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一道墙,手电筒的光果不其然落在两个人形物体上,众人分散侦查,在确定其他屋子里并没有人后,刚刚第一个进屋并发现地上有人的警察,摇摇头从两具尸体边站起身来:“已经死透了。”示意同事们开灯。
灯光大亮,现场血腥的一幕直刺着每一位刑警的眼睛,饶是他们身经百战,看到那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时也忍不住红了眼圈。谁家没有父母妻儿,那白发苍苍的老者暂且不提,一个看年纪不过六七岁的男孩子,跟凶手又有什么冤什么仇,不过是遭了池鱼之殃,才惹下这杀身大祸,他恐怕到临死之前还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人心险恶,会对这个孩子下手吧。
屋里这景象,是绝不能让钱若琳看到的。当初他们在处理小区门口的男尸时,也是先将遗体用白布遮掩严实了,才接到钱若琳打来的电话。告知她要下来认尸,其实不过是想先骗钱若琳过来,看看她有没有可能是作案的凶手。
他们都是出惯了现场,看惯了受害者家属和凶手的老刑警了,人有时候下意识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如果惊讶、恐惧或者害怕的情绪持续时间太长,就有了些刻意的意味,偏偏有的时候凶手并没有自知之明,努力做出不应该有的夸张动作,从而让刑警们发现破绽,他们想知道钱若琳到底仅仅是受害者的家属,还是扮演着家属和凶手的双重角色。
打完电话没几分钟,钱若琳衣冠不整就冲了出来,其实那时候,刑警对她的怀疑就减了大半,现在看着屋里地上这一老一少两具尸体,钱若琳的嫌疑彻底被排除了。他们无法想象,得是什么样狠心肠的女人,才能将一个孩子扎成血葫芦,这绝对不是亲生母亲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他们宁愿相信,人与畜生,之所以有明显的界限,就是人无论多坏,心底下都会存在那么一丝的人性。
钱若琳被人死死地拦在门外,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她几经挣扎无果,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里边到底怎么啦有没有我儿子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你放我进去,我要看我儿子”一个绝望母亲的哭喊声,句句如杜鹃啼血,重重地砸在了办案民警的心上,让他们无缘无故地生出了一种抓不到凶手便在不配穿着这身警服的决心。
疾驰的列车上,文沫狠狠地戳着自己那份午餐中的鸡腿,仿佛跟它有什么深仇大恨,旁边高大的男子却自顾自吃得欢快,不禁让文沫更用力地戳了自己的那份鸡腿两下。
旁边突然伸出一双筷子,将那只可怜的鸡腿夹走,让它避免了被戳成筛子的恐怖命运。文沫气鼓鼓地转过头盯着那高大男子旁若无人地嚼着鸡腿,不一会儿吐出一根干净的骨头,狠狠地磨了两下后槽牙,转过头去继续戳她那份无辜的米饭。
文沫心里把李响岳骂个半死,自己天南海北都飞惯了,偏偏这一回,还得带上个拖油瓶孤男寡女的多不方便,可李响岳一副不容人拒绝的样子,她也知道那老家伙是担心自己,不太好驳他的面子,只得委委屈屈地答应下来。
按理说,从特警队的副大队长,沦落成她的贴身保镖,程功应该是最有心理落差的那一个,怎么反倒他看起来理所当然,自己却成了怨妇呢这不科学
反正无论怎么想,自己以后除了行动不自由一点,啊,呸他又不是自己老公,管的着自己去哪儿,还谈什么自由不自由的她也就是身后多了个影子,不去理睬也就好了,亏大发了的是他,既然人家都不在意,自己还不如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来个物尽其用,折腾到他自己不乐意干了,主动要求离开,不就万事大吉了。
想通了之后,文沫也不在跟自己的肚子赌气,将已经半凉的食物倒进肚子,祭一祭造反的五脏庙,然后老神在在地闭上眼睛好好休息,顺便想想n市这桩案子。
一个月的时间,n市一共发生了三起完全让人找不到杀人动机的凶杀案,更巧合的是,这三起血案中的六名受害者,有三人是被斧头一类的利器所伤。而且的凶手的动作干净利落,都是一刀致命,其中有两个,更是直接被人砍掉了脑袋,这最后一个,还惨死街头,有目击者称,凶手是一个称不上强壮的女人。
斧头与女人的奇怪组合,引起了文沫的兴趣,所以当n市警方的求援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文沫没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按理说斧头一类的凶器,女人在做案时,都不会选择使用。再狠毒的女人她都是女人,胆小心软害怕血腥,这些特性是刻在骨子里的,绝不会因为心中有恨,就故意会选择这种杀人方式。毕竟被斧头砍死的人,那场景有多血腥完全能够想象得出来,哪怕这个女人一开始恨急眼了,第一次杀了人,亲眼看过现场之后,第二次也会选择其他相对让她能够舒服一点的杀人方式。可这个女人接二连三地拎着一把斧头,心理素质绝不是一般的强,换句话来说,她对受害者的厌恶情绪,足以克服其心理上的弱势。还有就是,斧头的分量一般不清,一斧能将人头砍下来的斧头,体积也不会太小,一个表面上看来不算很强壮的女人,能够轻易地抡起斧头,还有一斧砍断人头颅的力道,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凶手是最后一起案件男死者的前妻吗文沫倒想会一会这个冷酷的女人,是什么理由,让曾经相爱的情侣反目成仇又是什么理由,让文弱的女人挥起杀人的利斧
