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1 / 1)

小顾昨晚上已经和兰兰谈了几个小时,两人彻底和好,兰兰也拿出来十万块存折交给小顾,当做家用必须的备用金,其他的还属于兰兰的私房钱,而且兰兰的工资也拿出来家用,虽然不多,但也是一份心意。

兰兰没有提什么女人,小顾本来也没有和什么女人有过密的交往,所以,刚才毛红的审问,小顾也能把手机扔给毛红。

这个所谓的女人只是兰兰给自己编的一个借口,小顾基本能猜个差不离,这是兰兰无中生有出来的,想借晓晓的手敲打一下自己。

可没有的事情就是没有的,小顾自然不担心。

这件事兰兰没有给母亲讲,只是给晓晓说了,晓晓也是在揣测中让毛红试探了一下,结果呢,就是毛红尴尬的找晓晓汇报去了。

毛红敲门进到晓晓办公室,一屁股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说:“二姐,我们都被大姐给耍了,人家两人昨天晚上就和好了,我们还在这里瞎操心,那个什么女同学根本就不存在,是大姐自己造谣。你说我大姐怎么这样啊,我要是小顾就干脆不要她了。”

毛红说的有点生气。

“辛苦了,也怪我,有点着急大姐的事,以后他的事情咱们尽量不去管,我看了小顾还是能搞定大姐的,以后人家两口子的事,咱们当个旁观者就好了,你大姐呀,说话不负责已经习惯了。别委屈了,刚才吴工来电话,约我们一起去吃火锅,你如果去,我就给他回话。”晓晓看着毛红一脸的委屈,笑着说。

晓晓知道,吴工对毛红应该也有意思,但心中还有顾虑,而两人之间的一些事情,两人应该都没说出来,他们两人还需要非常坦诚的沟通,否则这样下去可能也就是毛红的一头挑子热了。

其实南方人老黄应该更适合毛红的性格,而且老黄的身价明显高于吴工,毛红之所以选择吴工,除了颜值的问题,更重要的应该是吴工属于知识分子,而老黄就是个小学毕业。

如果说情商,老黄明显高于吴工,可毛红总是去嫌弃人家铜臭味太重。而吴工现在属于事业瓶颈期,再往上走有一定的难度,毕竟吴工的合作伙伴都离开了,只有他带着二十几个设计师,里外都是他一个人操心,只有做过设计的人才能体会这种加班熬夜的滋味。

毛红挺佩服和心疼吴工的,说吴工这样的男人太少了,完全靠自己在打拼,而且看着人就是一身的正气,这个正气就像小惠身上的军人所独有的一样。

吴工的确有这个气质,毛红那天如果不是仗着喝酒,估计也没那个胆量去主动招惹吴工。

对吴工,毛红算是一见钟情吧。

第一次见他,就是晓晓约他来办公室谈项目,他刚上三楼就碰见毛红,顺嘴问了句:“王总在哪个办公室?”

毛红给指了指,看着吴工从身边走过,就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心就长在吴工身上了。这就是她理想中的男人,温文尔雅却不酸腐,文艺气息中带着浓重的荷尔蒙,完美,太完美了。

再往后,毛红彻底沦陷了,她发誓一定要追到吴工。

吴工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人,他的天分加上勤奋,让他在这个行业内成为翘楚。可偏偏在感情上,吴工属于不怎么开窍的那类人。

这点可能跟他的原生家庭有很大的关系,而且他对感情是有洁癖的,要绝对的忠贞。

吴工名叫吴伟林,他母亲对他们兄弟的婚姻,从来不管不问,你有本事就去结婚,找不上女朋友一个人过也挺好,对于吴家来说,传宗接代不是他们的义务,吴工的母亲认为自己把孩子养大到十八岁就算完成任务了,往后余生,这些孩子顺其自然吧,怎么样生活都和他无关。

只要满了十八岁,你就不能在这个家免费吃饭,必须自食其力。吴工就是这样被赶出来的,所以他的婚姻完全自己做主,没有人催,没有人管。

毛红一听晚上吴工请吃饭,立刻高兴了起来,笑着说:“那我得去买件裙子穿上,再画个妆。”

“毛红,你最好别化妆,连口红都别涂,吴工喜欢天然美女,最讨厌把脸当画布涂得红红的黑黑的。你本身皮肤挺好的,收拾的干净利索就行了,别弄巧成拙。”晓晓好心提醒,毕竟她还是比毛红更了解吴工。

“那好,听你的,我素面朝天地去。我先回办公室干活了,下班的时候我来找你。”

“我有可能不去,你小惠哥今天晚上有战友到我们家吃饭,我得赶回去帮忙。”

“啊?你刚才不是说吴工请我们俩吃火锅吗?你不去,我一个人怎么去?”

