她想象中快乐,所以在她有能力的时候,才会毅然选择离开。

这许多年,她漂泊在外,努力安定下来,却只能一次次被迫离开。

那又怎样?她还活着,那些曾经比她优秀,比她开朗,比她漂亮的人,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

重要的是,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这座钢铁建成的城市,也许因为同样经历过伤痛,兼容并包的城市氛围让她觉得自在,所以她才会选择在这里安家落脚,可是现在,这处最像家的地方,也已经不再安全。

两瓶水,手上的血迹便慢慢随之流入下水道,消失无踪,似乎连手上的罪恶也一起洗掉了。

一个人濒死的时候,原来有如此绝望的眼神,她不敢眨眼,害怕那张年轻的脸不停出现在她眼前。以前选择将人捂死,她占了大便宜了,如果她早看到对方临死前的双眼,她早已经在杀死别人之前自己先疯掉了。

她不是恶魔,杀人,只不过是为了自己能更好地活下去没有选择的选择。她才是真正可怜的受害者!

家回不去了!至少现在她使用的身份必须马上放弃。可惜了,她是真的喜欢佘欣悦这个角色的。

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她怎么会这么快被人发现呢?她承认,那天半夜,她带着佘欣悦的尸体准备掩埋,当她一直以来使用的埋尸地点突然一具尸体也不见时,她吓坏了。半山腰上,沙子堆里,谁会闲得无聊扒开看看,那么点地儿,种东西都不够种子钱的,她自以为很安全,所以才会一用就十年。

可是四具尸体全部不翼而飞,如果被人发现报警的话,她再过来埋尸根本就是自投罗网,还随身带着一具尸体的她辩无可辩!冷汗瞬间下来,她似乎已经听到周围人逐渐逼近的脚步声!

等了许久,什么也没有发生,夜风吹来,一身的汗液用冰冷刺激得她回神。匆忙之间,才想出将佘欣悦的尸体当成叶明烯的损招。

现在回想起来,漏洞太多了!

先不说叶明烯就是本市人,再亲人死绝了,也不可能一个认识的都没有。短短半年时间就放弃叶明烯这个身份是逼不得已,因为她根本没想到宅得有些变态的叶明烯居然会与有妇之夫发生婚外情,那个贱男还曾经多次发信息到叶明烯留下的手机上,内容很让她震惊。

安全起见,“叶明烯”必须死掉,彻底消失。而她,需要一个新的身份。

匆促间,能寻到的目标有限。她必须选择与她年岁相当、身形仿佛、没有家庭拖累,连亲朋好友都没有的人,才能将暴露的可能减到最低,以前她会很有耐心花上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选择,然后再花一段时间与对方接触,最后再取代对方。可是这一次,从筛选出佘欣悦到变成佘欣悦,她只花了一个多月时间。

其实佘欣悦并不是个好的选择,她有份工作,这就意味着认识她的人会比较多,以后的生活中露馅的可能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