寻找血案发生背后的恩怨情仇,研究仇恨从积累到爆发的心路历程,将扭曲的灵魂绳之以法,是犯罪心理学专家的工作。未完待续。啃书小说网KenShu.CC收集并整理,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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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响岳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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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市同行的态度出奇的好,竟让文沫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以前看惯了同行们或轻视、或不在乎、或看好戏的眼神,终于有一次在没有做出成绩前就获得肯定,文沫忍不住泪流满面,难道她终于要熬出头了,让人们看到了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艺术性,以及对破案的积极作用,开始承认它也是一门正经的科学,而不是旁门左道了吗
其实文沫真的想多了,n市同行的想法很简单,发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找出那个禽兽不如的凶手,才是他们的第一目标。所谓不管黑猫还是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也别管是什么方法了,传统的刑侦手段也好,分析罪犯的犯罪心理也罢,只要条条大路都能通罗马,他们不在乎走的是哪条道。
李常志一家三口的尸体,现在还在解剖室的冰柜里冻着,钱若琳每天以泪洗面地坐在刑警大队办公室里,任谁劝都不想回到冰冷的家,就那么一脸哀伤地坐在角落里面,低着头,无声垂泪,不打扰任何人。刑警们最受不得这样的家属,懂事明理,不哭不闹,但是眼中的哀伤,沉重得无法抹杀,他们每流一滴泪,每叹一声气,都像一把沉重的大锤,砸在所有办案刑警的胸口,让他们明白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想抓住凶手的,前所未有地强烈起来。
可是蔡清雅不知道是何方神圣,悬赏通告发出去了,黑白两道的线人都被发动起来了,各主要交通要道全部被监控起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里的每一双眼睛,都在寻找着她,可是她就像从来没有出现在n市过一样。
时间一天天过去,办案民警一天比一天寝食难安,所以他们并不排斥文沫的到来。可怜受宠若惊的文沫不知内情,下了火车后马不停蹄地就奔赴了三个案发现场,捧着卷宗,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天夜里,程功在宾馆里安心地擦着他亲爱的佩枪。每天擦枪的习惯是他在部队养成的,作为一名职业军人和职业刑警,枪相当于他的第二生命,每天养护一遍早已是根深蒂固的习惯,这次出门,实际上文沫是反对他配枪的,无奈李响岳坚持,甚至还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允许外出携带枪支的手续跑了下来,然后才催促他们两个来到n市。
文沫知道,这老头子一定是听说了齐冉的事。自己没那么找抽,是谁嘴巴这么不严,告诉了老头子,让他跟着着急上火。
当年齐冉的事发,李响岳嘴上没说什么,那长了一溜的大燎泡却瞒不住,那火可上老了,老爷子一个星期连话都说不出来,双眼直冒火星子,手里边的瓷杯更是不知道摔了多少,任谁都能看出来,他恨不得把齐冉抓回来碎尸万段。
这么一个欺骗人感情外加心狠手辣的角色,万幸是跟文沫在真正结婚之前就被抓出了小辫子,如果两人真的去领了结婚证了,事情才被捅出来,后果会是什么,李响岳想都不敢想。
文沫自从出了校门就跟着他,当了十多年的警察,如果因为被近亲属连类,脱掉这身警服,以文沫的性子,她是与齐冉必须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哪怕那个时候她已经不是一名人民警察了,也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将齐冉抓捕归案,如果没有办法抓回来,估计会动用私刑,到那时候,文沫这辈子都被毁了。
她抓了一辈子的坏人,临了临了,将自己送进监狱里,当她与她抓住的那些杀人犯被关在一起后,恐怕比杀了她还要难过。
李响岳只要设想一下有千分之一出现以上情景的可能,就觉得齐冉这种人绝对无法被原谅。他老老实实地跑得无影无踪,李响岳根本没有功夫搭理他,人生如此美好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这样一个小瘪三身上呢但是时隔一年他居然又跳了出来,还继续疯狂作案,这是李响岳所不能忍受的。因为他实在太过了解文沫,她会恨自己当初为什么看不懂齐冉的真面目,会将现在两条人命算在她自己头上,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找到齐冉,将他绳之以法。