“笨蛋呀,我这不是给你们创造机会吗,我让他下班来接我们,他前脚来,你小惠哥就会后脚到,接我回家,这种情况,只有你一个人去了,多自然的事,一会我就安排。”晓晓说完给了毛红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二姐,你不在,说实话,我还有点害怕吴工,毕竟整件事都是我主动,我有点害怕他瞧不起我。”毛红扭扭捏捏地说。

“怕啥?谁说女孩子就不能主动追男生了,既然吴工主动邀请你吃饭,至少说明一点,他从主观上是愿意接受你的,你就别想那么多,既然自己喜欢,就往上冲,拿下阵地。其实,你不是已经在某方面拿下他了吗,继续努力呀。”晓晓最后的一句话数的哦毛红脸一下红了,她赶紧出门,离开了晓晓的办公室。

晓晓让毛红去问小顾,没想到毛红的问话方式太过直接粗鲁,结果目的没达到。

最早在总厂的时候,小顾和一个叫宋梅的女孩子关系很好,可双方家长都不同意,后来宋梅先到了市里,进了纺织厂工作,很快结婚了。几年前,在大街上,晓晓还碰到过宋梅,据说离婚了,带个三岁男孩。

昨天兰兰说到有女人给小顾打电话的时候,晓晓一下子就想到了宋梅,可现在看来,这个可能性极小。

兰兰能这么快的和小顾和好,就说明两人没有出现感情上的问题。

晓晓笑自己瞎操心,也告诫自己以后兰兰的话少信。

她给吴工回了电话,说下班的时候让吴工来接一下,吴工那边非常高兴。

之后给小惠打了电话,让下了班就过来接她。

快下班的时候,毛红买了件粉红连衣裙,穿上像个洋娃娃,冲进了晓晓办公室,还没开口呢,晓晓就摇了摇头说:‘你赶紧换掉去,你像个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能不能成熟点,吴工喜欢成熟的,他对家庭缺乏安全感,他需要一个有安全感的女性,你还不如穿前面那条小碎花裙子,看上去女人味十足,温柔贤淑的样子,还有点幸福家庭的小主妇的感觉,赶紧去换回来。’

毛红噘着嘴说:“那不白瞎了我这六百块钱,刚买的,偷偷去买的,你还看不上,那我感激怒气换回来吧。”

“看看吊牌还在呢,明天下午给退掉吧,或者换一条紫色的长裙,吴工喜欢紫色。”最后一句晓晓顺口就说出来。那时她刚到吴工手底下工作的时候,吴工办公桌上的笔就是深紫色,茶杯也是深紫色,晓晓刚开始还有点奇怪,后来才知道,吴工偏爱紫色。

“啊?喜欢紫色,都说喜欢紫色的人浪漫。”毛红一脸的幸福。

“我还听说喜欢紫色的人命苦呢。”晓晓跟着说了句。

“现在的社会,再苦能苦到哪里去?吃不起饭还是穿不起衣,最多吃的差点而已。再说吴工已经有了家业了,比一般人强的不是一星半点,这样的男人可以跟我们小惠哥站在一起了,二姐,你说,当初,如果没有我小惠哥追你,你会不会和吴工来电呢?”毛红有点神秘地笑着,看着晓晓问。

“不可能,婚姻是老天安排好的,就算没有小惠的出现,吴工的另一半也绝对不是我,我们两人没有交集,你去争取吧,有可能你才是他的命中注定。”

晓晓的办公室门没有关,小惠直接走了进来,听到了晓晓说的话,进来就问:“你们两姐妹在说啥,我怎么听不懂?”

“小惠哥,你咋来的这么早,我们再说匀混到底是老天定的还是自己选择的?”

“当然是老天给安排好的,我就是老天安排给你二姐的,她就算想跑,也跑不掉的,这就是命。”

毛红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叹了口气说:“唉,要不说你们两才是天设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呢,看看两人说话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二妹,咱们回家?还是?”小惠征询的眼光看着晓晓。

“等几分钟,吴工约好去吃火锅,给人家当面解释一下。”晓晓顺手就把自己的茶杯递给小惠。

小惠接过来一口气喝光,又接了半杯热水放到晓晓跟前:“你这个花茶里今天没放玫瑰花?”