如果他们两个人只是单纯的警察与罪犯之间的关系,那么凭借文沫的聪明头脑和冷静睿智的推理能力,抓住齐冉是早晚的事情,但是这两个人之间有太深的牵绊,文沫会不会心软,李响岳不知道,他只知道文沫一旦心软,而齐冉又一次做出背叛她的事情,文沫的处境和精神状态就都危险了。她脆弱的神经无法再一次接受别人的背叛。
所以李响岳必须从根本上杜绝以上种种情景发生的可能。他背着文沫给程功下了死命令,一天24小时贴身保护,务必要保证文沫的人身安全,将她平平安安带出去,再平平安安带回来。
李响岳对文沫没称得上沤心沥血,像一个父亲,给予孩子所有能给予的保护一般。不过每个孩子,心底都有叛逆的因子,文沫当然也不例外。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年人,而且还是一个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警察,程功愿意跟着,她完全没问题,工作时间她可以容忍,但是私人时间,过分了吧
现在可是夜里十一点半,他们做了一天的火车,又马不停蹄地出了三个现场,文沫也是人,她也会累也想睡觉,可是半夜十一点多,两个单身未婚的大龄男女青年,为什么不按照常理各自去休息,程功这个家伙死皮赖脸地在她的房间中擦他那支破枪干毛啊
文沫忍了又忍才忍住将自己手中厚厚的卷宗砸到对方头上的冲动,她状似不经意地问:“今天时间实在是有点晚了,咱们还是先休息吧,明天再去一下蔡清雅的家那个现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文沫一边说,一边故意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做出疲惫的样子,那意思再明显不过,希望程功有点眼力价儿赶紧滚蛋。
可是程功依然低头,仔子细细地擦着枪膛,半个眼神都没扫过来。我了个去,不能因为李响岳生硬地把程功推给她,这家伙都就对她有了什么非分之想吧两个人可是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朋友关系了,想要发展成男女关系,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高啊他怎么就好意思,死皮赖脸的跟自己挤在一个屋呢犯罪心理学研究室预算挺充裕的,不可能一男一女两个人出差连两间客房都开不起吧
文沫按下性子又看了一会卷宗,直到看着纸上的字都出现重影了,她是真的困得不行,一年多暗无天日的生活给她的健康带来了很大影响,好不容易逃回来后,文沫又是个闲不住的,身体根本没有恢复到以前的巅峰状态,熬夜时精力不济,她也就慢慢的习惯了早睡早起。今天又熬到22点,她已经困得两眼皮直打架,再没有耐心跟程功兜圈子,直接开口赶人:“喂,程大队长,赶紧回屋睡觉去吧,我也真的困了。”
程功狠狠地戳着手中的枪膛,咬牙切齿的开口:“你以为我不想走吗可是我走哪去呀,李主任对我下了死命令,半步都不能离开你身边,尤其是晚上,他让我24小时贴身保护你的安危。”
文沫瞬间炸毛:“他说你就听,不知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道理赶紧的再去开间房去,好好休息,咱们明天早上见,我保证不会丢下你乱跑。”
成功冷冷的抬起头,扫了文沫一眼:“我能说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吗这宾馆早就住满了,就这一间房,爱住不住,我去洗漱睡觉,您随意。”他将擦好的枪三两下拼好,子弹上膛,拉开保险,压在枕头底下,然后跑去洗手间,洗了个战斗澡,又跑回自己的床上挺尸。
李老爷子,你很好那个老古版又找了个小古板,你们两个才是绝配,干嘛都来荼毒我哼,回去再算帐,现在困死了,睡觉睡觉文墨心中腹诽,无奈身体不给力,困得她几乎失去了思考能力,只能晃晃悠悠的也简单洗了个漱,和衣躺上床,不一会儿便梦会周公,狠狠地告了李响岳一状,做着梦将李老爷子训斥得乖巧得跟只哈巴狗似的,倒也一夜好睡。
反倒是先上床的程功,折腾到好几点钟都没有睡着,他时不时地看看旁边床上的文沫,这没心没肺的丫头睡得正香,时不时发出些小猪似的呼噜声,听在耳朵里,并不让人感觉十分烦躁,反倒有些心安。
说实在话,程功以前也有过和女性同住一屋的经历。执行任务时,盯梢监视中,这些都不算,那不过是因为任务,无奈之下没得选的选择。就说以前他那小女朋友,两个人也是开过房的,可是和文沫在一起的感觉又是不同。
这个女人越跟她接触,就越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总会让人不自觉的想亲近。无论多么尴尬的场景,最终都会因为她的存在,变得理所当然,她这样的人,合该做犯罪心理学专家,能平静人心绪的气场,大抵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吧。
程功胡思乱想着渐渐进入梦乡,一只手还扣在枕头底下的枪上,竖起一只耳朵,时刻准备着。
第二天,蔡清雅家中。
这里发现的两具尸体,早已经被安放在解剖室的冰柜中。蔡清雅家中的案发现场,地面上残存着早已干涸发黑的血迹,两个人形线条勾勒出当初发现死者的位置。
窗台边暖气管前的一摊血迹,引起了文沫的注意。这摊血迹的边缘,有被稀释过的痕迹。结合现场物证的检验报告来看,在那片被稀释的血迹中,送检样本中分离出洁厕灵的成分。这一片血迹边缘处曾经被人用洁厕灵清洗过,血迹残留时间,与清洗时间高度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